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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长安胡人职业结构初探

路学军

                                               
  唐代长安是一座开放性的国际都市,有唐一代,来自各地的胡人[1]源源不断地进入长安并为其带来了浓厚的异域色彩;对此,不少学者曾做过多方面的研究。然而,对于长安胡人及其后裔职业结构的研讨,学界虽有涉及,却仍属于较为薄弱的环节。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以理解职业内涵作为思考的出发点,对此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
  职业是人们从事相对稳定的、有合理收入的、专门类别的工作,它具有连续性、专门性和经济性等特征,而职业结构则是职业的具体分布状况。从总体上看,唐代的职业仍以传统的士、农、工、商为本,即唐人所云:“辩天下之四人,使各专其业。凡习学文武者为士,肆力耕桑者为农,巧作贸易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天下之利。”[2]但由于社会的发展,唐代的职业结构已经出现了某些新的变化,在移居长安的胡人群体中,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进入长安的胡人,其从事的职业多依城市需求和各自所长而定,因此他们的职业分布较士、农、工、商的划分显得更具自身特色,而在这其中,充任武职是极为引人注目的一端。
  陈寅恪先生曾说:“以唐代武功言,府兵虽至重要,然其重要性殊有时间限制,终不及蕃将一端,其关系至深且钜,与李唐一代三百年相始终者,所可相比也。”[3]在这里,陈先生实际上讲了两层含义:其一,有唐一代,胡人在军事斗争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二,与府兵不同,胡人从军多具有职业性。长安胡人从武者一般也均呈现职业化的特征,不过其具体情况却颇有不同。
  胡人善骑射又勇于攻战,魏晋以来常以军功入仕,有的还进而衍为军人世家。唐代此类胡人及后裔在长安充任武职者甚众,他们出入朝堂宫廷,形成了长安胡人中极为显赫的群体,这在文献和出土墓志中都有诸多记载。如《旧唐书》卷五五《李轨传》载,唐初“安修仁之兄兴贵先在长安,表请诣凉州招慰轨。……轨寻伏诛,……诏授兴贵右武侯大将军、上柱国,封凉国公,食实封六百户,赐帛万段。”贞观时,其子安元寿曾充当宿卫,后以军功官至右威卫将军[4]。再如浑瑊“(父释之)本铁勒九姓部落之浑部也。……少有武艺,从朔方军,积战功于边上,累迁至开府仪同三司、试太常卿、宁朔郡王。广德中,与吐蕃战,没于灵武,年四十九。……(瑊)年十余岁即善骑射,随父战伐,……迁中郎将。”[5]其第三子浑鐬“以父荫起家为诸卫参军,历诸卫将军。(元和)三年,入为右金吾卫大将军、知街事,历诸卫大将军”[6]。再看以下几则墓志,其内容也均反映此种情况。安度“祖陇,齐任滁州青林府鹰击郎将;父定,隋任河阳郡镇将。君往以大□□□之功,帝授陪戎之职”[7]康武通“父仁,隋任左卫三川府鹰扬郎将;(武通)以贞观一十二年改授陪戎副尉”。[8]康续系康国人,“曾祖德,齐任凉州都督;祖逞,齐任京瓷府大都督;父老,皇朝左屯卫翊卫”。安怀“祖智,隋任洛川府左果毅,勇冠三军……父昙度……唐朝任文林郎,非其好也。(安怀)但以生□太平,咸须有职,蒙受陪戎副尉[9]。康庭兰“曾祖匿,皇朝游骑将军守左卫诩府中郎将……祖宁,归德将军行右领军卫将军……父烦,云麾将军上柱国;(庭兰)壮武将军行右威卫诩府左郎将上柱国,出身入仕,移孝成忠”[10]。
  除以军功入职外,胡人内附及使节、质子来唐也多被授予武职,任职长安者也不在少数。内附胡人入唐后,其首领时有在长安充任武职者,如《贞观政要·议安边第三十六篇》载:“自突厥颉利破后,诸部落首领来降者,皆拜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胡人使节在长安出任武职的也不乏其例,如《唐会要》卷九五“新罗”条载新罗使节金思兰“恭而有礼,因留宿卫”。墓志中也有“大唐故酋长康国大首领因使入朝检校折冲都尉”的记载[11]。还有国王自为使节而留为武职者,如《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唐纪三十二》载:“(天宝八载)护密王罗真檀入朝,请留宿卫;许之,拜左武卫将军。”
  唐代国力强大,中央王朝控驭周边的能力较强。各族为取得朝廷的信任,常遣派子弟入质京师以换取唐王朝的支持。不少胡人政权都曾派质子到长安,形成“蕃望子弟多授以侍卫之官”的局面[12]。质子入朝后多被授予中郎将等军职。《唐会要》卷七十一“十二卫”条即载:“显庆三年,以四夷君长来朝者多,乃置怀德归化将军以授之。仍隶诸卫。至是,上以降附者名位有差,故增置中郎将以下员。”质子入朝时间很长,还有世代为质的。如右领军卫上将军何文哲即质子之后:“公本何国王丕之五代孙,前祖以永徽初款塞来质,附于王庭”[13]米继芬“其先西域米国也……遐质京师,永通国好……(继芬)承袭质子。”在禁军中服务[14]。
