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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武则天与法门寺

李发良


  武则天(624—705),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唐高宗时为皇后(655—683)、唐中宗时为皇太后(683—690),后自立为武周皇帝(690—705),705年退位。
  武则天以周代唐,堪称中国古代社会精英人士成功的典型示范。而武则天的成功,除了她个人超凡的才智努力,主要依靠了佛教的力量。
  武则天本人对于佛教的推崇,历来为学者们所关注并多有探讨。据陈寅恪先生考证,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出自隋朝宗室,其家族笃信佛教,是佛教的虔诚信徒。受其家庭环境佛教氛围的熏染,武则天本人在幼年时代就曾一度出家为尼[1]。贞观二十三年(649)唐太宗死后,26岁的武则天再度出家感业寺为尼。一生中两度出家为尼,这样的特殊经历,无论后人如何评说,佛教信仰对武则天的人生具有重要影响则是无庸置疑的。
  洛阳龙门石窟奉先寺摩崖石窟卢舍那佛座束腰部位的左侧,有唐玄宗开元十年(722)补刻的《河洛上都龙门山之阳大卢舍那佛龛记》,其内容为:
  大唐高宗天皇大帝之所建也,佛身通光座高八十五尺,二菩萨七十尺,迦叶、阿难、金刚神王各高五十尺。粤以咸亨三年壬申之岁四月一日,皇后武氏助脂粉钱二万贯,奉敕检校僧西京实际寺善道禅师、法海寺主惠法师、大使司农寺卿韦机、副使东面监上柱国樊玄则、支料匠李君瓒、成仁威、姚师积等,至上元二年乙亥十二月三十日毕功,调露元年己卯八月十五日,奉敕于大像南置大奉先寺。[2]
  大佛的修建过程中武则天以皇后身份“助脂粉钱两万贯”,可知她本人对佛教的信仰程度。
  在武则天当政时期,每当有新的佛经翻译出来,她都亲自为其写序,先后写有《方光大庄严经序》、《大周新译大方光广佛华严经序》、《新译大乘入楞伽经序》等,还写有《大福先寺浮图碑》、《三藏圣教序》等。其时,名僧辈出,为唐代极盛。高宗晚年有玄奘(664卒)、道宣(667卒)、善导(681卒)、窥基(682卒)、道世(683卒)、天台智威(680卒)、禅宗弘忍(675卒),高宗死后至武后退位,译经名僧有菩提流支、实义难陀、义净等等,义学大师有华严法藏、禅宗神秀、慧能、律宗怀素等。
  武则天不仅极力弘扬佛教,还打破佛教的崇尚超脱官场的出世传统,大量招引僧人参政,赐紫封爵。武则天以白马寺僧薛怀义为新平道行军总管,封沙门法朗等九人为县公,赐紫袈裟银龟袋。
  经过武则天数十年倾心经营,佛教得到了空前发展,竟至于冒滥盛行。狄仁杰疏中曾说:“今之伽蓝,制过宫阙,穷奢极侈,画缋尽工。无名之僧,凡有几万,都下检括,已得数千。”[3]于是,当载初元年,《大云经》一出,武则天以女主代唐之说便风行天下。佛教为武则天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积累了雄厚的社会基础。
  《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天授元年(690)记载:“东魏国寺僧法明等撰《大云经》四卷,表上之,言太后乃弥勒下生,当代唐为阎浮提主,制颁天下。”《唐会要》卷48:“天授元年十月二十九日,两京及天下诸州各置大云寺。”又据《旧唐书·则天本纪》云:载初元年秋七月,“有沙门十人伪撰《大云经》表上之,盛言神皇受命之事,制颁于天下,令诸州各置大云寺。……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曰周,改元为天授。”武则天以周代唐,是中国历史上依靠佛教实现和平革命的唯一纪录。
  扶风法门寺真身宝塔以瘗葬释迦牟尼佛真身舍利闻名,相传为古印度阿育王所建八万四千宝塔之一。1987年4月3日,考古工作者在法门寺塔基遗址中发现唐代地宫,喜获历经千载而幸存的佛陀指骨舍利暨唐朝诸帝供养的上千件珍宝。考古工作的成果证实,法门寺真身宝塔以唐朝诸帝每“三十年一次”迎佛骨,贵为李唐王朝重点祭祀的护国道场,而毕生依靠佛教沉浮的武则天,也深深地影响了法门寺的发展。
