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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削弱豪强的势力

林剑鸣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夏,在通往首都长安的大道上,一股股人流在炎炎烈日下向前蠕动。这些人扶老携幼,车载马驮,带着他们的家属,拉着所有的财物,拖着疲惫的躯体,无可奈何地来到长安以西的茂陵定居。他们都是全国各地的地主豪强和家财三百万以上的富人。在汉武帝一道诏令之下,他们只得从黄河中、下游,从长城以南,从汾河、淮河流域,离开那世世代代横行霸道的乡里。这当然是这些地主豪强所不愿意的。但是,武帝的诏令,地方官的催逼,哪里敢违抗。只好把一腔怨恨埋在心里,带着恐惧和不满来到关中。
  汉武帝为什么下令把全国的地方豪富都迁到茂陵来呢?
  在武帝时代,由于地主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上就出现一批豪强地主。这批地主,不仅占有大量土地,而且凭藉权势横行乡里,侵夺民财。那些贵族王室,肆无忌惮,杀人越制,为所欲为。如济东王刘彭离唆使家奴、无赖数十人,杀人抢劫,举国皆知。又如灌夫,家产数千万,豢养大批“宾客”横行于颍川,无人敢干预。还有被称为“关东大侠”的郭解,虽无多少田产,但平时奸淫杀掠,横行乡里,欺害平民,不仅官吏不敢惩治,甚至勾结朝廷中的大小官吏,违法犯禁。这些地方豪强不仅为害民众,而且破坏了封建统治秩序,妨碍封健法制的推行,是割据、分裂势力的社会基础。尤其严重的是,由于地方豪强欺压百姓,兼并土地,使农民失去田产,陷入无法生存的境地,甚至激起农民反抗,直接威胁着汉王朝的统治。汉武帝虽是地主阶级的总代表,但他知道对豪强却是必须加强以管束和镇压的,否则就难保地主阶级的江山。元朔二年的迁徙豪富,就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听取了主父偃的建议而实行的。这些豪强、富人离开故里也就失去原来所依据的势力,使地方免除一害;迁到首都附近的茂陵,又充实了京师,促进这里繁荣兴旺。这的确是一项良策。
  汉武帝始终注意运用封建法制的力量,限制豪强势力的发展。为此,武帝任用了许多执法如山、不畏豪强的“酷吏”。这些“酷吏”,多数都是清正官吏。他们对豪强贵族的横行霸道毫不留情,严厉制裁。张汤、赵禹、王温舒、尹齐、咸宣等都是敢于打击豪强的“酷吏”。汉武帝听说王温舒,就专门把他从广平(今河北鸡泽东南)都尉,提拔到豪强集中、难以治理的河内(辖境相当于今河南黄河以北,京汉铁路以西地区)任太守。王温舒早闻河内豪强的家财多,人众势大,但他成竹在胸,上任后,即下令捕捉犯法的豪强达一千多人,重者处以族刑,轻者处死,家财全部没收,至“流血千里”。吓得豪强地主再不敢犯法。尹齐最初在张汤属下,汉武帝得知他为官廉正,封他为关都尉。他“斩伐不避权贵”,对豪强地主决不留情。他一生廉洁,不徇私情,死时家中财产不值五十金,不及普通老百姓的家产。做为封建官吏,是地主政权的工具,其本质当然都是压榨人民的,但人品也各有差异,有的廉洁、正直,有的贪财、媚上,但是多数“酷吏”都具有不畏豪强的特点。他们在如狼似虎的豪强地主中间,如同搏杀饿狼猛虎的猎犬。汉武帝有意识地豢养着这批“猎犬”,捕杀那些为害太大的“野兽”,借以维持社会的治安。这就是封建制度的“自我调节”。
  从豪强地主的遭遇中,可以看出汉武帝深邃的目光远远地超过他们的先辈。
  

汉代雄风汉武帝/林剑鸣编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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