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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出墓志再论九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及其相关问题①

作者:陆扬


  大约十年前,笔者曾撰文讨论唐憲宗时代发生的剑南西川刘辟的事件②,该事件的主要过程是顺宪二帝交替之际,掌控西川的边疆重臣韦皋突然病逝,文官僚属刘辟在西川监军和地方文武集团重要成员的默许甚至配合下自立为节度使,从而渐渐走上了与唐宪宗为核心的朝廷对抗的轨道。而宪宗在其信任的一批大臣如杜黄裳、李吉甫、李巽等的支持和谋划下也逐渐采取了强硬的对策。最後在以西北神策行营为主力的朝廷军力的征讨之下,刘辟的政权被瓦解,西川这一西南重镇也彻底回归到唐廷的控制范围之内。笔者当时撰写这篇论文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要对这一历来不受学界重视的事件的本末作一番梳理,还希望能借此来达到三个在笔者看来更有意义的目标。第一,对这一事件过程的仔细解读可以颠覆以往史学界对唐代後期藩镇与中央关系的一些刻板认知,帮助我们回到复杂的历史语境中去;二是可以重新解释元和时代政治新格局产生和唐宪宗个人权威确立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三是从这一事件出发,可以进一步分析在中晚唐时期,政治舆论可以对皇权的发挥产生何种影响。该文发表於《唐研究》第8卷以来,笔者的上述看法得到了唐史学界比较积极的回应。不过当时撰述该文时,笔者依凭的都还是传世文献中的资料,虽然来自各种性质的文字材料有助於笔者重构造段历史,但如同任何历史问题的探讨,此中仍有不少模糊的环节等待著得到澄清的机缘,没想到十年後这样的机缘终於来临。最近承蒙胡戟先生提示,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新入藏的唐代墓志中有两方内容直接涉及西川刘辟事件,这两方墓志是郑素撰写的《唐故宣德郎检校尚书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赐绯鱼袋充剑南西川南道运粮使韦公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韦羽墓志》)和张仲连撰写的《大唐故淄青节度监军使元从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内给事员外置同正*(外□内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广平郡宋公夫人封清河县君夫人张氏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张氏墓志》)③。这一提示使笔者产生了对当年的讨论加以补充的念头,而由荣新江和胡戟等教授主持的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收藏墓志整理项目为笔者的这项工作提供了很及时的帮助。凑巧的是笔者在研读这两方墓志的同时又注意到2009年发表的河南偃师的三座唐墓的发掘报告,其中薛丹夫妇墓出土了其夫妇的两方墓志,也透露出有关刘辟事件和元和初年政治情势的重要信息,很值得一读④。综合这些新资料,笔者决定再撰小文就以往讨论过的问题略加申论。此文主要目的是补充有关刘辟事件的研究,但这些墓志本身蕴涵的其他信息也不能被排除在我们的视野之外。这四方墓志涉及的与刘辟事件直接相关的人物的身份和生涯全然不同,为了尽量避免枝蔓,笔者采取的办法是先对这几方墓志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层面做些简要说明,然後再分别谈谈如何能通过它们进一步瞭解元和初年西川事件的性质和过程。
  首先来看看薛丹夫妇的两方墓志。薛丹墓志志名是《唐故中散大夫守太子宾客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工部尚书河东薛府君墓志》(以下简称《薛丹墓志》)。此墓志系薛丹自撰,身後补入了去世及下葬日期,以及朝廷赠官号卤簿的纪录。自撰墓志的问题下文还要涉及。这裏先录其文字:
  有唐中散大夫守太子宾客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薛丹,字贞疾,以长庆元年岁在辛丑,七月十一日疾,终於洛阳尊贤里之私第,享年七十有七。以十月廿二日葬於偃师县亳邑乡刘村之北原、先君湖州长史赠刑部尚书府君茔西五里,从所卜也。生必有尽,骨肉归於土,命也,况得从於先茔之左右乎?平生之义行材用,历官之中外多少,此生人之事也,何必书於泉壤哉?有子一人,陕州灵宝县尉汪,年廿有四而未有孙,後嗣之继,委於运也。自志於泉下,何必铭为,呜乎哀哉!
  其年九月廿八日 敕赠官并给卤簿。⑤
  根据墓志,薛丹於长庆元年(821)七月十一日死於洛阳尊贤里之私邸,享年七十六岁,下葬於同年十月廿二日。薛丹墓志非常简略,除了有他死前最後的散官和职事官衔中散大夫、太子宾客之外,其他任官及生涯细节一概从略,这是撰者有意为之,所谓“平生之义行材用,历官之中外多少,此生人之事也,何必书於泉壤哉?”而薛丹夫人李饶的墓志恰恰提供了这方面的消息。李饶的墓志出自南卓,志名《唐故中散大夫守太子宾客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工部尚书河东薛府君夫人陇西县君李饶墓志铭》(以下简称《李饶墓志》),录文如下:
  皇唐高祖神尧皇帝之从父子河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淮安郡王讳神通,王生司农卿见冀等州刺史胶西郡公讳孝义,公生易州刺史赠平阳太守袭膠西公讳璥,公生虞部郎中赠郑州刺史袭膠西公讳孟犨,公生银青光*(外□内禄)大夫陕虢观察使宗正卿陇西县开国子諡曰敬讳翼,敬公娶东都留守兼河南尹裴公迥之女,寔生女子子,是为夫人。夫人讳饶,字万德,始生未能孩,裴夫人即弃谢,敬公怜之,每自视毓,加於人一等。及能言,忽问其亲所,人以实白,则泣下数行,敬公益不忍,复娶杨夫人以抚其志,後累亡怙恃,系以过礼之情,闻於亲族。姊适裴氏,夫人依之习妇事,周而归薛氏。尚书公初在徐泗军,从仆射张建封之门。张疾已病,夫人窃谓公曰:“公於张众,目公为得意者,今日张已病即死,公能无患耶?且何不为时去,特无以妻孥在虑。”公以去,果脱徐乱。及公任刑部外郎,当宪宗皇帝初即位。太上皇在南宫,吴少诚藉淮西强,频表,语不逊,朝廷病之。丞相以公机辩可以传威惠,遂命宣谕。时士大夫爱公者悉遏不欲遣计,令以疾告。公未的决,夫人挺然曰:“群使公为辞者,岂不以前去惑婴之祸乎?此前去,祸未肯专而功勋可逢,设辞,则祸必而名声凌迟。”公以行,至则有功。元和元年,外命妇朝王太后於兴庆宫之前殿,他官母妻咸惴栗恐惧,赞拜几不毕。夫人服品服,首钗六树,衣翟六等,黼领朱褾,加侯佩小绶,雅独雍容进退,动合仪度,在内廷观者咸多之。尚书公曰:“若夫人,诚可以当崇封矣!”明日叙得陇西县君。高崇文之殄刘辟也,公为军司马。崇文者骁骑耳,无余知,公务以宪章礼律导正之,高恨怒,必欲不利焉。夫人亟止公所持,公不听,即日夜使人以金帛深结高之妻党为解,高则解。至裴氏姊卒,夫人哀哭毁甚,去丧远三千里,凡送终之饰,无不自夫人之所备之。夫人为人和而仁,三党之内有孤寒者,夫人必多为之图而煦之使温;女有已笄者,夫人必厚具其装而归之良夫。其下幼或有过者,夫人未尝面加折责,但周旋诱喻而和言舋舋,唯恐慯之。则粢盛纴紃之道,其可知也。故夫人之寝疾也,亲属之疏远者,率怀其忧。夫人之即世也,在服之缌免者,咸感而恸。噫!非夫人之所为也,何以至於此乎?一子汪,茹荼衔卹,大惧夫人之德堙於後,哭而起请工文者而铭焉。昔尚书公居夫人之终前二朞薨,自为文以志。所卜宅泉原乡里皆载记,今不复书。维夫人享年五十有七,其终於东都嘉庆里第,在长庆癸卯岁七月十四日。其合祔於尚书公之玄堂,在是年十月之丁酉辰也。铭曰
