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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明清政府对东北地区实行的管理制度

作者:陈鹏



























  在东北方面,明初是以恢复元朝的疆域为目标的。特别是由于在朝鲜半岛的王氏高丽是亲元的,所以明太祖朱元璋曾坚持要以铁岭为界,准备在朝鲜半岛的西北部设置屯驻军队的卫、所,为此与高丽发生过争执。但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高丽李成桂取代王氏自立,改而奉行亲明政策,因此明朝不再坚持以铁岭为界,从此鸭绿江便成为明朝与朝鲜的界河。
  在东北女真等部族地区,明朝陆续设置了一批羁縻卫、所,用以统治或控制当地民族。
  4.1.1 明代奴儿干都司建置沿革及亦失哈巡视奴儿干地区
  4.1.1.1 奴儿干都司的设置和撤销
  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征东招讨使塔剌曾到达奴儿干和海东库页岛,至元十一年(1274)就建立了征东元帅府。元亡明兴,明太祖朱元璋注意加强东北亚疆域建置,洪武八年(1375),在东北地区南部设置辽东都指挥使司(简称辽东都司)。辽东都司建立后,明太祖继续派人对东北和北部边疆地区“累加招谕”,洪武年间开始,原处于故元统治下的女真各部,相继“悉境归附”。地处黑龙江下游奴儿干地区,元代故臣老撒、捏怯来等纷纷率部众归附。20年后,即洪武二十八年(1395),明总兵官周兴等进军到脑温江(今嫩江)、忽刺温河(今呼兰河)和斡朵怜(今依兰县城西马大屯)一带,派官招抚,始建卫所制,设指挥使和千户。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进一步加强对东北疆域的建置。永乐元年(1403),明朝派遣邢枢偕同知县张斌至奴儿干地区及吉烈迷诸部招抚,于是海西女真、建州女真、野人女真各部酋长纷纷前来归附。永乐二年(1404),邢枢返回时,各部头人相率入京,明政府命于其地置奴儿干卫,明廷任命各部首领为指挥同知等职,这是明朝政府在黑龙江下游地区设置的开始,也为后来奴儿干都司的设置打下了基础。随后,明朝中央政府一方面加强对已设置的奴儿干卫的管理,征纳贡赋;另一方面继续招抚建置卫所,在奴儿干都司设置前的短短6年时间里,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精奇里江、亨滚河等广大地区,先后设置了131个卫所。
  永乐七年(1409)闰四月,奴儿干地方头目忽剌冬奴等来朝,永乐帝命忽剌冬奴为指挥百户,后忽剌冬奴等向明朝政府奏称奴儿干正处于冲要之地,建议应该建立都指挥使司以统辖各卫,明政府于是决定设置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司(奴儿干都司)为该地区最高一级地方军政机构,以都指挥同知为最高官员,统属其众,岁贡海东青等物,仍设狗站递送。
  奴儿干,亦称“耦儿干”、“努而哥”,或作“纳尔干”。据《黑龙江古代简史》记载,清人多称奴儿干为尼噜罕(满语“图画”之意),表示这里山川如画,风景秀丽。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有的记作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是明朝政府为管辖东北地区,特别是为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地区所设置的一个地方军政机构。奴儿干都司治所设在元代征东元帅府故址,即特林(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塔赫塔),也就是黑龙江下游东岸、亨滚河口附近特林(俄人称蒂尔)之地,费雅喀人读为“Tir-baha”。“Tir”为“崖”,“baha”为“岩”,即“岩崖”的意思,是由危崖绝壁的地形而得名的。俄国人只取其中的“Tir”,而读成今天的“蒂尔”。“蒂尔”是特林的转音,下距庙街(今俄罗斯尼古拉耶夫斯克)250余里,距离黑龙江口300余里,西南距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3500余里。
  明廷经常派遣钦差大臣前往奴儿干地区巡视。永乐九年(1411)春,明政府特遣内官亦失哈等护送所委任的都指挥同知康旺、都指挥佥事王肇舟前往奴儿干都司衙署就任。奴儿干都司作为明朝东北疆域管辖体制中最后设立的一个都指挥使司,管辖约300多个羁縻卫所。至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1620),奴儿干都司辖境内卫所增加到卫384、所24、地面7、站7、寨1,通称384卫。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建州女真逐渐取代了明朝对黑龙江地区的统治。
  奴儿干都司辖境包括今黑龙江、精奇里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北至外兴安岭以北广大地域。永乐九年(1411)又征服了苦兀(库页),辖境扩大到库页岛,在岛上设置了囊哈尔卫。
  永乐十一年(1413)与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明朝政府曾2次在奴儿干都司所在地特林地区,即特林北面近5里地的江岸山崖上“造寺塑佛”,建造一座供奉观音的永宁寺,并在寺旁刻石竖立两座纪事石碑。其中一碑是宦官亦失哈遵照谕令立于永乐十一年(1413),为《永宁寺记》,称永宁寺碑,又叫永乐碑;另一座石碑立于宣德八年(1433),亦失哈至奴儿干,见永宁寺碑已倾圮,又重建永宁寺碑,即《重建永宁寺记》,又称宣德碑。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2块明碑被沙俄政府劫去,现藏于今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博物馆。
  永宁寺虽然早已湮毁,但巍峨雄峙、高耸于黑龙江下游江边特林悬崖上的2块明代丰碑,一直屹立达数百年之久,已成为举世瞩目的珍贵文物。坐落此两块明碑的所在——“奴儿干”地方的名称,也为中外人士所共知。
