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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从革命到兵谏 第三节 福兮祸兮

杨奎松


  眼看战争已经不可避免,西安方面的情况却突然出现了某些细微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原因在于1月9日这一天,西安方面,特别是中共中央了解到以下这些情况:第一,蒋介石9日有电报给杨虎城,明确保证他将贯彻和平之宗旨,决不至有战争行动,且军事善后办法仍可与顾祝同详加商讨,要求杨虎城务必约束西北之部队,保持冷静态度,不做轻率表示。①第二,前东北教育会会长王化一、同为东北人的国民党监察委员吴翰涛受命携张学良1月7日给杨虎城及东北军各将领的信飞抵西安。张在信中已明确表明反对战争的态度,要求西安方面务必坚持和平,“稍忍一时,勿兴乱国之机”。②第三,潘汉年与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同到潼关,潘一人进入西安,说明:“蒋召张冲至奉化,告以三事:一、汉卿留京参加工作;二、西北问题政治解决;三、同我方谈判根据与周所谈基础续谈下去,并要周到奉化密谈。”③第四,潘汉年曾与苏联在南京的代表密谈,得知蒋离开南京去奉化养病前曾数次与苏联大使会谈。苏联大使认为“蒋之所为与远方意合”,只不过蒋估计日本至少在一年内还不会向中国或苏联宣战,因此苏联代表认为:“蒋对我方及西北问题意在拖延时日”,他们极力主张不要因此而形成对立,并“急望我们和平”解决与南京方面的关系问题。④
  其实,关于西北善后问题的处理,还在蒋介石回到南京之后的第三天就委托张冲等告诉潘汉年,请中共务必“暂时静默,以免外交发生困难及不利”,影响双方的进一步谈判。1月4日,当中共明显地对南京处理西北问题的方式表示不满之际,蒋介石又特别委托张冲要潘汉年转告中共中央:关于西北善后,南京决采政治方式解决,但主张汉卿先生暂留南京工作。至于两党关系亦准备根据过去周恩来与蒋先生在西安谈话基础继续商洽,以求协调。同时还派张冲前往西安,准备接周恩来南下会商一切。鉴于此,中共中央也明确主张周恩来等在西安“只在幕后团结东北及十七路军”,不要太露头角,强调杨虎城及东北军将领的通电务必说明拥蒋真意,甚至要求西安的报刊宣传不要过于尖锐,但问题是中共中央最初确定的目标较高,不仅坚持要张学良回来,而且要争取“完成西北半独立局面”,坚决主张拒绝中央军入陕,强调一定要“真正的硬一下”,⑤而南京方面又复以大军西进,西安与南京遂成剑拔弩张之势。就连周恩来也感到,面对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在三位一体军事政治联系如此紧密的条件下,中共和红军要想保持调人的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中共中央的态度最初始终是与西安两方的态度完全一致的,一方面积极备战,一方面要潘汉年告诉蒋介石的代表:“同意南京用政治方式解决西北善后问题,但须在下列条件之下:(一)立即撤兵;(二)立即释放张学良回陕;(三)保证西安协定之实行。”“恩来此时绝对不应离开西安,张学良去宁已上了大当”,必须“在撤兵释张改组政府实行后,即证明南京尚愿顾全信义时,可去南京一行”。⑥