  内附及使节、质子在长安所授武职多为虚衔,如其所供职的五府中郎将多只是“凡朝会之仗,三衙番上,分为五仗,号衙内五卫。……借带刀捉仗,列坐于东西廊下”[15],但这其中也有能力出众者可以领实职,如原于阗国王尉迟胜“本王于阗国。天宝中,入朝,献名玉、良马。玄宗以宗室女妻之,授右威卫将军、毗沙府都督。归国,与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击破萨毗、播仙。累进光禄卿。”[16]
  此外,唐代对外交流频繁,长安常有大量的胡人以各种原因滞留于此。一些生活无着的胡人也常常将投身行武作为出路。如安史之乱后,吐蕃占据河西,截断了西域与长安间的道路联系,大量西域胡人留郁。史载:“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人马皆仰给于鸿胪,礼宾委府、县供之,李泌知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命检括胡客有田宅者停其给。凡得四千人,将停其给。胡客皆诣政府诉之,泌曰:‘……今当假道于回纥,或自海道各遣归国。有不愿归,当于鸿胪自陈,授以职位,给俸禄为唐臣。……!’于是胡客无一人愿归者,泌皆分隶神策两军,王子、使者为散兵马使或押牙,余皆为卒,禁旅益壮。”[17]
  二
  唐代“近代以来,又分为文武二职。分曹置上事各理所掌”。[18]胡人除充任武职外,亦有就任文职者。
  久居唐朝的胡人受汉文化浸染,有不少能赋诗作文,甚至科举及第、进身官宦者,对此史料中多有记载。如“(宣宗)大中初年,大梁连帅范阳公得大食国人李彦昇,荐于阙下。天子诏春司考其才。二年以进士第,”[19],可见李彦昇其学识之深厚。再如,康婆“本康国王之裔也,……率下有方,事君以礼,……禀纵多能,博游才艺……武德中左仆射裴寂揖君名义,请署大农”[20],康婆以胡人入仕,此时已具有相当的汉文化素养。留学生本为学习唐文化而来,出类拔萃者亦有在长安为官者,如吉备真备和阿倍仲麻吕等久已为人熟知。再如日本留学生井真成,其墓志云:“公姓井,字真成。国号日本,才称天纵。故能□命远邦,驰聘上国。蹈礼乐,袭衣冠;束带口朝,难与俦矣。岂图强学不倦,问道未终;口遇移舟,隙逢奔驷。以开元廿二年正月□日,乃终于官弟,春秋卅六。皇上□伤,追崇有典;诏赠尚衣奉御,葬令官□。”[21]可以看到,井真成虽因早逝而仅被身后赠官,但其经历也反映出了留学生的入仕趋势。
  实际上,对于被授军职的胡人质子来说其职任也具有文职属性。质子在唐的活动,“或执戟丹墀,策名戎秩,或曳裾庠序,高步黉门,服改毡裘,语兼中夏,明习汉法,覩衣冠之仪,目击朝章,知经国之要,窥成败于图史,察安危于古今,识边塞之盈虚,知山川之险易。”[22]可见,质子职任不拘于宿卫,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习学交游不仅熟悉了汉民族的语言文化,而且还直观接触到了唐王朝的典章制度与风物人情。质子还可以充当使节,代表唐王朝前往外域,或传达招慰册立,或宣谕唐王朝的其他意旨。如史载新罗质子金士信即曾奏称:“臣本国朝天二百余载,尝差质子宿卫阙庭,每有天使临蕃,即充副使,转通圣旨,下告国中,今在城宿卫质子,臣次当行之。”[23]藉以年资,质子官职还可以迁转,史载:“开成元年十二月壬子,新罗国质子试光禄卿赐紫金龟袋金允夫进状称:本国王命臣入朝充质二十六年餮矣,三蒙改授试官再当本国宣慰及册立等副使,准往例皆蒙特授正官,遂授武成王庙”[24],即要求由试官迁授正官。
  与华化入仕相对,一些胡人则身负长技,特别是利用其掌握的外域知识在唐朝政府中任职。如《旧唐书》卷一五八《韦贯之传》曾载:“新罗人金忠义以机巧进,到少府监,荫其子为两馆生。”再如安叱奴本系胡人,擅乐舞,由隋入唐。“时高祖拜舞人安叱奴为散骑常侍”。李刚曾为此切谏而高祖不纳。[25]《大唐新语·极谏第三》亦载:“高祖即位,以舞胡为散骑侍郎。”
  就职于司夭监的天竺人瞿昙家族也很典型。瞿昙家族当在唐代前期来唐,以谙熟外域天文历法而先后数代任职于太史监、司天台[26],其中瞿昙悉达曾在天文历法方面取得较大成就。史载,“《九执历》者,出于西域。开元六年,诏太史监瞿昙悉达译之。”[27]悉达后又撰成《大唐开元占经》一百一十卷[28]。
  再如唐代鸿胪寺、中书省所辖的译语人也是这方面的典型。从史料中可以看出,不管在鸿胪寺还是在中书省,担任译语人的多为胡人,他们具有一定的品级,其职任一般是翻书译语。[29]李德裕任宰相时,其文中就曾谈到石佛庆等辖下外域译语人:“右,缘石佛庆等皆是回鹘种类,必与本国有情,纥扢斯专使到京后,恐语有不便于回鹘者,不为翻译,兼潜将言语辄报在京回鹘。望赐刘沔忠顺诏,各择解译蕃语人不是与回鹘亲族者,令乘递赴京。冀得互相参验,免有欺蔽。”[30]再如中书译语人史诃担,史载永徽元年,“中书令褚遂良抑买中书译语人史诃担宅,监察御史韦仁约劾之。”[31]而关于史诃担的具体情况,由于其墓志的发现现在可以有更清晰的了解。《史诃耽墓志》云:“君讳诃耽,字说,原州平高县人,史国王之苗裔也……武德九年,以公明敏六闲,别救授左二监……寻奉救直中书省翻译朝令,禄赐一同京职。贞观三年,加授宣德郎。七年,又加授朝请郎,九年,又加授通义郎。十三年,又加授朝议郎……永徽四年,有诏:朝议郎史诃耽,久直中书,勤劳可录,可游击将军、直中书省翻译如故。”由此可见其任职情况[32]。
  三