  都后土,夫人祔居。诫彼百神,卫之永安。
  前乡贡进士南卓撰
  长庆三年十月十日书
  刻字人孙济
  据此墓志,李饶长庆三年(823)死於东都嘉庆里第,享年56岁,下葬日期是同年十月十六日。李饶为唐宗室淮安郡王李神通之後,这一家族从唐初以来连绵不断产生重要的政坛人物。李饶父亲李翼在贞元五年至七年间曾为陕虢观察使⑥。而据墓志,则其父还担任过宗正卿,估计是在陕虢观察使任後⑦。在李翼的堂兄弟辈中还有李国贞和李复这样的人物⑧,所以在当时是个有很高地位的宗室大族。然而这一家族在政治上也遭受过一次大的挫折:李饶的堂兄弟、李国贞之子李錡在元和二年(807)因盘踞浙西抗命朝廷而被讨平,虽然宪宗对李錡的惩罚并未波及李錡直系以外的成员。《李饶墓志》的作者南卓应当就是《羯鼓录》等许多著作的作者,同样出自文学世家,撰写墓志时已进士及第,显然已是建立了声名的文士⑨。依凭墓志的书写风格判断,李饶家人选择南卓作为墓志的作者体现出他们不同流俗的文学趣味。
  《李饶墓志》的文字像是一篇古文体的传记,以大量的对话很生动地勾勒出一个有个性的宗室大族女子的形象。墓志通过描述李饶的判断能力和为人处事的稳妥细心来反襯薛丹直道而行的品性,同时也勾勒出薛丹一生所遇到的几个重大政治事件。墓志里特别指出薛丹自撰墓志的事实,说明南卓在写作中很可能有意识地照顾到薛丹的生平。薛丹在两唐书裏不仅无传,甚至连提都没被提到,他在现存的其他唐代文献中也难见踪影,但这种情况并不表示在中唐的政治文化生活中他就是个被忽略的人物,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幸运的是他的声名也并非湮没无闻。柳宗元在其《先君石表阴先友记》中,提到了67位他父亲生前交往密切的友人,其中就有薛丹⑩。柳宗元的记述是“薛丹,同郡人。至尚书郎”。自撰墓志者就是这位薛丹。我们虽然不知道柳宗元撰写《先友记》的确切时间,但应该在元和初期。而墓志中提到宪宗即位时薛丹任官刑部员外郎。薛丹的家世其实也有脉络可循。元稹《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江东道观察等使赠左散骑常侍河东薛公神道碑文铭》中清晰地记载了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薛戎的家世,说薛戎有兄弟五人,其中有“终宾客”的薛丹,毫无疑问也是这位自撰墓志的薛丹。元稹提到他们的父亲薛同为湖州长史赠刑部尚书,也和薛丹笔下的纪录吻合(11)。薛戎的墓志为韩愈所撰,其中虽未提及薛丹,但从韩愈和元稹的记述可知,薛同诸子在九世纪早期可说是形成了一个婚宦显达的家族,而且和贞元以来的重要文士保持密切的往来。薛丹加入的柳宗元之父柳镇的这个密友圈,尽管其中人士的生涯及其在官场的行事作风多有不同,却很可能在文化思想观念上形成了某些共识,具有类似的旨趣甚至共同的追求,比如文风上喜欢“复古”就可能是其中的一个特点。柳宗元撰写《先君石表阴先友记》本身也是一种象徵行为,是对汉代儒吏石碑碑阴上镌刻门生故吏名字的习惯的创造性模仿,也许这种语境有助於我们把握薛丹自撰墓志的意义。
  薛丹墓志是迄今所知唯一存世的薛丹文章(12)。其文字十分简略,但这种简略绝非草率而为的结果,而是深思熟虑後才选择的书写方式。对作者来说,这里面不写什么远比写什么重要,要表达的是一种经典隐逸式的对生死的达观。有趣的是志中唯一略表遗憾的是他的儿子薛汪尚无子嗣。总的来说,现存唐代墓志中自撰墓志数量相当有限,但是这类墓志的撰者,从王绩、严挺之、颜真卿到白居易、卢载、崔慎由、杜牧等等,大都是在唐代的政治和文化圈有相当地位和影响力的人物(13)。黄清发认为自撰墓志之人大都个性独特(14)。这个观察不无道理,不过自撰的墓志,与其说是体现墓志主人在人生实践中的特立独行,不如说是通过书写去达到一种自我形像的营造。自撰的墓志,借用川合康三的用语,时常有“自我漫畫化”的倾向(15),那是一种姿态性的修辞策略(rhetoric strate-gy),如王绩自撰文开头所谓“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自为之字曰无功焉。人或问之,箕踞不对,盖以有道於己,无功於时也。不读书,自达理。不知荣辱,不计利害”,或者杜牧墓志所谓“某平生好读书,而文亦不出人”,又如近年发现的卢载的自撰文,相当自矜,却称自己“性灵踈愚,言语方质,才知耸善,未及有方”(16)等等。其实撰者对个人在当世的成就和声名有相当的自信甚至自负。薛丹的自撰墓志并不例外,也是一种自我定位和自我彰显的举措。但薛丹并无卢载那种以退为进的自负口吻,而是一种彻底的自我谦逊(self—effacing),其中表述倒隐约可以看出王绩自撰文的影响,看来这个撰作的目的,不仅有通过选择写什么,也有通过选择模仿哪种前人作品来达到自我定位,这篇文字也可以作为我们理解中唐新型文人群体的追求的一个例子。
  《李饶墓志》有意识地补充薛丹之生平,其中提及薛丹平生遭逢的大事,第一件是武宁军节度张建封病危时的去留抉择。作为镇守运河枢纽的藩镇节度,张建封不但与朝廷的关系良好,还召辟了许多声名卓著的文士为其幕府僚佐(17),薛丹也是其中之一。但张建封时代的武宁,是最为典型的军事独裁型藩镇,文官僚佐终究是游离於骄悍不安的职业军人阶层之外的小群体,一旦张建封这样的强人不复存在,争夺藩镇控制权的军人暴力便即刻出现,文官僚佐原本受到的那种保护也不复存在,此刻去留就成为关乎个人安危的抉择。史载张建封病死於贞元十六年(800)五月十三日,而十五日徐州就出现军乱(18)。薛丹选择离开的时间当在此之前不久,和薛丹几乎同时辞去徐州幕职的还有韩愈(19)。而其他选择或被迫留下的同僚包括郑通诚、冯宿、李藩韦道安等人,最後郑通诚和韦道宗都死於该次兵变(20)。志文没有告诉我们薛丹何时开始任职徐州,离去时在建封幕府的职衔为何,但根据南卓的语气地位似乎不低。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当时薛丹已55岁,年龄相当高。相比之下,李藩那时47岁,韩愈33岁,冯宿也不过三十四五(21)。从这些层面判断,南卓的记述有相当的可信度,薛丹很可能在类似於行军司马的职位上(22)。无论如何,以他的家庭、婚姻和个人背景,55岁时尚不得不在徐州这样的方镇沈浮,可以说明贞元後期士大夫的仕途之艰难,这一点下文涉及《韦羽墓志》时还将谈到。
  薛丹决然回到长安後那几年的仕途,墓志只提到在宪宗刚继位时他担任的是刑部员外郎。但许孟容《祭杨郎中文》中提到:
  维贞元十九年岁次癸未四月壬午朔二十二日癸卯,给事中许孟容、吏部郎中李鄘、司封郎中韦成季、屯田员外郎穆员、右补阙张惟素、京兆府司录薛丹等,洁牢醴庶羞,以祭於兵部郎中杨君之灵。(23)
  这裏提到的薛丹正是本文讨论的薛丹。文中祭吊的杨郎中是兵部郎中杨凝,而许孟容、杨凝、李鄘、穆员恰恰都是被列入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名单裏的人物,说明这次弔唁又是朋友圈的一次集体行动。由此可见京兆府司录就是薛丹在刑部员外郎之前担任过的一个职位。京兆府司录的重要职能是纲纪六曹,这和刑部员外郎的职能直接相通(24)。
  志文同时说当时“太上皇在南宫,吴少诚藉淮西强,频表,语不逊”,宰相派薛丹前往晓谕等等。这段文字透露的信息颇值得咀嚼,可惜语言简略,这裏只能略作推测。文中提到的宰相应该就是杜黄裳,杜此时不仅主持大政,而且也是《先君石表阴先友记》上的友人。宪宗继位而顺宗被宣告为太上皇发生在永贞元年(805)八月(25),吴少诚上表的行动正是发生於八月前後。《册府元龟》卷一〇六《帝王·惠民部》:
