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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通国际路线 第二节 艰难交涉

杨奎松


  还在9月20日刘鼎在给中共中央的电报中,曾专门提到张学良看过中共中央的一封信,说张对“那个信”极表赞成。张学良这时看到的“那个信”,就是著名的《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
  《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的完成大致应在8月25日之后、9月1日之前,(1)9月上旬已通过交通经刘鼎转送张学良,请其提出意见。该文件一面对国民党对日妥协退让大加批评,一面则详细地说明了中共中央这时的政治主张。这些主张在主要方面与共产国际的指示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它考虑到通过普选国会再来产生国防政府过于迟缓,且目前情况下自己影响的地区及人口过少,直接普选的办法对自己明显不利,故根据它在4月25日宣布的建立抗日救国代表大会的提议,参照共产国际的主张,提出了“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拥护全国人民和抗日军队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拥护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的主张。在这里,它的核心主张其实只是首先成立由各党、各派、各武装队伍的代表构成,并且真正能够决定抗日救国大计的抗日救国代表会议(或国防会议),从这一会议中产生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他们显然希望可以在这个基础上与国民党达成妥协。(2)
  问题是南京政府是否愿意与共产党通过谈判达成妥协呢?如果愿意,它所开列的条件又会是怎样的呢?
  可以肯定,蒋介石是愿意与共产党通过谈判达成妥协的。事实上,不论蒋介石如何继续进攻红军,也不论中共中央过去如何坚持抗日反蒋,国共两党之间的接触与谈判从1936年初开始,就在秘密进行当中。而且,这种谈判之得以发生,从一开始就是蒋介石主动的。
  蒋介石最早找中共谈判是在1935年底。当时,共产党已经被迫退入边远的西南和西北地区,南京政府已经将大半个中国统一在自己的权力之下;相反,日本人却在接连侵占了东北三省及热河和察哈尔大部分地区之后,又向绥远、内蒙古甚至平津地区推进了。为了设法阻止日本人进一步染指华北乃至全中国,蒋介石这时十分希望能够与苏联政府签订一项军事互助条约。他10月份向苏联大使提出此议,恰好这时苏联极为担心日本可能首先进攻外蒙,进而进攻苏联,因此反应颇为积极,12月中旬苏联政府就明确表示愿意同南京政府讨论军事互助问题。(3)
  苏联政府赞同商定两国军事互助协定,这当然使蒋介石非常高兴。但蒋介石更感兴奋的,似乎还不是苏联政府的积极反应,而是透过这种积极态度,他注意到苏联政府对其地位及南京正统的积极肯定。与苏联人缔结军事互助条约,至少在蒋看来,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必须解决,这就是苏联必须切实以他的政府为中国的中央政府。因此,苏联绝不能再以任何形式与中国共产党发生关系。苏联政府的积极反应看起来使蒋介石产生了一个错觉,误以为苏联有可能放弃对中共的同情与支持,他可以利用此点要求苏联政府向中共施加压力,帮助他解决国内的共产党问题,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基于这样一种考虑,蒋介石一接到苏联同意讨论军事互助协定的答复,就立即向苏联大使提出了他关于政治解决共产党问题的设想。而他所提出解决的方法,说到底就是要共产党放弃对立的政权与军队,则南京政府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存在。
  其实,还在蒋介石正式向苏联政府提出愿意政治解决国内共产党问题之前,为准备与苏联建立更密切的关系,蒋就已经在准备与共产党谈判了。蒋介石这时曾委托陈立夫等人秘密寻找共产党的关系,打算开始与中共直接谈判。就在得知苏联政府愿意与之建立密切关系的几乎同时,蒋介石恰好得知在莫斯科的中共代表团在共产国际七大以后正开始改变政策,宣传统一战线与国共合作,这更使蒋介石相信他可以通过莫斯科来解决共产党问题。因此,蒋当即决定派回国述职的驻苏联大使馆武官邓文仪迅速返回莫斯科,去找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进行接触与谈判。随后,蒋介石又秘密派陈立夫,化名李融清,携同张冲,化名江淮南,一同赶赴柏林,准备一旦邓文仪与中共代表团的谈判稍有头绪,就立即就近予以指导,并且马上开始与苏联政府具体商谈军事互助协定问题。(4)邓文仪根据蒋介石的指令,于1936年1月3日赶回莫斯科后,很快找到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先是同潘汉年,后是同王明,就国共两党“合作”问题进行了4次秘密的商谈。在1月17日与王明的谈判过程中,邓文仪代表蒋介石明确提出了在苏维埃改制、红军改编的基础上,实行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建议。据邓文仪称,蒋介石的具体条件包括下列4点:
  第一,关于政府,取消苏维埃政府,邀请所有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南京政府;第二,关于军队,红军应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因为要抗日一定要统一军事领导。当然,红军不能接受南京政府的军事工作人员,但政府和红军可以交换他们的政工人员,政府派政治工作人员到红军中去,红军也可以派政治工作人员到南京军队中去,以表示互相信任和尊重。第三,关于党的问题,蒋先生考虑了两个办法,或者是恢复一九二四至一九二七年两党合作形式,或者共产党独立存在。这个问题可以以后逐步解决。蒋先生知道红军没有军事装备和食品,南京政府可以提供一批军事装备和食品给红军。第四,关于防线,可以派一些军队和红军一起到内蒙古去参加抗日斗争,因为南京政府的军队主要的军事行动在长江流域,所以不能派较多的部队到别的地方去。(5)
  在这个时候,中共代表团的基本设想还是要建立以自己为中心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他们对于这样的条件自然不可能接受,但谈判双方仍就中共代表团派代表前往南京与国民党当局就此进行具体谈判问题达成了一致,并约定中共代表和邓文仪一起,于1月25日从莫斯科出发,前去南京。不料,就在临行前两天,即1月23日,邓文仪突然告诉王明,蒋介石要他立即前往柏林参加另外的谈判,他们商定的前往南京谈判的事情暂时必须向后推延了。(6)之后,邓文仪一去不返,再未与王明等联系。
  蒋介石突然决定停止在莫斯科的谈判,纯粹是因为他与苏联大使鲍格莫洛夫在1936年1月22日的一次谈话。这一天,鲍格莫洛夫代表苏联政府正式拒绝了蒋介石关于由苏联出面帮助他劝说中共向南京“输诚”的提议。苏联政府的这一态度,显然使蒋介石极为恼火。蒋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既然苏联政府已经表示赞同与南京政府缔结军事互助同盟,这自然也就是承认了南京政府的正统地位,难道它一面承认南京政府的正统地位,一面却还要同以推翻南京政府为目的中共保持特殊关系?
  在与苏联人直接打了十几年交道之后,蒋介石始终认为苏联一心想在中国扶植共产党,而对自己和国民党不利,故自20世纪20年代末期,他就已经采取了断然的反苏措施,甚至不惜同苏联断绝了一切关系。蒋介石重新打开对苏联关闭的大门,仅仅是因为“九一八”事变后中苏两国在对日政策上存在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当今世界上又只有苏联才有强烈的遏制日本侵略的愿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已经在1934年取得了军事上的绝对胜利,从而使红军几乎不再可能对南京政府的地位进行任何直接的挑战了。正因为如此,蒋介石这时有理由相信苏联人愿意同他谈军事互助的问题,是因为苏联人已经看出中共已经不行了。想不到的是,在1月22日蒋介石与鲍格莫洛夫的谈话中,蒋虽再三要求苏联政府在国共两党的冲突问题上表明立场,警告苏联必须通过向中共施加压力,支持南京政府统一中国的方式,来取得他的信任。而鲍格莫洛夫却丝毫不为所动,这位大使甚至明确转达苏联政府的意见说:苏联与中共毫无关系,解决两党冲突是中国内政,苏联政府绝不会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在大约两个小时的会见中,蒋介石反复劝说长达80分钟,竟全无结果。(7)
  既然苏联政府并不想放弃他们对中共的支持,蒋自然失去了借用苏联压力政治解决共产党问题的可能,他甚至对与苏联缔结军事联盟也心灰意冷了。尽管事实证明,对于南京政府来说,这是与苏联结盟的唯一的一次机会,但事情很明显,在共产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之前,蒋介石不愿意冒险与苏联缔结军事互助条约。因为如果苏联继续暗中支持中共,一旦中日战争爆发,苏联军队依照条约进入中国,受其益者必是中共无疑。这也就是为什么蒋介石此后一再断言:“俄非不可联,但须我们清共后。”(8)显而易见,蒋介石在1月23日突然致电邓文仪,要他立即停止谈判,而后又致电正在柏林准备开始军事谈判的陈立夫,立即改变与苏联政府秘密谈判的计划,转道欧洲回国,都是为此。当然,蒋介石并没有放弃政治解决共产党问题的计划。开始于莫斯科的国共两党谈判虽然告一段落,国民党在国内寻找共产党直接进行谈判的过程却由此而开始了。蒋介石显然相信,他完全可以撇开苏联自己来解决共产党问题,一旦共产党问题得到解决,他还可以来同苏联谈判互助条约问题。
  还在邓文仪在莫斯科与中共代表团进行秘密谈判之际,陈立夫手下的曾养甫已经通过谌小岑与中共北方局的代表周小舟和吕振羽接上了关系,并转述了国民党方面关于政治解决的基本条件。据周小舟随后的报告称:当时中共代表所提出的要求就是《八一宣言》(《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中所列之“十大纲领”,核心乃在要求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9)国民党方面明确表示:可以考虑承认共产党在组织上的存在与独立,乃至释放政治犯等,甚至可以划定一个特别区域来供共产党人实验诸如“集体农场”之类的理想,但共产党必须同意:(1)协助联苏;(2)红军改编,苏维埃改制;(3)帮助蒋先统一,后抗日。(10)这里的核心之点,其实就是一句话:“红军改编,苏维埃改制。”而改编改制的标准只能是依据国民党的军队和政权的形式,即把共产党的军队和政权统统“统一”到国民党的军队与政权中去。从以后的事实看,南京方面此后条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改变,但中心要求皆不外于此。