  唐代对外贸易频繁,入唐胡商众多。长安系京师所在,是万方幅凑之地,胡商更是云集于此,因而从商构成了长安胡人职业结构中的重要一环。
  长安胡商中有不少带有官方色彩。唐代国家强盛,外域政权常派遣使节向唐王朝进贡方物,唐对各国使节则相应馈赠金银丝帛等礼品。与唐朝有朝贡关系的政权很多,史载,“凡四蕃之国经朝贡已后自相诛绝及有罪见灭者,盖三百余国。今所在者,有七十余蕃。”[33]虽然朝贡方物与回馈礼品并非一般的商业贸易,但由于对官方遣唐使,唐政府给予优厚的待遇,加之回馈丰厚,因而遣唐使中的确有打着朝贡名义以求获利的胡商。如代宗时,“始回纥至中国,常参以九姓胡,往往留京师,至千人,居赀殖产甚厚。”[34]《资治通鉴》卷二二五《唐纪四十一》也载:“先是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县官日给饔饩,殖赀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日纵贪横,吏不敢问。”
  不过,为数更多的外域商人仍是活跃在长安街头的普通商胡。西市是胡商的聚居区,有各种胡商店肆[35]。这些胡店与胡人关系密切,如史载“元和初,回鹘再朝献,始以摩尼至。摩尼至京师,岁往来西市,商贾颇与囊橐为奸,至是遣归国也。”[36]西市胡店也是汉人经常光顾之处。如《太平广记》卷十六载:“(杜子春)徒行长安中,日晚未食,彷徨不知所往。……有一老人策杖于前,……曰:“给子今夕,明日午时,候子于西市波斯邸,慎无后期。”
  胡商留唐时间不一,久居者有寄寓长达四十余年而不欲归者。[37]值得注意的是,唐代长安胡商有很多是从事奢侈品贸易的,其中尤以贩卖珠宝为盛。到了唐代珠宝几乎成为胡商的象征,而且在唐人看来,珠宝对于胡商来说已不仅仅是一般的商品,而是已经具有了某种神奇力量的精灵,胡商对珠宝的追逐也近于痴狂。
  在唐代,胡贾剖身藏珠可谓流传广泛,太宗就曾询问过此事:“上谓侍臣曰:“吾闻西域贾胡得美珠,剖身以藏之,有诸?”侍臣曰:“有之。”[38]胡人重金市珠也往往见于记载。如《太平广记》卷四○二“水珠”条载“开元十年……,有西域胡人,阅市求宝,见珠大喜。……明日,纳钱四千万贯,市之而去。”又如《太平广记》卷四○二载(“严生”条亦载):“冯翊严生者,家于汉南,尝游岘山,得一物,……或曰:‘珠也。’生因以弹珠名之,常置于箱中。其后生游长安,乃于春明门逢一胡人,……胡人捧之而喜曰:此天下之奇货也,愿以三十万为价。”
  除从事居间贩运外,胡商也涉足放贷、餐饮业。部分胡商通过珠宝等贸易完成了财富积累,成为了巨富。有些胡人富商巨贾便从事放贷业,即史籍所谓的“举质取利”。唐代中后期,胡商放贷曾导致朝野不满,以至引起了“举取蕃客钱,以产业、奴婢为质者,重请禁之”的议论[39],可见此类事在当时是相当普遍的。
  魏晋以来,胡人饮食不断内传。唐代胡人所营餐饮也甚为流行,“贵人御撰,尽供胡食”[40]“时行胡饼,俗家皆然”[41],以此可见胡食影响之大。长安城里有众多胡人餐饮,而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长安街头的胡人酒肆,即唐人所谓“酒家胡”。“酒家胡”在长安甚为流行,西市及城东至曲江一带,皆有此类酒肆。[42]酒家胡主大多是西域人。如有史料记载:“长安县人史婆陁,家兴贩,资财巨富,身有勋官骁骑尉。其园池屋宇、衣服器玩,家僮侍妾比侯王……婆陁阛阓商人,旗亭贾竖,族望卑贱,门第寒微,侮慢朝章,纵斯奢僭。”[43]文中称长安县人史婆陁乃阛阓商人,即以经营酒肆为业。
  为了招揽顾客,长安酒家胡中常有侍酒的异域女性,即所谓的“胡姬”。“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长安酒家胡中佐酒的胡姬以其出色的歌舞表演和浓厚的异域风情,吸引了很多人流连忘返,对此不少文人都留下了记咏,如李白就曾题:“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44]张祜也有诗云:“为底胡姬酒,长来白鼻騧,摘莲抛水上,郎意在浮花。”[45]
  尽管文人的描绘充满了浪漫的情调,但胡姬的职业归属却相当独特[46]。事实上,胡姬多是以富有异域色彩的歌舞技艺为客人佐酒助兴。李白《醉后赠王历阳》云:“书秃千兔毫,诗裁两牛腰。笔纵起龙虎,舞曲拂云霄。双歌二胡姬,更奏远清朝。举酒挑朔雪,从君不相饶。”[47]有的胡姬还提供陪宿服务,如施肩吾《戏郑申府》云:“年少郑郎那解愁,春来闲卧酒家楼。胡姬若拟邀他宿,挂却金鞭系紫骝。”[48]有学者已指出,胡姬职业的特殊性与其来源密不可分,胡姬有可能是被贩运而来的异域少女[49]。李贺《龙夜吟》云:“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一声似向天上来,月下美人望乡哭。”[50]应当说正是胡姬真实心境的反映。
  四
  在各民族长期融通的基础之上,唐人形成了强烈的包容意识和开放精神。与前代相比,唐人较少有华夷之辩的局限,他们总是以好奇的眼光看待外来文化。同时魏晋以后,中原艺术残失散缺,也须外域艺术的进入而获取新生命[51]。正基于此,外域的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门类在长安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异域艺人也源源不断的循各种途径来到长安,他们出入朝堂街巷,以从艺为业,由此形成了独特的胡族艺人群体。