  要坚持上述条件,就不可避免地要与南京方面发生冲突,这种情况在1月上旬已经是再明白不过的事了。问题是在西安事变已经和平解决之后,为此而大打内战,在策略上以及在政治上是否有利?1月9日张学良的信件,以及潘汉年带来的种种情报都显示,如果适当忍耐和降低条件,并非完全没有消弭战争的可能。因此,周恩来建议:蒋介石虽对控制西北不会放手,何应钦也仍会试探军事解决的可能性,但目前仍有和平可能,我们应拉拢蒋、宋,“非至万不得已,红军决不轻易参战”。就在得到周恩来转报上述情况的当天,中共中央也迅速发来电报指示给周恩来,赞成采取力主和平的态度,强调宣传和平,拉拢蒋、宋,保持西北目前局面,非万不得已不开火“乃目前基本方针”,“此方针应使杨、何、孙、王、缪、刘、杜、黄及宣传委员会主要人了解,改正其左的宣传”。不过,中共中央这时仍主张,前此的条件一般不应有太多的改变,只是可以考虑立即写信给蒋介石,进一步请蒋撤兵、释张和改组政府,保证“共产党在对内和平对外抗战基础上用全力赞助蒋”。据此,周恩来于11日专门致函蒋介石,请蒋“力排众议,坚持前令,尽撤入陕之兵,立释汉卿先生回西北主持”,声明如此“则内战可弭,和平可坚,一切人事组织、政府主张、抗战筹备均将循先生预定之方针前进,统一御侮大业必可速就”。⑦值得注意的是,周信中虽对撤兵、释张有明确的主张,对于较为困难的改组政府问题没有特别的要求。
  12日,杨虎城派赴奉化见蒋陈述西安方面意见的李志刚飞回西安,带来蒋介石10日手书一封。内称:对于张学良,“稍假时日,必为之设法,使仍有效力革命之机会,以无负其爱国之苦心”。同时再度重申其和平解决西北问题之宗旨,强调“中央处置陕甘,亦必以政治建设为主,绝不至引起战事”。但蒋介石明确解释说:
  目前所在以陇海路上酌置军队者,则以一般国人对陕甘情形具非常之惶惑。因人事明令兄等既未接受,而所有组织,如临时军事委员会等,至今仍未改变更,省府亦未照中央法令恢复原有关系。所有宣传,其误谬幼稚,与事变当时一般无二,不但形式上有不奉政令割据独立之嫌,且亦可见分子异常复杂。故一般国民对陕甘今后之动向,咸抱绝大之忧疑。中央为安慰人心,维持全局,自不能不加以防范。然所望于兄等者,只在接受中央之命令,而军事善后等具体细目,非无商量余地。……现在最急要者,在兄等务应扩清外间之疑虑,表示绝不割据独立,亦不破坏统一。为示此诚意,勿使外间误会,则:(一)惟有迅即表示接受中央命令,使一般人了然于兄等拥护国家,完成革命之诚意;(二)将12月12日以后之组织公布撤销,所有宣传均予改正,勿使再如变动当时之情形,以一新内外之观感,则国人疑虑得以冰释,而在陕军民亦可心安。……须知陕西,无论军民,不能离整个国家而存在,中央更不能无陕西以作国防之基础;中央离陕西无以建国,陕西离中央无以遂其生存与发展。故必须立下决心,向和平统一之方向做去,迅复事变以前之常态,确立此后努力之始基。⑧
  据李志刚介绍说,蒋介石在与他谈话时曾十分激动,以致“痛哭”。⑨
  当天,周恩来等即用电报将李志刚转来的信件内容与南京方面的态度向中共中央进行了汇报。周恩来估计:“蒋中心在分化与压迫,不成乃运用妥协控制西北,(再)不成(则)改为共管。因此,顾之行营主任及中央军一部驻西北,乃蒋所必争。”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拒绝蒋在西安设置行营和中央军控制陇海路,则和平绝无可能。目前方针似应力争和平,并在此基础上设法达到与南京共管陕甘之目的,承认主要由中央军控制西安和陇海路交通线,但努力限制其兵力,使实际控制权仍在我手。周恩来与杨虎城等再三商谈,终于促使杨虎城等同意了如下办法:
  (一)杨虎城、于学忠、孙蔚如等接受中央命令。
  (二)取消12月12日以后一切临时组织。
  (三)张学良回陕,或主西安行营(张正,顾副、杨副);或主陕甘绥靖公署(张正,杨副,行营主任改驻洛阳,主任仍为顾)。
  (四)东北军驻兰州、咸阳、平凉、固原、凉州、天水一带地区;十七路军驻西安、泾阳、韩城、华县一带地区;红军驻延长、延川、肤施、郡县、庆阳、凉北一带地区,一部驻雒南,一部驻凉州以西;中央军驻潼关、华阴一带,并可酌派三至四个团对陇海路进行保护。⑩
  值得注意的是,杨虎城虽然被说服接受了周恩来提出的上述解决方案,但他仍对允许中央军进驻陕西及陇海路深感担心,因此他并没有迅速将此一方案送交蒋介石和南京方面考虑。其14日给蒋介石的信仍然坚持接受中央命令及取消临时组织,必须以南京先释放张学良和首先撤退西进的中央军为条件,其中甚至有红军问题必须一并解决,因“红军亦执前言相诘”之语。(11)直到电报发出后,周恩来才得知其内容。周对此自然认为不妥,因此坚持必须尽快派鲍文樾带上商定的方案赶到奉化去,向蒋详细解释西安方面新的让步条件。至此,杨虎城才正式同意将新方案送给蒋介石。