  宪宗永贞元年八月即位,九月丙子诏:申光蔡及陈许两道将卒百姓等,比遭旱损,多缺粮储,特宜赈给,令其有济,申光蔡等州宜赐米十万石,陈许等州赐米五万石,仍令刑部员外郎薛舟充宣慰使专往存问。
  这条记载中恰恰对应了《李饶墓志》中的叙述,只是或许由於传刻之误,《册府元龟》的版本将薛丹弄成了薛舟(26)。《册府》的这条记载当来自实录,说明宪宗甫一即位就派薛丹慰喻申光蔡和陈许,公开的缘由是两地旱灾缺粮,需要赈济,但《李饶墓志》让我们知道这其实是针对吴少诚的不逊表章而采取的措施。一方面以提供钱粮的方式来笼络和稳定淮西,同时又用慰喻陈许的方式来威慑淮西,因为陈许和淮西毗邻,而驻扎陈许的忠武军是朝廷赖以遏阻淮西的主要军力。元和後期对淮西用兵,李光颜率领下的忠武之师正是主力(27)。从南卓文的语气来看,少诚言词不逊的表章应该和当时閒居於南宫的太上皇的处境有联系。顺宗的被迫退位和宪宗的继位是九世纪初唐代宫廷政治的大事件,这一事件的结局也是各种政治力量和舆论角力的结果。笔者对这一帝位交替的性质的看法和唐史学界所接受的普遍看法有较大出入。简而言之,笔者认为顺宗时代的政治运作在当时朝廷内外的政治群体看来,实在是德宗朝晚期政治格局的延续,也就是朝廷被皇帝信任的少数即得利益者所控制,造成一种封闭的状态。所谓“二王八司马革新”更多是宋代以後才被赋予的意义。这当然不等於说王叔文和加入王叔文集团的成员没有政治理想或改革的某些愿望,而是说当时士大夫群体最为关切是如何才能重新回归到正常的体制中来,也就是在他们的心目中用人进退的合理化,这是他们心目中回归理性政治的前提,而韦执谊王叔文的举措在他们看来正是进一步远离这种前提,是必须加以制止的,因此宪宗的继位颇能收拾人心。但介入这一过程的政治力量很多,其中包括强大藩镇的节度使的力量。西川韦皋、荆南裴均和河东严绶等對宪宗继位的支持是众所过知的,不过这并不等於藩镇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就会一致。毕竟顺宗是被逼退位的,吴少诚很可能感觉帝位交替会给他带来不利,或者想利用这种情况要胁尚未确立权威的宪宗,为淮西的镇兵获得钱财等方面的实际好处。总之其举措应该在当时微妙变幻的政局下加以理解,这让我们联系官修史书记载的永贞元年十月在长安附近发生的一件怪异之事。《册府元龟》卷三七四《将帅部·忠》五:
  刘澭贞元末为陇右经略使。暨顺宗寝疾,传位於宪宗,称太上皇。有山人罗令则自京诣澭,妄构异说,凡数百言,皆废立之事,且矫太上皇诏,请兵於澭。澭立命系之,鞫得奸状,令则又云:“某之党多矣,十月德宗山陵,约此时伺便而动。”澭械令则,驿表上闻,诏付禁军按问,其党与皆杖死。澭复请自领兵护灵武,以備非常,诏不许,遣中使以名马金玉缯锦锡之,复录其功,号其军额曰保义。(28)
  上述记载裏提到的这个山人罗令则,我们对他的背景,他“异端”言辞的具体内容,以及他策划的行动究竟存在何种潜在的支持都无从瞭解,但无疑他是针对顺宗被迫退位这一事件而来,且将宪宗的登基视作非法,希望策动兵变来扭转这一局面。他既然能矫诏,且有“数百言”劝谕刘澭的书信,朝廷後来还发现有党与,则其背後肯定有持类似立场的人员甚至团体,比如支持顺宗的宫中和禁军成员等等。吴少诚表章中的不逊语很可能表露的是类似的态度,这也透露出当时朝野的政治想像的另一面相。
  《李饶墓志》中和本文主旨直接相关的内容就是他在朝廷处理西川刘辟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墓志说:
  高崇文之殄刘辟也,公为军司马。崇文者骁骑耳,无余知,公务以宪章礼律导正之。高恨怒,必欲不利焉。夫人亟止公所持,公不听。即日夜使人以金帛深结高之妻党为解,高则解。
  统领大军讨平刘辟的高崇文,是元和时代的重要功臣,至少在公开场合他的功勋始终得到褒扬,南卓却在笔下以“职骑”相称,颇有轻蔑的味道。这无疑透露出薛丹家人的看法,说明墓志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有被允许表达个人观感的特殊空间,并不一定需要“政治正确”或与公众舆论合拍。这条纪录最重要的还是让我们了瞭解了在这一讨伐战争中,朝廷安置了怎样的人物作为高崇文的幕僚长。西川事件是宪宗即位後面临的第一个重大的政治军事考验,这样的人选必定是极为慎重的决定。此时薛丹年已61,有意思的是此时的高崇文,恰恰正好60岁(29)。用年长的文人来辅佐高崇文这样年长的武人,一则显示朝廷对薛丹经验和资望的看重,二则表明朝廷既要用一位能在资历年龄上和高崇文旗鼓相当的人物,以便协调,且不能在职位上过高,因为高崇文毕竟“素非大将,拔自偏镇”(吕温《代李侍郎论兵表》语(30))。推荐薛丹的最可能的人物是杜黄裳,但这也表示薛此时已在宪宗信任之列。那么薛丹担任高崇文行军司马的具体时间为何呢?西川事件中,朝廷开始采取军事行动时高崇文还只是统管长武城神策行营的一名偏将。元和元年(806)正月二十三日下诏任高崇文为左神策行营节度使并统领左右神策的入川兵马。此时的高崇文虽有节度使之名,实际仍是负责具体军事行动的将领,未必具备了开府的资格。所以依笔者的看法,薛丹最有可能出任行军司马的时机是当朝廷大军占领了东川的梓州,而高崇文正式被任命为东川节度使之时,也就是在元和元年(806)三月中之後,至於薛的任期有多长目前无法得知。薛丹的这次受命,应该说是他政治生涯的一个新契机。西川一役,朝廷军队在高崇文统领下获得彻底胜利,按理作为他的幕僚长,薛丹应可快速进入三省高官的行列,但从现存史料来看却没有这种迹象。他死前的职衔太子宾客固然是个正三品的清要职位,但在中晚唐这是用来安置过气了的资深官员的位子,更何况薛丹死前的文散官还仅仅是正五品上的中散大夫,这是颇令人诧异的事。此种情况恐怕不是现存史料失载,而应该是和他在担任行军司马期间与高崇文发生的冲突有关。高崇文的不通文字和不习朝仪等,唐代史料都有所透露。(31)据墓志,则薛丹与高崇文之间的冲突已经到了高要加害薛的严重地步,虽然经过李饶的斡旋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32),这样的冲突朝廷不能全然无知,结果使得薛丹个人的仕途未能充分利用到这次胜利的光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提及薛丹时列其职位为庐州刺史,这个职位估计是薛丹在西川事件後的任职,说明他已不再具有步入三省高官的条件了(33)。
  如果薛丹夫妇墓志可以让我们观察到八九世纪交替之时一位清流士大夫的价值取向与刘辟事件中朝廷一方的文武隔阂,那么西市博物馆新藏的《韦羽墓志》则展示了一个唐後期相当有代表性的基层官员如何在一生中奔波於京畿和地方藩府,最後在刘辟事件爆发之後焦虑而死的悲哀世相。姑录其文字如下:
  公讳羽,字季鸾,京兆杜陵人也。祚国命氏,著於春秋。至汉丞相玄成,始迁京兆杜陵。十七代至五代祖尚书右丞瓒,封南皮县开国伯。三子,武德初同时为郎官,时人荣之,号曰‘三列宿’。由是言氏族者,以‘郎官’为房目。考功郎中叔谦,其高祖也。职方郎中知人,大王父也。秘书郎缜,其祖也。洛阳丞幼卿,其弥也。公志量弘廓,孝敬融明,务以端方,耻於巧智。得乾之贞固,损之元吉。广德二年,弘文馆明经出身。大历十年,选授太原府参军。秩满,河东粮料使、户部员外郎范憕辟为从事。时河北武帅赋入不时,於是天子命节将以讨之。兵兴事殷,仓卒之际,使为戎人所劫。公愤发於内,罄财募士,兼程晨夜,且战盛喻,遂复范公。度支侍郎赵赞具疏上闻,特诏优拜大理评事,用酬勇略,且识公忠。後改太原府士曹,又选授本府司录,皆以教化肃物,劳谦有成,驰张随时,临事能断。後选授京兆府法曹,长安浩穰,迫於权势,事不由正,狱讼多明(笔者按:即“萌”字),掾吏颠仆者接跡比肩。公执法不阿,中立仗正,用阐皇度,人自不冤,时人□之。竞不履祸,正刑明诚故也。及解龟之後,家无余资,志不苟且。薄逰西蜀,太尉韦公皋器为上客,遂摄华阳令。政有成绩,□□詠之。太尉深嘉,遂以闻上,授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赐緋鱼袋,领南道运粮使。藉公善理,改摄成都,政如华阳,风行俗革。於属太尉公薨,参佐刘辟率为叛换,公内则危行,外随波流,空桑为川,力屈身陷,柄不在手,而发上冲冠。既而潜託祝宗之祈,果集似鹑之怪。元和元年三月十六日,发疾而终,春秋年六十四。呜呼!夫岂不爱死,盖修短之数,贤达不疑,所全者厚,则忠可知矣。以公之姿度曠遠,恭俭仁爱,寓词託讽,放情达生,宜享眉寿,而登云路,上天降祸,遭时不造。夫人博陵崔氏,痛与公同陷浊乱,奄弃先逝,泣沥肝血,声动无心。有子曰谊。二女,长适太原王莓,早卒;次女而归於我。二子号於昊天,欲报之罔极。孀妻幼子,崎岖险阻,自岷江抵蛮荆,历襄邓,陟商坂,以公之丧,至自成都。元和二年八月十七日,卜葬於长安城之南少陵原,先府君夫人之茔佐,吉礼也。夫人孤子以素早託姻援,饱公徽猷,故授素为志。恐後代陵迁谷走[一],非金石则无纪陈迹,他日惧史氏阙文,故粗述遗羡。词曰:
  松栢劲质,岁寒则彫。倬哉韦公,处濁道销。空桑沅川,崑丘燎火。人皆危行,我独成祸。伊昔命氏,远自扶阳。继代生贤,源广流长。温恭为基,端慎居操。仁而不寿,福履何*(外□内报)。崎岖江*(外□内河),还复我邦。鬱*(外□内鬱)佳城,先公旧疆。盖遵理命,永纪遗*(外□内芳)。
  韦羽(743—806)的先祖出自京兆韦氏的南皮公房,入唐以来也是个世代为官、蝉聯清要的士族,其系谱见於《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赵超编著的《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裏有详细的考辨,读者可以参看(34)。郑素撰写的墓志中特别提到其高祖韦叔谦等三兄弟贞观年间同在尚署为郎中的纪录。这个被称为“三列宿”的荣耀也曾在孙逖撰写的《韦虚心碑》,独孤及为韦羽祖父韦缜作的神道碑和近年出土的於休烈撰写的韦巽墓志中被特别提到(35),显然在这个家族的记忆裏,这是个定义其家族身份的时刻(a defining moment),从此被视为所谓的“郎官韦家”(独孤及《韦缜碑》语)。韦羽的祖父韦缜虽然官终申王府司马,在当时也是名人,这从独孤及为其撰写的神道碑就可看出。韦缜的四个儿子都有为官的经历,其中幼成和幼章官位较高,都达到了州刺史一级,而韦羽的父亲韦幼卿官终洛阳县丞,是相对较卑的一位。到了韦羽这一代,较知名的是他的哥哥韦翃,韦翃的儿子韦辞(也作韦词,773—830)更是在宪穆敬文各朝以“望居显要”和“文学理行”著称(36)。相比之下,韦羽的生涯就要黯淡不少。他(764)年弘文馆明经出身,11年之後才踏入仕途,其生涯经历过的是中唐最为动荡的岁月(37)。从墓志记载德任官纪录看,韦羽是吏干型的,承担的大都是负责稽察和後勤一类的繁剧的事务性工作。在中晚唐,像他这样以明经出身而走上这种仕途轨迹的大族成员很多,他们以後辗转於各州府担任僚佐,能向上攀登的可能性相当小,要打破这种困境通常是受辟於藩府或度支鹽铁使等财政要员,在这些人的举荐下进入更好的仕途,韦羽的经历或可以作为这种情形的例证。他在建中二、三年间被河东粮料使、户部员外郎范憕辟为从事(38)。范憕算是韦羽仕途中所遇的一个贵人,两家似始终保持密切的关系,重要的证据就是这份墓志的书者太仆少卿范传庆正是范憕的兄弟范惀之子(39)。
  韦羽在河北供职时,正当德宗对河北诸镇大举用兵,他的干练勇敢表现使他获得了户部侍郎判度支赵赞的赏识和举荐,被德宗“特诏优拜大理评事”。墓志既然说是“特诏优拜”,更何况在此战况紧急、朝廷急需用人之秋,韦羽获得的这个“大理评事”应该是真除,而不像朱巨川的“试大理评事兼豪州锺离县令”(40)那样,只是个试官。对韦羽这样处境的士子来说,从临时差遣的糧料使的从事到真除大理评事实在可以用入了“仙道”(41)来形容。但好景似乎不常,他不久又被转回到太原府担任僚佐。其中转变的缘由不详。虽说太原府是他原来曾服务过的地方,但毕竟属於地方系统,可能这与举荐他的大臣赵赞被贬失势有关。不过他在太原府做到了司录录事参军,前面讨论薛丹生平时已经提到薛丹担任过京兆府司录。严耕望先生指出司录是中唐以後“州府行政最具关键之职位”,负责内外督查及州府财务,地位权势崇重。(42)接下来韦羽被选授为京兆府法曹,负责决狱定刑的职务性质和韦羽前此的职任一脉相承,只是品级权力比太原府司录要低不少,但京兆府的地位毕竟不同,而且京兆府参军是个颇有向上攀升机会的位置,甚至连一般进士及第者在仕途中都常经此路,前景对韦羽来说并不差。假定他在建中四年(783)(43)赵赞被贬後转入太原府服务,以六品以下官一任三考或四考为标准,加上守选的时间,韦羽被调授为京兆府法曹至少也要到贞元中期,那时他已五十出头了。
  前面已经提到,法曹参军负责决狱定刑,本身就工作繁剧,更不用说在长安这种权门纠结、动辄得咎之地,所以墓志中特别点出的“长安浩壤,迫於权势,狱讼多萌,掾吏颠仆者按跡比肩”云云并不算夸张,这也是中晚唐文献中经常提到的情况。但韦羽接下来的经历就颇费我们斟酌。志文说韦羽“及解龟之後,家无余资,志不苟且。薄逰西蜀,太尉韦公皋器为上客,遂摄华阳令”。解龟乃辞官之意,京兆府法曹工作虽然繁剧且具有风险,但前途毕竟较好,且俸禄当颇为丰厚(44),对於“家无余资”的韦羽,为何要突然辞去这种位置?一种可能是远在剑南的韦皋向韦羽发出邀请,以韦皋勋高一世的威望,加上同宗的纽带,这样的邀请自然难以让人拒绝。但若是此种值得书上一笔的情况,墓志应会直说是接受了韦皋之邀,不必加上“家无余资”这类赘词。另一种可能是:解龜在这裏也只是满秩待选的委婉说法。也就是说韦羽在京兆府法曹秩满罢归,需要守选,而他的家境使他不能再等待守选的漫长过程,必须尽快解决生计问题,於是决定入川投奔同宗的韦皋。这後一种可能性最大。道冲为死於元和十二年(817)的韦柏仁撰写的墓志叙述说:
  〔韦柏仁〕释褐授试左内率府兵曹参军。未几,除华州下邽县尉,历左金吾卫仓曹参军,换京兆府兴平县丞。调选,复补泾阳县丞。谢秩掛冠,长揖轩冕。今年春,以廉统荆蛮裴公大夫有交姻始终之德,故啸徒掣囊,如彼荆国。(45)
  韦柏仁的仕途尚不如韦羽,但他墓志裏的这种情况当和韦羽很相似。无论如何,韦羽的抉择看来没错,韦皋果真对他颇为赏识,马上属他摄华阳令。华阳与成都为西川的两大次赤县,在县府中地位甚高。以笔者阅读唐代墓志等资料所获印象,从京兆府法曹调授,上县县令似为主要的升迁去处之一,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姑记於此。若这个印象不错,则韦皋的决定更是顺理成章。不久韦皋又奏授韦羽“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赐绯鱼袋,领南道粮料使”,这裏的“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虽是检校官,但就韦羽前此的经历而言,也算是超擢,让韦羽负责粮料,更是利用他素有的经验和特长。後来韦羽又改摄成都令。这一切都表明志文中说韦皋待韦羽如上客不是随意夸口。但当这一切看来都算顺利的时候,最难以逆料的事件发生了,那就是韦皋的病故和刘辟的擅自接替。