  唐代有一批胡人画师活跃于长安。如唐初入居长安的康萨,及尉迟跋质那和尉迟乙僧父子均为丹青高手[52]。但以乐舞为业的异域艺人则人数更为众多,也更为引人注目。
  宫廷是胡族乐人集中之所,他们不仅从事演出,也参与谱定曲目,对唐代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兹举几则史料为证。如隋末唐初,胡人王长通、白明达等曾参与修定宫廷音乐。《隋书》卷七八《艺术·万宝常传》载:“安马驹、曹妙达、王长通、郭令乐等,能造曲,为一时之妙。”隋亡,入唐代宫廷,“贞观三年,太宗令祖孝孙增损乐章,孝孙与明音律人王长通、白明达递相长短。”[53]又如《唐会要》卷三十三载,“贞观末。有裴神符者。妙解琵琶。作胜蛮奴火凤倾杯乐三曲。声度清美。太宗深爱之。”胡人乐工康昆仑亦长于琵琶演奏。《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十二》:“大历元年,又有《广平太一乐》,《凉州曲》,本西凉所献也,其声本宫调,有大遍、小遍。贞元初,乐工康昆仑寓其声于琵琶,奏于玉宸殿,因号《玉宸宫调》……。”安金藏为唐代名臣,也曾为艺人。史载,“安金藏,京兆长安人,初为太常工人。”[54]外域乐人长期在长安活动,有的已成为世家,他们家学相承,技艺精湛,长期入奉宫廷。如著名的曹保、曹善才、曹纲祖孙三代来自西域曹国,俱以演奏琵琶著称当世。李绅曾记曹善才的宫廷演出“穆王夜幸蓬池曲,金銮殿开高秉烛。东头弟子曹善才,琵琶请进新翻曲。”[55]白居易曾做诗称赞曹纲。“拨拨弦弦意不同,胡啼蕃语两玲珑。谁能截得曹刚手,插向重莲衣袖中。”[56]元和年间,胡人米嘉荣歌曲之妙也为时人所称道,曾长期供职宫廷。刘禹锡《与歌者米嘉荣》诗云:“唱得凉州意外声,旧人唯数米嘉荣。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57]嘉荣之子米和也以深谙家传。《乐府杂录·琵琶》载,“咸通中即有米和,即嘉荣子也。申旋尤妙。”
  教坊是后起的唐代宫廷音乐机构之一,史载,“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上(玄宗)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58]。教坊中,有相当一部分乐工也是胡人。如《教坊记》中有“筋斗裴承恩”[59],裴承恩供奉于玄宗朝,善筋斗,应为西域人[60]。《教坊记》还载:“筋斗裴承恩妹大娘,善歌。”[61]裴大娘为裴承恩之妹,善歌,也当是胡人。
  此外,宫廷中尚有些名姓不传但却明确以从艺为业者。如《旧唐书·德宗纪下》:“(贞元)十八年春正月……乙丑,骠国王遣使悉利移来朝贡,并献其国乐十二曲与乐工三十五人。”白居易诗中也曾提到外域舞女:“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胡旋女,出康居,徒劳东来万里余”。[62]
  还有一些外域艺人出入于宫廷、民间,他们多从事杂技、魔术等表演活动,即入奉宫廷又献艺街头,其表演富有异域色彩,且多惊险刺激的场景,受到了长安仕民的热烈欢迎。外域艺人演出影响之大甚至引起了统治者的疑虑,高宗就曾下诏禁断。史载:“如闻在外有婆罗门胡等,每于戏处,乃将剑刺肚,以刀割舌。幻惑百姓,极非道理,宜并发遣还蕃,勿令久住。”[63]
  结 论
  综上所述,武职、文职、商贾、艺人等类型构成了长安胡人的主要职业形态。作为唐帝国的首都,长安以其开放和宽松的环境为各地胡人提供了广阔的职业舞台,胡人则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获取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自身的文化保存创造了有利条件。更重要的是,胡人的职业实践为长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都注入许多极具活力的新鲜因子,而这正是唐帝国取得前所未有繁荣的重要保证。此外,还应看到,在长安生活的胡人非只上述几类,如入唐留学生、外来僧侣、胡人战俘、奴婢、贡人等,其活动也很活跃。这些外域人入唐的原因、目的、方式各不相同,以职业的真正含义来衡量,他们的行为并不具有职业特征。不过,在唐帝国宽松的治理之下,相当多的此类外域人是有机会在入唐之后获取职业身份的,可见对长安生胡人的职业状况确应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待。
  注释:
  [1]胡人有多重含义,此处意指与汉人相对的外族人,但在唐代其主体已与汉族融合的民族,如鲜卑、匈奴等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2]李林甫:《大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户部郎中员外郎条,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74页。
  [3]陈寅恪:《论唐代蕃将与府兵》,《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09页。