  15日,杨虎城派往南京的代表之一米春霖从奉化返回西安,进一步带来张学良13日的亲笔函和张学良提出并经过蒋介石修改认定的甲乙两案。这时张学良的心情显得颇为复杂。他内心虽仍不肯承认有错,“态度倨傲”,但为取得蒋之信任,毕竟也已经做了某些违心的表示。特别是他13日得到蒋介石的准许,迁至蒋正在养病的奉化溪口,更幻想着可以与蒋就近商量西北善后,乃至向即将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改组政府及对日问题等重要事项。张并不知道由于西安方面前此在策略上坚持强硬态度,蒋介石和南京方面已明显地归罪于张,断定正是因为“张态度倨傲,仍未真实悔悟,陕甘迄无接受命令之表示,一再倡言须张返陕,而一般对是非功罪之观念亦极混沌”,故已开始秘密散发关于张学良各种“罪恶”之材料,组织社会各种团体发表文电进行声讨。(12)放张回陕其实已再无可能。由于张此时仍蒙在鼓里,他还在积极出面劝说西安方面,盼望西安方面速即讨论甲乙两案,择一行之,“使委座及弟易收束陕甘之局”。而他在给东北军将领的信中,更明确主张选择将东北军调出西北的乙案,强调说:对东北军,蒋保证“始终爱护,决不歧视。但在西北环境,多所不便,如不遵从委座意旨,决难挽此劫运。”“弟满腹热泪,一眼望东北,一眼望西北,而流(尤)望兄等本我初衷,凡有利于国家者,任何牺牲早已不计。盼诸兄计及国家利害,勿专为我个人谋也。”(13)
  不难判断,张学良尽管一再要其部下不要为他个人出路着想,但其极力劝说东北军将领选择脱离“多所不便”的西北地区的乙案,目的仍在设法解除蒋介石和南京方面的怀疑而获得自由。可是西安方面,无论是杨虎城、周恩来还是东北军将领,多数看来并没有能够明了张学良的这种意图。米春霖来西安带来蒋介石14日信,内中特别告诫,张学良此时“为国为友为私为公计,皆无回陕之理”,要西安方面“勿再以此为言”。(14)对此,西安三方均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根据周恩来的提议,杨虎城、于学忠等同意于l6日首先通电取消一切临时组织,接受南京革职留任的处分,同时坚决拒绝乙案,基本接受甲案,唯对甲案必须作部分修改。随后奉命派往奉化的鲍文樾、李志刚等带去的解决方案,仍与前此方案没有多少区别,对张学良的意见也未作任何考虑,只是在具体内容上和谈判目的上,进一步增加了关于要中央军退出甘肃,让东北军前伸至咸阳,并允许东北军和十七路军各一部留驻西安的要求。(15)
  l6日,西安方面正式作出妥协。杨虎城等通电就职,并宣布取消一切西安事变期间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同意不再要求蒋介石兑现事变期间的承诺,将自己在西安事变中提出的各项政治主张提交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讨论,对西北善后也只集中于要求南京释放张学良与合理地安排防区分配问题。(16)但问题是蒋介石的来信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放张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二者能不能相提并论?在西安三方的讨论中,杨虎城,包括东北军的军官们都强硬地坚持二者必须同时进行,因而会议决定:除努力将一切救国主张提交三中全会外,必须坚持防区分配和释放张学良同时进行,张不回陕,军事上就仍取不妥协的姿态。(17)但中共代表明显地对此感到怀疑,既然以和平解决为目的,坚持这样的条件,岂不等于还是要打仗?当晚,周恩来和博古联名致电中共中央,要求后者就下列问题作出决定:第一,如蒋对防区让步,但坚不放张,是否决心打?第二,如蒋对防区让步,允张在三中全会后任事,是否接受?
