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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重要会议

《陕西省志·政治协商会议志》编纂委员会


  第一节 全体会议
  《组织通则》规定:“协商委员会由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协商委员会推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进行工作”;“协商委员会根据需要,得设各种委员会,吸收协商委员会委员及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参加工作”;“省协商委员会3月召开1次,必要时亦得提前或延期召开之”。
  1951年8月18日政务院命令公布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第二条规定:“省、市协商委员会得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由全体委员中互选委员若干人组成之,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第一届协商委员会期间
  一、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8月25日在省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出席委员46人,由马明方主席主持。会议决定设立常务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21人。会议推举刘文蔚为协商委员会秘书长,赵伯经、刘剑涛、王德安为副秘书长,并组成秘书处,办理日常事务。会议向各位委员、代表布置了传达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的任务。会议议决:在秘书处未拟出委员、代表与本会及各方工作联系的具体规定前,各委员应将工作情况按月报告一次。
  二、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12月24日在西安文化教育馆会议室召开,出席委员28人,由马明方主席主持。此次会议结合协商委员会所拟的1952年工作计划,着重讨论了对孙蔚如副主席在陕西省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所作的一年来工作报告的具体贯彻意见。
  三、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52年5月13日至16日在省人民政府礼堂联合召开。
  会议首先回顾了协商委员会和政府4个月来的工作,听取和讨论了陕西省“三反”运动、防旱、工业生产等情况和1952年财政预算等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筹备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意见和召开首届县长会议以及成立老区根据地建设委员会等项决议。会上,马明方主席作了《为继续完成1952年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的总结报告。马明方在报告中提出本省当前的工作任务是:(1)彻底搞好“三反”①、“五反”②运动;(2)最后完成全省土地改革,争取明年春季全部做好查田定产工作;(3)克服变工互助组织中违反自愿和等价互利原则等错误倾向,加强农业生产中的基本建设工作;(4)为工业建设积累资金,培养人才;(5)做好各界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五次会议,于1952年7月11日在省人民政府礼堂联合举行,协商委员会出席委员31人。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民政厅厅长杨伯伦关于召开陕西省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首届县长会议准备工作的报告、财政厅副厅长冯绍绪关于查田定产工作计划报告以及韩兆鹗副主席关于陕南土地改革基本总结和今后农村工作任务的报告。最后,马明方主席讲话。
  马明方的讲话,肯定了三年来全省各地在清匪肃特、减租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等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提出,在此基础上,从现在起到1953年3、4月,要配合各项工作,做好民主建设。通过民主建政,把群众的觉悟和我们各方面工作提高一步,使我们的政权制度更加完善。还要做好查田定产和土改复查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学习运动的意见》,通过了出席全国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代表提出的筹建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的建议。
  五、第一届协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52年11月15日在省政府召开。出席委员28人,由马明方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协商委员会向即将召开的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出的两年来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省财政厅副厅长郭艾正关于1950、1951年财政收支情况和195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听取了时逸之秘书长关于省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第三届协商委员会期间
  根据《组织通则》第五条“省各界人民代表的任期定为二年,连选得连任”和“省、市协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之任期同,连选得连任”的规定,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11月17日至26日在西安召开。会议选举组成第二届协商委员会,潘自力当选为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合邦、韩兆鹗、孙蔚如为副主席,委员61人。
  一、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11月26日召开,出席委员50人。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推定常务委员23人。潘自力主席就协商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与各方面的关系,怎样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以及学习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说明,对协商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和任务,讲了意见。与会委员在发言中,完全同意潘自力的讲话。
  二、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3月30日召开。
  会上,由潘自力主席作了关于春耕生产的发言。与会委员经过讨论,针对当时领导春耕生产上存在的问题,提出:(1)必须坚持贯彻春耕生产压倒一切,其他工作都围绕这个中心,为之服务的方针。(2)坚持稳步发展互助合作的方针,克服盲目冒进和消极等待的思想。(3)克服领导农业生产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4)正确分析灾情,把救灾与生产联系起来,贯彻“生产自救”。