  4.1.1.2 奴儿干都司衙署职官建制
  奴儿干都司与全国其他都司一样,都是带有军事性质的,但也有不同的地方。奴儿干都司辖境内,明代未设立州府县制,而只是设都司代之,这样奴儿干都司就兼理民政。因此,奴儿干都司实际上是军政合一的相当于“省”一级的地方政权机构。所以奴儿干都司不隶属于明朝五军都督府,而是属于明王朝的职方清吏司管理,是直属明朝中央政府的,酷似自治区,可想它的地位之重要。
  奴儿干地势险要,北控黑龙江口,南连海西,是黑龙江下游枢纽之地。所以明政权在这里设立奴儿干都司后,随即着手都司的建制工作,任命官员以加强统治。
  明代都指挥使司(都司)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为“三司”。都指挥使司的官职建制,设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岁给禄米800石,俸钞300贯),都指挥同知是从二品官(岁给禄米700石,俸钞300贯),都指挥佥事是正三品官(岁给禄米600石,俸钞300贯)。
  永乐七年(1409),明政府决定设置奴儿干都司,以都指挥同知为最高官员,康旺做了第一任最高长官,至宣德二年(1427),为加强奴儿干都司衙门机构建设,增设都指挥使这一官职,康旺由都指挥同知升为都指挥使。
  都指挥同知康旺的副职为都指挥佥事,有2位,即王肇舟、佟答剌哈。王肇舟原为东宁卫副千户,因守土有功,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任命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宣德二年(1427),升为都指挥同知。佟答剌哈,女真人,原为三万卫总旗,谙习少数民族习俗,故永乐七年被任命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因效力戍边,宣德二年(1427),升为都指挥同知。
  永乐七年(1409)六月,明政府又设置奴儿干都司经历司,委派刘兴任经历司经历,职掌“出纳文移”,处理日常事务。明廷不但在奴儿干都司设经历司,在一些较大的卫所也设有经历司,如建州卫就设置了经历司。
  明王朝在委派奴儿干都司官员的同时,还要颁发给诰印、冠带、袭衣。所谓“诰”,也叫诰敕或敕书,是任命的文书,也就是明廷封授地方职官的凭证文件即委任状,其封状写着明王朝授予官职的名称、品级;所谓“印”即官印,是行使管理权的权柄,奴儿干都司印为“银印”,经历司印为“铜印”,是明朝礼部铸造颁发的,有了印章,才能保境安民;所谓“袭衣”(包括冠带)即官服。奴儿干都司衙署官员康旺、王肇舟、佟答剌哈等身穿明王朝赏赐的官服,尊接授领明王朝封授的委任状性质的“诰命”,手握明王朝赐给其行使职权的权柄官印,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行使国家地方最高管辖权力,是有职有权、守疆一方的明代奴儿干都司最高官员。而且对于奴儿干都司官印,明廷非常重视,由军队护送,名曰“护印”,每2年轮番一次。军队数量,永宁寺碑碑文见有“千余人”或“二千”等,最多时达到3000人,最少时也不少于500人。奴儿干都司官员的任命,常备戍军的驻防,正是明朝政府对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广大明朝东北亚边疆地区行使国家权力的有力证据。
  奴儿干都司这些官员负责统辖其部众,进京汇请事宜和进缴贡赋。明政府虽然只给他们较低级的官俸,但让他们享有较高的礼遇,到京师居住在“会同馆”,接待宴请由“光禄寺”备办,往来有驿站接送,而且他们每年朝贡返回时,还能得到明政府给予的布帛等优厚赏赐。
  明政府对各都司的主要官员如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职都用流官,即由朝廷派遣,而各卫所的指挥、千户等职则任用土官,即由当地部族首领担任。奴儿干都司的性质与汉唐时的都护府相似,各卫所内部的部族也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都司的管辖比都护府更为严密,因为下属单位不再有西域那样的国,各卫所必须完全服从都司管辖。当然,由于属于羁縻性质,所以都司对下属单位的控制程度差异很大,不可一概而论。
  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等主要官员虽然是流官,但明政府却破例对他们实行一种特殊待遇“世官制”,规定其可以世袭,都司属下各卫所官员也皆为“世官”。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康旺,都指挥同知王肇舟、佟答剌哈等人的官位都是实行“父死子代,世世不绝”的世官制。从明初开始直到万历年间,历时200余年,仍相沿不改。明王朝不断充实、任命奴儿干都司的各级官员,加强统治力量。
  奴儿干都司各级官员要以时朝贡。永乐十二年(1414)七月,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康旺等来朝贡貂鼠皮等物。永乐十九年(1421)十月,奴儿干都司等处都指挥王肇舟等来朝贡马。第二年九月,王肇舟等又由奴儿干都司千里迢迢来朝贡马。洪熙年间,又有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佟答剌哈等人来朝贡马。宣德元年(1426)七月,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王贵(王肇舟之子)等来朝贡马。宣德八年(1433)八月,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康福等来朝贡马。甚至已故的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佟答剌哈的妻子王氏于宣德八年(1433)七月,还不辞辛苦万里迢迢来京师朝贡马匹及方物,得到明王朝厚赐的彩币、绢、布衣、紵丝、袭衣等物。此类事例,不一而足。少数民族首领朝贡,说明对国家尽义务,表明述职,领明历以明正朔,是臣属关系的象征。朝贡是国家一种特殊的赋税制度,实质上体现了皇帝的权威和封建国家的意志,并充分说明明朝对奴儿干都司进行了有效的辖治,同时朝贡也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和国家统一。直到万历三十六年(1608),《明神宗实录》中还有关于“设奴儿干都司以羁縻之”,进行辖治情况的记载,这时奴儿干都司建立已有近200年的历史了。〔1〕