  周恩来等对蒋可能在防区问题上让步的估计,是建立在蒋介石等一再表示陕甘军事善后方案可以具体商讨的基础上的。他们这时显然没有看出蒋介石和南京方面在控制西安及其陇海路的问题上,是绝无让步可言的。因此,即使在防区问题上,要想达到西北三方这时希望的程度,也是极端困难的。可是,中共中央这时的估计要比周恩来等人还要乐观得多。他们明确认为:“杨、于就职后,南京更加无名,条件略高无妨碍,并可为尔后留出再让一步之余地。”目前内战对蒋系不利,和平解决趋势已渐明显,因此要求张回和要求陕甘防区保持现状不大变,此二者“目前不应让步,在力求和平的总方针下,争此二者之实现,这种可能是存在的”。(18)
  其实,无论东北军,还是十七路军,这时对作战都没有胜利把握。杨虎城明确告诉周恩来,前线最多只能守三天。因此,前此东北军和十七路军都不愿意考虑必要时放弃西安的问题,这时却已经在考虑这种可能性了。对此,中共中央也并非不了解。可是如果连要求张学良回西安主持一切这一条也放弃的话,那么当初张学良破釜沉舟所做的一切岂不连老本也赔光了吗?的确,所有对西安事变曾经抱有强烈希望的人们,都很难坐视事情向着这样悲惨的结局发展下去,都想力争能够使事变最终有所收获。这使得原东北军同志会的年轻军官们不顾一切地坚持要与南京进行坚决的抗争,反对一切妥协的行动。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种态度却使张学良简直如坐针毡。
  19日,张学良直截了当地写信给杨虎城,告诫他:“目下最要者,能本上次瑞峰(即米春霖)带去之甲项办法立即行之,以免夜长梦多。”“关于弟个人出处问题,在陕甘未解决前是不便谈起,断不可以为解决当前问题之焦点。”(19)这时,张学良之所以不再要求西安方面接受乙案,其中的原因在于西安方面已经明确地选择了甲案。从西安代表的谈话中,张已了解到西安方面对于蒋接受修改后的甲案的可能性相当乐观,事情如果真能如此解决自然是件好事。但他当即就看出把实行甲案与确定防区和释放他二者相提并论,在策略上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西安方面坚持以他的复职为条件,甚至不惜为此与南京冲突,虽然主观上是爱他,其实反倒会害了他。因此,他坚决主张西安方面不要再以释放他为条件,他相信如果能使蒋承认修改后的甲案,并照此解决,他就仍有回去的可能。
  20日,形势再度走到重要关头。当天,杨虎城接到蒋介石的来函,其态度变得异常强硬。信中坚决拒绝西安方面所提方案,断言杨虎城等之要求就是“不许中央过问西北之一切,亦无异使陕甘不为国家军令政令所及之陕甘,直欲使西北沦亡为东北之续,而一方面则以要求汉卿回陕主持为解决一切之关键”。因此,西安方面“一方面以表示就职,掩盖国人之耳目,一方面则欲更进一步的割裂军政,破坏统一,以造成西北为特殊区域。表面虽宣称一切临时组织撤销,而企图割据与罔恤危害国本,乃有加于昔”。蒋介石明白告诉杨虎城等:不仅中央无论如何绝不能放弃西北,要以西北尤其陕西为北方国防之根据,而且陕甘问题一日不决,汉卿因责任深重,也绝无回去之可能。(20)蒋介石并且特别指出:这已是他“最后之忠告”了,25日12时以前务必要作出答复,否则战争将不可避免。
