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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贺拔亮家族汉化取径之研究——《唐贺拔亮墓志》诸问题

作者:李鸿宾


  一 墓志铭文
  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征集到的墓志铭中有一合贺拔亮墓志,因其来源、出土地点等均无记载,此文仅依据志文内容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尤关注贺拔亮家族进入内地后其文化选项与认同问题。这里先胪列墓志全文如下①:
  唐贺拔亮墓志(六四九)
  大唐故上开府大将军历旭宕岷武渭和六州刺史
  判岷州总管检校兰州都督贺拔府君墓志铭并序
  公讳亮,字景玄,河南洛阳人也。在昔轩丘诞圣,弱水降贤,庆远灵长,龙光承祀;世号大人,奄荒朔代。至于翼魏图南,定鼎伊洛,冠冕郁以相趋,复为河南著姓。英豪文雅,节钺珪璋,史不绝书,于焉可略。曾祖台,魏司空公,领军大将军,持节都督冀、沧、瀛三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琅邪郡开国公。祖颎,魏侍中,持节都督鄜、豳、丹、北雍四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顿丘县开国公。父威,周大兵部,持节都督熊、晋、义、丰四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沙陵县开国公。并标格干天,雄图括地,文武经纶,云雷腾响。
  公允膺家庆,禀自生知,意纲横舒,情峰独上;六韬秘说,举目探幽,百氏羣言,提纲睹隩;故得谋猷弘远,艺术精微,矫箭啼猿,奔豪洒露。起家随左勲卫,寻诏朝散大夫,平西府鹰击郎将。逮随室土崩,方隅荡覆,公率所属,据洮阳城。羌贼攻围六月余日,城无积粟,地绝通泉,公阴开隧道一百余步,旁汲洮水,以救倒悬。薛举重聘连横,公乃斩其将命,举遣骁将刘龙,围公数月。公散家财,购士力战,追败龙军,只轮不反。因击破其伪镇,得其仓储官属,还保洮阳,乘兹益振。岂若臧洪智尽,方亨爱妾;耿恭虑屈,始拜穷泉。自此坚守三年,折冲万里,受命遄征,无思不服。初率洮、迭、旭、宕四州,间使诣唐称款。义宁二年(618),以公全保一方,勋光朝野,固守诚心,确乎不拔,乃授疊州通守。武德元年(618),迁旭州刺史;二年,宕州刺史;三年,岷州刺史,皆遥命也;四年,奉诏入朝,授武州刺史,加上开府;五年八月,有诏判岷州总管;十一月,奉诏还武州;七年,授大将军。公解纷释难,频赴简书之征;制胜安边,屡上营平之策。而恥论功之击柱,独横戈于大树。将军之授,抑在斯乎?贞观元年(627),诏:“识用闲明,器能贞固;绥和之术,声效有闻;冲要之地,朝寄斯在。可渭州刺史。”三年正月,敕公驰驿检校兰州都督;四月,敕还渭州。十有三年,迁和州刺史。凡七迁方牧,九奔王命。或土称犷俗,旧将莫维;郡比乱绳,前宰弗理。公入喧来晚之歌,去结扳辕之恋。虽贾临二部,杨累四州,拟迹于公,瞻崖尚远。呜呼哀哉!公孝悌移家,忠义形国,策名两代②,委质四君,业赞升平,功参静乱,实邦国之扞城,人伦之仪表。而薪火遽传,琼瑰入梦,排云委干,镇地摧峰。贞观廿二年(648)五月廿三日,疾渐,薨于京城宣阳里第,春秋七十有五。以廿三年十月二日,葬于万年县之少陵原,礼也。嗣子诞等,陟岵长号,殆将灭性;仰堂构之爽垲,追顾复之悠深;圆魄易流,方舆爰托;敢镂遗绪,式寘幽扃。其辞曰:
  电绕枢星,图飞翠水③。聿彼灵胄,于胥效祉。蛰蛰蟊斯,振振公子。弈叶恒代,移根洛涘。朱轩累辙,英贤继轨。随人道丧,昌海云昏。显允君子,忠勇横奔。言离东塞,树采西藩。沙埸板屋,鹊起云屯。孤危疏勒,迢遰玉门。唐风扫故,启運维新。天子命我,爰征匪臣。简书遄迈,轺传遑巾。一月三捷,九伐五申。功澄武宕,绩懋洮岷。戎荒底定,分竹普畴。泽藻千里,风偃八州。天地谁永,年光我遒。寄时金石,万祀芳流。
  以下对墓志铭中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
  二 贺拔亮之族属
  按照墓志记载,贺拔亮的族属,开篇即有:“河南洛阳人也。在昔轩丘诞圣,弱水降贤。庆远灵长,龙光承祀。世号大人,奄荒朔代。至于翼魏图南,定鼎伊洛,冠冕郁以相趋,复为河南着姓。”这段文字有四处值得留意,其一是“弱水”。按弱水在史籍文献中有多处记载1,大体分布在今东北、内外蒙古、青海西藏和西北等三处地段,均属北方和青藏非农业地区(牧业或半农半牧等)。值得注意的是《三国志·东夷传》和《晋书·四夷传》的记述,前者云:“夫余在长城之北,去玄兔千里,南与高句丽,东与挹娄,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后者云:“肃慎氏一名挹娄,在不咸山北,去夫余可六十日行。东滨大海,西接寇漫汗国,北极弱水。”⑤这里的弱水,学术界有认定今黑龙江的,也有认为是松花江或其中的一部分段落⑥,不管争论如何,此处的弱水均处于蒙古高原之东缘地带,与鲜卑人之初始地理位置大体在一个区域⑦。
  另一个系统的弱水在《资治通鉴》里有记载。北魏太武帝神麚二年(429)四月,北魏攻伐柔然,自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出发,分东、西二道经黑山、大娥山奔向其可汗庭(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北)。同年五月,太武帝至漠南栗水(可汗庭南部。胡注曰:“栗水在漠北,近稽落山,有汉将军竇宪故壘在焉。”⑧,柔然不设备,军心四散,魏军沿循栗水西行追击,至菟园水(胡注:“菟园水在燕然山(今蒙古杭爱山)南,去平城三千七百余里。”⑨,又循弱水西行,至涿邪山,七月还兵⑩。这里的弱水在菟园水至涿邪山之间。
  上述两个系统中的弱水,一是处于鲜卑之东南,一是处于鲜卑发展之后的西部漠北草原,第三个系统的即分布在今青海西藏等西北处的弱水与本文涉及的鲜卑早期史事没有直接关联,故不置论(11)。那么,墓志铭中的弱水与前两个系统中哪个弱水有关,抑或均有关系呢?按《魏书·序记》记载魏氏先世有如下一段话:
  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民赖其勤,帝舜嘉之,命为田祖。爰历三代,以及秦漠,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残暴,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载籍无闻焉。(12)
  这段记载是对鲜卑拓跋部早期历史的追述,充满了后人的臆想(13)。其中说其先世始均曾经驱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时当尧世。记载是否确实,此不置论,既然提及“弱水”,显然表明鲜卑先人与弱水曾有一度之关系。那么,这个弱水是上述东西两条弱水中的哪支呢?按照拓跋先人发展的路径,他们从大兴安岭地带辗转至于西辽河上游,又循漠南草原到达阴山,并转向五原、云中、定襄诸地(14)。拓跋部发展的方向,是从东到西,再自北而南。建立政权后,北魏北部是游牧的柔然人势力范围,如上所述,北魏曾发兵北上进攻柔然,将其击败。此前太宗拓跋嗣派军北征,也曾到达弱水(15)。这样看来,拓跋部从大兴安岭出来之后,他们所遭遇的“弱水”应当以西部即上文中《资治通鉴》系统的可能性为大,如林沄先生所称,这条自东而西流动的弱水在汉文文献中是主流记载的反映(16)。尽管弱水有上述东西两个系统,然而西部系统与拓跋部关系密切,东部的黑龙江或松花江(或其中的一部分段落)与拓跋鲜卑活动的区域似乎看不到有任何关联,所以墓志“弱水降贤”用以反映或验证鲜卑拓跋部早期的标识与象征,应当是西部的系统。同样的情况,在周隋之际的是云偘夫妇的墓志铭里亦有反映。是云偘的墓志称:“其先出自轩辕,受氏于有魏太武皇帝,折侯真是云尚书,即君之十纨裤子弟也。构本寿丘,分源弱水,洪澜茂绪,奕叶绵长。”(17)“分源弱水”的意思是说这个家族的族源与弱水有直接关联,或者是其早期记忆的一个符号,墓志又明确将其家族渊源与北魏拓跋联系在一起,则弱水与北魏拓跋之密切关系,于此可见。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是云偘的夫人贺拔氏,其墓志同样出现弱水词汇,墓志云:“语其根本出自轩丘,言其枝叶分居若(即弱)水。”(18)这个记载与贺拔亮墓志的意思完全相同,说明贺拔亮志铭的追溯并非杜撰,而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就此而言,贺拔亮墓志铭的上述记载,应当说是隋唐时期鲜卑拓跋部自身追忆祖源的一种方式。