  武则天与法门寺的关系密不可分。她对法门寺的重大贡献在于:她一生两次经历并主导了“三十年一开”、供养佛指舍利的盛事,第一次为唐高宗朝(显庆四年至龙朔二年,659—662),第二次在她以周代唐之后(长安四年,704)。其第一次在高宗朝以皇后(天后)之尊主持其事,首次将佛舍利迎入皇宫供养,又为佛舍利造九重金棺银椁,开创并确立了以天子葬礼安奉法门寺佛舍利的传统,直接促成了法门寺唐代四级木塔与地宫的建设,奠定了法门寺作为大唐王朝国家祭祀重点道场的神圣地位。
  1.武则天与法门寺唐塔地宫石室的创建
  唐高宗显庆四年(659)九月,距贞观五年太宗皇帝敕令岐州刺史张亮开塔供养舍利将满三十年,唐高宗决定援引旧例开塔供养佛骨。
  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载:
  显庆四年九月,内山僧智琮、弘静见追入内,语及育王塔事年岁久远,须假弘护。上曰:“岂非童子施土之育王耶?若近有之,则八万四千之一塔矣。”琮曰:“未详虚实。古老传云名育王寺,言不应虚。又传云三十年一度出,前贞观初已曾出现,大有感应。今期已满,请更出之。”上曰:“能得舍利,深是善因。可前至塔所,七日行道,祈请有瑞,乃可开发”。即给钱五千、绢五十匹以充供养。琮与给使王长信等十月五日从京旦发,六日逼夜方到。琮即入塔内,专精苦到,行道久之,未有光现。至十日三更,……忽闻塔内像下震裂之声,往观乃见瑞光流溢,霏霏上涌。塔内三像足各各放光,赤白绿色缠绕而上,至于衡桷,合成帐盖。琮大喜,即召来使同睹瑞相。……
  琮等以所感瑞具状上闻。敕使常侍王君德等送绢三千匹,令造朕等身阿育王像,余者修补故塔。仍以像在塔,可即开发出佛舍利以开福慧。僧以旧材多杂朽故,遂总换以柏,编石为基,庄严仑奂,制置殊丽。……
  初开塔日,二十余人同共下凿,及获舍利,诸人并见。其舍利,形状如小指初骨,长寸二分,内孔正方,外楞亦尔,下平上圆,内外光净。余内小指于孔中,恰受。便得胜戴以示大众,至於光相变现,不可常准。于时京邑内外道俗连接二百里间,往来相庆,皆称佛德一代光华。……
  此次开塔,正值唐王朝经历“贞观之治”以后步入盛世的重要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政治文化的稳定繁荣以及整体国力的逐步强盛,使得高宗朝有可能对供养法门寺佛骨舍利投入更多的力量。根据史料记载,唐高宗朝开塔供奉舍利不同于贞观五年授权地方官岐州刺史主持在当地举行,而是高宗李治直接部署内道场僧实施,并将佛真身舍利迎入皇宫供养。由于当时高宗所患眩晕之症时有发作,武则天已经拥有代理决策的实权,高宗朝此次开塔迎佛骨到长安、洛阳,很大程度上是武则天在发挥作用。
  法门寺塔下之“石室”,首见于唐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关于高宗朝开塔迎礼佛骨的记载之中。道宣律师(595—667)曾于高宗显庆四年(659)至龙朔二年奉敕亲赴法门寺迎送佛骨,为皇室任命的行道高僧之一。道宣在《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中详细记述了唐初太宗、高宗朝两次迎佛骨的历史,其中关于高宗朝迎送佛骨的记述乃奉命开塔时亲身经历,其史料价值可信无疑。
  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载:
  贞观五年,岐州刺史张亮,素有信向,来寺礼拜,但见古基曾无上覆,奏敕望云宫殿以盖塔基。下诏许之,因构塔上尊严相显。古老传云:“此塔一闭,经三十年一示人,令生善。”亮闻之,以贞观年中请开剖出舍利以示人。恐因聚众,不敢开塔。有敕并许,遂依开发,深一丈余,获二古碑,并周魏之所树也,文足观,故不载录。光相照烛,同诸舍利。既出舍利,通现道俗,无数千人,一时同观。