  三、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53年9月28日召开。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孙蔚如副主席所作的《为动员代表协助府做好普选工作与生产工作而努力》的报告和韩兆鹗副主席所作的总结发言。
  四、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54年8月14日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协商委员会1953年工作总结暨1954年工作意见和上半年工作概况的报告》。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第一届协商委员会期间
  本届常务委员会共开过6次会议。
  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0年10月27日至28日召开,出席常委16人。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如何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对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加以贯彻和实施。与会委员听取了有关本省公粮夏季借征总结与秋征布置工作以及9月和10月上半月剿匪肃特情况、关中地区土改工作试办情况的报告。最后,马明方主席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土改是中国当前革命政治任务基本问题之一。在今冬明春有重点地参加关中土改工作,协助政府完成土改任务,这是协商委员会的中心工作。会议议决:(1)建议省人民政府有步骤有计划地取缔一贯道;(2)通知各委员、各代表宣传动员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群众运动。会议通过了全会工作简则及工作计划。
  第二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1年6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常委12人。由韩兆鹗副主席主持。此次会议听取了孙蔚如副主席关于协商委员会8个月来的工作报告,赵伯经副秘书长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精神的传达。赵伯经着重讲了协商委员会的性质,它对有关方面的关系及其工作内容,并根据全国政协秘书长会议精神,提出了今后工作意见。会议经过讨论,原则通过。
  第三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1年11月2日召开,出席常委10人。由韩兆鹗主席主持。会议根据《组织通则》关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的规定,通过了《关于建议省人民政府召开省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2年8月12日召开,出席常委14人。会议主要讨论了拟将召开的全省工商界代表会议的方案。经过逐条讨论,确定了工商界代表会议召开的日期、会期和出席代表名额以及会议内容;还决定由省财委、工业厅、商业厅、合作局、省银行、省委统战部各推定1人,省协商委员会推选3名委员(韩望尘、孙蔚如、赵伯经)组成办公室,负责筹备工作。
  第五、六次常务委员会议,先后于1952年10月23日和10月28日召开。两次会议都是研究接待政协全国委员会以邵力子为首的西北视察组的准备工作。
  第二届协商委员会期间
  本届常务委员会共开过4次会议。
  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3年2月7日召开,出席常委16人,会议讨论通过了本会1953年工作要点;推定赵伯经为本会秘书长,刘剑涛、王德安为副秘书长。会议决定成立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和政法、财经、文教3个研究组。
  第二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3年7月19日召开,出席常委12人,由韩兆鹗副主席主持。此次会议由本会副主席兼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主任委员孙蔚如作了《1953年上半年陕西省各界人士学习初步总结》及《各界人士继续学习<共同纲领>文化教育政策、经济政策和民族政策三章的计划》的报告。经过与会者的讨论,会议决定将原文作必要的修正,印发各县(市)常务(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参考执行。会议还听取了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李硕《关于本省1953年农业税收工作报告》、省粮食厅副厅长王尚业《关于我省1953年上半年粮食工作情况及下半年粮食市场管理办法的报告》。会议同意两个报告,并决定印发各代表向群众宣传解释,协助当地政府切实执行,并保证完成任务。
  第三次常务委员(扩大)会议,于1953年12月2日至3日在省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出席常委13人,列席委员13人。会议由潘自力主席作了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的报告。省粮食厅厅长冯绍绪、商业厅厅长陈凯、省银行行长王慈就陕西省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及加强粮食市场管理,配合购粮工作加强物资供应等工作讲了意见。最后,由韩兆鹗副主席作了总结发言。
  潘自力主席在报告中鼓励大家密切联系实际,明确方向,做好工作。同时,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群众进行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做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还必须做好一系列必要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 
  与会委员对潘自力的报告表示赞同,对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热烈拥护,并表示要在各项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
  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于1955年2月9日召开,出席常委15人,在西安的全国政协委员和其他人士14人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委员人选,并就不再召集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出决定;确定了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日期和主要议题;审议通过了向政协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省协商委员会四年多来的工作报告。
  《政治协商会议志》(第二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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