  其二是铭文中“世号大人,奄荒朔代”的记述。这里的“朔代”,查《魏书·官氏志》有“魏氏本居朔壤”、“原出朔土”的记述(19),说明朔地是鲜卑拓跋部自阴山南下建国的核心地域(20)。与“奄荒朔代”相对应,“大人”则是鲜卑拓跋部落时代首领的称呼。仅以《魏书·序纪》为例,即有:始祖拓跋力微元年(220),“先是,西部内侵,国民离散,依于没鹿回部大人窦宾”;二十九年(248),“(竇)宾临终,戒其二子使谨奉始祖。其子不从,乃阴谋为逆。始祖召杀之,尽并其众,诸部大人,悉皆款服,控弦上马二十余万”;三十九年(258),“夏四月,祭天,诸部君畏皆来助祭,唯白部大人观望不至,于是征而戮之,远近肃然,莫不震懾。始祖乃告诸大人”(21)。上述诸条文中的“大人”与“诸部君长”均系首领之意,《魏书·贺讷传》所谓“代人,(北魏)太祖之原舅,献明后之兄也。其先世为君长,……其后离散部落,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22),这里明确将“君长”与“大人”联同起来。《官氏志》说:北魏“原出朔土,旧为部落大人。”(23)《周书·独孤信传》:“云中人也,本名如愿。魏氏之初,有三十六部,其先伏留屯者,为部落大人,与魏俱起。”(24)这里同样将“部落”与“大人”结合在一起,意思是大人等同部落首领。但若仔细分析,“君长”与“大人”似有分别。《序纪》开篇即说“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25),按照马长寿、王仲荦的解释,“国”当指氏族集团或部落,三十六国就是三十六个部落;而“大姓”则是指氏族或比氏族更小的家支,或者是大氏族(26)。二者之关系,马长寿认为九十九大姓应当统属于三十六国,姚薇元则以为二者并列(27),不论二者关系如何,“国”与“大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是确定的,“大姓”应低于“国”的层次也是明显的。这样看来,“君长”应常是北魏初起之时部落即“国”的首领或酋长;“大人”则是九十九大姓的首领(28)。贺拔亮墓志说他的先人“世号大人”,意思是说曾经担任“九十九大姓”之一的首领。以此确认他是鲜卑拓拔之族属,是一条过硬的材料(29)。
  其三“翼魏图南,定鼎伊洛”和其四“河南著姓”,这是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全面实行汉化,并以洛阳、河南为籍贯史事的写照,因此事为人所熟知,此不赘论(30)。依此为鲜卑拓拔族属之考证,应当没有太大的问题。
  如此看来,本合墓志记载中的主人贺拔亮系出鲜卑(拓跋)系统(31),其表述是很明确的。但贺拔亮真的是鲜卑拓拔人吗?按唐人所撰《元和姓纂》对贺拔氏的记载有两个套路,其一是贺拔氏的来源:“与后魏同出阴山,代为酋长。北人谓地为拔,谓其总有其地,时人相贺,因氏焉。”其二则是胪列北魏之后贺拔氏之有名至唐代者(32)。宋人的《古今姓氏书辩证》沿承了《元和姓纂》的第一个套路(33)。就上述两种记述而言,我们获得的信息是贺拔氏与北魏鲜卑拓跋同出阴山,但并不是同一个族系,这点交代得比较明确,易言之,贺拔亮家族不是鲜卑(拓跋)人。前述是云偘之夫人贺拔氏墓志记载其伯父贺拔岳,“魏之任太师、太保、雍州刺史、西北道大行台、兼左仆射”(34),此贺拔岳就是文献记载中活跃北魏末年的统帅,西据关中掌控西魏政权的宇文泰就是他的属下(35)。贺拔岳之族,《周书》、《北史》述其父兄时均有“其先与魏氏同出于阴山”的描写(36),与上引《元和姓纂》均属一个套路,这个套路至少在唐初编纂《周书》、《北史》时就形成了,而且正好覆盖官修与私修,应当说这样的编纂在当时具有普遍性,易言之,“其先与魏氏同出于阴山”或可是族系异于鲜卑拓跋的一种典型表述。至于贺拔氏族源来自何处,姚薇元认为“贺拔”本为高车种类之一部落名,归附北魏后以部落名为氏(37)。如前引述,《魏书·序记》内有魏“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的描写(38),这与同书《高车传》所谓“后太祖复渡弱洛水……西北行百余里,袭破之(高车)”(39)可相互印证,前者“女魃”即“贺拔”之异写,“弱洛水”就是“弱水”。两处之记载,均表明拓跋西征过程中于弱水处兼并高车之史事,高车成为拓跋西向兼并的主要对象,这在《魏书·高车传》中有充分的反映(40)。考虑上述相互关联的记述,我们有理由证实姚薇元贺拔氏源出高车的推测(41)。
  三 贺拔亮家族任职之历程
  志文对贺拔亮先人的记载尚属完整:曾祖台,历仕北魏司空公,领军大将军,持节都督冀、沧、瀛三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琅邪郡开国公;祖颎,北魏侍中,持节都督鄜、豳、丹、北雍四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顿丘县开国公;父威,北周大兵部,持节都督熊、晋、义、丰四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沙陵县开国公。“并标格干天,雄图括地。文武经纶,云雷腾响”。墓志记载贺拔亮先人的职位都很高,但传世文献多缺裁,几无对应。贺拔亮本人卒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享年75岁(虚岁),则他应生于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按亮之祖孙代辈计算,以30年为一代,他的父亲贺拔威应生于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前后,他的祖父贺拔颎应生于北魏宣武帝延昌三年(514)前后(42),其曾祖贺拔台应生于北魏孝文帝太和八年(484)前后。这个推测与实际情况有所差别是自然的,因为就贺拔亮家族前后出生的间隔而言,具体情况不一,难有规制,况且他的先人并非一子单传或头胎所生,整齐划一是不可能的,但大致上也能讲得通。看来贺拔亮的曾祖贺拔台生于魏孝文帝时期的可能性极大,他成长的时代应当是孝文帝及其以后,我们姑且以此计算。他充任的司空属三公,这是孝文帝太和年间颁布官品的规定,一品中;到宣武帝定制时,司空为第一品(43)。领军大将军,按《魏书·官氏志》太和中定官品中有“大将军”、“领军将军”,前者为第一品上,后者第二品上(44)。《通典》亦载领军将军,但无领军大将军,其书说北齐领军府有此称号:“以高归彦为领军大将军。领军加大自归彦始。”(45)据此可知北魏尚无领军大将军称号,墓志所记可能非确切称呼(46)。持节都督冀、沧、瀛三州刺史,按太和令有“都督三州诸军事”,二品上(47),宣武帝后的官品令中无确切对应,但上州刺史为第三品,中州刺史为从三品,下州刺史为四品(48)。都督三州刺史与都督三州诸军事不同,后者是一个集合名词(49),都督三州刺史则意味着他曾分别任职过冀、沧、瀛三州。又“持节”之意,根据学者研究,自西晋以来,有假节、持节、使持节三等之别,北朝仿自南朝,位高权重者为“使持节”,持节居中,假节位低权轻(50)。又《官氏志》说太和官品中开府、仪同三司为第一品下,宣武帝定制后为从一品,实质未变(51)。琅邪郡开国公爵号在太和官品令中不见记载,宣武帝官品令则有“开国郡公”第一品的规定(52)。
  贺拔颎充任的侍中,太和官品规定中侍中为二品上,宣武帝实施的官品令中则降为第三品(53)。持节都督鄜、豳、丹、北雍四州刺史,《官氏志》里没有明确的记载,诸州刺史官品无从对应。骠骑大将军在宣武帝官品令中为第二品,开府、仪同三司、顿丘县开国公均为从一品,此制亦在宣武帝之时(54)。另外,贺拔颎的名字在文献中也有记载。如《周书》在描述贺拔岳被侯莫陈悦所杀后宇文泰率军报复之时,参与宇文泰行军的就有一个叫贺拔颎的人,“太祖(宇文泰)纵兵奋击,……(侯莫陈)悦与其子弟及麾下数十骑遁走。……(宇文泰)乃令原州都督(宇文)导邀其前,都督贺拔颎等追其后。导至牵屯山追及(侯莫陈)悦,斩之”(55)。这个贺拔颎是都督,《资治通鉴》径直称他为原州都督,与《周书》所载有别(56),此贺拔颎虽然与贺拔亮的父亲职务有差别,但从他参与宇文泰的活动看,与后者的形迹似可合拍;从时间上看,文献中的贺拔颎参与剪除侯莫陈悦的军事行动时的年龄,与贺拔亮之祖父生活的时代也能够重合,由此我们推测,墓志中的贺拔颎与文献中的贺拔颎应是同一个人。
