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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 哈 老 爷

《蓝田县志》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宣统元年(1909),恒良知蓝田事。他是汉军正白旗人,本姓李,出身望族书香门弟,与下层社会不常接触,对民间语言和民俗了解甚少,就任蓝田知事后,理想做一员清廉直正的好官,曾布告士民说他“幼读古人书,秉赋本直正,详审民间事,处断如水清,言行若相违,仰面回古城”。他在审阅前任积案时,发现有兄弟二人为争一眼水井、一具碌碡,互不相让而诉讼到衙的案子,便亲自升堂当众审理,他劝慰那兄弟二人说:“既属兄弟,一父所养,一母所生,平分遗产,情在理中,人各半片,何须争讼”。旁边的录事急忙对他耳语说:“那两件东西分不成两半片”。恒良说:“每人执半段好吧”。旁观群众听了哗然大笑,笑声中杂有“这个老爷真嘛哈”的责怪话语,恒良不懂“嘛哈”何意,转问录事,录事为替民解脱,回答说:“嘛哈就是赞扬老爷断的好”。恒良听后哈哈大笑说:“这才是首次嘛哈,今后再看老爷嘛哈。”

出处: 《蓝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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