  [4]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页。
  [5]《旧唐书》卷一三四《浑瑊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03页。
  [6]《旧唐书》卷一三四《浑瑊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11页。
  [7][8][9][10]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03、545、845—846、1511页。
  [11]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634页。
  [12]王钦若等:《帝王部·来远》,《册府元龟》卷一七○,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051页。
  [13]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894页。
  [14]郝本性:《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2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
  [15]《新唐书》卷二三上《仪卫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1-482页。
  [16]《新唐书》卷一一○《尉迟胜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127页。
  [17]《资治通鉴》卷二三二《唐纪四十八》德宗贞元三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492—7493页。
  [18]《旧唐书》卷四二《职官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04页。
  [19]陈黯:《华心》,《全唐文新编》卷七六七,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9147页。
  [20]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21]王勇:《井真成墓志与唐国子监》,《日本学刊》2006年第2辑。
  [22]《唐会要》卷五六,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66页。
  [23]王钦若等:《外臣部·纳质》,《册府元龟》卷九九六,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694页。
  [24]王钦若等:《外臣部·褒异第三》,《册府元龟》卷九七六,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466页。
  [25]《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375页。
  [26]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791页。
  [27]《新唐书》卷第二十八下《历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91页。
  [28]《新唐书》卷五九《艺文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545页。
  [29]韩香:《唐代长安译语人》,《史学月刊》2003年第3期。
  [30]李德裕:《论译语人状》《全唐文新编》卷七○一,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7975页。
  [31]《唐会要》卷六十一,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067页。
  [32]罗丰:《固原南郊隋唐墓地》,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69—70页。
  [33]李林甫:《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29页。
  [34]《新唐书》卷二一七《回鹘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121页。
  [35]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36]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卷二四○《唐纪五十六》,元和十二年条胡注,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730页。