  随后奉派前往陕北苏区转达南京政府政治解决中共问题愿望的董健吾、张子华二人,其实转达的也是同样的意思。只不过,他们只用了两个字来概括此意,即所谓“输诚”。他们说:此次使命的主要策划者是宋子文、孔祥熙、孙科等,但实际负责的全是CC系曾养甫及其背后的陈果夫、陈立夫兄弟。目的仅在于了解中共可能“输诚”的条件。若中共肯向南京政府输诚,则“蒋可同意:甲、不进攻红军;乙、一致抗日;丙、释放政治犯;丁、武装民众;戊、顷(倾)蒋尚有款”。(11)
  尽管中共北方局与南京政府接触在先,而董健吾、张子华来陕在后,但因北方局此时与陕北中共中央尚无电报联系,联络十分困难,因此,中共中央直到董、张二人于2月底到达陕北之后,才第一次了解到南京方面谋求政治解决两党关系的消息。不管中共这时对蒋方针如何,他们显然把这种接触看成是“向全国各方活动,并得与全国群众见面”的“千载一时之机”。(12)中共中央这时清楚地知道蒋介石关于“输诚”要求的实质在于:“取消苏维埃红军,纳入三民主义的轨道,引进共产党代表于国民大会,在共赴国难口号下取消苏维埃制度与暴动策略,接受南京节制,以最后瓦解红军。”(13)这当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他们的条件与此则格格不入。这就是:
  甲、停止一切内战,全国武装不分红白一致抗日;
  乙、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
  丙、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首先抵御日帝迈进;
  丁、释放政治犯,容许人民政治自由;
  戊、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之改革。(14)
  以上条件的中心之点,同样是根据共产国际第七次大会上中共代表团提出的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主张演化而来的。在林育英传达的国际指示中,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被规定为统一战线“最广泛与最高的表现”。因此,坚持这一主张无疑成为中共此一阶段谈判条件的关键要求之所在。北方局的最初条件是如此,中共中央的最初条件也不出其右。这里唯一的变通仅仅在于,中共中央已经决定,“为了成立国防政府,主张先开国防会议”,亦即“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即首先由全国各党派(包括国民党在内)推举代表组成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成立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但这一会议召开的前提在于:
  在会议前必须实现(一)取消一党专政,容许一切党派的自由活动,释放一切政治犯。 (二)取消一切禁止抗日反卖国贼运动的命令,保障一切抗日反卖国贼的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三)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讨蒋。(四)凡愿意抗日反卖国贼的政治的、社会的民众的团体与武装队伍,有公开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国防会议的权利。(五)确实保障参加国防会议代表言论行动的自由与生命的安全。(15)
  随后的接触发生在1936年4月底至5月中旬。当时北方局代表周小舟在刚刚到达天津的刘少奇的指示下再度前往南京与国民党方面谈判,要求南京军队停止对山西红军的进攻。经反复商谈之后,国民党方面于5月15日第一次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四项条件作为两党进一步谈判的基础。这四项条件是:
  一、停战自属目前迫切之要求,最好陕北红军经宁夏趋察绥外蒙之边境。其他游击队,则交由国民革命军改编。
  二、国防政府应就现国民政府改组,加入抗日分子,肃清汉奸。
  三、对日实行宣战时,全国武装抗日队伍自当统一编制。
  四、希望党的领袖来京共负政治上之责任,并促进联俄。(16)
  从蒋介石关于苏维埃改制、红军改编的中心要求来看,国民党这四项条件可以说是它此前此后所提条件中,在统一军队和政权的形式问题上让步最多的了。这或许是因为红军东征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使蒋多少有些担心红军仍有重返内地之可能,因此极力想把红军进一步向北引至靠近外蒙边境地区,以远离中国腹地。如能劝说中共和红军进一步北去外蒙边境地区,则在改制、改编的时限上都可推延至抗战发生之后。显然,因国民党这时有情报证明日本即将首先对内蒙甚或对外蒙不利,此举既可使红军进一步远离内地重要省区,又可促使红军以外蒙为依托而与日本冲突,进而引发苏联干涉及参战,结果使日本再也无力南侵,可谓一举多得。
  可是,在陕北的中共中央得到辗转送来的这四项条件,已经到了6月中旬。当时恰好是西南事变爆发,西北大联合计划紧锣密鼓地筹划准备之际,中共中央对此明显不感兴趣。毛泽东一言以蔽之:曾养甫等人的信件及条件,“满纸联合抗日,实际拒绝我们的条件,希望红军出察绥外蒙边境,导火日苏战争”。(17)
  国共双方最为接近的一次谈判是在7月初。这次仍旧是由北方局代表周小舟出面与国民党方面曾养甫、谌小岑具体商谈的。所不同的是这次北方局提出了一个与前有明显不同的谈判方案。其内容包括下列各点:
  一、为求中华民族之生存,C方确认:(1)立即发动抗日战争保卫中国华北、内蒙,并收复东北失地;(2)联合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及人民,共同奋斗,严厉制裁汉奸;(3)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并释放一切政治犯;(4)与日本断绝交涉,并废除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条约,实行联合苏联及一切反日的外交。
  二、在K方承认并确行第一条各项政策时,C方放弃敌对K方的行动,K方停止围剿与封锁红军和苏区。
  三、C方确认抗日战争须要有统一的领导与指挥,C方提议在最近期间召集全国各党及人民团体(不论已立案否)共同讨论具体实现抗日联合战线之一切问题,例如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的名称,红军及其一切抗日部队当然要服从这个政府的指挥。在K方决行第一条各项政策时,C方赞成K方在国防政府及抗日联军中占有指导地位。
  四、C方在今天无意考虑取消苏维埃组织及红军之提议,C方也不要求K方及愿意抗日的其他各派变更原有的政治军事地位。但在将来,依据抗日战争的需要,C方赞成全中国真正民主的统一。(18)
  这个方案的提出看来事先并没有取得中共中央的认可和同意。但它无疑为中共此后的谈判打开了一种新的思路。这里所提议的在最近期间召集全国各党及人民一切团体共同讨论具体实现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的名称,表明中共完全可以放弃他们一向所要求的“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的外在形式;这里所称目前无意考虑取消苏维埃组织及红军,但将来依据抗日战争的需要,将会赞成全中国真正民主的统一云云,同样在某种程度上暗示它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苏维埃与红军的外在形式,同意改制改编。更重要的是,这个方案甚至没有再坚持以苏维埃为中心和国共两党必须平等地实现他们之间的合作的想法,第一次率直地表示在将来政府及抗日联军中可以由国民党占指导地位。这些无疑使双方的谈判条件第一次开始有了接近的可能。经过双方代表的多次商谈,终于达成了这一阶段两党谈判中的第一个被双方代表所接受的书面的“谈话记录草案”。
  一、KC双方一致确认,为求得民族之生存,须立即实现民族之联合战线,共同抗日。
  二、为使联合战线之巩固与实现,应先消灭国内现有之矛盾,集中力量。
  三、C方提议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K方在原则上接受此提议,但C方须承认K方之主导权,C方代表认为K方在原则上接受此提议后,承认K方现形势下应该而且可能成为抗日之主导力量。
  四、在上述三原则下,尤其在第三点上相互以文件承认后,K方将在事实上以秘密方式停止围剿红军,红军亦停进攻的军事行动。同时在C方停止反K方之行动与宣传的条件下,K方承认立即停止破坏C方组织,及逮捕C方人员与群众,并于暗中保护爱国运动(指在K方权力范围以内,冀察不在此限度内)。之后C方公开发表宣言要求K方一致抗日。
  五、双方于履行第四点要求后,共同组织一混合委员会,讨论具体实现抗日联合战线之政治形势及统一经济、军事、外交等问题(例如在国防政府成立后,C方须改变苏维埃之政治形式而统一于国防政府之下),以及联俄诸问题。(19)
  上述文件显然肯定了统一战线成立后苏维埃改制的必要性,但它却没有明确地肯定红军改编的必要。因此,陈立夫进一步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经过蒋介石的认可,从而形成了第二次国民党方面政治解决中共问题的书面方案。7月4日,陈立夫通过曾养甫和谌小岑正式向周小舟提交了这一方案。该方案内容如下:
  一、K方为集中民族革命力量,要求集合愿意参加民族革命之一切武装力量,不论党派,在同一目的下,实现指挥与编制之统一。
  二、C方如同意K方上述之主张,应于此时放弃过去政治主张,并以其政治军事全部力量置于统一指挥之下。
  三、K方在C方承认全国武装队伍应统一指挥与编制的原则时,即行停止围剿,并商定其武装队伍之驻扎区域,与以其他国军同等待遇。
  四、K方在C方决意放弃苏维埃政权的条件下,即以K方为主体,基于民主的原则,改善现政治机构,集中全国人才,充实政府力量,以负担民族革命之任务。(20)
  在这里,蒋介石关于苏维埃改制、红军改编的要求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尽管这个方案最终送达陕北中共中央的时候已是在共产国际的“政治指示”到达之后,但要中共在这种条件下与南京政府取得妥协,仍旧是难以想象的。因此,中共中央这时几乎没有对这个方案作出明确的反应。不过,在中共中央根据北方局6月方案制定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中,可以看出他们实际上部分地接受了南京方面的条件,比如统一指挥与编制的问题,以及部分地放弃过去的政治主张等。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从本协定签字之日起,双方立即停止军事敌对行为。
  乙、中国国民党方面承认经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令停止进攻红军与侵犯苏区,取消经济封锁,并承认经过单独协商,一方面调动进攻红军之部队离开现在区域开赴抗日战线,一方面划定红军必须的与适宜的根据地,给以必需的军械军服军费粮食与一切军用品供给兵员的补充,以便红军安心对日作战。中国共产党方面承认经过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下令红军不向国民党部队攻击,承认在抗日作战时在不变更共产党人员在红军中的组织与领导之条件下,全国军队包括红军在内实行统一的指挥与统一的编制,红军担负一定之防线与战线。