  ……显庆五年春三月,下敕取舍利往东都入内供养。时周又献佛顶骨至京师。人或见者高五寸、阔四寸许,黄紫色。将往东都驾所,时又追京师僧七人往东都入内行道。敕以舍利及顶骨出示行道僧,曰此佛真身,僧等可顶戴供养。经一宿,还收入内。皇后舍所寝衣帐直绢一千匹为舍利造金棺银椁,数有九重,雕镂穷奇。以龙朔二年送还本塔。至二月十五日奉令僧智琮、弘静京师诸僧与塔寺僧及官人等无数千人共藏舍利子石室掩之。[4]
  根据道宣律师记述,当太宗贞观五年(631)、高宗显庆四年两次遵循“三十年一度出”之传说开塔迎奉佛骨时,法门寺塔下并无地宫石室。地宫石室的出现,乃龙朔二年高宗敕令送还佛指骨舍利回归法门寺时的产物,其直接起因则是皇后武则天氏“舍所寝衣帐直绢一千匹为舍利造金棺银椁,数有九重,雕镂穷奇”。
  显庆四年无地宫,还可以从道宣麟德元年(664)撰《道宣律师感通录》中得到印证。《道宣律师感通录·宣律师感天侍传》云:
  宣律师问:“诸神自在,威力殊大。至如蜀川三塔,咸名大石,人有掘者,莫测其源。至如秦川武功一塔,古者相传名曰育王。三十年中一度出现。贞观以来,两度出现。光瑞殊壮。而舍利如指骨,在石臼中。如何狭陋若此?”答曰:“诸鬼神中贫富不定,各是往业,如人不殊,天中亦尔。随其所有而供养此塔云云。”[5]
  道宣律师与天神的对话固然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但毕竟是有感而发,“舍利如指骨”,“在石臼中”,乃道宣律师亲眼所见,不应有虚。考查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境内经科学发掘的北魏至隋唐舍利塔基,北魏时期采用宝瓶、石函安奉舍利的塔基普遍没有地宫石室,舍利石函直接埋入塔基夯土中;隋代开始以砖石构筑简单的墓室状建筑,不再把放置舍利的石函直接埋入塔下夯土中[6]。道宣在显庆中尚且看到法门寺“舍利如指骨”,“在石臼中”,简陋到连石函都没有的地步,联系到前引太宗贞观五年“请开剖出舍利,有敕并许,遂依开发,深一丈余”[7],“初开塔日,二十余人同共下凿,及获舍利,诸人并见。其舍利,形状如小指初骨”,可以知道在显庆年间之前,在唐贞观五年,上溯至元魏二年(555),法门寺塔下一直没有安奉佛指舍利的石室,舍利盛于石臼直接埋在塔基下一丈余深土中。
  高宗显庆四年至龙朔二年创建法门寺地宫石室,其直接推动者是皇后武则天。道宣所记“皇后舍所寝衣帐直绢一千匹为舍利造金棺银椁,数有九重,雕镂穷奇”,唐大历张彧撰《大唐圣朝无忧王寺大圣真身宝塔碑铭》作“二圣亲造九重宝函”。宋释志磐《佛祖统纪》卷39记载:“(显庆)五年,诏迎岐州法门寺护国真身释迦佛指骨至洛阳大内供养,皇后(武则天)施金函九重,命宣律师送还法门寺。”[8]
  显庆五年(660)春三月,唐高宗敕取法门寺舍利往洛阳宫中供养,“皇后舍所寝衣帐直绢一千匹,为舍利造金棺银椁,数有九重,雕镂穷奇”。古代礼制:“天子棺椁七重(一说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9]武则天以等同天子葬制的九重金棺银椁安奉法门寺佛舍利,是一件划时代的重大创新。根据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境内经科学发掘的近40处舍利塔基考古资料,早在北魏时,中国佛教界已普遍采用石函、盝顶石函和舍利瓶安奉舍利,隋代则开始采用鎏金铜盝宝函、铜质函盒以及精致的石函安奉舍利,并随葬大量供养器物。而金银质地的舍利宝函或棺椁的出现,最早从唐初开始,如1975年江苏句容行香朱隍村唐代东霞寺舍利塔地宫出土铁函、铜椁、银椁、鎏金小铜棺。盛唐时期则出现了颇具皇家尊贵气息的多重舍利宝函棺椁;如1964年甘肃省泾川县发现的唐武后延载元年(694)大云寺舍利塔地宫出土舍利石函、鎏金铜函、银椁、金棺、琉璃瓶;1985年陕西临潼县发现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庆山寺舍利塔地宫出土石雕舍利宝帐、银椁、金棺、琉璃瓶等。武则天在唐高宗显庆五年为法门寺佛舍利造九重金棺银椁,其时间之早、规格等级之高,都是空前的,罕有其匹!从这一方面,更加显示了武则天对佛教的虔诚!