  笔者在前此关於西川刘辟事件的文章裏,就该事件的背景提出的一个看法,也就是在刘辟以一介文臣僚佐的身份,竟然能在韦皋死後的瞬间掌控了人才济济的剑南西川,关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的举措不仅符合贞元以来藩镇权力交接的政治游戏规则,而且确实能稳定局面,因此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也获得了监军使的首肯,而同时刘辟本人也并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叛逆;二是这一举动得到了西川内部许多文武僚佐的默许甚至支持。文人僚佐的支持除了有前面第一点提到的特殊历史语境下的合法性作为基础,还有其他重要的心理因素。贞元後期,德宗采取保守的用人策略,造成仕途艰难,士大夫纷纷投效藩府以谋求出路,而韦皋的西蜀幕府就像一块磁铁吸引了大批士人前往效力,韦羽入蜀可以为这个看法提供又一个旁证。在这种前提之下,韦皋的去世造成西川内部文官参佐对前景的普遍焦虑。加上这一变故正发生在皇位交替之际,中央的情势尚不明朗。所以他们中很少公开反对刘辟的举动。但是不为他们所瞭解的是:以宪宗为核心的朝廷也正在改变以往的游戏规则,要确立对藩镇权力交接的绝对控制。於是两方势力在认知不对等的情况下走上了无法挽回的冲突。以上看法的具体讨论,可以参看笔者的前文,此处就不再重复。这裏要分析的是韦羽的最後命运。以韦皋死前韦羽在西川的职位而言,他已经不能算是沈沦下僚了,韦皋之死对他的仕途前景种种毫无疑问会有重大影响,那么他在刘辟事件中会持何种立场呢?志文说他在刘辟控制西川後“内则危行,外随波流,空桑为川,力屈身陷,柄不在手,而发上冲冠。既而潜讬祝宗之祈,果集似鹑之怪。元和元年(806)三月十六日,发疾而终,春秋年六十四”。史家应能判断的是这样的墓志并非只是写给家人看的,撰者的考量中还有潜在的更为公众的读者群体在。刘辟事件後朝廷虽然对服务於西川的士人大都網开一面,甚至加以提拔,但毕竟这一事件会给那些曾与刘辟共事的僚佐造成尴尬甚至日後的口实。《韦羽墓志》反映的情况恐怕也不例外,文辞间含有为死者辩解申明的成份。“内则危行,外随流波”云云显然是暗示当时韦羽并未公开反对刘辟,或采取不合作之态度,而是随波逐流,和众人一样采取至少是默许的态度,只是内心感到反感。这正符合笔者以前分析过的当日西川幕府的实际情况,但这不等於说陷入政治漩涡的西川士人就不会在内心产生种种波澜以至於恐慌和焦虑,尤其是当情势变得对刘辟集团越发不利之时,更难以想象他们会从容对待。《韦羽墓志》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了解这种内心世界的一条路径。“发上冲冠”恐怕可以解释为这种内心的紧张,而从韦羽最後的命运及墓志的申辩来看,他在此事上的介入恐非仅仅外随流波而已,关键在於志文中的以下两句。“潜讬祝宗之祈”用的是《左传·成公十七年》范文子的典故:
  晋范文子反自鄢陵,使其祝宗祈死,曰:“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爱我者唯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范氏之福也。”六月,戊辰,士燮卒。
  关於这段文字,杜预的注说:“传言厉公无道,故贤臣忧惧,因祷自裁”,直接就把范文子(士燮)之死解读成自裁。而孔颖达的《正义》更对杜预的解说加以发挥:
  刘炫以为士燮及昭子之卒,适与死会,非自杀。今知非者,以传云使祝宗祈死,又云祝我使我速死,无及於难,是其欲死之意。叔孙昭子,心怀忧惧,亦与此同,身皆并卒,故知自裁。若其二人之死,适与死会,春秋之内,唯有两人愿死,何得身死皆与相当?故杜斟酌传文,以为自杀,刘以为偶然而死,以规杜失,非也。何休膏肓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故杜以为因祷自裁也。传记此事者,欲见厉公无道,贤臣忧惧。
  范文子之死究竟是自裁,还是虽“祈死”却“适与死会”,唐以前有两种看法,但杜预的立场得到了孔颖达的支持,於是自裁之说在唐代成为标准的解说。而撰者郑素在这裏采用春秋时代范文子之求死而得死的典故时,必然是接受了《五经正义》的看法而且会假设这篇墓志潜在的读者也瞭解这一“正解”而读出范文子自杀的意思来。这裏郑素想传递的讯息似乎是韦羽在身陷浊乱的困境下,就像春秋时代有良知的范文子,用自裁的方式来免受其累。但下一句却又提供了某种特定的背景。“果集似鹑之怪”所用之典则可见《太平御览》卷九二四羽族部十一“鹑”条:“《兵书》曰:两敌相当,鹑集壁上,军士五日败。”(46)值得注意的是韦羽死於元和元年三月十六日。笔者以前的研究已经指出,朝廷对刘辟的军事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朝廷发出的诏书在字句上还有所保留,只有当高崇文等占领了梓州并控制东川之後,朝廷才发出措词严厉的布告,正式宣告刘辟为叛逆并削夺其在身官爵。这是宪宗对刘辟事件作公关的性质判定,在此之後朝廷和刘辟集团再无妥协的余地,这也就是第二阶段战事的开始,高崇文统帅的朝廷大军直接向西川发动攻击。而朝廷颁布这一重大决定的日子正是三月十三(47),也就是韦羽死前的三天。我们当然无从判断韦羽是否能及时瞭解朝廷发布的讨逆诏书的内容,但他不会对急速恶化的局势无所察觉,而“果集似鹑之怪”就是暗示韦羽已经从种种迹象感觉刘辟大势已去。在这个当口他突然去世看来还真不只是巧合。志文後面感叹“夫岂不爱死,盖修短之数,贤达不疑,所全者厚,则忠可知矣”也在暗示韦羽以自己的死来保全更为珍贵的东西。虽然这篇墓文的书写努力往一个目的上靠拢,就是要表白说韦羽选择自杀是为了保全大节。但无论怎样驱谴文辞,撰者仍未能摆脱韦羽死在一个特殊时刻这一事实的羁绊。在这一刻选择自杀的方式终结生命,最合理的推测就是韦羽清楚未来的局面只会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噩运。如果他实际期盼朝廷前来扭转乾坤的话,在此刻就不应该如此激烈行事。如果结合韦羽当时的职位来分析的话,则当日韦羽的困境或许会呈现得更为清晰。韦羽死前得职位是南道粮料使兼摄成都令。当三月中朝廷大军开始压境而刘辟不得不组织强力抵抗,作为负责军粮等後勤的僚佐,韦羽可说被逼入了两难的境地,无奈之中,死亡也就成了唯一保全家人的方法。
  韦羽必然无法知道的是,就在他死後不到两天,一位唐朝的宦官不仅很清楚朝廷此刻的意图,而且还在宪宗的委任下前往剑南协助剿灭刘辟的行动,这一记载来自本文中要讨论的最後一方墓志《张氏墓志》:
  夫人号威德山,唐故清河郡元从、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内常侍、身死王事、赠云麾将军、守右骁卫大将军员外置同正员、赐紫金鱼袋、上柱国张公讳令晖长女也。母故陇西郡李氏,今家即蓝田县人也。夫人爰始笄年,与广平宋公结秦晉之疋,向卅年矣。幼而温和,长而为政,志洁冰壶,心凝水镜,玉貌挺生,神姿奇丽。厥後夫贵妻尊,特承天宠,朱紫光暎於门屏,荣宦累迁於圣朝。承严父之庭训,守直无移;禀天夫之令则,其敬如宾。自辞家适人,星纪逾迈,风流远畅,荣曜二门。雪操霜明,结己而进;柔立当室,恭事舅姑。佳声畅於六亲,芳名传於後裔。岂意灾兴二竖,禀命不融,伏枕逾年,名毉继踵,未登上寿,俄叹逝川,以元和六年正月十六日终於大宁里私第,春秋五十六。临纊之时,志操逾闻,□*(外□内延)精爽。恐沉泉路,遽隔幽明。乃重延亲族於家,命子弟於前,云欲寿终,与□□□*(外□内女)诀别。家事去就,具留遗约;功德布施,自终其愿。曰:“*(外□内人)生到此,知命如□,遂与□□,夫立身之本,以忠孝为先。但守前规,吾死无恨。吾□之後,归葬於万年县细柳□□原,近给事故夫茔侧置一坟墓,遣後子孙知□祭祀之分。先慈□□近盛,不须触动。葬事凶具,不要全至华饰。嗟乎!志节清廉,殁而不替。卜□□□□□年七月十七日,归葬於新店原,礼也。嗣子□,长女独孤氏,并服丧事□□□□□妇京兆杜氏,次曰重旼,次曰重昕。长子承奉*(外□内郎)、行内侍省掖庭局丞员外置同正员重晏,去元和元年三月十八日奉进旨:逆旨刘辟,阻兵蜀郡,敢乱天□,□□□令重晏充剑南东西两川、山南西道东道都监、行营招讨、宣慰等使、银青光禄大夫、行内侍省少监知省事俱文珍判官。公文可以理时,智可以和众,□□□□王师交战,天军一鼓,玉石俱焚,杂虏群凶,尽皆殄灭。遂差领刘辟□□□*(外□内之首)等献阙庭。圣上嘉其忠诚,藉兹勇幹,遂特赐绯鱼袋,拜受长武城监军使。恩荣天降,仗顺轻生,报国酬勋,忠孝双美,执心正□,□礼居怀。自长武城监临,因朝觐之时,具论奏母氏疾甚,遂放留数月,得亲□*(外□内终),恭承遗训,母畅平生之恩,子申罔极之报。次子重旼、重昕等,偕承抚育之□,□*(外□内奉)趋庭之训,偷生号诉,遂託为文。其铭曰:
  (山片玉,洞照无瑕。七叶之胤,二门光华。名霑封邑,贞廉去奢。夫贵子荣,早岁飞声。腾芳千古,竹帛旌名。陇隧新开兮清渭南,苍苍古原兮上京北。悲风起兮天惨然,愁云闭兮书如黑,原鸟哀鸣,行路伤尽。刻石泉扉,传芳表德。
  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壮武将军员外置同正员唐英书
  《张氏墓志》是目前不断发现的唐代宦官家族成员墓志中的一个例子,但在众多这类墓志中,这一件仍然有其不同寻常的价值。最难得的就是它和《李饶墓志》一样,提供了一位有重要政治背景的妇女在家族中的权威形象,只是这位女性的权威展现於宦官的社会网络中。张氏(756—811)本人是上层宦官张令晖的养女。张令晖虽然身死王事,但像他这样在德宗朝前期战乱中获得元从功臣勋号的宦官在德宗朝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功勋集团,张氏的丈夫淄青节度监军宋给事也是元从功臣。志文说张氏“爰始笄年,与广平宋公结秦晋之疋,向卅年矣”,以笄年为十五岁推算,则张氏嫁给宋给事当在大历五年(770)左右,而宋给事卒於贞元十六年(800)左右。张氏号威德山,说明她至少是个在家修道的佛教清信女,她临终遗言提到“功德布施”也是证明。不过根据来自於宦官成员墓志的证据,笔者认为“威德山”这样的佛教名号在宦官家族群体内或许还是某种身份地位的标志,多半是出身於高级宦官家庭的女性成员才拥有,比如玄宗时代的内侍省之长内侍雷府君夫人乐爵郡君宋氏就号功德山居长;德宗时代的一位守内侍省内常侍知省事,其夫人仇氏号千光照。(48)这类称号恐怕也非个人随意命名所得,而是要通过一定的佛教仪轨。和张氏的情形最为接近的一个例子是元从朝请大夫守内侍省内常侍闾公的夫人段氏,法号功德山。段氏的墓志出土於西安长安区郭杜乡,2005年7月15日入藏西安碑林。其文字由崇福寺沙门离爱撰写:
  元和六年律中夷则廿六日,寿终於辅兴甲第,春秋六十有二。长男昭义军节度押衙曰忠义,次男儒林郎守内侍省宫闱局令赐绯鱼袋曰忠信,次男太原折冲、天威军赐紫金鱼袋曰忠晟,次男天威军曰忠仅,次男中贵曰忠干,次男中贵曰忠瀚等,即以其年十月廿四日,迁神於京城长安县义阳乡,礼也。修墳於将军之右焉夫孝敬者天之经,礼义者人之则,慈惠者家之训,清净者性之源,则太夫人备焉。太夫人坤道裁成,巽宫保位。芝兰比德,竹雪全贞。齐孟氏之风,逾姜宗之义。六亲咸敬,三从弥高。九族同钦,四德无尽。将军在日,非贤不举。一从孀处,唯训是行。六男忠孝,以绯紫两全;四女贵夫,以近臣三殿。太夫人归依释氏,奉敬佛门。三长六时,钟磐无歇,僧女讽习,昼夜未亏。《书》曰:吉人为善,唯日不足。更以策勤新妇,各呈巧能。小大同臻,繡憣菩萨。運五色於玉指,则无一相而不圆;布千般於珠璎,乃无一好而不备。能事斯毕,寔以罕儔。昨元和六年七月十七日诣龙兴寺内供奉谈经大德文叙法师授菩萨戒,示疾归欤。至廿五日,请安国寺主内供奉三教大德端甫法和尚授根本戒。至廿六日午未之间,口虽不言,心契三昧;累足无语,情合一如。颜茂平生,面辉丹菓,奄然长逝,永隔慈亲。於戏於戏,於是男踴女擗,崩心泣血。号天叩地,触事无依。姨母等哭叫如雷,新妇等声泪如雨。长幼痛贯,内外彻悲,勒石千龄,传徽万古,孝子之事亲终矣。(49)
  纪录到段氏临终前一刻请当时为朝廷服务的重要僧人端甫和文叙分别授予根本戒和菩萨戒。笔者估计张氏可能也有类似的经历,她们的名号应该都是通过这类佛教仪式获得,而名称本身恐怕也和某种具体的佛教信仰有关系,比如功德山一名可能就来自於《大方广佛华严经》中的功德山威力菩萨,一切功德山佛等等。而威德山则可能和《佛说佛名经》中的威德山佛有关。
  最後,笔者要侧重讨论的是墓志中提到的西川事件中张氏之子宋重晏所承担的使命:
  长子承奉*(外□内郎)、行内侍省掖庭局丞*(外□内员)外置同正员重晏,去元和元年(806)三月十八日奉进旨:逆旨刘辟,阻兵蜀郡,敢乱天*(外□内常),□□□令重晏充剑南东西两川、山南西道东道都监、行营招讨宣慰等使、银青光*(外□内禄)大夫、行内侍省少监知省事俱文珍判官。公文可以理时,智可以和众,□□□□王师交战,天军一鼓,玉石俱焚,杂虜群凶,尽皆殄灭。遂差领刘辟□□□*(外□内之首)等献阙庭。
  志文从“奉进旨”到“俱文珍判官”云云,至少部分引用了朝廷给宋重晏的委任诏书。这一引文虽不长,但极具价值。它和正史记载不仅吻合而且给予有价值的补充,也有力的支持了笔者在前此论述中的看法,即元和元年(806)三月中旬才是宪宗朝将对刘辟采取的军事行动正式定性为讨伐叛逆的时间,也是在这一刻派出支持李纯监国并继位的内廷功臣俱文珍前往督战,而且同时派宋重晏为其判官。这段引文也首次为我们提供了当时俱文珍的完整官衔,他的都监加“行营招讨宣慰等使”符合那时的惯例,与在李錡事件中朝廷讨伐军都监薛尚衍的称号一致(50)。现存唐代官修史书裏宣称朝廷在西川的军事胜利得益於不设监军,笔者在前此的论文中已指出此属无稽之谈。以俱文珍为首的宦官监军自始至终都在第一线参与。《张氏墓志》为此提供了又一重要的证据。宋重晏不仅担任俱文珍的判官,而且还承担了关键的使命,比如将刘辟等乱首押送到京。战事之後他被任命为长武城使,监临这一重要的神策行营。《册府元龟》卷三五九《将帅部·立功》载:
  高霞寓以长武城军职,元和初授兼御史大夫,从高崇文将兵击刘辟,连战皆克。下鹿头城,降李文悦仇良辅。蜀平,以功拜彭州刺史,寻继崇文为长武城使,封感义郡王。
  在剑南平定後不久接替高崇文为长武城使的正是在战场上立了大功的高霞寓。我们从宋重晏获得的任命也可以推断他在处理这次危机中有出色的功劳,而且这一安排显然是要将在这次战争中形成的神策将领和宦官之间的默契再延续到京西北边镇的防卫上,朝廷的用意恐不仅仅是在表彰功劳这一事上。
  以上的讨论大致是通过考索4方近出墓志所涉人物的事迹来丰富我们对9世纪初一个重大政治事件的了解,同时扩展我们的历史想像。其中两位士人的家庭背景相似之处颇多,却由於个人际遇的不同而最终在刘辟事件中身处不同的阵营。薛丹在其妻李饶的鼓励下从徐州决然出走,而韦羽却由於种种原因未能在剑南西川作出类似的抉择。其实在中晚唐瞬息万变的的世界裏,他们都面临著命运的摆弄。薛丹如果当年没能离开徐州,其结局未必会比韦羽好到哪裏。他们的仕途也常因不可逆料的变化而跌宕起伏。宋重晏的个人背景和薛韦二人无任何相同之处,然而在九世纪的新政治格局下,他的生涯突然和他们出现了交集,元和元年(806)三月中旬的西川成了他们三人各自命运的新起点或终点。他们虽然都无法改变他们所处的时代,他们的家人却至少可以通过墓志这种途径来申述他们自己的立场,表达他们的内心和纪录他们的生涯,让後人通过这吉光片羽来瞭解他们的存在。
  (本文原刊於《唐研究》第17卷,2011年。作者陆扬,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① 本文初稿完成後,曾在由朱玉麒教授主持的北京大学大唐西市墓志整理研究读书会上报告过。参会学者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特别是来自吴丽娱、荣新江、朱玉麒、游自勇、刘子凡等几位学者的建议,本文修改过程中多有采纳,在此表示感谢。