  丙、中国国民党方面承认改革现行政治制度,撤废一切限制民主权利之法令,允许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惩办汉奸与亲日分子,释放政治犯,释放已被逮捕之共产党员,并承认以后不再破坏共产党之组织与不再逮捕共产党之人员。中国共产党方面承认停止以武力推翻国民党政权之言论与行动,承认在全国建立民主共和国与召集根据普选权选举的全国国会时,苏维埃区域选举代表参加此国会,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
  丁、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认,在全中国未召集与民主政府未建立之前,为着实行真正的对日武装抗战,有召集基于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选举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之必要,此种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有决定一切抗日救国方针与方案之权。
  戊、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认,为着实行真正的对日武装抗战,有迅速建立统一全国的军事指挥机关(军事委员会与总司令部),及由此机关采取真正对日抗战的一切实际军事步骤之必要。中国国民党承认,红军军事委员会及总司令部有选派代表参加全国军事委员会与总司令部之必要,并保证该代表等顺利进行其工作;中国共产党承认,中国国民党人员在此种机关中占主要领导的地位。(21)
  从上述国共双方谈判方案的演变来看,可以看出国民党的方案就其本质而言,大致没有明显的变化,只是其5月的条件更容易让中共接受而已。但当时中共还没有得到共产国际关于改变“抗日反蒋”方针的“政治指示”,加上西北计划正在紧张准备之中,因此没有抓住这一机会进行谈判,以致两个月后南京政府初步解决了两广事变,国民党方面的条件再度退了回去。
  与国民党相比较,中共的条件变动就比较大,特别是9月会议以后的条件,很明显地逐渐接近了国民党的条件。也就是说,中共从最初明确反对苏维埃改制和红军改编,到这时已经承认在一定的条件下,苏维埃可以改制,红军也可以改编。双方这时的分歧在于:蒋介石国民党坚持要以南京政府为正统,而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的提议,形式上仍主张应当首先组织经过普选产生的国会,成立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进而产生一个新的政府。而事实上,根据中共中央9月中旬的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的情况可知,对于放弃苏维埃和红军形式问题,中共中央的条件其实只是要保持政治上的独立性,以及党对政权与红军的领导权而已。换言之,只要国民党同意保证苏区政权及红军在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中共中央最终是可以承认以南京为正统,并以此为基础实行改制与改编的。比较邓文仪在莫斯科时所提条件、5月14日曾养甫所提条件,以及7月4日陈立夫所提条件,可以清楚地看出国共两党之间的立场到9—10月间已经极为接近了,如果以后的情势不发生重大变动,在此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妥协应该是完全可能的。中共中央最初多半也是这样认为的。因此,当他们决定实行“联蒋”方针之后,就为同南京方面达成全面妥协而展开了猛烈的统战攻势,力争迅速谈判成功。
  从9月1日起,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仅毛泽东与周恩来二人就致书国民党及各界军政要人、社会名流近30封之多。8月27日,作为国共两党联络代表的张子华携国民党电台呼号密码及曾养甫邀请周恩来外出谈判的信件再度前来陕北,中共中央最初还特别决定派周恩来为中共全权代表前去国民党统治区与陈立夫等直接谈判。因此,周恩来9月1日有信给陈立夫、陈果夫二兄弟,称:
  黄君(即黄续,张子华此时的化名)从金陵来,知养甫先生所策划者,正为贤者所主持,呼高应远,想见京中今日空气,已非昔比。敝党数年呼吁,得两先生为之振导,使两党重趋合作,国难转机,实在此一举。……两先生居贵党中枢,与蒋先生又亲切无间,尚望更进一言,立停军事行动,实行联俄联共,一致抗日,则民族壁垒一新,日寇虽狡,汉奸虽毒,终必为统一战线所击破。此可敢断言者。敝方为贯彻此主张,早已准备随时与贵方负责代表作具体谈判。现养甫先生函邀面叙,极所欢迎。但甚望两先生能直接与会。如果夫先生公冗不克分身,务望立夫先生,不辞劳悴,以便双方迅作负责之商谈。(22)
  当然,中共中央这时对蒋介石和南京政府仍旧难以寄予幻想,对两党谈判前途的看法也多少有些矛盾,因此联系到周恩来之外出问题,不能不有许多顾虑。中共中央这时曾有专门电报给国民党方面,它清楚地说明了中共中央的担心所在。电报称:
  第一,寇进甚急,我方愿以全力为助,希望宁方坚持民族立场,不做任何丧权让步。
  第二,我方首先执行停止对国民党军队攻击,仅取防御方针,等候和议谈判,集力抗日。
  第三,欲图和议谈判早日实现,请蒋暂时以任何适当名义停止军队进攻,以便开始谈判,若一面进攻,一面谈判,似无此理。(23)