  [37]《资治通鉴》卷二三二《唐纪四十八》,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492—7493页。
  [38]《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纪八》,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041页。
  [39]王钦若等:《外臣部·互市》,《册府元龟》卷九九九,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728页。
  [40]《旧唐书》卷四《舆服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58页。
  [41]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8页。
  [42]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
  [43]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伯3813号,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版,第604—605页。
  [44]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436页。
  [45]《全唐诗》卷五一一,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5872页。
  [46]温翠芳:《唐代长安西市中的胡姬与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西域研究》2006年第2期。
  [47]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卷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773页。
  [48]《全唐诗》卷四九四,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5655页。
  [49]林梅村:《粟特文买婢契与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文物》1992年第9期。
  [50]《全唐诗》,卷三九四,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453页。
  [51]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7页。
  [52]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2页。
  [53]《旧唐书》卷七九《吕才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19—2720页。
  [54]《旧唐书》卷一八七上《忠义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85页。
  [55]《全唐诗》卷四八○,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5501—5502页。
  [56]《白居易集》卷二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88页。
  [57]《全唐诗》卷三六五,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126页。
  [58]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唐纪二十七》,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694页。
  [59][60][61]任半塘:《教坊记笺订》,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9—50页。
  [62]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三,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0页。
  [63]王钦若等:《帝王部·革弊》,《册府元龟》卷一五九,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921页。
  (路学军,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2007级博士研究生)
  

乾陵文化研究(四)/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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