  ② 见笔者《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唐研究》第8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5—256页。本文中凡涉及与西川事件的过程有关的史料或史实分析,请参看该论文的讨论,在本文中不再一一註出。
  ③ 本文所引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的录文、点校等,均属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和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共同主持的“《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课题集体研究成果。
  ④ 见赵会军、郭宏涛:《河南偃师三座唐墓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09年第5期,其中有关薛丹夫妇墓的资料见该文第10—16页。笔者注意到赵振华《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中,作者对薛丹夫妇墓志也做了录文和讨论,但该讨论仅仅对墓志的内容做了一般性的叙述,对其中关涉的背景和事件未能做深入的考察,录文和标点也存在不少错误。见《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西安:三秦出版社,2009年,第463—466页。
  ⑤ 本文采用的薛丹夫妇墓志录文主要根据《河南偃师三座唐墓发掘简报》,但也同时参照简报所提供的墓志拓片加以校订,并加以标点。
  ⑥ 见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84—385页。
  ⑦ 据两唐书《李神通传》,该家族自神通起就世代有担任宗正卿者,李翼伯父李齐物也曾是宗正卿,见《旧唐书》卷六〇,2340页;卷一一二,3337页;《新唐书》卷七八,3527,3533页;又颜真卿《金紫光禄大夫守太子太傅兼宗正卿赠司空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李公神道碑铭》,《全唐文》卷三四二。墓志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李翼担任宗正卿的确切年份,但参照李齐物的例子,则宗正卿为李翼生前最後的任职最为可能。
  ⑧ 李国贞为李孝同的曾孙,而李復则是李孝感曾孙、李齐物之子,见《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復传》与《李国贞传》。
  ⑨ 南卓生平研究可见卞孝萱:《南卓与〈烟中怨解题叙〉》,收入氏著《唐代文史论丛》,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7—138页。传世文献中只提到南卓曾在元和年间应进士试,并於大和二年(828)登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未有关於是否进士及第的信息。
  ⑩ 《柳宗元集》卷一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106页。
  (11) 《元稹集》(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61页。《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列薛同五子为*、丹、戎、放、朗。但世系表戎後有空出一格,据元稹文当为拥,这五子皆陆氏所出,而薛朗则如徐松推洲,或为别出,见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594—597页;徐松撰,孟二冬补正《登科记者补正》卷二七,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1203—1204页。
  (12) 见陈尚君编:《唐五代文作者索引》,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10页。
  (13) 关於唐代自撰墓志的研究,可参见黄清发:《论唐人自撰墓志及其本质特徵》,《唐代文学研究》第11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14—118页。除黄文所提及的唐人自撰墓志之外,近年尚发现有崔慎由自撰墓志,见《全唐文补遗》第5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3—44页。乾符年间僧敬章的自撰墓志,见吴刚主编《全唐文补遗》第7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54—155页。崔慎由的自撰墓志和其他自撰墓志的格调相差较大,其自撰部分和家人在其死後加入的部分充分体现出崔慎由对他自己的家世系谱及显赫的为官纪录的在意。新近大唐西市博物馆入藏墓志中也有一方裴珙墓志,主体部分是由裴珙自撰。虽然这方墓志的整体可靠程度尚有讨论的空间,但裴珙自撰的部分从体例和表述上看都相当符合唐人自撰墓志的特点,有关该墓志的相关讨论可见牛来颖《虚实之间——墓志和传奇中的裴珙》,《唐研究》第17卷。
  (14) 黄清发从现存自撰墓志大多出现在中唐以後推论认为这与时代动荡下人们对生前志墓格外在意有关,这一判断在笔者看来不具有说服力,首先现存自撰墓志的数量毕竟太少,不足以作出这类判断,而作者提到颜真卿的例子应该是一个特殊的例子。其次是现存这些墓志的撰者可以说并不缺少请当时名人写志的条件。
  (15) 见川合康三:《终南山の変容:中唐文学论集》,东京:研文出版,1999年;中译本《终南山的变容——中唐文学论集》,刘维治、张剑、蒋寅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13页。
  (16) 《杜牧集繫年校注》卷一〇,西安:中华书局,2008年,第812页。卢载自撰墓志为《唐朝议郎守太守宾客分司东都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卢载墓志铭并序自撰》,《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76—377页。
  (17) 关於张建封幕府召辟文士僚佐的分析,可见卢建荣:《中晚唐藩镇文职幕僚职位的探讨——以徐州节度区为例》,载《第二届国际唐代会议论文集》,北京:文津出版社,1993年,第1237—1271页;又戴伟华《唐方镇文职僚佐考》(修订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7—98页。《薛丹墓志》发现以前,薛丹佐张建封幕的史实并不为学界所知。
  (18) 《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第392页。
  (19) 见陶敏、李一飞、傅璇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中唐卷》,沈阳:辽海出版社,1998年,第566页。
  (20) 郑通诚死见白居易:《哀二良文》,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19页;又戴伟华:《唐方镇文职僚佐考》,第99页;韦道宗死见柳宗元:《韦道安》诗题注,又《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中唐卷》,第567页。