  与此同时,蒋介石也要张冲通知中共代表潘汉年说:蒋同意西安方案所提红军驻延长、延川、肤施、鄜县、庆阳、淳化一带,和一部驻凉州以西的要求,唯一部驻雒南碍于国防关系暂时难以允许。对东北军和十七路军驻地问题,关键在于中央军非驻陇海路全线不可,这是因为中央必须经过陇海路接通西南之成都和西北之天水、兰州,然后接通新疆,因一旦抗战发生,沿海受困,中国必须经过西北接取国际援助。因此,西北国防计划之实现在整个中国国防事业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为此,不仅中央军要完全控制陇海路,而且行营也必须设在西安。东北军只能驻甘肃,十七路军只能驻外县(除少量部队驻西安行使绥靖职权外)。蒋介石声称:“如红军不愿照上述两法向张、杨部队劝解,反而与张、杨部队联合作难,则不仅周与蒋所谈一切无从实现,且蒋亦不能制止南京讨伐行动矣。反之,如红军确能顾念国家艰难,为整个民族着想,力劝杨主任接受上项意见之一,中央当视同一体,红军给养与中央军一律待遇,驻在上述地点至参加政权,可由我方提出名单与宋(子文)讨论。”(21)
  显而易见,形势至此已变得相当严峻。人们的观感也颇不统一。潘汉年明确提出:“我意西北问题不可久持,盖西北问题一日不决,整个抗救计划无以实现,徒予日人以共同防共之借口。我方当本对内和平团结,对外一致抵抗之初衷,力劝杨、张部队负责者从整个御侮救亡着眼,勿持私见以阻碍整个之实现。”但整个西安的情况却极其复杂。据周报告称:“此间左派群情激愤,主战”,杨虎城“恐让步后西北被分化,亦有战意”,“东北军军长除缪澄流外均主作战”。面对这种情况,周恩来指出:假如接受蒋介石的条件,东北军和十七路军中之左派势将铤而走险,而右倾者必将倒向蒋介石一边,如此我们将失尽同情者,亦无法掌握其军队。如拒不接受,则只有打仗,打则只能胜不能败,可胜的把握很小,各方响应者更少,一旦失败,东北军和十七路军仍必分化,到头来我们也只能得到少量军队而已。因此,战亦不是,和亦不是,目前处境万分艰难,暂时也只有在原则上接受蒋之甲案,但力争西安驻十七路军及东北军能驻咸阳以西,同时拖延时日,准备战斗。根据周恩来的建议,西安三方决定立即派李志刚飞奉化,表示原则接受甲案,并放弃张学良必须回陕的要求,但希望蒋同意:(一)中央军暂退华阴,以便部队运动;(二)潼关至宝鸡不驻多兵;(三)东北军留一小部在西安,以保护三万多东北军人家属;(四)张如难返陕,请给以名义;(五)十七路军留一个师在西安;(六)红军问题可照蒋意见办理。(22)
  事情走到这种地步,无论和战都是相当困难的。况且是不是让步就一定能够解决问题呢?中共中央明显对此表示担心。在反复考虑后,1937年1月27日中共中央致周恩来称:
  (甲)问题在于是否有保证让步而确能停止战争。让步而依然是战争,且能出比西安事变前更坏之局面,则不能让步。
  (乙)无论和战,应使杨、孙、何、王、于、缪、刘及左派自己打定主意,我们处在建议与赞助地位,免致不利时招怨。
  (丙)无论和战,红军主力应按前定计划出至陕南,处在川陕之间。除二方面军留渭北外,其余应准备在数日内向南出动。
  (丁)西路军东进,徐、陈电士气尚旺,十天可达古浪处,如该军不再遭挫折,尔后当位于文、武、成、康地区,如此我主力在陕南、甘南,便可破坏南京把联军围困于渭水以北之计划。(23)
  从中共中央的电报中可以看出,他们这时的对策基本上还是立足于一个“打”字。西安事变期间,蒋介石许了那么多的诺,如今都一笔勾销了,他们又如何能够相信蒋介石和南京政府真的会对红军表示诚意呢?他们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目前西北的这个“三位一体”,一旦“三位一体”被破坏,等着他们的多半又是中央军的大举进攻,那时东北军和十七路军或被调走或遭分化,红军的处境自然远比西安事变前还要危险得多。若真是这样,他们又有什么理由照蒋介石所希望的那样去劝说和平呢?