  中共这时显然不能理解:南京方面既然愿意谈判解决问题,为何不能停止军事进攻?如果继续用军事方式来对付共产党,那么,又有谁能相信国民党确有和平诚意,周恩来外出谈判又岂能保证人身安全?因此,在8月30日周恩来给曾养甫的复信中,中共方面实际上就已经改变了立即派周前去谈判的立场,提出:弟等外出不易,倘兄及立夫先生能惠临敝土,则弟愿负责保兄等安全。万一有不便之处,则华阴之麓亦作为把晤之所。但弟身外出安全,须贵方代为策划。(24)
  此事延至9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多数与会者主张对蒋持较严厉的批评态度,并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性,故会后周恩来又有专函致蒋,强硬地表示:红军之主张和平谈判,“非不能与先生周旋者,十年战绩,早已昭示国人。特以大敌在前,亟应团结御侮。自相砍伐,非但胜之不武,抑且遗祸无穷。……天下汹汹,为先生一人。”“共产党与红军则亟望先生从过去误国政策抽身而出,进入于重新合作共同抗日之域,愿先生变为民族英雄,而不愿先生为民族罪人。”(25)而周恩来于9月22日在给陈立夫二兄弟的信,则一改前约,说明必须首先“委潘汉年同志前来详申弟方诚意,并商双方负责代表谈判之地点与时间”。(26)其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    
  中共中央转而持更加谨慎态度,同这时的军事形势变化有关。因有情报显示:“蒋决心肃清赤匪,七月为期,命胡宗南主持,共给十师,现三十个团已陆续入陕,随后十五个团可调动。”而另外的情报也说明:蒋明确表示对红军仍不变更其抗日“剿匪”政策,而“张杨等急盼红军对中央军关胡等师一重大打击,以减轻对他们之威胁,否则蒋系气焰更高涨,他们环境则更困难”。有鉴于此,中共中央一方面仍旧谋求尽快与南京方面进行具体谈判,但另一方面则更加看重其外围影响工作。周恩来这时亲自写信给胡宗南,力诫胡:在我三个方面军已经联成一气的情况下,“兄率孤军深入,匪特名不正言不顺,即以势言也不利。且兄更不能无视日寇侵入西北之急,相凋则徒损国力,相持则坐使日寇收渔人之利。西北再失,则同陷浩劫,同为奴隶,尚何胜负可言!”(27)而毛泽东则接连写信在野之各社会名流宋庆龄、章乃器、沈钧儒等,请他们利用各种名义开始具体实际之活动,以促进南京当局改变其政策;同时,又致书各反蒋派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蒋光鼐、蔡延锴等,要求他们与中共一道向南京呼吁:“请其将仇恨国人之心移以对外”,并对南京对外退让、对内苛求之错误政策“督促批判,责其更新”。(28)
  此时,中共统战工作已在加紧开展。成绩最为显著的是对阎锡山的工作,这时除了中共中央的代表彭雪峰外,朱蕴山、张友渔、杨秀峰、李宝森等分别也进行了游说。这些统战工作逐渐打消了阎锡山对中共和红军的恐惧,并鼓动阎锡山利用被捕出狱的中共人员为骨干,于9月18日公开成立了以守土抗战为号召的“牺牲救国同盟会”,提出了“铲除汉奸,武装抗敌,牺牲救国,不分党派,不论贫富,不分性别,凡不愿做亡国奴者均可成为会员”的较激进的纲领。阎并且向中共代表明确表示:他赞同中共提出的主张,并愿意“推动南京政府抗日”。他的环境非常恶劣,除非抗日决难生存。尽管目前尚非联合红军之时,一旦日军攻绥,即派正式代表与红军联络,“公开提出与红军联合”。那时尤其希望能够得到国际的援助。
  这时,中共对傅作义也有较为成功的工作。南汉宸、谢晋生等已先后与傅作义及其机要秘书王丹九进行了密谈,据中共北方局报称:傅作义明确表示“愿意与我们作亲密合作”。目前因上面有“婆婆”(指蒋介石、阎锡山),外面有日寇,暂时不能公开同情红军,但在日军侵绥时,他必定欢迎红军入绥抗战。甚至现在如果红军要经过绥远去抗日,只有不深入绥远腹地,走大青山以北地区,他亦可在给养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与西南地方实力派的联络方面,这时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对刘湘,有李允生(冯雪峰)等数人进行工作,刘湘坚决表示:“只要苏联之路可靠,他决加入西北之联盟。”他并提出一个红军、东北军、川军三方面的军事合作协定,主张红军不进入四川,四川的零星游击队归川军收编或遣送出境,红军不得已要入境时须预商区域,三军可为抗日和除奸而共同行动或分担军事任务。而在广西李宗仁处,除中共正式代表云广清外,还有宣侠父、胡鄂公、刘仲容、刘子华等众多中共党员在进行工作。李济深和李宗仁等已先后派刘仲容及钱寿康等前来陕西寻找中共建立密切关系,并带来《广西省政府省党部及第五路军代表与苏维埃共产党及红军代表之协定草案》,要求双方共同签订遵守。经中共中央略加修改后,复交由钱寿康带回广西签字。其要点如下:
  一、在抗日救国争取民族生存之共同要求下,中华民国广西省政府、省党部及第五路军代表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与苏维埃政府、共产党及红军代表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互矢最高之诚信与决心,一致努力于下列伟大而艰苦的革命斗争:
  甲、对日武装抗战。    
  乙、实现全国各党各派各界的抗日联合战线。    
  丙、实现依据民主纲领而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
  二、为力求以上政治任务之完成起见,协定之双方应各在其军事政治所及之区域及全国一切可能范围之内,对于下列诸项斗争作一致之实践:    
  甲、用一切努力进行全国停止内战(停止进攻红军)之运动,促成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包括中国国民党及蒋介石军队在内)实行真正之抗日战争。
  乙、普遍的组织并发动工农商学兵各界人民群众之抗日救亡运动。