  贺拔亮的父亲贺拔威应生活在西魏、北周前后。他担任的大兵部一职,按《通典》兵部尚书:“后魏为七兵尚书。北齐为五兵,统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五曹。后周置大司马,其属又有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其职并缺。”(57)“大兵部”虽不见于现存文献,考虑到《通典》“小兵部”之记载,则大兵部应当就是兵部尚书,也就是北周按照《周礼》制定的大司马(58)。持节都督熊、晋、义、丰四州刺史,语义同前,即前后分别充职。按北周官品令,刺史管辖的户数三万以上者为正八命、二万户以上者为八命、万户以上者为正七命(59),贺拔威担任的持节都督四州刺史所属级别,应当在上述正八命至正七命之间甚至更高。又《周书·虑辩传》记云:“周制:……其授总管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大象元年(579),诏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余悉罢之。”(60)如前所述,北朝仿自西晋南朝有假节、持节、使持节三等之别,上文记载似乎说明大象元年以后罢废“使持节”,只采用“持节”称号,若此,贺拔威担任的四州刺史之前冠以“持节”而无“使”字,是否表明他受任此职是在大象元年以后呢?这里聊备一说。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均为九命(61),《北周六典》卷一〇《命品第三十》只列举骠骑大将军,无开府仪同三司,《周书·卢辩传》:“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62)按此记载,贺拔威担任的仪同三司应当是在建德四年以前。至于开府仪同三司,录文将二者合并,根据《唐六典》的记载:“后周置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等十一号,以酬勤劳。”(63)可知,开府仪同三司是北周始置的职任,墓志记载贺拔威的这个职务,应当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沙陵县开国公,按《周书·卢辩传》:“周制:封郡县五等爵者,皆加开国。”(64)县公爵品称作“命敷”,沙陵县开国公的命数不详,《北周六典》将其置放在正九命之末、正八命之前(65)。
  贺拔亮本人的仕任始于隋朝,墓志说他起家左勋卫,曾历任朝散大夫、平西府鹰击郎将、曡州通守;唐朝起又担任旭州刺史、当州刺史、岷州刺史、武州刺史、上开府、岷州总管、大将军、渭州刺史、兰州都督、和州刺史等。按贺拔亮起家隋左勋卫,《隋书·百官志》记载:“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攝仗卫。……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术、武候、领军、东宫领兵开府准此。)”(66)贺拔亮初仕的左勋卫是府兵系统,隋朝府兵小部分属于内卫,大部分为外卫,左勋卫属内卫,归属左右卫,它与亲卫、翊卫合称三卫,各有骠骑府和车骑府,是为内军(67)。《旧唐书·职官志》记云:“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其次以流外入流。若以门荫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68)勋卫已成为门荫入仕的一个门径,根据其父祖的职位入仕(69)。贺拔亮左勋卫之出仕,应该就是根据这种规定进行的。其年龄据《唐六典》记载,年满21岁方可入选(70)。朝散大夫系文散官,正四品。鹰击郎将是隋朝府兵将领之一。按隋府兵统领于十二卫,府称骠骑府,炀帝即位后于大业三年(607)改称鹰扬府,“改骠骑为鹰扬郎将,正五品;车骑为鹰扬副郎将,从五品”,“五年,又改副郎将并为鹰击郎将”(71)。贺拔亮初仕即在左右卫之内,又于府兵系统任职,说明他与府兵关系密切。他后来担任的旭、宕、岷三州刺史属遥命,并非实职,可不置论,武州治今甘肃武都(72),岷州治今甘肃岷县(73),渭州治今甘肃天水西北(74),兰州治所即今甘肃兰州(75);此处之和州治历阳,今安徽和县,唐属淮南道,按西市博物馆收藏的另一定名为《贺拔亮夫人张氏墓志》所记其夫即贺拔亮,其职衔作“和州刺史”(76),如果二者为夫妻关系,则此“和州”在两方墓志里所截相同,舛误的可能性就不是很大,易言之,《贺拔亮墓志》之“和州”应系淮南道之和州。此州为上州,刺史级别为从三品,较贺拔亮所任其他诸州刺史职别为高,他之受任,不排除朝廷因其驻守西部边鄙要地有所成绩而提升表彰的可能(77)。
  如此,贺拔亮充任的造几个州均在长安之西,与青藏高原东垂相接,该处在隋唐之际是羌人、吐谷浑人等活动的地方,他授任至此的目的,就是为朝廷防御这些州县免遭西戎骚扰。值得注意的是,墓志铭记载的内容在文献上亦有反映,《册府元龟》卷九九〇《外臣部》云:武德五年(622)八月“戊辰,吐谷浑陷洮州,还,武州刺史贺拔亮防御之”(78)。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吐谷浑,自从隋末以后,势力复振,唐朝建国后,李渊曾与其夹击割据凉州的李轨,但吐谷浑与唐朝之关系亦呈反复之状态,武德四、五年,吐谷浑相继骚扰唐之洮、岷、旭、迭诸州(79),这几个州与贺拔亮墓志记载他遥领与实际任职的州多数吻合,说明武德时期贺拔亮参与防边的要务,文献与墓志可相互印证。如果说他任旭、宕、岷三州刺史属遥命,但武德四年(621)转授武州刺史则是实任。这一年八月,又受诏充任岷州总管,十一月就奉诏到武州,文献所记贺拔亮防御吐谷浑的进攻,正是他返回武州第二年的事情。墓志所记“七年,授大将军”一事,应当就是他防边功绩的结果。
  顺便一说,郁贤皓《唐刺史考》一书在涉及贺拔亮就职武州刺史依据《册府元龟》武德五年防御吐谷浑的记载,现在《贺拔亮墓志》可以清楚地说明他于武德四年十一月就任,七年则授大将军,至贞观元年(627)被授予渭州刺史。他的去职时间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如果以渭州刺史的授任计算,则武州任职将近6年(80)。
  四 拓跋人汉化之模式与贺拔亮家族汉化之取径
  从上文讨论的贺拔亮族属之推测,到其家族数代任职与活动地区的移动,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样的倾向,即这个家族从北方草原转向南部,再折往关中。这个指向背后所反映的恰恰就是族性与文化的转变。换句话说,自北而南迁移的背后,体现的是民族文化的转型。我们通常将北方非汉人向汉人的转化用“汉化”一词概括,本文中的“汉化”就是指鲜卑人在进入中原后其生活方式、文化认同均扬弃了草原游牧旧有的传统而选择中原汉文化为其基本的生活方式。贺拔亮家族的前后变迁,其指向无疑就是汉化。但我们更感兴趣的是这个家族汉化的具体过程,在那股潮流当中,这个家族文化变迁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为此,作为整体参照下的北方民族(具体说鲜卑拓跋人)汉化的基本模式的概括是不可回避的。
  学术界在讨论造一问题时有两种观点比较典型,一是陈寅恪先生的说法,二是唐长孺先生的说法。前者认为,鲜卑拓跋部自南下进入汉地统治北部中国后,就开始施行汉化政策,魏孝文帝迁都洛阳达到高潮,但北部边塞的鲜卑及胡化汉人仍旧保持原有的游牧习俗,两种文化的对峙导致六镇兵乱,胡化反对汉化呈现公开对抗之势,其势力之南下,构成东魏—北齐之主力和西魏—北周之助力,双方借此成为霸业。处于弱势的西魏宇文泰为与东魏抗衡,融合关陇地区鲜卑六镇民族和其他胡汉士人,结成以关陇为核心、以关中本位政策为推进器的新兴的政治集团。随著北周兼并北齐、隋唐嬗替的变化,出自关陇集团的隋唐统治阶层,在全面建设政权的形势下包藏著胡汉转化的轨迹(81)。
  唐长孺先生认为,国家建立之前的拓跋族经历了原始公社末期通过家长奴隶制径直飞跃到封建社会的过程,部落解散使贵族、人民成为单独的编户,地域划分代替了部落、氏族。入塞之前,畜牧业是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随著政权的南下,农业经济开始萌生并发展,出现农牧并举的生活形态,从游牧的自由人、半自由的牧奴和诸部落游牧者,到人身由国家控制下的隶户、杂户以及伎作、屯户的出现,反映的则是拓跋族从部落制走向封建国家的社会经济结构性的变化(82)。伴随拓跋人汉化的则是皇权的加强与贵族制的弱化,皇权加强需要解除鲜卑旧习,吸收汉族官僚士大夫,皇权的扩大也就意味着汉文化影响的扩大。魏孝文帝的改革,是以制度性的建构去消泯民族性与文化性的差异,从而导致阶级利益战胜了种族隔阂(83)。
  这两个说法各有鲜明的特点:陈先生侧重于“文化”的变迁,唐先生则倾向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为核心的“生产方式”的变化。引起我们关注的则是,这两个说法背后所隐藏的逻辑思考均是以人类社会呈现递进发展状态的框架为基础的,唐先生的观点更突出地表现了社发展阶段的思考,他明确承认,游牧社会向农业社会转型意味着鲜卑人发展道路的进步,这在他引用恩格斯落后势力步入先进地区反过来被进步势力所征服的论述中鲜明地表达了出来。鲜卑拓跋人文化与生活方式的转型,是在他们从北方草原南下进入农耕地区的转轨过程中实现的,农耕地区的生产、生活的承载者又是汉人(或以汉人为主体),因此,鲜卑拓跋人转型的过程也就是汉化的过程。就此而言,陈、唐二先生的说法和分析的角度虽有差异,但本质则殊途同归,即进化论支配下的文化转型模式,它重视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迁,生物学意义上的民族、种姓则是次要、依附于前者的。就此,作为个案的贺拔亮家族,我们又如何体会这个家族自身的汉化路径呢?