  当然,争取和平仍然是中共中央的基本方针,打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南京方面能够切实提供有效的保证,他们又何尝愿意诉诸战争?基于这种考虑,中共中央明确指示潘汉年:“为避免内战一致对外,我们原则上不反对蒋之方针,并应劝告西安服从南京统一方针。”但蒋必须同意:
  (一)保证和平解决后不再有战争。
  (二)不执行剿共政策,并保证红军最低限度之给养。
  (三)暂时容许一部红军在陕南驻扎,可不驻商雒,因为合水、庆阳、正宁、淳化、*县、肤施等地粮食十分缺乏,以后可移驻别处。
  (四)请令马步芳停止进攻河西红军。
  (五)为使红军干部确信蒋之停止剿共、指定防地与发给经费,以便很好的准备抗日,要求蒋亲笔答复周恩来一信,我们可保证绝对守秘密,因为红军干部尚有许多怀疑者。(24)
  从上述条件中可以看出,中共中央至此已不得不放弃了西安事变后一度提出的争取完成“西北半独立局面”的斗争目标。不仅如此,事变后三位一体共同坚持的撤兵、释张、改组政府等项基本要求也被迫放弃了,就连西安方面此时所提中央军暂时退华阴、潼关至宝鸡不驻多兵、东北军留一小部在西安、请给张学良以名义、十七路军留一个师在西安等六项要求,中共中央这时也未置一词。中共方面已经相信,承认蒋、张所提甲案将是不可避免的。而它最为关心的只是,实行甲案后南京会不会再度发动剿共战争。“这种可能如果存在,则红军束缚于渭水与黄河之间是危险的,因为现有红军实数而照过去一样仅发很少的伙食费,每月也需50余万元,以后停止打土豪将决无办法,这是第一;庆阳、淳化、鄜县、延安等县粮食极少,官兵久驻亦绝无办法,这是第二。”他们希望蒋介石能够以自己的名誉(通过写信的方式)作出明确的保证。当然,他们同时也希望蒋及南京“对张、杨及东北军、十七路军确定爱护政策,其方式宜表现在防地分配及对张、杨二人之待遇上,在一致对日立场上”。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张、杨及其军队“现在所顾虑的,完全在事件解决后,抗日主张实现与部队之保存恐无保证,蒋应于此点施以宽大,以安其心,(他们)在共同对付日本与汉奸面前,是决不会也不能与蒋分歧的”。(25)
  根据中共中央的上述意见,彭德怀和任弼时从三原赶到西安,于22日上午与杨虎城及东北军抗日同志会中左派军官分别进行了会谈,劝说后者能够接受蒋之甲案。会谈最终达成一致,承认“即使接受甲案也较破裂为好”。不过与会者仍坚持,实行甲案必须以中央军退出甘肃作为交换,如有可能则仍应照昨日所提六项讨价还价。三方还共同讨论了万一情况下的作战方案问题,从讨论中可以看出,三方这时对作战都缺少胜利把握。会议曾提出三种方案:第一案,红军主力仍照原定计划出南路作运动战,但如卫立煌集团已发现红军15军团,坚守不进,且北路东北军不能扼阻陈诚集团之进攻,则凤县、天水两路中央军又迅速逼近西安,必使东北军被切成数段,把十七路军迫上南山,西安必失无疑。第二案,红军主力参加北路决战,合力保卫西安,地形及敌情都有利于敌空军和步兵之进攻,红军特长不易发挥,且被牵制不能运动,中央军部署无法打破,西安依然难保。第三案,主动放弃西安,转入甘肃境内与胡宗南集团作战,如此则东北军和十七路军粮食、军心均将面临极大困难,部队难免发生严重分化危险。总之,会议虽认定一旦战争发生,力争第一案之实现,但对战争前景均不乐观。
  军事形势的进一步恶化还表现在红军西路军这时的严重失利上。本来,西路军已进至凉州以西地区,准备继续西进,力争早日进抵安西,接通新疆。但因西安事变后西安军事形势吃紧,中共中央于1月上旬即命令该部停止西进,就地在高台、临泽一带创建根据地,以便在甘北中央军背后构成威胁,使胡宗南集团不敢轻易进兵。然而,因西路军被服、粮草乃至武器弹药此时均困难已极,在甘西荒漠地区就地坚守更加难以支撑,以枪弹奇缺又难以找到足够掩蔽物的疲惫步兵来对付马步芳的大队骑兵,又无良法可寻,它终于在1月20日被敌攻破高台,致使5军大部损失,军长董振堂等均牺牲。西路军虽被迫急速改向东进,准备回撤至黄河以东,事实上已很少可能。面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颇为焦急,他们十分清楚:西路军在钳制甘肃中央军,使红军得以在西安作战时主力保持机动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如该军受挫折,影响西安甚大”。但形势发展到这个地步,这时无论是求助于离甘西最近的于学忠,还是要求蒋介石直接下令给青海二马停止进攻,都已无济于事了。这种情况的出现,不能不促使中共中央更加看重和平解决西北问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22日,西安方面从电话中得知:顾祝同表示西安所提六项条件,原则上可以作为进一步商谈的基础,并要西安尽快派人去潼关讨论。这对西安方面至少在精神上不失为一种安慰,但杨虎城对此仍有所犹豫,“恐和平解决后队伍分化愈烈,统率愈难”,而东北军同志会左派军官也仍旧态度强硬,反对妥协。周恩来等不得不尽力做说服工作,促使杨虎城同意派米春霖等迅速前往潼关与顾祝同进行谈判。至25日,米春霖等赴潼关,得顾祝同、陈诚、卫立煌正式答复如下:
  一、中央军暂留原阵地,西北联军先一天撤退后,中央军次日进驻西安至咸阳线。
  二、张学良出处问题在行营进驻西安前由蒋给以名义,否则行营进西安后,由顾祝同负责呈请解决。
  三、西兰公路咸阳至邠州道上东北军可驻三团,西安可驻十七路军一个旅。
  四、陕南红军同时撤往陕北,接济问题暂由杨虎城负责。
  五、善后费六百万,暂发1月薪饷,余待蒋核准。(26)
  对此,西安方面具体电话指示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中央军先撤华县,联军先撤渭北。
  二、潼关至宝鸡线中央军应限制驻军数量。
  三、兰州至咸阳线驻东北军一个军,西安驻两个旅。
  四、对张学良先给名义,以便安抚部下。
  五、红军防地仍要求一部驻陕南。
  六、接防时间以两星期为限,并由阎锡山作保。(27)
  既然南京方面可能接受对甲案作某些修改,毛泽东自然也希望在军事善后方面的条件能够尽可能变得对西安二方面更有利些。25日夜,毛泽东为此致电周恩来等,明确提出:“目前谈判要点在要求陕甘不驻多兵,与红军一部驻陕南,后者由汉年交涉,前者应由杨向顾祝同严重提出,要求不超过十个师,至低不超过事变前数目。蒋如有不继续战争的诚意,无拒绝此点之理由。”当然,毛泽东也告诫周应严重注意西安左派的过左情绪,务必使左派中明白分子自己说服左派,使之明白,接受甲案,作出妥协,退出西安将不可避免,“现在一切工作应放在退出西安后可能发生的新战争、新压迫的基点上去布置”。(28)
  整个西安善后问题之解决,已经全部集中在一个问题上了。这就是对蒋介石承诺的信任问题。西安三方面,不论是杨虎城、东北军,还是中共中央,这时担心的都是同一个问题:现在答应了蒋介石,是否就能确保自身的安全,确保不再有战争,确保张学良真的能够获释?中共中央这时之所以一再表示要求蒋介石作出书面保证,纯粹也是为此。然而,蒋始终拒绝用书信的方式提出这种保证。迫不得已,中共中央只能根据观察和经验来判断这一切了。毛泽东这时再三要求潘汉年就此作出判断:“据你观察,蒋与南京是否确有不继续战争的诚意,此种诚意建立在什么基础上?”不过为了有利于解决西北问题,蒋介石事变后对共产党的态度毕竟一直是比较客气的,除了坚持不给书面保证以外,蒋介石对中共代表提出的所有要求,都尽量地给予解释或满足,力求使其感到放心。宋子文前后两度代表蒋介石与潘汉年见面,表示愿意代蒋担保。27日,张冲更致电毛泽东和周恩来,再度确认:
  (甲)关于防地问题,照贵方与张、杨两部合并提案内所要求之地点,延川、延长、肤施、鄜县、庆阳、西峰一带及凉州以西,除陕南外,蒋先生一概承认。给养问题,蒋先生已答应与中央军同一待遇,以军队之多少决定军饷的数目。三中全会前一切接济由杨虎城将军暂时负责,蒋先生亦已允许。
  (乙)关于保障和平,解决后不再攻打红军,已由宋子文先生向贵方代表直接声明,代表蒋负责保证。
  (丙)派人参政事,蒋先生亦已允诺。
  以上几项均为中央苦心维系和平之诚意,予贵党以转圜之时机,取舍进退,望先生等明断。请当机立断,勿再犹豫,速予复知。(29)
  事情至此已很难再有多少转圜余地了。相信也罢,不相信也罢,在西路军失利、张学良被扣在对方手里、东北军和十七路军战斗力不强、负担沉重的情况下,用战争的方法无论如何不是出路。中共中央终于在1月27日晚作出决定:对南京作出让步。毛泽东、朱德等于这天晚上专门致电这时在外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各负责人称:
  (甲)无论从那一面说,主要的从政治方面说,均应对南京让步。
  (乙)全力说服左派实行撤兵。
  (丙)十五军团亦准备撤退。
  (丁)和平解决后三方面团结一致亦不怕可能发生的新的战争。(30)
  ①《蒋介石关于函复杨虎城阳电内容要点致顾祝同密电》,1937年1月9日,《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07页。
  ②《张学良致杨虎城函》,1937年1月7日,见张友坤等《张学良年谱》(上),1256页。
  ③《周恩来致中央书记处电》,1937年1月9日。
  ④《周恩来年谱》,344页。
  ⑤《毛泽东年谱》(上),368页。
  ⑥《毛泽东年谱》(上),368~369页。在这里毛泽东提到的西安协定为以下六条:(1)停战撤兵;(2)初步改组南京政府,三个月后彻底改组;(3)释放政治犯,保证民主权利;(4)停止剿共,联红抗日,划定防地,供给军费,苏区照旧,共党公开;(5)联俄并与英美合作;(6)西北交张学良处理。
  ⑦《周恩来致蒋介石信》,1937年1月11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见《毛泽东军事文集》第l卷,779页。