  (21) 李藩生卒年可得自《旧唐书》卷一四八《李藩传》,第4000页。冯宿生卒年见王起《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使持节梓州诸军事兼梓州刺史御史大夫充剑南东川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观察处置静戎军等使上柱国长乐县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赠吏部尚书冯公神道碑铭并序》,《全唐文》卷六四三。
  (22) 据自居易《哀二良文》,张建封死时郑通诚为“军副使”,而一般藩镇权力交替时直接会受到牵连的文官僚佐除了副使就是行军司马。另一旁证是张建封病危时累表长安请代,德宗立刻派遣韦夏卿前往徐州担任行车司马,但夏卿来到徐州而建封死(见《旧唐书》卷一四〇《张建封传》,第3832页;《新唐书》卷一五八《张建封传》,第4941页;《资治通鉴》卷二三五)。德宗後期行军司马一般都被视为节度使的接替人选。若徐州其时已有文臣担任的行军司马,似不必再有此举。加上薛丹的年龄以及南卓叙述中李饶的口吻,以及薛丹必须出走的举动,他出走徐州前担任行军司马似非凭空揣测。
  (23) 见《全唐文》卷四七九。赵振华《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中也提到许孟容的这篇文字,但认为此文中的薛丹只是同姓名者,见该著第464页。
  (24) 关於唐後期司录录事参军的重要性,见严耕望《唐代州府僚佐考》,收入《唐史研究丛稿》,九龙:新亚研究所,1969年,第115—139页。
  (25) 《旧唐书》卷一四《顺宗本纪》,第409—410页。
  (26) 今所存的宋本《册府元龟》没有该卷,所以目前无法瞭解这一错误始於何时。
  (27) 关於中晚唐时期陈许忠武军的作用,参见黄清连:《忠武军:唐代藩镇个案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1分,1993年,第89—134。
  (28) 《资治通鑑》卷二三六系此事於永贞元年冬十月。此事较简要的记载也见於《旧唐书》卷一四三《刘澭传》,第3901页;《新唐书》卷一四八《刘澭传》,第4781页。
  (29) 高崇文的生卒年,可得自韦贯之《南平郡王高崇文神道碑》,《全唐文》卷五三一。
  (30) 载《吕衡州文集》卷五,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35页。
  (31) 见《旧唐书》卷一五一《高崇文传》,第4053页;《新唐书》卷一七〇《高崇文传》,第5162页;《册府元龟》卷八三五《总录部·质朴》。
  (32) 据韦贯之《南平郡王高崇文神道碑》,高崇文妻董氏死於大历十四年,死时年仅三十,见《全唐文》卷五三一。神道碑未再提及高崇文後来是否还有续娶。
  (33) 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卷一二九卢州条定薛丹任期为元和中,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64页。
  (34)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卷四,第661—664页。
  (35) 见孙逖《东都留守韦虚心神道碑》,独孤及《唐故朝议大夫申王府司马上柱国赠太常卿韦公神道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三一三,三九〇;於休烈《唐故新平郡三水县主簿韦君墓志铭并序》,西安市长安博物馆编《长安新出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180—181页。
  (36) 见《旧唐书》卷一六〇《韦辞传》,第4215页。
  (37) 唐代後期明经出身者,通常及第后要八年才能合选并得一官。参见王勋成:《唐代銓选与文学》,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55—60页。
  (38) 范憕之名惟见於《元和姓纂》,与怦、惀、愔同为房州别驾范安亲之子,见林宝:《元和姓纂》卷七,岑仲勉校记,郁贤皓、陶敏整理,孙望审订,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152—1153页。《元和姓纂》与《郎官石柱题名》户部员外郎条都只记录范惀曾官户部员外郎,而未提范憕也曾为户部员外郎(见劳格、赵钺《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624页)。《韦羽墓志》恰可补史。
  (39) 《元和姓纂》卷七,第1152—1153页。
  (40) 见《朱巨川告身》,图版及说明见何传馨,何炎泉,陈韻如编辑《晋唐书法名蹟》,台北:故宫博物院,2011年,第184—191页。试大理评事的情况在中晚唐很普遍,尤其在是藩府的下级僚佐中。
  (41) 韩琬《御史台记》中称畿县尉的出路有六条,其中从畿尉到大理评事的出路为“仙道”,见《太平广记》卷二五〇,第1939页。
  (42) 关於唐代的司录录事参军,见严耕望:《唐代州府僚佐考》,收入《唐史研究丛稿》,新亚研究所,1969年,第115—139页。
  (43) 赵赞被贬是在建中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壬戌,见严耕望:《唐仆尚臣郎表》卷三,第147页;卷一二,第695页。
  (44) 京兆府参军的俸禄丰厚,见严耕望:《唐代州府僚佐考》,第155—156页。虽然严耕望的讨论所举的姜公辅、白居易两例均为京兆府户曹参军,法曹参军的俸禄情况应该类似。
  (45) 道冲《唐故奉义郎行京兆府泾阳县丞韦府君墓志文并序》,图版和录文见《长安新出墓志》,第236—237页。文中的“廉统荆蠻裴公大夫”指裴武,元和十二年正在荆南节度使任上,见《唐方镇年表》卷五,第690页。
  (46) 关於此典故的来源及其在《韦羽墓志》中的涵义,笔者得到吴丽娱先生很有价值的提示,特此感谢。
  (47)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16页。
  (48) 见梁涉《唐故正议大夫行内侍上柱国雷府君夫人故乐寿郡君宋氏(功德山居长)墓志铭并序》,郭清《唐故京兆仇夫人(千光照)墓志铭并序》,录文均收入《全唐文补遗》第3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79、133页。
  (49) 端甫之名,多见於佛教史籍,乃当时宫廷僧人之首。《大宋僧史略》卷二:“至文宗开成中,始立左右街僧录,寻其人即端甫法师也。俗姓赵,德宗召入禁中,与儒道论议,赐紫方袍。令侍太子於东朝,顺宗重之,若兄弟相与卧起,恩礼特深。宪宗数辛其院,待之若宾友。掌内殿法仪,录左街僧事,標表净众一十年。即元和中也。”(《大正藏》第54卷,第243页)。敬宗宝历二年曾幸興福寺,观沙门文叙讲经,见《佛祖统纪》卷四二,《大正藏》第49卷,第384页。
  (50) 见《讨李錡诏》,《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九,第629页。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研究/吕建中,胡戟主编.-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