  从前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贺拔亮及其先人曾分别在北魏、北周和隋唐做官,从最高等级到州刺史,均属重要职位。这是墓志给我们突出的信息。另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现象则是:贺拔亮祖孙数代任职的地理区位,呈现出自东向西转移的趋势。他的曾祖贺拔台持节都督的冀(治信都,今河北冀州)、沧(治饶安,今河北盐山西南)、瀛(治今河北河间)三州,均在今河北境内,也就是北魏控制的核心区的组成部分;他的祖父贺拔颎持节都督的鄜(治今陕西黄陵西)、豳(治定安,今甘肃宁县)、丹(治义川,今陕西宜川东北)、北雍(治今陕西耀县)四州,则地处关中及其西北;贺拔威持节都督的熊(治今河南三门峡东南)、晋(治今山西垣曲西北)、义(治今河南卢氏)、丰(治今河南邓县西北)四州,地处北周与北齐的交汇处,是北周统一北方之后的核心地区之一;贺拔亮本人任职的地区如上文所述,是在长安之西部靠近河湟之地。
  仔细分析,贺拔亮家族的两个现象,第二个现象取决于第一个,即跟随主流政治担任职官是这个家族的突出特点,然后才有任职的地域性转移。而其任职地区转移的背后,则显示出朝廷政治变迁的基本特质,诚如毛汉光先生分析的那样,中古时期政权建设都是由一个核心集团所组成,它占据一块核心之地,以此扩展,并最终摶成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就北魏定都平城至北宋建国之间,第一个时期是北魏至北齐的大约200年,政权的核心区是在云代,北魏贵族及国人是其核心集团;宇文泰创立关陇集团,以关中为本位,至唐天宝年间(742—756),亦约200年;安史之乱以后,魏博汴梁一带成为新的核心并伴之以藩镇节帅,形成新的政治势力(84)。这个转移与权力结合在一起,而权力则是通过王朝的构建而展现,王朝构建又直接受核心区、核心集团的分布所制约。贺拔亮家族前后任职迁转的路线,跟从的正是这个核心区、核心集团的政治建构。如同前文描述的那样,贺拔亮家族突出的特点是与主流政治的结合。不妨说主流政治的变化与地区的转移,决定了这个家族政治的变化与任职的转移。这个转移的具体趋向,在北魏分裂之后,贺拔亮的先人,具体说就是他的祖父贺拔颎所走的道路就是西去关中。何以见得?
  上文曾说贺拔颎持节都督的鄜、豳、丹、北雍四州之名,根据《周书·文帝纪》的记载,西魏废帝三年(554)春正月下发的诏文,将北华改称鄜州,汾州改称丹州,北雍则改称宜州(85)。这说明,贺拔颎任职的上述四州是西魏控制的行政单位,意味着东西魏分立后,他选择了西魏。西魏的实际控制者宇文泰原本是与贺拔岳、侯莫陈悦一起跟随尔朱天光平定叛乱维护当地局势而进入关中的,最终由宇文泰统合北镇武将集团与关陇豪右地方势力,外加入关的忠于西魏元室势力,形成关陇集团(86)。贺拔颎正是在参与宇文泰征讨侯莫陈悦的军事行动中随同后者西入关中,进而成为宇文泰的属下,因此才有在西魏、北周的任职(87)。
  贺拔颎成为关陇集团的成员并在北周任职,贺拔亮才能以门荫的途径出仕左勋卫。他与唐朝的关系通过这个家族支持李渊建国,并且为了李唐而抗衡薛举等另外的势力而变得密切。墓志对此描述甚详:“逮随室土崩,方隅荡覆,公率所属,据洮阳城。羌贼攻围六月余日,城无积粟,地绝通泉,公阴开隧道一百余步,旁及洮水,以救倒悬。薛举重聘连横,公乃斩其将命,举遣骁将刘龙,围公数月。公散家财,购士力战,追败龙军,只輪不反。因击破其伪镇,得其仓储官属。还保洮阳,乘兹益振。岂若臧洪智尽,方亨(通烹)爱妾;耿恭虑屈,始拜穷泉。自此坚守三年,折冲万里,受命遄征,无思不服。初率洮、曡、旭、宕四州,间使诣唐称款。”贺拔亮的适宜举措,使唐廷倍受感动,他与新王朝的关系从此确立。贺拔亮家族紧跟主流政治的特点,在隋唐更替之际再次得以彰显。作为关陇集团的成员,贺拔亮在唐朝升官加爵得到重用,应当是关陇集团在唐初的政治参与并起决定作用的表现。至少在贺拔亮逝世的唐太宗时代,关陇贵族集团掌控朝政是没有任何可以怀疑的。讨论至此,我们似乎可以对这个家族汉化的走向或曰取径做一总结:
  贺拔亮家族最早的族属是漠北草原的高车人,后来被北魏征服,就随同北魏而鲜卑拓跋化了。这个家族鲜卑化的表现主要是通过跟随主流、以任职为官的政治性认同实现的(88)。随著北魏末年的分化,其家族又选择西魏而进入关中,被统合进入宇文泰的关陇集团,从而又与新兴的主流政治结合在一起,随关陇集团而彰显于北周和隋唐。在后者嬗替的过程中,贺拔亮家族又敏锐地选择了李唐,以鲜明的政治态度与新兴的唐朝结合一体,成为唐初统治集团的成员而参与国家的政治。贺拔亮家族先人进入北魏系统后的文化转型,首先改变了其高车族属的文化特性而吸收了鲜卑拓跋族属的文化因素;进入隋唐之后,其族属文化又从鲜卑拓跋转成为汉人文化,伴随这一转化的整体是关陇集团自身的文化与民族的转型,换句话说,贺拔亮家族族属文化在隋唐(包括北周)的转化,是被关陇集团转型所裹挟的。这个转化的突出特点,就是蕴藏在政治性的活动之中,贺拔亮家族鲜明的政治特性,使他们比较容易地步入族属文化的转折行列(89)。其汉化的线索应当表现为:
  贺拔亮家族→进入北魏(鲜卑拓跋化)→充任官职(政治化)→西进关中(关陇集团化)→进入隋唐(随关陇集团转向汉化)。
  我们在上文讨论陈寅恪先生、唐长孺先生有关鲜卑拓跋汉化的路径,一是侧重文化变迁,一是侧重生产方式的转变,二者的根本点还是集中在文化生活方式上。贺拔亮家族族属的变化呈现出的鲜明特点,就是跟著主流的群体而融合,融合的方式是政治的一体化,婚姻、生活方式等在政治一体化的支配或主导下而转型(90)。政治一体化,是我们对贺拔亮家族族性转变或曰族属融合先是进入到鲜卑拓跋后又随拓跋转入汉人进程路径的一个根本性的解释(91)。
  五 贺拔亮族属选择之意涵
  我们在前文论证贺拔亮族属时将其定性为高车人,如上所述,墓志并没有具体指明,也就是说,墓志在追溯其族属渊源的问题时只停留在鲜卑拓跋部这一层面之上(92)。我们列举的证据其中一个重要的面向就是“弱水”一词的辩证。上文清楚地说明弱水是指鲜卑拓跋部征服高车等漠北草原诸部的一个地缘象征。那么,居处在这个广阔地带的高车人,是否也以弱水作为自己的地线象征呢?我们以《魏书·高车传》为例,先引列一段相关的记载如下:
  后徙于鹿浑海西北百余里,部落强大,常与蠕蠕为敌,亦每侵盗于国家(指北魏)。太祖亲袭之,大破其诸部。后太祖复度弱洛水,西行至鹿浑海,停驾简轻骑,西北行百余里,袭破之,虏获生口马牛羊二十余万。复讨其余种于狼山,大破之。车驾巡幸,分命诸将为东西二道,太祖亲勒六军从中道,自驳髯水西北,徇略其部,诸军同时云合,破其杂种三十余落。卫王仪别督将从西北绝漠千余里,复破其遗迸七部。于是高车大懼,诸部震骇。(93)
  这段记载描述了北魏太祖道武帝征伐高车的具体过程,其中记述了高车的分布地区,文中的弱洛水在《通典》的记述中就是弱水(94),《通典》较《魏书》简略,但其方位的描述大体相同。从上述描写中,我们看不到弱水(弱洛水)在高车人地理的分布中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相反,倒是鲜卑拓跋渡过这条河水征服高车,它的意义似乎更明显。由此推测:弱水对拓跋人的意义较高车人更突出。由它作为鲜卑拓跋部早期的一个象征,应当是拓跋后人自身认定以及我们判断鲜卑族属的根据(之一)。情况倘若如此,那么问题则是:贺拔亮家族在追溯自身族属认同的时候,为什么只到了鲜卑拓跋人渡弱水这个阶段就不再往前追溯了呢?易言之,贺拔亮家族为什么舍弃了高车族属而选择鲜卑拓跋作为认同的对象呢(95)?