  丙、用一切努力推动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为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而斗争,迅速召集基于普选权选举的全国国会,组织全国国防政府。
  丁、彻底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
  三、双方同意在最近将来之适当时机向各党各派各界各军提议,共同发起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及全国各民众团体之抗日救国代表大会,讨论抗日救国统一战线之总斗争纲领,并产生联合之战斗机构,在召集此种大会之前先开发起人会议,完成大会召集之一切必要准备。
  四、在抗日作战时,双方军事力量各担任一定战线,取得互相联系与协同动作,以此去配合全国抗战力量在统一指挥下之一致的坚决的动作,完成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的任务。
  五、双方相互保证不得在各该合作对方政权下及部队中作违反本协定各条之宣传与行动,但双方均保持其政治上组织上之独立性。(29)
  中共中央显然对于此一协定相当满意,因此几乎同时将这一协定定名为《抗日救国协定》,分别送给蒋光鼐和张学良,明确表示愿意听取他们关于此协定内容的意见,并愿意就此与正在重建中的十九路军和张学良的东北军正式签约,共同遵守。(30)
  中共这时的工作甚至已经做到了南京政府内部。因为有情报显示,宋子文和孔祥熙都明确表示他们赞同中共关于国防政府的主张,不满南京对日本的消极态度。包括李石曾、张静江、吴稚晖等一批老国民党人,这时也向与中共有秘密关系的胡愈之说明,他们希望停止内战,联俄抗日。当然,在与各派关系当中,中共与张学良的关系仍旧是最为牢固和可靠的。在毛泽东转给张学良的《抗日救国协定》上,毛甚至还没有得到张的答复意见,就直接代表苏维埃政府与红军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因此在劝说南京政府和蒋介石方面,中共中央除对身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但始终秘密地支持着共产党的宋庆龄抱以期望以外,多少真正寄予期望的也就是张学良了。在得知张学良愿意代为中共冒险向蒋说和之后,毛泽东立即亲自打电报要刘鼎告诉张学良;“毅任斡旋甚好,迅速达成和平统一,(为)国家民族之福。”当张学良来电表示:他决定电蒋说明有要事面商,要叶剑英用毛泽东名义写一信给他“以作根据”时,毛泽东和周恩来立即修书一封并派专人以最快速度送给张学良,以便于张学良向蒋说和。函称:
  中国共产党建议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经一年多了,虽已得到全国人民的赞助,但中国国民党不但至今采取游移不决态度,而且当日寇正在准备新的大举进攻时,反令胡宗南军深入陕甘配合先生所指挥的部队扩大自相残杀的内战。……先生是西北各军的领袖,且是内战与抗战歧途中的重要责任者,如能顾及中国民族历史关头的出路,即祈当机立断,立即停止西北各军向红军的进攻,并祈将敝方意见转达蒋介石先生速即决策,互派正式代表谈判停战抗日的具体条件。拟具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送呈卓览。寇深祸急,愿先生速起图之。(31)
  随后,毛泽东又公开发表谈话,表明红军愿意单方面首先停战之意,宣布:“一切红军部队停止对国民革命军之任何攻击行动;(二)仅在被攻击时,允许采取必需之自卫手段;(三)凡属国民革命军,因其向我进攻而被我缴获之人员武器,在该军抗日时,一律送还,其愿当红军者欢迎;(四)如国民革命军向抗日阵地转移时,制止任何妨碍举动,并须给以一切可能之援助。”(32)其意也仍在为张学良劝蒋和共助一臂之力。
  (1)根据文件标明的日期,发表时间应为1936年8月25日。但当时最早提到此一文件的时间其实是在9月1日。因此,多半可以认为,这一文件的起草日期为8月25日,实际确定其文字及内容的时间应该稍晚几天。
  (2)《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1936年8月25日,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卷,83—84,87页。
  (3)《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的电报》,1935年12月19日,见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载《近代史资料》总79号,225页。
  (4)关于陈立夫和邓文仪奉派分别赴莫斯科和柏林进行中苏军事互助条约谈判与国共关系谈判的情况,在这两位当事人晚年的回忆录中都有过简略的说明。但两人对于这次赴柏林和赴莫斯科的时间、任务的性质,以及事情的经过与进程中断的原因等等,均已记忆不清。有些重要情况则完全搞错了。邓文仪甚至把他与王明的谈话时间记成了1936年3月,并且已经不清楚他因为什么中断了正在进行的谈判。参见陈立夫《参加抗战准备工作之回忆》,载《传记文学》第31卷第1期;邓文仪:《冒险犯难记》,67—70页,台北,学生书局,1973。
  (5)《王明与邓文仪谈判记录》,1936年1月23日,见中心档案495/74/276。
  (6)《王明与邓文仪谈判记录》,1936年1月23日,见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vol.30,no.1,January-February 1997,pp.98-100.