  都司的设立和存在不仅有可靠的文献记载,而且有确凿的物证。奴儿干都司设立后,太监亦失哈从明永乐九年至宣德八年(1411—1433)的22年内,曾先后多次奉命去对当地部族宣谕抚慰,对都司、卫、所官员授予官职、印信,赏赐衣物钱钞。永乐十一年(1413),亦失哈第三次到奴儿干都司时,在都司城西南、黑龙江亨滚河口对岸山上建永宁寺,并在寺前立碑。宣德七年(1432),亦失哈到达该地时,发现寺已被毁,次年(宣德八年,1433)就委官重建,又立碑纪事。这2块碑详细地记载了设置奴儿干都司的经过与亦失哈屡次宣谕镇抚其地的情况。永宁寺虽久已堙圮,但2块碑一直屹立原地。清光绪十一年(1885),曹廷杰奉清政府及吉林将军之命对被沙俄侵占地区进行调查,将碑文拓下携回,披露于世。原碑至今还保存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伯力)的博物馆中。
  宣德十年(1435),奴儿干都司被撤销,其下属的卫所仍继续存在。不过由于上一级建置取消了,明朝对这些卫所的控制也减弱了。
  4.1.1.3 《永宁寺记》与《重建永宁寺记》
  4.1.1.3.1 《永宁寺记》
  最早把永宁寺2块碑记的内容传播开来的应属《柳边纪略》的作者杨宾,康熙年间浙江人,清代著名学者。而最先通读永宁寺2块碑记的应为《西伯利东偏纪要》等书的作者曹廷杰,湖北枝江人,清代著名的东北历史地理学家。他不畏艰险,身履其境,亲手对碑文进行捶拓,又对碑文的汉字进行了识别著录。其《东北边防辑要》首次著录《永宁寺记》汉字362字,著录《重建永宁寺记》汉字344字,还画出2块碑在黑龙江下游的具体地理位置。其后,《吉林通志》、《黑龙江志稿》等对2块碑记均作了著录。《吉林通志》著录《永宁寺记》汉字468字,著录《重建永宁寺记》437字;《黑龙江志稿》著录《永宁寺记》汉字897字,著录《重建永宁寺记》677字;1929年,日本人内藤虎次郎(内藤湖南)参阅几种碑文照片和拓本,著录《永宁寺记》汉字900字,著录《重建永宁寺记》686字;后来,罗福颐的著录汉字又超过内藤,《永宁寺记》又增识46字,达到946字,《重建永宁寺记》也增识113字,达到799字。
  近年来,中国史学界对永宁寺2块碑文的研究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但由于碑记年久风化,剥落严重,虽经过多次考释,仍有多字无法识别,尚待今后识补。对《永宁寺记》与《重建永宁寺记》2碑汉字释文情况,见表4-1。
  对碑记考释体例:碑文中阿拉伯数字是碑文行次;缺文以方框“□”为记;考释增补、校文外加括号“()”表示;字数不明的以删节号“……”为记。
  下诏修建奴儿干永宁寺的明朝永乐皇帝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四子朱棣。《永宁寺记》撰刻于永乐十一年(1413)。碑文竖刻,刻字30行,正书,每行62字,6、7、12行顶两格,11、15行顶一格。20行至30行镌刻职官姓名,比正文低19格起书,字体较小。正面额题“永宁寺记”,为横排大字正书。竖刻正书“敕修奴儿干永宁寺碑记”。
  【碑文】
  敕修奴儿干永宁寺碑记
  伏闻天之德高明,故能覆帱;地之德博厚,故能持载;圣人之德神圣,故能悦近而服远,博施而济众。洪惟我朝统一以来,天下太平五十年矣。九夷八蛮,梯山航海,骈肩接踵,稽颡于阙延之下者,民莫枚举。
  惟东北奴儿干国,道在三译之表,其民曰吉列迷及诸种野人杂居焉。皆闻风募化,未能自至。况其地不生五谷,不产布帛,畜养惟狗。或野人养狗驾□,运用诸物,或以捕鱼为业,食肉而衣皮,好弓矢。诸般衣食之艰,不胜为言。是以皇帝敕使三至其国,招安抚慰,□□安矣。
  圣心以民安而未善,永乐九年春,特遣内官亦失哈等率官军一千余人,巨船二十五艘,复至其国,开设奴儿干都司。昔辽、金畴民安故业,皆为尧舜之风,今日复见而服矣。遂上□朝□□□都司,而余人上授以官爵、印信,赐以衣服,赏以布钞,给赉而还。依土立兴卫所,收集旧部人民,使之自相统属。
  十年冬,天子复命内官亦失哈等载至其国。自海西抵奴儿干及海外苦夷诸民,赐男妇以衣服、器用,给以谷米,宴以酒馔,皆踊跃欢忻,无一人梗化不率者。上复以金银等物为择地而建寺,柔化斯民,使知敬顺。
  □圣□□相□之瑞。十一年秋,卜奴儿干西,有站满泾,站之左,山高而秀丽。先是,已建观音堂于其上,今造寺塑像,形势优雅,粲然可观。国之老幼,远近济济争趋。□□高□□□□□威灵,永无厉疫而安宁矣。既而曰:“亘古以来,未闻若斯。圣朝天□民□□□上忻下至,吾子子孙孙,世世臣服,永无异意矣。”
  以斯观之,万方之外,率土之民,不饥不寒,欢忻感戴难矣。尧、舜之治,天率蒸民,不过九州之内,今我□□□□□□□□□□,蛮夷戎狄,不假兵威,莫不朝贡内属。《中庸》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正谓我□朝盛德无极,至诚无息,与天共体,斯无尚也,无盛也!故为文以记,庶万年不朽云尔。
  永乐十一年九月廿二日立
  钦差内臣:亦失哈、成□、张童儿、张安定。
  镇国将军都指挥同知:张旺。
  抚总正千户:王迷失帖、王木哈里。
  玄城卫指挥:失秃鲁苦、弟秃花、妻叭麻。
  指挥:哈彻里、□蓝、王谨。
  弗提卫指挥佥事秃称哈、母小彦。
  男弗提卫千户纳蓝。
  千户:吴者因帖木儿、宁诚、马兀良哈、朱诚、王五十六、□□、黄武、王□君、□……
  百户:高中、刘官永奴、孙□、□得试奴、李政、李敬、刘赛因不花、傅同、王里帖木、韩□、张甫、金卫、□原、高迁、叶胜、□□……赵锁古奴、王官音保、王阿哈纳、崔源、里三、□□□、□拭、康速合、阿卜哈、哈赤白、李道安、□道、阎威□。
  总旗李速古。
  所镇抚:王溥、戴得贤、宋不花、王速不哈、李海赤、高歹都、李均美。
  都事:席□。
  医士:陈恭、郭奴。
  □总吏:黄显、费□。
  监造:千户金双顶。
  撰碑记:行人铜台邢枢。
  书丹:宁宪。
  书蒙古字,阿鲁不花。
  书女真字,康安。
  钻字匠,罗泰安。
  来降快乐城安乐州千户:王儿卜、木答兀、卜里哈。
  卫镇抚:阿可里、阿剌卜。
  百户:阿喇帖木、咬纳。
  所镇抚:赛因塔、把秃不花、付里住、火罗孙。
  自在州:□剌□哈、哈弗里的、阿里哥出。
  百户:满秃□。
  木匠作头:石不哥儿、金卯白、揭英。
  妆塑匠:方善庆、宋福。
  漆匠:李八回。
  □匠:黄三儿、史信郎。
  烧砖瓦窑匠:总旗熊闰、军人张猪弟。