  墓志铭没有作出解释,其自身的功能似乎也无此必要,但这需要我们做出推测。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贺拔亮家族回避高车族属身份的缘由是他们早已降服了鲜卑拓跋(96)。至少从上述《魏书》、《北史》、《通典》的记载看,太祖道武帝征服了不少高车人,并将他们纳进了北魏系统,随后跟随北魏南迁进入到长城地区。另外的高车人仍旧分散在漠北草原,没有成为北魏控制的民众。贺拔亮家族应当属于南迁跟随北魏的那个部分(97)。这份墓志铭记载贺拔亮先人历仕北魏高职,而且连续数代的历程表明,贺拔亮先人显然已经成为北魏的组成部分了。随后又出任北周、隋唐,如同上文讨论的那样,他们活动的足迹,正好展现的是陈寅恪先生所刻画的关陇集团开创、发展,到北周统一北方,又衍生隋唐两个全国一统化王朝的变化图景。贺拔亮家族的活动,走的就是跟随当时社会的主流势力,这个家族在政治上具有超出常人的判断力,这种能力使他们在保证自身家世延续、获得更多社会利益的同时得到了显达的位置。具有超长政治判断力的家族,为寻求家族地位的延续而做出选择、决断、认同,什么最好、什么最有利于自己而进行考虑,应当是我们判断这个家族行事的一个准则。如此,我对这个家族放弃高车族属而只选择并认同鲜卑拓拔的理由是:
  作为高车族属的贺拔亮及其先人,在纳入到鲜卑拓跋部的北魏系统之后(其方式可能是被征服的,现存的文献除了这种途径之外少有其他记载,但亦不排除此家族进入北魏存在其他方式),他们就世代任官,成为北魏官吏阶层的组成部分。北魏分裂后,其后人进入西魏——北周系属,又被统合到宇文泰组创的关陇集团之内,此后就随着关陇集团步入隋唐王朝,以充任官职的形式,在政治上与王朝结成密切之关系。贺拔亮辞世之际,正是唐太宗末年,此时关陇集团尚为唐代政治之核心(98),作为胡汉贵族势力之结合的拓跋影响仍旧存在,走向汉化道路又尚未消泯族性意识的贺拔亮,选择拓跋鲜卑作为族性的追溯而记忆,是顺乎时代潮流的举措。贺拔亮选择鲜卑记忆,除了这个家族尚未完全融入汉人圈子的因素外,也是唐初社会胡汉交融局面的具体反映。如果说魏晋以降支配整个社会的决定性因素是贵族势力的话,那么北朝隋唐社会的胡汉关系则成为这个时代的另一个支配性要素(99),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前文论述的隋唐承继的是北魏以降诸朝包括鲜卑、匈奴等胡汉交融的产物,其中鲜卑拓跋族系对隋唐产生的影响更加彰著,以至于日本学者采用“拓跋国家”一词概括唐朝(100),贺拔亮家族得以延续、发展并升华的“法宝”,正是这个家族的命运与主流政治胡汉集团的紧密结合。但这个法宝也有双重性,如果结合得顺畅,就可以随著政治变迁享受其好处;反之,结合不顺利,就可能面临政治集团的抹杀甚至毁灭。贺拔亮家族的命运应当属于前者,其仕途之顺畅,是墓志铭给我们提供的最突出的讯息。在没有其他直接数据提供左证的情况下,墓志铭的记载就只能是我们据以研究和讨论这个家族特性的“唯一”的数据,而这份数据所能证实的集中点是其家族与主流政治的紧密结合。这种结合首先是在其家族归入鲜卑拓跋部之后实现的,也与鲜卑拓跋国家的发展而升华,鲜卑拓跋在胡汉文化兴替交织的转变中以关陇集团的创设与发展而彰显于西魏、北周、隋、唐(101),这个家族亦与此共命运,于是,具有政治灵敏性的贺拔亮家族,其族属在放弃高车选择鲜卑拓跋之后,再一次舍弃鲜卑而选择汉化(102)。现在到了他们回溯自身族源的时候却只保留了鲜卑拓跋的认同,促使他们如此选择背后的因素,就是现实社会中汉化了的鲜卑拓跋人仍然具有诸如关陇集团般的政治影响:政治利益决定了他们族源认同的标准(103)。
  六 余论
  以上是本文对贺拔亮家族汉化进程的基本描写,如上所言,我对其“汉化”表述的核心定位是“指鲜卑人在进入中原后其生活方式、文化认同均扬弃了草原游牧旧有的传统而选择中原汉文化为其基本的生活方式”,就是(逐步)放弃了自身的传统而采用汉人的习俗。这是历史学界讨论类似问题的一个惯常性的思维。但问题的实质要比这样的考虑复杂得多,易言之,我们做出这样的推测实际上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萧启庆先生在讨论同类问题时以元朝为案例,在研究蒙古、色目人汉化时提出了“士人化”与“汉化”的概念,并特别关注二者的差别。他认为前者意味着他们接受了汉人的文化甚至成为士人圈子的组成部分,但仍然保留本身族性的认同;后者如同本文的上述定义一样,是“两个族群长期接触而导致文化上的从属族群放弃其原有文化并全面接受文化主宰族群的文化而与后者融为一体”(104),“汉化”意味着放弃了原有的认同,与汉人完全一样。他选择了元朝三个例子具体证明这些蒙古贵族、色目人的生活习性的“士人化”而其自身族性认同的保持,出现了族群及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之间的脱节(105)。
  萧启庆据此认为这些蒙古、色目人并非如同人们习惯性推断的那样“汉化”。这样的思考无疑更深入了一层,但它是建立在蒙元非汉人王朝即所谓“少数统治”的基础上的,正是这样的政权赋予蒙古、色目人的特殊地位以超脱一般的社会阶层。换言之,政治特权阻滞了他们的“汉化”道路!而本文讨论的贺拔亮家族生活的环境则与此大相径庭:这个家族并非出自高车支配的统治集团或属下而是与此对立的“被统治”,又经历与自己不同的鲜卑拓跋政权向汉人政权的过渡。如果按照萧先生解释的族属认同的政治性维护,那么,一旦政治性维持作用的降低甚至丧失,族属的认同就要发生转变。他在那篇文章的“后语”涉及的就是这个问题:元朝的统治地位一旦丧失,族性维系的最后堡壘轟塌,“汉化”就成为必然。萧先生分析的理路,我总结以为如此:一个少数群体与多数群体共处,前者向后者靠拢并最终融合进入后者是不可避免的趋向。但少数群体如果受权力保护,他们就不会轻易丧失自身的特殊地位;一旦失去保障,地位不保,融合就不可避免了。依此对应,本文的主人公——贺拔亮及其家族,不论在拓跋国家的统治下还是汉人的王朝中,其族属特性在他们投附拓跋之后就失去了自身的政治权力的保障,所以他们转向主流文化并与主体民族的融合,就不再受到任何制约了。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我们看出贺拔亮家族何以“顺畅”地进入鲜卑拓跋的行列,也何以“平稳”地步入唐人的社会中。因此,本文前述讨论的这个家族的鲜卑人认同的选择以及汉化的旨向,我们就可以从更宽阔的层面上了解了。值得注意的是,决定贺拔亮家族拓跋化、汉化的因素,正是本文讨论的根结:权力与政治。这与萧先生族性之政治保障的论述可谓异曲同工。因此,我对贺拔亮家族汉化取向的定位,自认为是能够成立的。但若与后期王朝的同类事项相比,贺拔亮家族(文献、石刻等资料)记述过少,我们还不能将此问题细致化,但这也许正是未来讨论的空间所在。
  贺拔亮放弃高车族属、选择拓跋,进而又向中原主流汉文化的靠拢,其意义还表现在:以文化特征(诸如语言、生活方式、思想、宗教等)和体表相貌(鼻高目深、多须发、肤色、高矮等)划分民族、族群的外在、“客观”的本质论具有的功能,并不是自始至终处于有效的地位。投附拓跋鲜卑之前的贺拔亮先人,其生活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方式,与征服者拓跋人的方式应该没有本质的差别,《魏书·序纪》描述拓跋人的生活情形是:
  (黄帝)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记录焉。(106)
  同书《高车传》云:
  其语略与匈奴同而时有小异,或云其先匈奴之甥也。……其迁徙随水草,衣皮食肉,牛羊畜产尽与蠕蠕同,唯车轮高大,辐数至多。(107)二者均系游牧生活方式,但其语言、风俗习性等差异之明显,还是存在的,正是这些差异造成高车与拓跋族性的不同,这早已成为古人划分彼此而又成为今人分别彼此的尺度,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但我们考虑的问题则是,贺拔亮先人舍弃高车的身份而选择拓跋的族属,上文所述也分明揭示出其主观认同的促进,实际上可能是超越这些外在文化的差别而更本质地展现于心里的层面。如果说高车族属转成拓跋族属尚且可以停留在北方草原游牧的“同质化”氛围内,那么进入农耕地区之后环境、生态乃至生活方式完全变化下的贺拔亮家族对汉化的倾心,以及由此而展现的文化转型(即处于相异的文化圈子内),并没有能够阻止他的拓跋人族性的认同。于是,文化属性的外在表现不能决定族属性质维持论说的有限性,就突出地显现出来了。我们要追问的是:既然外在、客观性的差异不能决定贺拔亮家族族性的维持和转变,那么是什么因素促成其转变的呢?