  2.武则天创建的法门寺唐塔地宫与考古发掘揭示的地宫
  综合现有文献及考古资料,武则天于高宗龙朔二年已建成的法门寺地宫石室与1987年考古发掘揭示的唐懿宗咸通十五年地宫之形制结构基本一致。理由是:
  第一,从有唐一代历次重修塔寺的记载来看,只有高宗朝才有可能建成包括踏步漫道、平台、隧道、前室、中室、后室等六部分模拟帝王陵寝制度的石室地宫。根据现有各种资料,有唐一代的法门寺塔共经历了四次较大规模的重修,第一次发生在太宗贞观年间岐州刺史张亮奉敕开塔供养舍利时;第二次即高宗显庆至龙朔年间;第三次在肃宗上元年间;第四次则在懿宗咸通年间。其中,贞观年间第一次重建以庄严宝塔地上部分为主,并未涉及塔基;第三次据大历张彧撰《大唐圣朝无忧王寺大圣真身宝塔碑铭》,“顷寺之门楼及钟、经等阁及东西行廊,星霜殆改,罔克厥构”,故以维修殿堂为主,加上当时朝廷致力于平息“安史之乱”,资源有限,重修工程不可能搞的很大;第四次重修,据《法门寺考古发掘报告》,以恢复“武宗毁佛”时损毁建筑为主,修修补补,没有大兴土木。只有第二次高宗朝重修,对法门寺塔进行了大规模重修,一举将贞观五年单层木塔改建成后世盛传的“唐四层木塔”。据此,我们可以推定:考古发掘揭示的咸通十五年封瘗的唐代地宫(除独立秘龛部分之外[10])在高宗龙朔二年已经基本形成。
  第二,以地宫中室、前室出土懿、僖之前众多历朝文物来看,龙朔二年地宫之规模与考古发掘之地宫非常接近。以地宫出土体量最大的白石灵帐论之:据《法门寺考古发掘报告》,中室安奉第二枚佛指舍利的汉白玉双檐彩绘舍利灵帐,由盝顶、帐檐、帐身、须弥座、禅床五部分组成。盝顶顶面中心有直径10厘米的圆孔,当为安插帐刹之用,因空间高度不足,故帐刹不存。灵帐帐檐内侧刻铭:“大唐景龙二年戊申二月己卯朔十五日沙门法藏等造白石灵帐一铺,以其舍利入塔,故书记之。”“景龙”为唐中宗年号,景龙二年即公元708年。法藏即唐代著名高僧,法相宗的创始人,武则天时代被尊为贤首国师,曾经发起并主持武后长安四年(704)迎佛骨盛典。灵帐长通高158.4厘米,宽71.2—120厘米。根据整个地宫的结构,由于灵帐体积最大、最重,只有相对宽阔的地宫中室可以勉强容纳(中室,高162—172厘米,宽142—162厘米;前室高120—152厘米,宽105—111厘米,通长401厘米;后室高187厘米,宽135—137厘米,通长148厘米),当时放置时,考虑到帐体过高,灵帐底下没有铺设地板石。于是,我们有理由认定:自唐中宗景龙二年二月至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正月,贤首国师法藏等人供养的白石灵帐可能一直位于地宫中室的位置。唐中宗景龙二年较高宗龙朔二年(662)晚四十六年。四十六年间,法门寺也没有重建塔和地宫的记录。因此,唐中宗景龙二年安置白石灵帐时法门寺地宫的规模、状况可视同为龙朔二年石室地宫的规模、状况。
  除过白石灵帐之外,地宫出土文物中还有不少懿宗、僖宗朝之前历朝安奉佛骨的宝函棺椁类文物,这些文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龙朔二年地宫的规模。根据地宫出土文物与同出《应从重真寺随真身供养道具及恩赐金银器物宝函等并新恩赐到金银宝器衣物帐》(以下简称《衣物帐》)对比可知,地宫前室安奉第四枚舍利的宝函用具汉白玉阿育王塔、鎏金铜浮图,开元廿九年石函,加上《衣物帐》所载“重真寺将到物七件”(袈裟三领,武后绣裙一腰,戚金银线披袄子一领,水精椁子一枚,铁盝一枚)等,以及《衣物帐》失载的一对护法石狮、四尊天王造像等,都是懿宗朝之前的历代珍宝。其中,“武后绣裙”存在,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可以确知属于武则天的唯一一件传世文物,是法门寺地宫中最早的唐代文物。以上这些文物连同体量最大的白石灵帐,从一定程度上足以说明龙朔二年创建的法门寺地宫在形制上似不亚于咸通十五年封瘗的地宫。
