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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彻底实行减租减息

星光 张杨


  一、西北局关于减租减息的决定
  1943年,边区贯彻执行了高干会的决议,决定以发展生产为边区建设的中心任务。毛泽东又号召边区军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边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
  边区的这次生产运动的特点,是以农业为第一位。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决定在未分配土地的地区,进一步彻底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
  关于减租减息,还在1940年初,国民党的第一次反共高潮被打退以后,顽固派赶跑了,边区统一了,各分区都曾召开过参议会,通过了减租斗争案。但是由于一些干部对三三制政策认识不足,强调团结,放松了减租工作,因此只实行了一部分,大部分未实行。
  1942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确定了减租减息的三条基本原则,即:(1)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2)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是赞成民主改革的,党的政策仅是减轻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民主改革的开明绅士,故于减租减息之后又须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一致抗日。(3)承认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其生产方式带有资本主义性质,在现时是比较进步的,因此要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因富农有一部分封建剥削,故对富农的租息也必须照减,同时须实行交租变息,并保障富农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这个决定还附三个附件,规定了许多的减租减息的具体政策和办法。中央的政策方针,有力地推动了减租减息运动的健康发展。
  陕甘宁边区政府于3月8日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10月西北局高于会纠正了干部中迁就地主、放松减租的思想。发出《彻底实行减租的指示》,指出“在一切未经分配土地的区域,减租应当成为今年秋季的中心工作。党应抓住减租之彻底实行,去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党与群众的关系。”并附有《关于减租实施的补充办法》。12月9日边区又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提出了明确的减租方针,解决了减租政策中的具体问题。
  二、群众性的减租减息
  从1942年秋季开始,未分配土地区域的减租减息结合征粮工作普遍展开。陇东分区召开群众大会,以行政树为单位,成立农会小组,宣传三七减租,后又提出豁免1937年以前所欠陈租,并且开始与地主算账、换约,进行退租。绥德分区的减租减息开展得广泛深入,佳县开创了发动群众,向地主进行斗争来减租。但是,多数地区由于未普遍积极的开展群众减租斗争,所以许多地主的租子是明减暗不减,并普遍地发生了地主夺佃的现象。
  1943年1月,边区高干会精神在各地传达以后,大大促进了减租减息运动的发展,使减租减息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的阶段。9月边区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土地登记试行办法》及《陕甘宁边区土地典当纠纷处理原则及旧债纠纷处理原则》。10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总结了一年多的减租减息工作,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严肃指出:“秋收已到,各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必须责成各级党政机关检查减租政策的实行情况,凡未认真实行减租的,必须于今年一律减租。减而不彻底的,必须于今年彻底减租。”中共中央的指示把边区的减租斗争推向了新的高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成果。“仅据绥德6个区、米脂3个区、子洲5个区、清涧3个半乡,佳县个别村的统计材料,除按条例减租外,勾欠31732.82石,退租1842.73石,并抽约换约同时进行土地回赎,广大农民得以边币及其他廉价办法将典给地主的土地抽回,许多佃农因地主折地退租也得到土地。陇东分区,实行减租的计庆阳27个乡,合水13个乡,共减退、勾欠10213.22石。关中分区发动较迟,1944年春,淳耀勾欠退租1535石,换约953户;赤水勾欠退租1280.23石;新宁自1941年至1943年共退租499.02石。”①
  减租减息发动了群众,政治上打击了地主的气焰,经济上合理调整了租息,减轻了封建剥削,地租一般限制在37.5%以下,利息限制在1分到1分半以下,许多农民得到了土地(绥德分区彻底减租的地区地主土地5%至8%转入农民手中),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与生产条件。米脂县民丰区第三乡后吕家崄是贫雇农占绝大多数的村庄,全村耕地面积总数860余垧,21户地主、富农和中农即占500余垧。减租前农民经常挖苦菜充饥,经常要求政府救济。减租三年以来,加上副业收入,农民从外村地主手中即典买进土地70余垧,另外本村富农的土地也有23垧转向贫农和中农手中,因此挨饿和挖酱菜充饥的事实在该村绝迹了。绥德郝家桥村贫农刘永山,全家4口人,自有山地5垧,租种地主山地23垧,1943年共收粗粮12.9石。如果不减租。他至少出租子4.75石,占租地收获量的一半以上。减租为他减轻了1.54石的封建剥削,使他由终年劳动尚不够吃穿,变为有1.455石的余粮户②。减租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米脂县印斗八乡减租保佃后,农民反映说:“生产的心有劲了”,因此积极开展积肥,组织变工互助,投入了大生产运动。
  在减租减息后,又贯彻了交租交息,防止与克服过“左”的偏向。1943年2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的《西北局关于减租的指示》中说:减租运动已在未经分配土地区域广泛展开,各地应全面地检查一次减租进行情形,所有应当减租而未贯彻的地区,春耕前要一律普遍彻底减租;对已发动群众起来彻底减租后,要立即注意对地主的团结,“防止对地主采取过‘左’的政策。如不看具体对象,一律退回三四年长收的租子,及对地主过多罚款等。甚至个别地方已发生要求没收地主的土地,这些都是不对的。”由于坚持了交租交息政策,使地主能够生活,团结了地主阶级,发展和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①《陕甘宁边区土地问题》。
  ②《减租减与与交租交息》。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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