  人类学家巴斯曾经说过:民族、族群差别的出现,并不是由外在的文化特征决定而取决于自我认同和被他人所认可,是主观的界定而非客观的辨识。那些外在的文化特征与其说是判别族群的标尺,不如说是人们在判断自身与其他群体的差别时所使用的工具。正因为如此,当外在的文化特征改变或旧有文化要素消失、新增要素出现的时候,民族属性并不因此而改变,其根源就在于人们自身的认同意识没有改变(108)。这个学说的贡献就在于,它将以往人们借以评判民族、族群属性的文化、客观的这些外在的要素转移到了人们自我界定的心理认同和归属的“主观”意识的内在层面上。而意识的增强所引生的族属差别,主要表现在族群之间的交叉地带,于是族际“边界”就成为判断、区别的重要标尺。只要自我意识存在,外在要素及即使改变了,也不会影响自身民族属性的改变。贺拔亮家族的前后发展与转变,我们从这个学说去理解,就会有新的、更广阔的解释空间。
  如上所述,贺拔亮家族跟随拓跋改变了高车族属之后,又随拓跋政权的南向发展而转向中原文化,我们看出导致其文化转向的内在动力,就是上文一再强调的政治认同的意识和行为。而决定该家族跟随王朝的主流行为的背后,则是其敏锐的政治判断力。这种强烈的归属意识,是我们上文总结这一家族文化转型的基本动力。该家族从北至南面临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等均有明显的变化,但这些变化显然并不是决定其族性转变或保持的关键因素,关键的、起支配作用的因素,是贺拔亮家族的主观意识,就是巴斯强调的族界意识的自我认同。贺拔亮与清河张氏的联姻,以及随后与萧氏大族的子女婚姻,更能说明决定族属与文化认同转向的意识性的支配。看来,追寻这个家族汉化,或者民族文化转折所带动的族性的转变,除了人们容易辨识的外在的客观性标尺之外(109),更重要的是其内在的自我的判定上面。
  附识:
  本文曾在北京大学荣新江、朱玉麒教授主持的“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研究读书班”上宣读,承蒙各位老师和研究生同学细致指正和评议,我又做了修订。特此致谢!
  又识:
  此文写就之后,我又相继撰述《唐贺拔亮家族文化转型的旨向——以墓志铭资料为核心》(拟刊《“礼仪中国”东岳论坛论文集》)、《唐贺拔亮张氏联姻反映的文化认同与士族相貌——以〈唐贺拔君夫人张氏墓志〉为中心》(拟刊《中古墓志胡汉问题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13年)和《北周是云偘及夫人贺拔定妃墓志考释》(待刊)三文,分别利用了西市博物馆收藏的《贺拔亮夫人张氏墓志》、《是云偘墓志》和《贺拔定妃墓志》三方墓志资料(收录于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8—99、14—15、22—23页)。按这些墓志均系收购,未经考古发掘程序,因而引致采用来路不明数据做研究是否可信的质疑。这对我们认定和评价这些墓志数据的可信性无疑具有警示作用。能否合理、科学采信这些资料用于学术研究,这种质疑的警示之必要,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我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撰写文章的。因我不熟悉亦缺少从墓志自身字体、书法、材质、型制等技术判断的经验,无从这些角度着手,唯一可行的就是对墓志的内容记载进行分析。
  经过对堪上述几方墓志及其相应的研究,感觉这几方墓志的内容相互之间可以联系,且能与文献的记载对应起来,非一般造假者所能构拟。假使一方墓志有后人做假的可能,但多方墓志之相互联系、且如此缜密,应当说墓志自身反应的“真实性”应远甚于人为的伪作性。换句话说,就我目前的认识程度而言,我是将这几方墓志作为“真品”而非“赝品”来看待的。我的理由就是如上所言的一方以上墓志内容的相互契合,而相反的或否定的判断至少就目前而言对此尚构不成威胁乃至翻覆。
  (本文原刊于《唐研究》第17卷,2011年。作者李鸿宾,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从事隋唐五代史、中古民族关系史研究。)
  ①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和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共同主持的“《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项目成果之一;文中所引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的录文、点校等工作,皆属于该项目的集体研究成果。本文亦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墓志所见唐朝的民族关系与文化认同》09BZS038”成果之一。本文所用墓志原编号为:20—长安—08。整理后的墓志题名为《贺拔亮墓志》,收录于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6—87页。
  ② 原录文作“策命两代”。据墓志拓片(照片),应作“名”,“命”字误。
  ③ 原录文脱一“水”字,此据墓志拓片(照片)补添。
  见《三国志》卷三〇《东夷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841页;参见《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夫余国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810页。
  ⑤ 见《晋书》卷九七《四夷·夫余国·肃慎氏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2532、2534页。
  ⑥ 参见(日)池内宏:《夫余考》,王建译,董学增主编:《夫余王国论集》(内部数据),吉林市文物管理处编,2003年,第533—586页;李健才:《夫余的疆域和王城》,同作者:《东北史地考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17—25页;杨保隆:《肃慎挹娄合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45—146页;张博泉;《夫余的地理环境与疆域》,《北方文物》1998年第2期,第51—60页;林沄:《夫余史地再探讨》,《北方文物》1999年第4期,第52—64页。
  ⑦ 有关鲜卑人之初始地理的研究可参阅米文平:《鲜卑石室的发现与初步研究》,《文物》1981年第2期,第1—7页;同作者:《鲜卑石室所关诸地理间题》,《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第34—40、47页。参见余太山主编:《内陆欧亚古代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7—108、162页(按该书出自众人之手,引见部分未标注具体撰写人,故以主编名称列出);金昭、阿勒得尔图主编:《走出石窟的北魏王朝》(内有多篇论文涉及鲜卑拓跋早期史事),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
  ⑧ 见《资治通鉴》卷一二一宋文帝元嘉六年(429)五月丁未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3810页。
  ⑨ 同上六月条,第3811页。
  ⑩ 以上内容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二一宋文帝元嘉六年(429)四—七月条,第3809—3811页。
  (11) 西部地区“弱水”之研究,可参阅吉本道雅:《弱水考》,井上充幸等编:《オアシス地域史论丛——黑河流域2000年の点描——》,东京:松香堂,2007年,第1—17页。
  (12) 见《魏书》卷一《序纪》,中华书局,1974年,1页。
  (13) 田余庆先生曾根据《魏书·序纪》勾画出鲜卑拓拔早期史事之痕迹,参见《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魏书·序纪〉有关史实解析》(附曹永年《补充与讨论两题》),同作者:《拓跋史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08—216页。姚大力先生对后人附会的具体问题做了讨论,参见《论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读〈魏书·序纪〉》,《复旦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此据同作者:《北方民族史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7页。
  (14) 见田余庆:《拓跋史探》,第147页。关于鲜卑人西迁与拓跋部兴起并南下,参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5—39、221—297页;陈琳国:《中古北方民族史探》,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93—218页;曹永年:《拓跋鲜卑南迁匈奴故地时间和契机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第79—84页。
  (15) 见《魏书》卷三《太宗纪》。文曰:泰常“三年(418)春正月丁酉朔,帝自畏川诏护高车中郎将薛繁率高车丁零十二部大人众北略,至弱水,降者二千余人,获牛马二万余头”(第58页)。《太平御览》卷一〇二《皇王部二十七·北魏大宗明元皇帝》同一事则记云:“三年春正月,帝自畏川诏护高车郎将薛繁率高车、丁零十二部大人众二万,北至弱水,招怀伐叛,降者二千余落,获牛马二万余头。”中华书局,1960年,第486页。
  (16) 见林沄:《夫余史地再探讨》,《北方文物》,1999年第4期,第52—64页。
  (17) 见《是云偘墓志》。这份录文亦为“《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项目成果之一。见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14—15页。
  (18) 见《贺拔定妃墓志》。这份录文亦为“《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项目成果之一。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22—23页。
  (19) 见《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第3005、3014页。同书卷二《太祖纪》纪君臣议定国号一事有如下记载:“群臣曰:‘……今国家万世相承,起基云代。臣等以为若取长远,应以代为号。’”(第32页)群臣所锐的“起基云代”,与“魏氏本居朔壤”、“原出朔土”的意思一样,都将云、代地区视为拓跋政权从阴山南下中原建立农耕政权的因缘之源。
  (20) [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一《北齐书·步大汗萨传》云:“统言之,则为代人,大率皆鲜卑也。”方诗铭、周殿杰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17页。高敏认为代人是鲜卑人南迁后的别称,见氏着:《跋〈北齐娄叡墓志〉》,同作者:《魏晋南北朝史发微》,中华书局,2005年,第332页。朔代的地理区域与鲜卑拓跋关系的研究,参见康乐:《代人集团的形成与发展——拓跋魏的国家基础》,《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一本第三分,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2年,第575—691页。
  (21) 见《魏书》卷一《序纪》,第3页。
  (22) 见《魏书》卷八三上《贺讷传》,第1812页。
  (23) 见《魏书·官氏志》,第3014页。
  (24) 见《周书》卷一六《独孤信传》,中华书局,1971年,第263页。
  (25) 见《魏书·序纪》,第1页。参见《周书》卷二《文帝纪下》,第36页。
  (26) 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223—224页、263—264页;王仲荦:《鲜卑姓氏考》、《代北姓氏考》,同作者:《*(左山右昔)华山馆丛稿续编》,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页、78—79页。
  (27) 见马长寿前揭书,第224页;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绪言》注释九,中华书局,1962年,第4—5页。
  (28) 这里所谓“国”与“大姓”,均系拓跋部与其他诸部走向王朝国家之前的部落联盟阶段的表述,关于这个问题,可参阅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笫280—292页。
  (29) 吕思勉对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的具体数目有疑问,认为《序纪》记载存在问题,但他并没有否认鲜卑拓跋统合其他部族的事实。见氏着:《拓跋氏先世考》,《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809—810页。
  (30) 参见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第254—267页;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66—71页。另参见逯耀东:《北魏孝文帝迁都与其家庭悲剧》,此据同作者:《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中华书局,2006年,第129—159页;何德章:《论北魏孝文帝迁都事件》,武汉大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数据》第15辑,武漠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2—83页。有关迁都洛阳之学术综述,参见戴雨林:《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问题研究综述》,《洛阳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31) 我在本文采用的“鲜卑人”、“拓跋部”和“鲜卑拓跋人(部)”的概念,如果不做刻意的解释,其含义是一样的,之所以出现不同的表述,是为了行文的方便与流畅,特此说明。
  (32) 见[唐]林宝撰,岑仲勉校记,郁贤皓、陶敏整理,孙望审订:《元和姓纂》卷九“贺拔”条,中华书局,1994年,第1314—1316页。
  (33) 见[宋]邓名世撰、王力平点校:《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三三“贺拔”条,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07页。
  (34) 见前揭《隋是云偘夫人贺拔氏墓志》。