  正是由于武则天以安葬天子规格的九重棺椁安奉佛骨舍利,同时基于唐王朝对法门寺塔“三十年一开”的制度设计,为了便于后世子孙继续奉行“三十年一开”的制度,唐高宗朝在法门寺塔下仿照天子陵寝制度建成包括踏步漫道、平台、隧道、前室、中室、后室,共有四道石门拱卫的宏大地宫。龙朔二年(662)二月十五日,高宗敕令内道场僧智琮、弘静京师诸僧与塔寺僧及官人等无数千人,共藏真身舍利于塔下地宫石室。法门寺塔及地宫从此成为大唐王朝国家祭祀佛指舍利的至尊道场。
  3.武则天对唐代法门寺地宫“三十年一开”制度的影响
  唐王朝对法门寺真身宝塔“三十年一开”的制度开始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唐道宣律师《集神州三宝感通录》载:
  贞观五年,岐州刺史张亮素有信向,来寺礼拜。但见古基曾无上覆,奏敕望云宫殿以盖塔基,下诏许之,因构塔上尊严相显。古老传云,此塔一闭经三十年一示人,令生善。亮闻之,以贞观年中请开剖出舍利以示人。恐因聚众不敢开塔,有敕并许。遂依开发,深一丈余获二古碑,并周魏之所树也。文不足观,故不载录。光相照烛,同诸舍利。既出舍利,通现道俗。无数千人,一时同观。有一盲人积年目冥,急努眼直视,忽然明净。京邑内外,崩腾同赴。屯聚塔所,日有数千。舍利高出,众人同见。于方骨上,见者不同。或见如玉,白光映彻。或见绿色。或不见者,问众人曰:“舍利何在?”时有一人,以不见故,感激懊恼,捶胸而哭。众人愍之,吊问曰:“汝是宿作,努力忏悔。何用捶胸!”此人见他烧指行供养者,即以麻缠母指烧之。绕塔而走,火盛心急,来舍利所,欻然得见。欢喜踊跃跳踯,不觉指痛。火灭心歇,还复不见。
  这是有史料所见的李唐王朝最早一次供养法门寺真身宝塔佛舍利的记载,是唐朝第一次开启法门寺塔供养佛骨。
  武则天一生两次经历并主导了“三十年一开”法门寺真身宝塔、供养佛指舍利的盛事。其第一次在高宗朝以皇后(天后)之尊主持其事,自显庆四年(659)九月至龙朔二年(662)二月历时三年之久。根据道宣律师《集神州三宝感通录》记述,高宗朝此次开塔供养佛骨的直接起因是援引贞观五年太宗皇帝敕令岐州刺史张亮开塔之旧例,以显庆四年(659)距贞观五年(631)将满三十年,而将开启法门寺塔供奉佛骨之事列入王朝议事日程。而且,此次唐高宗朝开塔供奉舍利不同于贞观五年由地方官岐州刺史主持其事,而是唐高宗李治直接部署内道场僧实施。这是唐王朝第一次按照“三十年一开”的规矩举行迎奉法门寺佛骨盛典,此举为后代皇帝所继承,标志着法门寺塔“三十年一开”正式确立为大唐王朝国家祭祀的基本制度。所以说,唐高宗、武则天二人同为唐朝“三十年一开”法门寺塔制度的奠基人。
  武则天以周代唐之后,作为最高统治者,更加重视佛教。《资治通鉴》卷206记载:则天后久视元年(700)“太后幸三阳宫避暑,有胡僧邀车驾观葬舍利,太后许之”。《资治通鉴》卷207记载:则天长安元年(701)“春,正月,丁丑,以成州言佛迹见,改元大足”。其治理国政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长安四年(704),上距高宗显庆迎佛骨已超过三十年,为报佛恩,武则天隆重举行她建立武周之后真正属于自己的迎佛骨活动。
  据《唐大荐福寺故寺主翻经大德法藏和尚传》记载,长安四年冬,则天特命凤阁侍郎博陵崔玄暐,与贤首国师法藏偕往法门寺迎佛骨。法藏国师与应大德纲律师等十余人俱至塔所,行道七昼夜。岁除日至西京崇福寺。五年正月十一日,佛骨入神都,敕令王公以降洛城近事之众,精事幡华幢盖,仍命太常具乐奏迎置于明堂。观灯日(正月十五),则天身心护净,头面尽虔,请(法)藏捧持,普为善祷。由于武则天年事已高,神龙元年(705)正月被迫退位,还政于中宗李显,同年十一月,武则天去世。于是,将佛骨舍利送归法门寺地宫的使命便落到中宗的头上。
