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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和配合全国解放战争

任学岭 谭虎娃

    
  (一)新形势下的新任务与新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国家政权问题的基本解决,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重大胜利。但国民党残余势力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仍盘踞着广东、广西、台湾、四川、贵州、云南、西康等省的全部或大部,陕西、湖北、湖南、福建等省的一部及一些海岛的国民党残匪以及一些反动会道门组织,仍在负隅顽抗,妄图卷土重来。
  在新解放区,国民党溃退时潜伏下来的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各类反动分子,仍在进行破坏话动,严重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阻碍着革命秩序和新制度的建立。这就是说,革命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人民政权还很不巩固,城市和工矿企业中民主改革尚未展开,特别是作为中国民主革命基本内容的土地改革,在约有2.9亿农业人口的地区(约占全国农业人口70%,占全国总人口的60%)还没有进行。
  因此,迅速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的残余势力,完成土地改革,医治战争创伤,成为摆在全国人民尤其是陕甘宁边区人民面前的首要任务。中共西北局书记习仲勋指出,西北地区解放后的主要任务是:“一面要继续支援人民解放军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同时要准备开展西北大规模的建设。”
  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西北局的指示,结合边区政府管辖区域不断扩大部分地区的形势与特点,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方针:“在继续动员人力物力,支援前线,消灭胡马军,争取最后解放大西北的总任务下,并根据新老区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方针:老区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为中心;新区以接管、剿匪、反霸为中心;半老区(黄龙分区)积极准备条件,争取在1949年内完成土地改革”,“在做好城市接管工作后,把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发动群众进行剿匪反霸及其它民主改革。同时兼顾城市,以逐渐由削弱到消灭剥削制度,建立进一步发展城市的基础。”这些方针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上述方针的指引下,陕甘宁边区军民投入到了新的伟大战斗之中。
  (二)恢复与发展生产
  由于战争和天灾的破坏,陕甘宁边区的农业生产等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促进老区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边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与领导农民参加互助运动与合作事业。为了促进老区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边区各级政府注意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特别注意了对农民的互助运动与合作事业的组织与领导。全区37万劳力中,参加互助组的约有40%,夏收夏耕时达到60%。部分劳动互助组织(如绥德王家坪)则向着农业与副业、供销、借贷相结合的互助方向发展。各种生产供销合作社亦逐渐恢复与发展;合作社数较1948年增加了35%,小型合作社增加了88%。同时,各级政府还注意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有重点地发放农贷1125万元,救灾粮食2.14万市石②。
  2.恢复农业和工业生产。老区已基本完成土改,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到1949年底,老区的耕地面积已恢复到战前的水平。据陕北行署的不完全统计:1949年,陕北地区开荒和恢复原有耕地面积99万余亩,比1948年增加6%强;植棉12.7万余亩,特别是绥德、延属、三边3个分区,植棉比1948年增加:17%强;畜牧业方面,共有役畜31.7万余头,比1948年增加4万头,即增加14%强,羊总数也比1948年增加了30%多;在工业方面,恢复和建立的火柴、肥皂、造纸与农具等工厂,1949年的生产,平均超过了原定计划的16%,产品的质量也有所提高。在榆林接收的3个工厂,也都恢复了生产。
  3.大力开展新区的救灾工作。从1949年9月起,西北各地连续降雨20至40天左右,许多地方遭受涝灾,“关中地区有60万亩土地被水淹没,粮食减产600余万石,棉花减产40余万市担”。涝灾不仅使主要农作物产量受到损失,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西安地区房屋被毁6000多间,死33人,伤57人。关中地区灾民达10万余人,灾民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陕甘宁边区政府于9月间发布命令,规定了“干部负责,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帮助就业,组织生产的救灾方针”;并根据不同灾情确定了具体的工作任务:“水淹区以排水、抢救安置灾民为中心;一般地区以抢收抢种为中心”。边区各级政府派出大批干部到灾区帮助教灾,仅大荔分区参加救灾的干部、学生、战土就达1280余人。
  4.狠抓“互济互助”和“生产自救”这两个基本环节。边区政府领导救灾工作,没有停留在一般的赈济与安置上,而是狠抓了“互济互助”和“生产自救”这两个基本环节。如在关中的平民县组织了变工小组345个,引导群众依靠集体的力量战胜天灾。在生产救灾中,边区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平原地区,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手工业、副业生产,特别是大搞运输业;在靠山地区,组织群众砍伐木材、烧木炭、采集山货、打猎等;号召农民积肥、挖井、修渠,积极准备籽种、农具、耕畜,及时安排来年的生产。
  由于人民政府措施得力,干部深入实际,使刚解放地区的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政府的温暖,从而促进了他们政治觉悟的迅速提高,激发了他们支前、剿匪、反霸和生产自救的热情。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新老区人民胜利地度过了“蒋祸”和灾荒所造成的苦难岁月,为1950年全面开展生产建设打下了基础。
  (三)建立与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于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军警司法与行政机构,实行彻底打碎的政策,代之以人民民主的政权机构和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边区政府在3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和县都先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以发扬民主,加强人民政权建设,使已成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更加密切联系并依靠各阶层人民推动各项工作。陕西新区的各县市在1949年10、11月间都召开了这样的会议。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中吸收了不少民主进步人士,在少数民族地区则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代表,如宁夏灵武县121名代表中,有回民39名。在新疆,也于1949年12月召开了省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了民族民主联合的省人民政府;并根据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制定了新疆省人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在召开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同时,边区政府迅速建立了人民法院与人民司法制度;对旧司法人员,除对罪大恶极者予以惩处外,对一般分子采取改造争取的方针;对其他各类担任过伪职的人员,则进行登记,采取分批集训、尽可能留用的方针。如青海省1742名伪职人员中,有1304人改造较好,他们均分别被各级政府留用。这些政策体现了区别对待的策略思想,照顾了各方面人员的基本利益,所以,这些政策的实施,直接加速了各新区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边区政府还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有:
  1.建立各级金融贸易机构,打击各种投机分子。边区政府先后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商标注册暂行办法》、《陕甘宁边区货物税暂行办法》、《陕甘宁边区矿业开采管理暂行条例》等临时法规;甘肃省人民银行在1949年9月、10月、11月3个月为工业贷款9.5亿元,使兰州小型工厂较前增加了33家,其中纺织业最多。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城乡金融贸易秩序的建立,从经济方面维护了人民政权的巩固。
  2.边区各级政府领导广大军民执行“军政结合、剿抚兼施”的剿匪反霸工作方针,使清匪反霸斗争取得了重大的成绩。到1949年底,甘肃省剿匪近5万人。到1950年初,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大股土匪已基本被消灭。各级政府领导广大军民在剿匪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好经验。甘肃环县地区的军民灵活地执行军事清剿、政治争取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在清剿工作告一段落后,立即把剿匪部队变为工作队,广泛宣传胜利形势和各项政策,揭破谣言,消除群众怕土匪报复的顾虑,从而巩固与发展了胜利。临潼县人民政府坚决镇压了关中有名的恶霸地主秦颂丞,广大农民深感自己利益得到了维护,人心大快。
  陕甘宁边区政府团结西北地区人民群众取得各条战线上的巨大胜利,为巩固与发展新生的人民政权创造了极其重要的条件。
  

陕甘宁边区史稿/任学岭,谭虎娃编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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