  (35) 参见《周书》卷一四《贺拔胜附贺拔岳传》,中华书局,1971年,第221—225页;《北史》卷四九《贺拔允附贺拔岳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800—1803页。关于贺拔岳与宇文泰之关系,参见张伟国:《关陇武将与周隋政权》,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6—43页。
  (36) 见《周书·贺拔胜传》,第215页;《北史·贺拔允传》,第1795页。
  (37) 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第116—118页。王仲荦《鲜卑姓氏考》、《代北姓氏考》亦有收录,但仅胪列贺拔氏诸人,未作族属考证。同作者:《*(左山右昔)华山馆丛稿续编》,第31—32页、108页。
  (38) 见《魏书》卷一《序记》,第1页。
  (39) 见《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第2308页。
  (40) 参见Edwin G.Pulleyblank:“The ‘High Carts’:A Turkish—Speaking People Before the Türks.”In Central Asia and Non—Chinese peoples of Ancient China, Ed. by Edwin G.Pulleyblank. Hampshire: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Great Britain, 2002, pp. 21—26;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1—253页。关于拓跋鲜卑征服高车所显示的二者之关系,参见包文胜:《铁勒历史研究:以唐代漠北十五部为主》,内蒙古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第57、69—70页。
  (41) 马长寿同样将贺拔氏定为高车人,见氏着:《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中华书局,1985年,第63页;黄烈在讨论拓跋鲜卑早期国家形成期间吸收诸多外族成分的问题时亦将贺拔氏归为高车族类,可见贺拔氏族属高车已成学界研究之通识。见氏着:《拓跋鲜卑早期国家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隋唐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60—94页。关于高单一名的来历和演变,参见包文胜前揭文,第54—57、66页。
  (42) 文献里出现的贺拔颎参与宇文泰镇压侯莫陈悦的行动,从其任职和年龄上判断,似应在青壮年之间,时为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资治通鉴》卷一五六梁武帝中大通六年(534)四月条,第4842页)。如果这个贺拔颎就是贺拔亮的父亲,则他出生在宣武帝延昌三年(514)前后比较合理。关于这两个贺拔颎是否同一人,详下文。
  (43) 见《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第2977、2994页。
  (44) 同上,第2977、2979页。
  (45) 见《通典》卷二八《职官十·武官上·左右领军卫》,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788页。
  (46) 但《资治通鉴》卷一五三梁武帝中大通元年(529)闰六月条“中军大都督兼领军大将军杨津入宿殿中”(第4765页),这里的“领军大将军”十分明确。张金龙据《魏书》卷五八、《北史》卷四一《杨津传》所记“中军大都督、兼领军将军”(第1299、1497页)否定《资治通鉴》的记载,仍维护北齐旧说(见氏着:《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第827页),从此方墓志与《资治通鉴》同有“大”字之记述,考虑到后者撰述的精谨,亦不排除这个职任出现于北魏的可能。
  (47) 见《魏书·官氏志》,第2978—2979页。
  (48) 同上,第2995—2996页。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08页。
  (49) 参见张鹤泉:《北魏都督诸州军事制度试探》,殷宪主编:《北朝史研究: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98—111页。
  (50) 参见严耕望前揭书,第518—520页。
  (51) 见《魏书·官氏志》,第2977、2994页。
  (52) 同上,第2994页。
  (53) 同上,第2978—2979、2995页。《官氏志》视:“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车、骠将军,侍中,黄门秩,依魏晋故事。”侍中品秩降低即缘于此,第2993页。
  (54) 同上,第2994页。按《魏书·官氏志》只列开府、仪同三司(第2994页),开府仪同三司始置于北周(详下),墓志的表述可能有两种情况,若分开并列,则符合规定;如果连写,则表明撰者对此不甚明了。
  (55) 见《周书》卷一《文帝纪》上,第9页。按此处记载侯莫陈悦系宇文导斩杀(《北史》卷九《周本纪上·太祖文帝》同,中华书局,1974年,第315页),《资治通鉴》则记他望见追骑甚众难逃一死而自缢身亡,追击的为首者就是贺拔颎。见该书卷一五六梁武帝中大通六年(534)四月条,第4842页。
  (56) 同上《资治通鉴》、《周书》。
  (57) 见《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兵部尚书》,第641页。
  (58) 此处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郭桂坤同学提示,“大兵部”应指兵部尚书。北周承袭西魏末年恢复“周官”体例,将六部长官名号改为“周礼六官”之称,“兵部尚书”应称为“大司马卿”。但他说墓志撰者对这项称号不甚明了,将之后所用的“兵部”配在“大”之后代称当时的“大司马卿”,从《通典》上文提及“小兵部”一词看,当时似应有“大兵部”名号,诚如《通典》所说“其职并缺”了。
  (59) 见《周书》卷二四《卢辩传》,中华书局,1971年,第404—405页;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一〇《命品第三十》,中华书局,1979年,第667—668页。“命”与“品阶”的对应,据《周书》卷二《文帝纪下》:西魏废帝“三年(554)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第34页。参见(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韩升、刘建英译,中华书局,2008年,第30—31、302—304页。
  (60) 见《周书·卢辩传》,第407页。
  (61) 同上,第404页。
  (62) 同上,第407页。
  (63) 见《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第29页。
  (64) 见《周书·卢辩传》,第407页。
  (65) 见《北周六典》卷八《封爵第十九》,第548页。
  (66) 见《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3年,第778页。
  (67) 参见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09页。
  (68) 见《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1804页。
  (69) 关于唐代的情况,参见毛汉光:《唐代荫任之研究》,《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五本第三分,1984年,第459—542页;爱宕元:《唐代的官荫入仕——以卫官之路为中心》,宋金文、马雷译,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44—275页;刘琴丽:《唐代武官选任制度初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78—105页。
  (70) 《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记载:“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及左、右率府亲·勋·翊卫,及诸卫之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取三品已上子、二品已上孙为之。)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四品子、三品孙、二品已上之曾孙为之。)……凡三卫皆限年二十一已上,每岁十一月已后,本州岛申兵部团甲、进甲,尽正月毕,量远迩以定其番第。”第154—155页。
  (71) 《隋书·百官志下》,第800页。
  (72) 见《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九《陇右道上·武州》,贺次君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第984—986页。
  (73) 同上《陇右道上·岷州》,第995—996页。
  (74) 同上《陇右道上·渭州》,第982—984页。
  (75) 同上《陇右道上·兰州》,第986—988页。
  (76)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98—99页。
  (77) 参见拙稿:《唐贺拔亮张氏联姻反映的文化认同与士族相貌——以〈唐贺拔君夫人张氏墓志〉为中心》,李鸿宾主编:《中古墓志胡汉问题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26—141页。
  (78) 见《册府元龟》卷九九〇《外臣部·备御三》,中华书局,1960年,第11634页。《资治通鉴》亦有类似记载,见该书卷一九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八月己巳条,第5954页。
  (79) 参见《唐会要》卷九四《吐谷浑》,中华书局,1955年,第1699页;《新唐书》卷一《高祖纪》,第14页;《册府元龟》卷九九〇《外臣部·备御三》,第11634页;《资治通鉴》卷一九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六月癸丑条、八月甲戌条,第5951、5953页。
  (80) 参见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44页。贺拔亮其他诸州的任职该书亦无记载(第452—453、425—426、429—430、447页),贺拔亮墓志可以补充该书之缺。
  (81) 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4—17页;《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华书局,1963年,第42页;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第240—324页。
  (82) 拓跋人南下之后的汉化,是与中原大族世家紧密连结在一起的,从而衍化成为区别于传统的北方社会的世家大族群体。
  (83) 见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拓跋族的汉化过程》,分见同作者:《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5年,第193—249页;《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第132—154页。
  (84) 见毛汉光:《中古核心区核心集团之转移——陈寅恪先生“关陇”理论之拓展》,同作者:《中国中古政治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28页。参见王德权:《“核心集团与核心区”理论的检讨——关于古代中国国家权力形成的一点思考》,《政治大学历史学报》(台北)第25期,2006年5月,第147—176页。
  (85) 见《周书》卷二《文帝纪下》,第34页。参见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一《关中·宜州·敷州·豳州·丹州》,中华书局,1980年,第65—75、83—86、110—114页。
  (86) 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7页;《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5页。
  (87) 关于西魏势力形成的具体情况,可参阅毛汉光:《西魏府兵史论》,同作者:《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188—305页;张伟国:《关陇武将与周隋政权》,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72页。
  (88) 我这里所说贺拔亮家族的政治(性)认同,是指其家族成员与朝廷保持一致,通过担任政治、军事等职务的形式为朝廷效力,从而提升自身的地位、发展家族势力。其所思所想,皆与朝廷混为一体,朝廷亦赖此而运作,双方通过这种密切结合而臻于溶化。在这样的认同下,其家族生活的诸多方面如通婚联姻、日常交往、思想意识等亦随之而改变。
  (89) Abramson,Marc S(班茂森)对北朝隋唐的胡人族性改变(即汉化)做了专门的分类,主要有家属关系与婚姻、文化、社会经济组织与相互交往、族性转变的类型、移民与边疆、国家与民族文化转变等几个层面。在涉及家族婚姻的问题时,他描述了进入唐朝之内的北方胡人如何改变自己的族属,以及靠往中原汉姓婚姻的方式。他的研究超越了具体的个案而具有整体性和普适性,对这一领域问题的研讨应该说是近期西方学术界较新颖的尝试。见Ethnic Identity in Ta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Phila-delphia, 2008, pp.150—178。
  (90)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项目还有一方定名为《唐贺拔君夫人张氏墓志》。记载张氏系清河人,于高宗永徽二年(651)卒,时年61(虚岁),葬于少陵原贺拔君旧茔。此内容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研究生田卫卫同学见告。她认为此张氏就是贺拔亮之夫人,理由有四:第一,张氏墓志记载其夫贺拔君为“和州刺史、上护军”,与贺拔亮墓志所记“迁和州刺史”吻合;第二,张氏卒于651年,贺拔亮卒于648年(次年安葬),她附于丈夫贺拔府君之少陵原旧茔,这些均与贺拔亮墓志的记载相合;第三,张氏卒于“京城南之里第”,与贺拔亮卒于宣阳坊的位置相当,该坊位于皇城之南朱雀门大街之东第三街、之南第二街,处于东市之西;第四,张氏与贺拔亮墓志涉及子嗣之名均系“言”字边,习惯亦相同。张氏倘若是本文主人公贺拔亮之夫人,则贺拔亮与漠姓大族联姻,其汉化取向之分明,于此进一步证实。关于二人之关联,我拟另文专论。附识于此,感谢田卫卫同学的提示!
