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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民

《陕西省志·人物志》(上)


  张舜民(生卒年不详),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北宋大臣、诗人、画家,邠州(治今陕西彬县)人。治平年间(1064~1067年)中进士第,为襄乐县令。王安石变法,他曾上书反对。元丰四年(1081),宋军师伐西夏,环庆路军帅高遵裕辟他掌机宜文字,随军出怔,他在灵武(在今宁夏灵武境)军营写诗描述此次战争的残酷,有“白骨似沙沙似雪”及宋军在受降城砍柳为薪之句,被贬监邕州(故治在今广西南宁市南郁江南岸)盐米仓;又追赴鄜延诏狱,改监郴州(故治在今湖南郴州)酒税。
  遇朝廷大赦,方得北归。元祐初(1068),宰相司马光推荐他才气秀异,刚直敢言,遂以馆阁校勘为监察御史。西夏国上层权力斗争激化,张舜民上书主张对西夏用兵,因言及元老重臣文彦博,被降职监登闻鼓院,台谏上章乞情,出为虢州通判,提点秦凤路刑狱。不久,召拜殿中侍御史,固辞,改金部员外郎。进秘书少监,奉命出使辽国,加直秘阁、陕西转运使,历知陕、潭、青三州。“元符中,罢职付东铨,以为坊州、凤翔,皆不赴”。
  宋徽宗即位,擢为右谏议大夫。居位7日,上疏60章,陈陕西之弊,论河朔之困,言词激烈。改吏部侍郎,又以龙图阁待制出知定州,改知同州。因他被列入元祐党人,被贬楚州团练副使,商州(今陕西商州市)安置。后复职为集贤殿修撰。卒于此职。
  张舜民性慷慨,喜论事。为文豪迈,长于诗画,尤善山水寒林,常于画幅上附题诗句,达到诗情画意并茂。流放商州期间,不废创作,曾在一幅《秋景图》上题诗道:“我有故山常 自赏,免教魂梦落天涯。”其诗画作品辑为《画墁录》和《画墁集》。

出处: 《陕西省志·人物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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