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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边区军民战胜“胡祸”与天灾

任学岭 谭虎娃

    
  (一)“胡祸”与天灾
  1947年,胡宗南军进犯并占领延安后,“遍踏边区各县,所到之处,奸淫掳掠,杀人放火,毫无人性,罪恶滔天,”并实行惨无人道的“七光”政策,即房舍烧光,农具毁光,牲畜杀光,粮食抢光,家禽吃光,财产掠光,壮丁拉光。1947年5月1日,彭德怀、习仲勋给中央军委的电报中指出:敌军所到之处,木器门板大都烧光,牲畜杀光,一切工具损坏,壮丁抓走亦不少,与日本“三光”政策同。据记载:子洲、米脂、佳县、清涧、镇川、靖边6县被拉壮丁死伤345人,损失粮食3.7万石,毛驴3572头,牛194头,骡马106匹,猪羊、鸡鸭5.51万只,踏坏麦苗98.92万亩,强奸妇女174人,其余生产、生活物品损失无数。根据不完全统计,从1947年6月到1948年6月,边区被敌杀、伤和拉走的青壮年达四千人以上(实际不止此数);被劫走的粮食达19万石,牲口遭宰杀与劫走的有100多万头,农器、家具被毁56万多件,树木被砍伐140多万株,窑房门窗均遭破坏;其他财产被抢者有衣物36万多件,棉花15.2万多斤,布匹6万余丈。①胡、马部的侵犯,给陕北解放区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和空前的浩劫。当时有这样一首民谣:“国民党、坏中央,胡匪来了民遭殃,吃了你的米和面,砸烂你的酸菜缸,又牵牛驴又牵羊,强奸妇女烧民房。”这就是让人不忍叙述甚至笔墨无法形容的“胡祸”。
  在“胡匪”猖撅的同时,陕甘宁边区又遭受了天灾的频繁袭击。1947年,陕北普遍春旱、秋涝、霜冻,个别地方还遭受冰雹、旱灾,庄稼被毁,产量锐减,灾情遍及绥德、米脂、佳县、横山、镇川、子洲、子长等16个县、66区、330多个乡,给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苦难。如米脂县平均亩产谷子2升、黑豆5升、高粱2.7升、糜子1升。4000户2万人没粮吃。佳县、子长某些地方又发生了瘟疫。
  天灾人祸并行,给边区人民造成严重的死亡威胁和生存考验。因此,努力救灾、防疫,发展生产,就成为边区最重要最紧急的任务。
  (二)生产自救运动
  面对国民党军队的烧杀抢掠和日趋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领导人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门讨论灾情并研究对策。毛泽东指出:“陕甘宁和晋西北的灾荒是很大的问题。一定要努力解决好。”随后,在陕甘宁边区内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生产自救运动的主要内容有:
  1.成立边区生产救灾委员会指导救灾
  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成立边区生产救灾委员会,于1947年1月召开生产救灾会议,确立了“组织起来,团结互助、生产自助,并辅之以政府救济”的救灾方针,发动机关干部节衣缩食,支援灾区,先后将900石救济粮分发给灾区人民。提出“胡祸必灭、人必胜天”的号召,动员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与“胡祸”、天灾及瘟疫展开了顽强的斗争。
  2.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
  政府首先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随即发动和组织群众生产,主要是种夏田、瓜菜和小日月庄稼。为了克服生产工具和耕畜少的困难,边区政府发放农贷38亿元,调剂农具1.3万余件,解决籽种2514石,并投出专款发展水利事业,缓解了由于缺少生产工具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压力。4月底边区春耕春播胜利结束,播种面积达1000多万亩。边府还动员群众大搞农副业生产,如纺棉、织布、熬硝、运输等,以增加农民收入。
  3.鼓励与扶持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
  鼓励与扶持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是生产救灾的一个重要方面。1948年3月,边区政府宣布:坚持贯彻新民主主义的工商业政策,凡遭“胡祸”破坏的工商业,无论属公属私,均应扶持其恢复营业;凡土改中受到侵犯的工商业,应一律退还或赔偿损失;凡属工商业的借贷、账债,应予保护;免征1948年商业税和营业税,以促进工商业发展。绥德市政府坚决退还了因错定成分而没收的商人的财产,并登报公布;还召开商人座谈会,解释政府的工商业政策,以消除他们的顾虑,有些县还用贷款的办法扶持商人扩大营业,促进物资交流。这些措施稳定了人心,维护了边区的社会安定,恢复和发展了边区的工商业,有利于边区人民度过难关。
  边区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以惊人的毅力和非凡的智慧战胜了天灾人祸,共同渡过了最困难的时期,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支援前线,打下了良好基础。
  ① 转引自秦生:《横扫千军如卷席——西北解放战争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120页。
  

陕甘宁边区史稿/任学岭,谭虎娃编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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