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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县合作社飞跃发展

1943年8月6日《解放日报》


  本报1月17日所发表的延安经建计划中,合作事业曾列为重要的一项。截至6月底止,在上半年内,已由去年不到百万元的股金,扩大到2000万元,亦即较去年骤增至20倍。如以延县人口7万计,则每人即拥有股金275元。社员数亦由去年1万户增至1.2万户,占全县户籍86%。群众对合作事业认识的进步,于此可获得充分证明。该项股金计消费合作377万余元,运输合作1480万元,生产合作120万元,信用合作虽为创始的试验性质,亦达29万元。在为人民增加财富与减低消费方面,全县妇女通过合作社所纺之棉花2万斤,即赚利1万斤,作为8000斤线价计(每斤平均500元),仅此一项,即净赚400万元。代人民所买的350把镢头(每把平均较市价低250元)、500叶犁铧(每叶较市价低100元),及80头耕牛(每头较市价低3000元),在这3项发展农业生产的必需品上,为人民所节省的费用,即有80余万元。其他如食盐、布匹、火柴及其他日用必需品,尚不计算在内。综观该县合作事业在此半年内所获得的最大成就,据县联社主任刘建章同志谈:第一、在南区合作社的旗帜下,全县合作社均已有方向,有信心,逐渐与群众结合在一起,而成为真正的民办合作社。其中尤以蟠龙合作社业务成绩最好。乌阳合作社的社务工作尤为彻底,该两社已大踏步地向南区合作社的目标前进。第二、运盐工作已完成(半年统计)11531驮,占预定全年运盐计划1.8万驮的64%,在往后运盐最旺的6个月中,此项任务不仅可以完成,而且定可超过。此外。在这半年中,刘主任在合作事业中所创造的一些办法,并已为全县合作社的普遍事实所证明:(一)蟠龙社转变与发展的关键,证明了“合作社是为群众谋利益的”的真理。该社主任孙洪明同志,原也是一个经商的能手,但业务的发展只是在资金金额的表现上稍许增加了一点利钱,对于增加人民财富的成绩是很微小的。但当他听到刘主任办法之后,他才象睡醒了似的。他说:“哦!原来还有这样的道理,我们过去完全不知道,只是觉得资本小,以为3万元的资本哪能够解决人民的问题呢!”当他和他的伙伴们逐一把刘主任的办法讨论之后,大家都说:“这我们也都能办到啊!”于是,他们朝着南区合作社的方向,实行民办方针,宣传自由入股,包运公盐,并且减价出售日用必需品……干部们在思想上,已不再限于狭小的圈子里,为了合作社赚钱而工作,而是想着如何替老百姓谋利益而工作。(二)乌阳区元龙寺分社,虽然是去年年底才成立的,但该社主任曹玉科,在宣传人民入股的时候,也运用了刘主任先给人民一些利益的办法。当他见到该区二乡去年曾遭雹灾,今年吃粮有些困难,乃立即拨粮10石,借给该乡人民,又乘机宣传了合作社的好处。原来这个乡的人民,对于合作社是不相信的,他们认为入股就是“有进无出”,但自借粮之后,人民的观念改变了。这时,合作社再给以具体的宣传,群众于是都知道合作社是真正给人民解决困难的,乃纷纷自动入股,现该社的股金已由1万多元上升到14万多了。
  (原载1943年8月6日《解放日报》)
  *标题是编者根据《解放日报》的报道加的。原标题为《延县合作社飞跃发展 半年增加股金20倍 为群众节省80余万元》。
  

南区合作社史料选/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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