  中宗李显即位,恢复唐朝国号。或许为了庆祝大唐王朝的和平恢复,或许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并祈祷佛祖庇佑大唐国泰民安,中宗特别重视母后未及送归的佛骨真身。据《宋高僧传》卷14《文纲传》记载:“长安四年,奉敕往岐州无忧王寺迎舍利。景龙二载,中宗孝和皇帝延入内道场行道,送真身舍利入无忧王寺入塔。”中宗除了迎佛骨入内道场行道,在送归法门寺入塔的行为礼仪上也表现得极其虔诚。据1978年在法门寺真身宝塔西南方发现《唐中宗下发入塔铭》:“大唐景龙二年岁次戊申二月乙丑朔十五日己卯,应天神龙皇帝顺天翊圣皇后各下发入塔供养舍利。温王、长宁、安乐二公主,郕国、崇国二夫人各下发供养□□内寺主妙威、都维那仙嘉、都维那无上。”发肤乃父母所授,中宗携皇后、子女及诸夫人下发供养法门寺佛骨舍利,其以身事佛的情景非常感人!
  又据唐大历《大唐圣朝无忧王寺大圣真身宝塔碑铭》及法门寺地宫出土《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载,景龙四年(710)二月十一日,中宗孝和皇帝改法门寺为“圣朝无忧王寺”,塔曰“大圣真身宝塔”。足见中宗对佛教,对法门寺佛骨的感情比其母武则天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中宗恢复唐室后围绕法门寺佛舍利的此番作为,无疑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唐王室对法门寺塔“三十年一开”制度的传承延续,因此,武则天在垂暮之年举行的第二次迎佛骨运动对法门寺的贡献仍然值得注意。
  注释
  [1]陈寅恪:《武曌与佛教》,《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2]温玉成:《试论武则天与龙门石窟》,《中国佛教与考古》,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年版。
  [3]《旧唐书》卷89《狄仁杰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4]唐释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大正新修大藏经》No.2016。
  [5]唐释道宣:《道宣律师感通录》,《大正新修大藏经》No.2107。
  [6]杨泓:《法门寺塔基发掘与中国古代舍利瘗埋制度》,《文物》,1988年第10期;姜捷、李发良:《唐法门寺塔及地宫沿革探讨》,《法门寺博物馆论丛》(第一辑),三秦出版社2008年版。
  [7]唐释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大正新修大藏经》No.2016。
  [8]宋释志磐:《佛祖统纪》,《大正新修大藏经》No.2035。
  [9]《庄子·杂篇·天下》:“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荀子·礼论》:“天子棺椁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10]关于独立秘龛,可参考姜捷、李发良:《法门寺唐代地宫沿革及其文化内涵探讨》,《法门寺博物馆论丛》(第三辑),三秦出版社2011年版。
  (李发良,陕西省法门寺博物馆,文博副研究馆员)




乾陵文化研究(六)/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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