  (91) 贺拔亮家族汉化取向的事例在那个时代不是个别孤立的,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这在文献和出土的墓志里均有反映,我这里只列举一例。定名为《唐故中大夫使持节江华郡诸军事江华郡太守上柱国和府君墓志铭》中的主人公和守阳,“其本为素和氏,后魏文帝分定氏族,因为和氏焉”(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一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158—159页)。这个和氏据研究,应是鲜卑的另一支。志文中提及其高祖和士开,《北齐书》有传(卷五〇《恩幸传》,第686—689页),云其先西域商胡。这个和士开究竟是鲜卑素和人进入西域者还是西域胡人归魏后赐姓素和氏,存有异议(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第77—80页),但其家族归附北魏并随之变动而进入中原,其变迁的路向与贺拔亮家族可相互印证,只不过二者选择的朝廷有所不同,政治性归属支配下的汉化则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92) 参见Abramson, Marc S, Ethnic Identity in Ta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Philadel-phia, 2008, pp.151—152。
  (93) 见《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第2308页;参见《北史》卷九八《高车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3271—3272页。
  (94) 见《通典》卷一九七《边防典十三·北狄四·高车》,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5399页。
  (95) 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我这里仅举一例。据《周书》卷二〇《贺兰祥传》记载:“其先与魏俱起,有乞伏者,为贺兰莫何弗,因以为氏。其后有以良家子镇武川者,遂家焉。父初真,少知名,为乡闾所重,尚太祖姊建安长公主,……祥年十一而孤,居丧合礼。长于舅氏,特为太祖所爱。”(第335—336页。参见《北史》卷六一《贺兰祥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2179—2180页)贺兰祥墓志对同样的事情记载:“祖讳鸟多侯,夫人库狄氏。……公讳祥,字盛乐,河南洛阳人。魏氏南徙,有三十六国,贺兰国第四焉。……公即太祖之甥,……引侍左右。”(见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中华书局,2005年,第245页)传世文献与出土志铭有关贺兰祥家族族属的描写都指明与鲜卑拓跋存在着差异,《周书》“其先与魏俱起”即是明证,墓志说的更清楚,贺兰祥的祖(父)系出自匈奴,祖母库狄氏则属高车(参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第32—38、182—186页),但墓志接着说他“河南洛阳人”(《周书》、《北史》本传无此记述),这是鲜卑拓跋南迁中原汉化之后的典型表述,显然,墓志如此记载附会了鲜卑拓跋的举动,可以视为鲜卑拓跋以外的族群受控拓跋之后其文化选择的取向。至于他们跟着魏孝文帝迁都后的汉化,则是他们自身鲜卑拓跋化了以后的又一个动作。这个事例至少可以印证贺拔亮家族选择鲜卑而放弃高车并是非单一或个别的行为。
  (96) 胡人汉化途中依托北魏皇族的现象,可参阅Abramson, Marc S, Ethnic Identity in Ta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Philadelphia, 2008, p.152。
  (97)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像是,有关高车的记述,《魏书》、《北史》尚多有保存,到了《隋书》就明显减少,新旧《唐书》则几乎没有踪迹了(此点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李丹婕同学见告)。记载的递减说明高车融入拓跋的事实,融入之后进入中原,高车的痕迹逐渐泯灭,作为得势的关陇集团在初唐的政治影响,原本高车人的贺拔亮家族认同拓跋而放弃高车,就是这种形势的影响导致的。在这样的情境下,高车与鲜卑早期发生的那些族群冲突、融合与重组的历史也就不再成为记忆的内容了。
  (98) 唐朝前期正是关陇集团为代表的传统政治势力与新兴之政治势力角逐并嬗替的时代,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解释,这个政治性转轨是以武则天上台执政为标志的(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8—19页),这为学界多数学者所承袭。黄永年先生则认为关陇集团早在隋朝时期就开始解体,到唐朝初年就基本消失,时间远远早于武则天上台执政(见黄永年:《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57—76页)。黄先生尽管与陈寅恪有差异,但他同样接受了关陇集团的概念,本文所作的推测,基本建立在陈寅恪说法的基础上。
  (99) 见[日]谷川道雄着,李凭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的基本问题总论》,同作者主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中华书局,2010年,第6页。
  (100) 参见森安孝夫:《シルコロードと唐帝国》,东京都:讲谈社,2007年,第145—148页。
  (101) 唐初关陇集团与鲜卑拓跋贵族之密切关系,可以举长孙无忌为例,他是唐太宗长孙皇后的弟弟,是关陇贵族的代表性人物,在唐太宗一朝权力已经凸显,更担负辅佐高宗皇帝之重任。贺拔亮家族依托于此集团并以之为自身立命的基础,我们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
  (102) 罗新教授发表的《从民族的起源研究转向族群的认同考察——民族史族源研究的新发展》(《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第85期,2011年4月,第9—15页)一文对民族史研究的方式进行了反思式的讨论。他认为以往的研究有“根基论”的特征,即以一个统治氏族或家族为代表,通过族源及其迁徙的追溯,进而探索整个民族的发展史,其逻辑前提则是认可这个氏族成家族的历史真实性。但其缺陷也随之而来:重视源头而忽略支流,重视主干而忽略枝叶,屏蔽掉了许多真实的过程。采用“工具论”的民族认同的思路,对处理民族史早期数据能够在方法论上有所启发,这种观点强调族属认同的主观性倾向与文献记载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并能“清晰”地呈现出来,从而避免什么是人为制造的,什么是历史本身的“真实”。本文就方法而言,仍旧属于“根基论”,认可鲜卑拓跋、高车人早期历史存在的发展线索,但通过贺拔亮族属认同的研究,追寻这个认同对其民族意识产生的作用,亦可揭示出那个时期民族关系的某些“内在”本相。
  (103) 罗新在研究族群认同的问题时曾说这样的话:“进入历史学研究范畴的北方民族,都是一个又一个的政治集团,而不是通常理解的一个又一个在‘种族’意义上彼此区别的‘族群’。只有把所谓民族理解为政治体,我们才不至于深陷在古代史料所布下的有关起源和迁徙的迷魂阵里难以自拔。”见氏著:《中古北族名号研究》“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页。
  (104) 参见萧启庆:《论元代蒙古色目人的汉化典士人化》,汪荣祖、林冠群主编:《胡人汉化与汉人胡化》,台湾嘉义:中正大学台湾人文研究中心,2006年,第178页。
  (105) 同上,第175—218页。
  (106) 见《魏书》卷一《序纪》,第1页。
  (107) 见《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第2307—2308页。
  (108) Fredrik Barth. Ed. Introduction,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Culture Difference. 1998. Boston MA: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09) 有关民族之区别的诸种标准或尺度,荣新江教授为区别于入华的粟特人做了比较全面的总结。见荣新江:《何谓胡人》,《乾陵文化研究》(四),三秦出版社,2008年,第3—9页。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研究/吕建中,胡戟主编.-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