  ⑧《蒋介石致杨虎城书》,1937年1月lO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10~11l页。
  ⑨《周恩来、博古致中央书记处电》,1937年1月12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该文件在《文献和研究》上公布时根据一有错误之抄件,将“痛哭”排成“痛器”。
  ⑩《文献和研究》,1986(6);杨虎城派员呈送解决陕事方案致蒋介石函件等,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98~99页。
  (11)《杨虎城致蒋介石函》,1937年1月14日,《杨虎城先生言论选集》,160~16l页。
  (12)《陈布雷关于蒋介石授意发动文教界声讨张学良罪状致叶楚伧密电》,1937年1月13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15~116页。
  (13)《张学良致虎城等函》,1937年1月13日;《张学良致王以哲、何柱国等函》,1937年1月13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120~1121页。
  (14)《蒋介石致杨虎城函》,1937年1月l4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20页。
  (15)《周恩来、博古致洛甫、毛泽东电》,1937年1月15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
  (16)《杨虎城、于学忠通电》,1937年1月16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26页。
  (17)《周恩来、博古致中央书记处电》,1937年1月16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
  (18)《洛、毛致周、博电》,1937年1月18日,见《毛泽东年谱》(上),643页。
  (19)《张学良致杨虎城函》,1937年1月19日,见《张学良文集》第2辑,1122页。
  (20)《蒋介石致杨虎城函》,1937年1月19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33—136页。
  (21)杨奎松:《失去的机会?》,30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2)《周恩来、博古致毛泽东、洛甫电》,1937年1月21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
  (23)《洛甫、毛泽东致周恩来、博古电》,1937年1月21日,载《文献和研究》,1986(6)。
  (24)《毛泽东、周恩来致汉年同志电》,1937年1月21日,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370—371页。
  (25)《毛泽东、周恩来致汉年同志电》,1937年1月22日,见《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372页。
  (26)根据蒋介石1月22日的指示,顾祝同对西安方面的条件的复案与上述结果略有不同。原案为:(1)中央军于本月28日以前暂驻原防地。(2)东北军、十七路军须于本月28日以前撤至泾阳、咸阳、雩县以西地区;徐海东、陈光瑞在陕南各部应同时一律撤至陕北。2月5日以前,中央军进至咸阳至宝鸡一线,接防完毕。(3)中央军定本月29日进驻西安与咸阳之线。(4)东北军可酌留一师约三团兵力暂驻西兰公路咸阳至邠州一段。(5)十七路军可酌留一团至两团兵力驻西安附近,但其驻地由行营指定,并于中央军到达西安时,十七路军驻西安部队暂时集结于王曲与新城二地,以免误会。(6)张副司令之出处与名义,须等西北问题完全解决时另定之。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41—142页。
  (27)关于双方谈判情况,可参见何应钦1月25日关于顾祝同与米春霖等会谈的两次电话报告,以及蒋介石当天的指示要点。内容与米春霖向西安报告的情况略有出入。见《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145—147页。
  (28)张培森:《张闻天与西安事变》,载《党的文献》,1988(3)。
  (29)《张冲致毛、周先生电》,1937年1月27日。
  (30)《毛泽东、朱德、张国焘致洛甫、周恩来、博古、王稼祥、彭德怀、任弼时各同志电》,1937年1月27日,载《文献和研究》,1988(6)。
  

西安事变新探/杨奎松.—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