  泥水匠:王六十、张察罕帖木。
  奴儿干都指挥同知:康旺。
  都指挥佥事:王肇□、佟答剌哈。
  经历:刘兴。
  吏:刘妙胜。
  【释读】
  《永宁寺记》以该碑横书碑额“永宁寺记”4个字为碑文题目。
  正文第1段意思为:当今皇上降诏修建奴儿干永宁寺的碑文记录。
  第2段意思是,听说天的品德高尚而不昭著,所以能像帷帐那样覆盖万物;地的品德广博而又深厚,所以能像船舶那样装载万物;圣人的品德神圣而又崇高,所以能使近处的人民对他心悦,远处的人民对他诚服,他又能拿出很多的施舍去救济很多人。正因为我大明皇帝福大,所以自全国统一以来50年,天下太平。周边许许多多的少数民族,翻山过海,一个接一个、一个挨一个地来到帝京朝拜称臣的人们数也数不清。
  “梯山航海”是古汉语常用词语。“梯山”,像爬梯子而上,形容道路艰险,这里译成“翻山过海”。
  第3段意思是,只有东北地区的奴儿干国,远在转译再三的民族区域。那里的居民有叫“吉列迷”的,与好多种野人杂居相处。他们听说圣朝伟大而敬慕,尚未亲自去京都。何况那个地方不生长五谷,不生产布帛,养的牲畜只有狗。野人们或是养狗拉爬犁,运载器用等物;或专门从事捕鱼,吃的是鱼肉,穿的是鱼皮,又喜欢玩弄弓箭。各种谋求衣食的困难,几乎难以用语言形容出来。只因为天朝派遣钦差大臣三次巡视奴儿干国,安抚了各个民族,民众才安居乐业。
  其中,“养狗驾□”作“养狗驾舟”,“舟”字是参照其文献填补;“□□安矣”作“民众才能安居乐业”,“民众”依上下文意思填补。
  第4段意思是,圣上考虑到人民虽然安定了,但还没有达到善良的境地。所以在永乐九年(1411)春季,特意派遣宫廷内官(太监)亦失哈等官员率领官军千余人,分乘25艘大船,又来到奴儿干国,设立了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司衙门。昔日辽金时期居民后裔已经安心从事他们世代相传的生产事业,尧舜上古时代淳朴敦厚的风尚,今天又看到了,因而臣服了。于是向朝廷上书,请求遴选都指挥使司前来供职,而那些都指挥使司以外的土人,圣上都量才授官,授予印信,颁赐朝服等物品。赏给布匹钱币,赏赐完毕才回返。按照地域远近宽窄分别设置卫所机构,派各族各部头人回去收集旧部人民,使他们自己人管理自己人。
  其中,“遂上□朝□□□都司”作“于是向朝廷上书,请求遴选”,是按照上下文的内容语气填补的。
  第5段意思是,永乐十年(1412)冬天,皇上又命令内官亦失哈等运载衣服、器物等达到奴儿干地区。自海西女真人地区到奴儿干地方和海外苦夷(系指库页岛民族)等民族地区,不论男女都赏赐衣服、器用,发给谷米,宴会上有美酒佳肴,人人欢欣跳跃,没有一个不被感化的人。皇上又用金银等物选择地点修建寺庙,去感化那里的人民,使他们懂得尊敬服从。
  第6段意思是,圣朝以相趋之瑞。永乐十一年(1413)秋,占卜得知奴儿干以西有满泾站,该站在左边,山高而秀丽。在此以前已建筑一座观音堂在那里,今天修造一座佛寺,雕塑佛像,更是“形势优雅,粲然可观”。奴儿干地区的男女老幼,远近众多的居民争先恐后来朝圣。而且天高地厚而常显威灵,保佑这一方永远没有灾害和疾病而得到安定啊。不久就有人说:“自古以来,从来没有听说过这般显灵的佛。伟大的皇明王朝的天下人民来归顺,首领们高兴,百姓们来归,我们子子孙孙,世世代代臣服于圣朝,永远不会变心。”
  其中,“□圣□□相□之瑞”句作“圣朝以相趋之瑞”中的“朝以”、“趋”三字按照文章填补。“□□高□□□□□威灵”句作“且天高地厚而常显威灵”释读的“且天”、“地厚而常显”,“圣朝天□民□□□上忻下至”句作“皇明王朝的天下人民来归顺”释读的“下”、“来归顺”,均按文意填补。
  第7段意思是,由此看来,本朝州县以外,所有设置卫所地区的居民,有饭吃,有衣穿,欢欣感恩戴德,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尧舜时期那么好的治理,上天赐给的人民,也局限在九州之内。今天,我朝统一天下,太平50年,不需用兵,蛮夷戎狄都来朝贡归服。《中庸》说得好:“天所覆盖的,地所承载的,日月所照耀的,霜露所降落的,凡是有血气的人,没有一个不懂得尊君亲父的道理,所以称为与天相配。”正是说的我圣朝的功德无比伟大,最为诚挚而且永远诚挚下去,和天一样永远存在,这是无比的高尚,无比的兴盛啊!所以才镌刻下这块碑文(永宁寺碑文)记载这件大事,好让这件事万古千秋不致磨灭,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其中,“我□□□□□□□□□□”释读为“我朝统一天下,太平五十年”,据文意填补。“我□朝”作“我圣朝”,也据文意填补。
  第8段,为立碑时间,以上为碑的正文。从第九段开始,碑上的记载不便于再译,现照录原文如下,有的地方略加诠释。
  第9段,“钦差内臣:亦失哈、成□、张童儿、张安定”,这4个人都是宦官。其中,“成□”释读为“成胜”,是依据金毓黻存藏永宁寺碑文拓本照片(现藏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而考识的。《李朝世宗实录》作“昌胜”,应为“成胜”音转。
  第10段,“镇国将军都指挥同知:张旺”。镇国将军是官衔,都指挥同知是职衔。
  第11段,“抚总正千户:王迷失帖、王木哈里”。抚总是官衔,正千户是职衔。王是少数民族冠以的汉姓,此类情况,以下还有。王木哈里,据明《三万卫选簿》记载曾任三万卫指挥佥事,女真人。
  第12段,“玄城卫指挥:失秃鲁苦、弟秃花、妻叭麻”。玄城卫设在今黑龙江省富锦附近。失秃鲁苦,据《明英宗实录》卷14记载又作“秃鲁花”。
  第13段,“指挥:哈彻里、□蓝、王谨”。《明太宗实录》卷85记载,王谨曾任辽海卫指挥,扈从亦失哈于永乐九年(1411)巡抚奴儿干地区。
  第14段,“弗提卫指挥佥事秃称哈、母小彦”,弗提卫是松花江下游的一个大卫,今黑龙江省富锦西古城遗址即其卫治所。母小彦就是《明宣宗实录》卷13记载的“母佟氏”。
  第15段,“男弗提卫千户纳蓝”,“纳蓝”即男“纳蓝”,也是《明实录》所记载的“恼纳”。
  第16段,“千户:吴者因帖木儿、宁诚、马兀良哈、朱诚、王五十六、□□、黄武、王□君、□……”吴者因帖木儿,《李朝实录》作“禹者颜帖木儿”。宁诚,据明《三万卫选簿》记载:汉族、安徽宿县人。马兀良哈,建州人。朱诚,辽东嚚州人。
