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史话》
第五伦,字伯鱼,是东汉京兆长陵(今咸阳东北)人,其族人一支现聚居泾阳县龙泉乡埝口五村。建武二十七年(公元44年)举教廉初为淮阳国医工长,受汉光帝刘秀的赏识。建武六年(公元30年)后,历任会稽、蜀郡太守。他在出任会稽太守时,查禁巫祝,禁止妄杀耕牛,裁遣富吏,功绩巨大。
汉章帝元和三年(公元76年)任司空(丞相)曾叶再上书,要求抑制咸亲骄奢擅权。元和八年(公元81年)以二千石俸终身,加赐钱五十万。卒于和帝永元六年飞公元96年),时年八十余岁,诏赐玉器,衣衾等。据清乾隆四十三年重修《泾阳志》记载:“县东北清谷口有第五村,伦墓在焉……隶书‘汉司空第五伦墓“八字,建亭立碑。”又据清宣统年《泾阳县志》记载:“司空第五伦墓,旧志在县东北清谷口,北有第五村,伦墓在焉,乾隆年间知县唐秉刚其裔孙士元修筑。《胡志》<注>谓:四十一年陕巡抚毕沅立碑。”今墓址无考,墓碑原置埝口五村祠堂内,今失落。(徐志桢)
注:
《胡志》是指清道光辛丑年泾阳知县胡元焕时的县志。
出处: 《泾阳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