  (7)《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副委员斯托尼亚科夫的电报》,1936年1月22日,见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载《近代史资料》总79号,227—229页。
  (8)《徐永昌日记》第三册,481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
  (9)《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最早形成于l935年7月中旬,经共产国际批准后,最初提出于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核心之点即在于向全国各党派提出了共同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的提议。王明代表中共提出这一主张的确切时间是在8月7日的会议报告中,但作为正式的中文文献发表的日期其实是10月1日,发表在中共代表团的机关报《救国时报》上。此一文件很快被简称为《八一宣言》。并且提出了未来国防政府应当遵循的“十大纲领”,包括“抗日救国收复失地”、“废除苛捐杂税”、“实行民主自由”,没收日本及其汉奸一切财产等项。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卷,518—525页。
  (10)《周小舟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36年8月29日。这次谈判的当事人吕振羽和谌小岑70年代末均对参与中共北方局与国民党CC系主持的谈判有所回忆,但记忆中同样错误甚多,且两人的回忆在时间、内容等问题上就有许多出入。吕振羽甚至连周小舟参加谈判的情况都已记忆不清了。谌小岑更是将几次谈判的条件完全搞乱了。参见吕振羽《南京和谈始末》,载《群众论从》,1980(3);谌小岑《西安事变前一年国共两党关于联合抗日问题的一段接触》,载《文史料选辑》,第71辑。并见杨奎松《关于一九三六年国共两党秘密接触经过的几个问题》,载《近代史研究》,1990(1)。
  (11)《博古关于南京来人谈话结果致洛甫、毛泽东等电》,1936年2月27日。
  (12)《周恩来致洛甫、毛泽东等电》,1936年3月2日,见杨奎松《失去的机会?——战时国共谈判实录》,9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
  (13)《毛泽东年谱》(上),514页。
  (14)《洛、毛致博古等电》,1936年3月5日,载《文献和研究》,1985(4)(本期有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于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一组电文)。
  (15)《洛甫致周、博、邓电》,1936年2月2日;《洛甫致周电》,1936年2月5日。
  (16)《周小舟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36年8月29日。
  (17)《毛泽东致彭德怀电》,1936年6月28日,见《毛泽东年谱》(上),554页。
  (18)《失去的机会?》,14—15页。
  (19)《失去的机会?》,15—16页。
  (20)《失去的机会?》,17—18页。
  (21)《洛甫、毛泽东二同志致朱、张、徐等同志电——关于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1936年10月11日,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287—290页。
  (22)《周恩来致陈果夫、陈立夫函》,1936年9月1日,见《中共中央抗日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253—254页。
  (23)《毛泽东年谱》(上),595—596页。
  (24)《周恩来致养甫兄函》,1936年8月30日,见1994年5月10日《团结报》。
  (25)《恩来致蒋介石函》,1936年9月23日,见《周恩来书信选集》,105—10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
  (26)《周恩来致陈果夫、陈立夫函》,1936年9月22日,见《周恩来书信选集》,103—104页。
  (27)《周恩来致胡宗南函》,1936年9月23日,见《周恩来书信选集》,109页。
  (28)《毛泽东致宋庆龄信》,1936年9月22日;见《毛泽东致章乃器、沈钧儒、陶行知、邹韬奋信》,1936年9月22日;《毛泽东致李济深、李宗仁、白崇禧信》,1936年9月22日;《毛泽东致蒋光鼐、蔡廷锴信》,1936年9月22日,见《毛泽东书信选集》,70—75页。
  (29)《抗日救国协定》,1936年9月;《李允生报告》,1936年9月12日。
  (30)见《毛泽东致蒋光鼐、蔡廷锴信》,1936年9月22日,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280—281页。
  (31)《毛泽东、周恩来致张学良函》,1936年10月5日,见《毛泽东书信选集》,78—79页。
  (32)《毛泽东关于停战抗日之谈话》,1936年10月15日,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集》(中),291页。
  

西安事变新探/杨奎松.—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