  第17段,“百户:高中、刘官永奴、孙□、□得试奴、李政、李敬、刘赛因不花、傅同、王里帖木、韩□、张甫、金卫、□原、高迁、叶胜、□□……赵锁古奴、王官音保、王阿哈纳、崔源、里三、□□□、□栻、康速合、阿卜哈、哈赤白、李道安、□道、阎威□”。“□得试奴”,据《三万卫选簿》记载应为“王得试奴”。赵锁古奴曾于宣德三年(1428)扈从亦失哈巡抚奴儿干地区。王官音保,据《明宣宗实录》卷103记载又作“官音保”,辽东自在州女真人,曾去奴儿干地进行招抚。崔源,曾多次招抚海西、奴儿干等地。阿卜哈,《明太宗实录》卷66记载作“阿不哈”,均为同一人。哈赤白,据《三万卫选簿》记载哈赤白曾为三万卫百户,扈从亦失哈前往奴儿干地区。
  第18段,“总旗李速古”,《明宣宗实录》卷36记载作“速古”,没有冠汉字“李”,同为一人。此人不但参加经略奴儿干地区,还参与招谕图们江杨木答兀的活动。
  第19段,“所镇抚:王溥、戴得贤、宋不花、王速不哈、李海赤、高歹都、李均美”。宋不花,据出土《宋国忠墓志》刻文,女真人,世居鞍山,钦驻定辽中卫,永乐十一年(1413)扈从亦失哈招谕奴儿干地区。王速不哈,女真人,弗提卫人,据《明宣宗实录》卷76作“速木哈”,速木哈与王速不哈当同一人,王系冠汉姓。高歹都,女真人,属呕罕河卫,后移三万卫,永乐十一年从亦失哈经略奴儿干地区。李均美,女真人,三万卫人。据《三万卫选簿》记载为三万卫左所镇抚,曾参与经略明代东北疆域奴儿干地区。
  第20段,“都事:席□”。
  第21段,“医士:陈恭、郭奴”。
  第22段,“□总吏:黄显、费□”。
  第23段,“监造:千户金双顶”。
  第24段,“撰碑记:行人铜台邢枢”。行人,官名。明代设行人司,行人官,掌传旨、册封等事。铜台,地名。邢枢,“德行文学”,所以才为“撰碑记”者。《异域周咨录》记载,邢枢3次往谕奴儿干地区。
  第25段,“书丹:宁宪”。书丹,以朱笔在碑石上写字,以待镌刻。宁宪为汉族,书永宁寺碑汉字。
  第26段,“书蒙古字,阿鲁不花”。阿鲁不花为蒙古族,书永宁寺碑蒙古字。
  第27段,“书女真字,康安”。康安为女真族,书永宁寺碑女真字。
  第28段,“钻字匠,罗泰安”。
  第29段,“来降快乐城安乐州千户:王儿卜、木答兀、卜里哈”。快乐城、安乐州均设在辽宁开原。木答兀,《华夷译语》、《女真译语》作“杨木答兀”。卜里哈,《明太宗实录》卷72记载为“不里哈”。
  第30段,“卫镇抚:阿可里、阿剌卜”。
  第31段,“百户:阿喇帖木、咬纳”。阿喇帖木,据《明太宗实录》卷59记载又作“阿里帖木”,曾居住开原城内为三万卫人,有条件去往奴儿干地区。咬纳,《明宣宗实录》卷66记载曾居住在“辽东安乐州”,也有条件去往奴儿干地区。
  第32段,“所镇抚:赛因塔、把秃不花、付里住、火罗孙”。赛因塔,《明宣宗实录》卷48、49均有记载,居住在东宁卫,有条件经略奴儿干地区。把秃不花,《明太宗实录》卷40记载为“八秃卜花”。付里住,《明太宗实录》卷62记载,又称“弗里出”,原为敷答河千户所镇抚,后迁入东宁卫。火罗孙,据《明太宗实录》卷62、64记载,原居“忽儿海地”,后迁居东宁卫。
  第33段,“自在州:□剌□哈、哈弗里的、阿里哥出”。“□剌□哈”,《明太宗实录》卷179记载为“把剌答哈”,并记载原居木剌河卫,后迁入辽东自在州。哈弗里的,据明《三万卫选簿》所记载,安乐州千户“哈弗里替”即是《永宁寺记》的“哈弗里的”。阿里哥出,据《明宣宗实录》卷30记载,又称“王阿里哥出”,是冠以汉姓“王”,并记载居于辽东安乐州。
  第34段,“百户:满秃□”。
  第35段,“木匠作头:石不哥儿、金卯白、揭英”。
  第36段,“妆塑匠:方善庆、宋福”。
  第37段,“漆匠:李八回”。
  第38段,“□匠:黄三儿、史信郎”。
  第39段,“烧砖瓦窑匠:总旗熊闰、军人张猪弟”。
  第40段,“泥水匠:王六十、张察罕帖木”。据《明仁宗实录》卷11记载为“察罕帖木”,即是《永宁寺记》的“张察罕帖木”,冠以汉姓张,是弗提卫人。弗提卫是松花江、乌苏里江的要冲重镇,是通往奴儿干地区要道。张察罕帖木扈从亦失哈经略明代东北疆域奴儿干地区,当是很自然的事情。
  第41段,“奴儿干都指挥同知:康旺”。康旺,又作“东旺”,“本鞑靼人”,即女真水达达人。永乐年间,因父亲有功,以父荫授予三万卫千户,后为东宁卫指挥使。因功卓显著,永乐七年(1409)被明朝任命为奴儿干都司第一任最高长官都指挥同知。
  第42段,“都指挥佥事:王肇□、佟答剌哈”。金毓黻存藏碑文拓片清晰可以识别为“王肇舟”。《明实录》作“王肇舟”。《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作“王肇州”。原为东宁人。守边有功,永乐七年被明廷任命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佟答剌哈,女真人,谙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故永乐七年被任命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
  第43段,“经历:刘兴”。经历设于永乐七年。刘兴,原系辽东开原三万卫左千户所。
  第44段,“吏:刘妙胜”。据明《三万卫选簿》记载可知,刘氏家族先后参加奴儿干都司衙门政务,担负吏的职务。
  最新著录《永宁寺记》汉文释文达到1040字,并考释了《永宁寺记》题名41人的身世及经略奴儿干地区历史事实。
  4.1.1.3.2 《重建永宁寺记》
  《重建永宁寺记》镌刻于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比《永宁寺记》略高,为6尺2寸,也比《永宁寺记》宽,为3尺6寸7分。碑文也是竖刻,共30行,正书,每行44字。一行低一格。4、7、8、10、11、12、14、15、17行顶一格。22行至30行记载职官姓名,字体较小。《重建永宁寺记》仅用汉文一种文字。该碑正面横书额题为“重建永宁寺记”。
  【碑文】
  重建永宁寺记
  惟天之高覆,四时行,万物生焉;地之厚载,二气合,万物育焉;圣人之至德,五常明,万姓归焉。故尧舜仁昭而□□□所化□,无为而治。后世□闻□者,恭惟我圣朝布德施惠,□而愈明,天下归服,隆盛久矣。是以蛮夷戎狄,闻风向化,而□贡者,络绎不绝。
  惟奴儿干国远□□之表,道万余里,人有女直或野人、吉列迷、苦夷。非重译莫晓其言,非威武莫服其心,非乘舟难至其地,非□林难处其居。风俗之异,弗能备举。洪武间,遣使至其国而未通。永乐中,上命内官亦失哈等,□锐驾大航,五至其国,抚谕□安,设奴儿干都司,其官僚抚恤,斯民归化,遂捕海青方物朝贡。上嘉其来,赐爵给赏,劳慰还之。朝廷尤虑未善,更命造寺,使柔化之。
  十一年秋,择地满泾之左,创寺塑佛,曰“永宁寺”。国民仰观,忻然皆曰:“我地亘古以来,未□有此□□也!”
  宣德初,复遣太监亦失哈部众,再至。以当念圣天子与天同体,明如日月,仁德之大,恩泽之渥,谕抚之□其民悦服。且整饰佛寺,大会而还。
  七年,上命太监亦失哈同都指挥康政,率官军二千,巨船五十,再至。民皆如故,独永宁寺破毁,基址存焉。究□之,其□人吉列迷毁寺者,皆悚惧战栗,忧之以戮。而太监亦失哈等体皇上好生柔远之意,特加宽恕。斯民谒者,仍宴以酒,给以布物,愈□抚恤。于是人民老少,踊跃欢忻,咸啧啧之曰:“天朝有仁德之君,乃有贤良之佐,我属无患矣!”时众议西郊□建原寺,敢不复治。遂委官重造,命工塑佛,不劳而毕。华丽典雅,优胜于先。国人无远近皆来顿首,谢曰:“我等臣服,永无疑矣。”
  以斯观之,此我圣朝聪明德傅,道高尧、舜,存心于天下,加惠于穷民,使八蛮四裔,多士万姓,无一饥寒者。其太监亦失哈、都指挥康政,尤能宽仁厚恕,政治普化,服安蛮夷,懿欤尚矣!伟欤懋哉,正谓圣主布德施惠,非求报于百姓也;郊望禘尝,非求报于鬼神也。山致其高,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龙生焉;君子致其道德,而福禄归焉。是故有阴德必有阳报,有隐行必有昭名,此之谓也。故为文记,万世不朽云。
  大明宣德八年癸丑岁季春朔日立。
  钦差、都知监、太监:亦失哈。
  御马监左少监白金。
  内官:范桂、潘昂、阮落、阮蓝、阮通。
  给事中:□昂。
  辽东都司都指挥:康政。指挥:高勖、崔源、高□、李□、杨龙、王□、王□……康福、徐监……金宝、金振、崔越、刘三、□□、□□、丁振、杨越、刘□、王□……王胜、王宣、高□、□□、马旺、黄督、马□……徐□、王达。
  太医院医士:吕谦。
  □□等卫指挥:蒋旺、□□、王□、杨春、陆兴。
  海西□城等卫指挥:木塔兀哈、弗家奴、李希塔、木刀兀、李□马剌、□□木儿哈、周英、□□、金海……□□□、□英、□□。
  通事:百户康安。
  书丹:郿人张兟。
  吏:王□、□□□、□□、□成。
  画匠:□升、孙义。
  木匠:□成。
  石匠:□□、余海。
  泥水匠:□□。
  铁匠:雷遇春。
  奴儿干都指挥:康福、王肇舟、佟胜。
  经历:孙□。
  吏:刘观。
  【释读】
  “重建永宁寺记”为第1段题铭,因原永宁寺被捣毁而重新修建,捣毁原因不详。碑阴和碑侧没有镌刻其他文字。碑文考释体例与《永宁寺记》相同。
  第2段,意思是“有天的高高覆盖,四季运行,万物在这里生长;有地的厚厚承载,阴阳二气相结合,万物在这里发育;圣人的最高道德,伦理五常‘仁义礼智信’关系清楚,天下百姓归服。所以尧舜时代的仁政的光芒而在我圣朝所感化的这一地方,变成了无为而治的乐土。后代那些闻道的人,一定会推崇我伟大的皇明王朝实行德治而给予惠赠,使那些昭著的政绩更为昭著,天下的民众都来表示臣服,兴隆强盛已经很久了,因此那些周边少数民族闻风归向,接受感化而来朝见,来进贡的人络绎不绝。”
  其中“□□□所化□”作“我圣朝所化焉”的“我圣朝”、“焉”字,按文意填补。“后世□闻□者”的“之”、“道”,亦据文意填补。“□而愈明”作“昭”字,是考金毓黻存藏重建永宁寺碑拓本增补的。“而□贡者”作“朝贡者”的“朝”字,是据文意填补。
  第3段,意思是“只有那奴儿干国,远在转译再三的语言区之外,相距1万多里路程,那里的人有女真或野人女真、吉列迷、苦夷等,不经过几次转译就无法听懂他们的语言,不用武力威慑就无法使他们心悦诚服,不坐船就很难到达那个地方,不靠近树林就难以安排他们的住处。风俗的不同,真是举不胜举。洪武年间,曾派人到达那个国度,但没有沟通往来。永乐年间,皇上命令内官亦失哈等,以强大的船队远航5次到达奴儿干国,招抚、劝告、慰劳、安抚他们,设立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使司,那里的长官僚佐抚恤百姓,那里的人民归化朝廷,于是捕捉海东青、健鹰等土特产到朝廷进贡。皇上嘉奖他们的到来,赐给他们官爵,赏给他们衣物,慰劳他们一番,送他们回去。朝廷还顾虑他们仍没有变好,进一步命令地方官前往建造佛寺,使神佛之力去软化他们。”
  其中“远□□之表”作“远在转译再三语言区之外”的“转译再三”是依据《永宁寺记》的“道在三译之表”其意而填补的。“非□林难处其居”,作“非依林难处其居”的“依”字,据文意填补;而“林”字,是考金毓黻拓本照片而增补的,此字为“林”字已经无疑。“□锐驾大航”作“以锐驾大航”的“以”字,是据文意填补。“抚谕□安”,作“抚谕慰安”的“慰”字,是考金毓黻拓本照片而增补。野人女真包括鄂伦春、赫哲等民族的先世。
  第4段,“永乐十一年秋天,选择了满泾站黑龙江右岸,创建佛寺,塑造佛像,命名‘永宁寺’。国民们引颈观望,兴高采烈地说:‘我们这个地方自古以来,不曾有过这样的壮举啊!”’其中“未□有此□□也”,作“不曾有过这样的壮举啊”的“曾”、“壮举”等字,据文意填补。
  第5段,“宣德初年,又派遣太监亦失哈率领部下再去奴儿干地区,应当想到伟大的皇帝与上天是同一体统,像太阳和月亮那样光明,用他的大仁大德和厚恩厚泽去教育和慰抚人民,因而人民心悦诚服,并且修缮和粉饰一番佛寺,大会当地头人与官员,胜利回京。”其中“□其民悦服”作“因而人民心悦诚服”的“而”字,据文意填补。
  第6段,“宣德七年,皇上命太监亦失哈和都指挥康政,率领2000名官军,分乘50只大船,再一次到达奴儿干。居民同往年一样,唯独永宁寺被毁坏了,寺基遗址还保留在那里。追诘当地人民,那些参加毁寺的吉列迷野人,都被吓得浑身打哆嗦,日夜担心被处罚。而太监亦失哈等人,领会皇上爱护生民、怀柔远方居民的心意,特别加恩宽恕了毁寺者。对前来访问求见的人,仍然摆酒席招待,赏给他们布匹器物,更加注意安抚和爱恤他们。于是老老少少的人民都蜂拥而至,兴高采烈、叽叽喳喳地说:‘天朝有大德的皇帝,才能有如此贤良的助手,我们这些人就没有什么忧患的了!’此时,大家商议在衙署的西郊再建原来的佛寺,谁敢不重新修治。于是委派官员重新修造,命令工匠塑造佛像,不觉得劳累就完成了。华丽和雅致的程度,比旧佛寺还要优美得多。奴儿干地区的人民不分远近,都来叩头作揖,深深感谢地说:‘我们永远臣服天朝,永远不会对天朝产生疑心了。’”
  其中“究□之,其□人吉列迷毁寺者”作“追诘当地人民,那些参加毁寺的吉列迷野人”的“诘”、“野”字,是依文意填补。“愈□抚恤”作“更加注意安抚和爱恤他们”的“加”字,“西郊□建原寺”作“西郊再建原寺”的“再”字,均以文意填补。
  第7段,其意为“由此看来,这是我伟大的皇朝智慧高明,功德渊博,威望高过尧舜,关心到了整个天下,施加恩惠于贫苦人民,使得八面的蛮族和四方的居民,许许多多的人和千千万万的普通老百姓,没有一个吃不上饭和穿不上衣的。那位太监亦失哈、都指挥康政,尤其能够放宽仁慈、倍加体谅,开明的政治使得广大人民普遍受到感化,使蛮夷都安于服管的地位,美啊!高尚啊!伟大啊!兴旺啊!正是说的伟大的君主广泛实行德治和给予恩惠,并不是想要老百姓对他有什么报答;祭祀天地山川,并不是想从鬼神那里得到什么好的报应啊。山达到一定的高度,云雨就从它那里形成;水达到一定的深度,巨蛟长龙就会在那里产生;君子达到了一定的道德标准,福气和官运就来到他身边。正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凡是积阴德的人必有阳报,在不被人注意时多做好事就一定能名声大噪,就是说的这个道理。也因为这个缘故,才写了这篇碑文记载这件事,世世代代不会磨灭,如此而已。”
  第8段,“大明宣德八年癸丑岁季春朔日立”。
  第9段,“钦差、都知监、太监:亦失哈”。钦差,是天子亲自派遣的官员,是一种临时性差使。都知监,是监督都指挥使的朝廷官员。太监,就是亦失哈的本来身份,即宦官。
  第10段,“御马监左少监白金”。御马监为宦官十二太监之一。御马监左少监白金,是一个在皇宫马厩里管马匹的官。
  第11段,“内官:范桂、潘昂、阮落、阮蓝、阮通”。
  第12段,“给事中:□昂”。
  第13段,“辽东都司都指挥:康政。指挥:高勖、崔源、高□、李□、杨龙、王□、王□……康福、徐监……金宝、金振、崔越、刘三、□□、□□、丁振、杨越、刘□、王□……王胜、王宣、高□、□□、马旺、黄督、马□……徐□、王达”。其中“康政”,原为辽东东宁卫指挥使。宣德七年同太监亦失哈“率官军二千,巨船五十”前往奴儿干地区经略明代东北疆域。“康福”,鞑靼人。据《明宣宗实录》卷81记载,康福为奴儿干都司指挥使康旺之子,旺辞疾,康福代为本都司指挥同知。“马旺”,据《三万卫选簿》载,三万卫人,宣德八年参与经略明代东北疆域奴儿干地区活动。
  第14段,“太医院医士:吕谦”。
  第15段,“□□等卫指挥:蒋旺、□□、王□、杨春、陆兴”。“□□等卫”作“金吾等卫”,据《明宣宗实录》卷31而增补。
  第16段,“海西□城等卫指挥:木塔兀哈、弗家奴、李希塔、木刀兀、李□马剌、□□木儿哈、周英、□□、金海……□□□、□英、□□”。“海西□城等卫”作“海西玄城等卫”的“玄”字,是据《明宣宗实录》卷30记载“玄城等卫”而增补的。木塔兀哈,又称“木答兀哈”,为玄城卫指挥佥事。弗家奴,又称“佛家奴”,为弗提卫人。木刀兀可能是玄城卫人。“□□木儿哈”作“□帖木儿哈”的“帖”字,是据《明英宗实录》卷76载而增添,呕罕河卫人,似应有汉姓。“金海……□□□”作“金海……王□华”的“王”、“华”是细核金毓黻拓本照片,二字清晰可识而增补。
  第17段,“通事:百户康安”。通事,翻译官。康安根据史籍记载为女真人,但身世不详。曾为《永宁寺记》书女真字。宣德八年《重建永宁寺记》仅用汉文一种文字。此时,康安担任通事,官职为百户。
  第18段,“书丹:郿人张兟”。书丹,凡刻碑,先用朱笔在石碑上抄写碑文,叫书丹。《永宁寺记》的书丹人是宁宪;而《重建永宁寺记》的书丹人是张兟,郿州人即今山东东平县西。汉族,故为《重建永宁寺记》唯一一种文字汉文立碑书丹。
  第19段,“吏:王□、□□□、□□、□成”。吏,文秘一类官员。
  第20段,“画匠:□升、孙义”。
  第21段,“木匠:□成”。
  第22段,“石匠:□□、余海”。
  第23段,“泥水匠:□□”。
  第24段,“铁匠:雷遇春”。
  第25段,“奴儿干都指挥:康福、王肇舟、佟胜”。据《明宣宗实录》卷80记载,佟胜为佟答剌哈之侄。佟答剌哈“永乐中在边多效劳勤,升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等职。病故后,其侄佟胜“袭都指挥佥事”。
  第26段,“经历:孙□”。
  第27段,“吏:刘观”。据《三万卫选簿》记载,刘观原系“三万卫右所试百户”。户名刘妙胜,在《永宁寺记》镌刻职衔为“吏”;而《重建永宁寺记》中刘观也为吏职。“吏”为文秘一类官员。由选簿可知,刘氏家族刘妙胜、刘观先后参与奴儿干衙门文秘一类工作。
  最新著录整理的《重建永宁寺记》汉文释文达到876字,并考释了题名10人的身世及经略奴儿干地区的历史事实。这些看似枯燥乏味而且费力的考释工作,对明代东北亚边疆问题的研究大有裨益。
  碑文《永宁寺记》镌刻着永乐九年(1411)春明朝对奴儿干地区“赐以衣服”的铭文,十年(1412)冬又镌刻有赏“奴儿干及海外苦夷诸民,赐男妇以衣服”的碑文,还镌刻“布帛”铭文,布帛是丝、麻、锦织物的总称。《重建永宁寺记》也有铭刻明朝政府“给以布物”于奴儿干地区的记载。这些铭刻文字很重要,虽然文字不多,但它说明了一个重要问题,明朝赏赐给少数民族头人的衣服已经运往奴儿干及苦夷(库页岛)地区,这是历史事实,也是贡赏制度的结果。碑记铭文所载“衣服”,是贡赏制度所赐的“袭衣”一类衣服。这种和平交往,加深了东北亚地区各族人民的传统友谊,特别是加深了中国黑龙江下游与日本北海道各族人民的友谊,也展示了中国服饰文化远播东北亚地区的溢彩。
  永宁寺碑的背面高与宽和正面相同,镌刻着女真文和蒙古文。关于永宁寺碑的背面碑文,钟民岩等在《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校释》一文已进行了研究,这里仅作一简单介绍。碑的背面女真文自右至左,竖写15行,其中第1、2、3、5、6、8、10行顶二格。碑文的女真文内容是碑正面汉字碑记的摘译,所以内容较汉文碑记简略。碑的背面还刻有蒙古文,而是自左至右,略占碑阴的一半。蒙古文碑文的内容,也是汉字碑记的摘译。同样,内容较汉文碑记简略。不过碑阴的碑额是用蒙古文书记。碑阴额题蒙古文为nǘergan yong ning si,意为“奴儿干永宁寺”。
  永宁寺碑的左右两侧,各刻有四体文字的佛教“六字真言”。四体文字的“六字真言”分为两行。每行又分为上下两段。左上段用汉文,左下段用蒙古文,右上段用藏文,右下段用女真文,碑侧四体字附释音。其中佛教“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左口右弥)吽”,意思是“佛法无边”。其他三体文意思相同。说明明王朝的统治势力到达了这里,而且对其牢固地统治着。永宁寺碑镌刻着汉、蒙、藏、女真四体文字的历史事实,有力地驳斥了沙皇俄国及前苏联一些历史研究学者为其政治需要而胡诌的什么“中国北方的国界是以约四千公里的长城为标志”,只有汉族才是中国人,其他少数民族不算中国人;黑龙江流域“不曾有受中国管辖的居民”;黑龙江是俄国人“发现和开发”的;“俄国人是黑龙江的第一批发现者”等等一套谎言。永宁寺碑镌刻的四体文是一件历史见证,任何人也否认不了。
  永宁寺碑四体文的镌刻,不仅说明了明王朝对黑龙江下游奴儿干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管辖,也说明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缔造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各部族人民都作出了自己的应有贡献。永宁寺碑四体文字的镌刻说明了汉、蒙、藏、女真等各族人民对共同丰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文化、语言都作出了自己的应有贡献,是各族人民文化交流的硕果。〔2〕
  4.1.1.4 亦失哈等明代官员巡视奴儿干地区
  明朝政府除了委派官员对奴儿干都司所辖地区进行管理外,还经常派遣官员到奴儿干地区进行巡视。太监亦失哈等人先后多次巡视奴儿干都司及其附近地区(包括库页岛)。
  永乐九年(1411),亦失哈奉命第1次巡视奴儿干地区,此次巡视共率官军1000余人,巨船25艘。亦失哈等第2次巡视奴儿干地区是在永乐十年(1412)冬,他们带去了大批生活和生产物资作为赏赐品,此次渡海到达库页岛,安抚了岛上各族居民。一派“踊跃欢忻”、“倾心内化”的景象,铭刻在当地各族群众的心坎上,也铭刻在永宁寺碑上,可以看出明朝对东北和北部边疆各族所采取的是让“斯民归化”的招抚政策,并收到积极效果。为了对当地各部族群众进行思想统治,亦失哈受明廷之命,就在这次巡视的基础上,于永乐十一年(1413)秋,择地满泾之左,造寺塑佛,曰永宁寺,当地“国之老幼,远近济济争趋”,既而曰:“吾子子孙孙,世世臣服,永无异意矣。”同时,亦失哈、康旺等还以钦差和奴儿干都司大员的身份,抵达“海外苦夷”岛上进行巡视,接见了“苦夷”(库页)部民。
  第3次、第4次、第5次亦失哈奉使奴儿干地区的时间尚无确切考证。第3次可能是在永乐十八年至二十年(1420—1422)之间,第4次可能是永乐末年,第5次也应当是永乐年间的事情。
  第6次亦失哈奉命大规模出使奴儿干地区是在宣德元年(1426),这也是宣德朝的第1次远征。明宣宗令辽东都司支给“差往奴儿干官军三千人,给行粮七石,总二万一千石”〔3〕。此次巡视是亦失哈代表新即位的皇帝——明宣宗朱瞻基前往奴儿干“宣谕镇抚”。
  宣德年间,内官亦失哈还有2次欲出使,即宣德三年(1428)和宣德五年(1430),但因故没有成行。但也将这2次统一算入亦失哈巡视奴儿干的活动之中。
  第7次是宣德三年(1428),次年明政府即令召亦失哈等还京,此次巡视实际上也没有去成。在此之前亦失哈曾做了一些出使的准备工作,先于松花江造船运粮,但由于所费巨大,造船不易,且又烦扰军民等原因,明宣宗命亦失哈等还京。可见,因为出使需要很长时间准备,如果宣德三年夏季出使奴儿干,重建永宁寺碑、建寺需费时很久,而在四年(1429)江水冻结前要返回京师,无论如何是完不成任务的。
  第8次是宣德五年(1430),明宣宗“初命辽东造船松花江,将遣使往奴儿干之地招谕”。八月,敕令都指挥康旺、王肇舟、佟答剌哈仍往奴儿干都司抚恤军民。这虽然没有明令指出亦失哈也在其中,但两个月后敕令取消了这次出使奴儿干的活动。由于“虏寇犯边”及因松花江造船之役繁重,许多军士逃入女真地区而影响造船进度,导致后来此次出使因士兵逃亡等多种原因而终止。
  亦失哈等第9次巡视奴儿干地区是宣德七年(1432),这次是宣德年间第2次大规模的出使活动。此次巡视活动率官军2000人,巨船50艘。此次随同亦失哈前往奴儿干地区的还有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康政。此次前往奴儿干地区滞留时间较长,亦失哈等人抵达奴儿干地区后,见“民皆如故”,因“永宁寺破毁”,但寺“基址存焉”,亦失哈等对“吉列迷毁寺者”没有采取惩戒手段,而是贯彻实行明王朝对少数民族采取“好生柔远”的政策,特加宽恕。对于前来谒见的民众,仍然以酒席相宴,并给以布物,大加抚恤。男女老少,踊跃欢欣,皆啧啧称叹:“天朝有仁德之君,并有贤良辅佐,我们都没有忧患了!”于是亦失哈又委官重造永宁寺,命工塑佛,其华丽典雅,超过此前所建。远近民众皆来叩谢臣服。亦失哈等于宣德八年(1433)黑龙江、松花江结冰前返回北京。返回京城后朝廷对有功人员大加赏赐。
  从这些史料记载中,我们也可看出奴儿干都司的官员和士兵一般都是2年轮流一次的。
  综上所述,内官亦失哈等奉命出使奴儿干成功的有7次,另外还有2次欲出使,但因故未能成功,成功与未成功的共计9次。
  明政府派遣亦失哈多次出使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东北边疆少数部族群众的“招谕”、“招抚”、“抚谕”、“抚慰”,授以官爵、印信,赐以衣服,赏以布钞等活动,大力推进了明政权对奴儿干地区统一的历史进程,加强了对该地区的有效管辖。
  因此,亦失哈等人奉命出使奴儿干地区活动的性质,是代表明政府行使国家职能的行动,而不是个人孤立的行为,也就是说亦失哈出使及巡视奴儿干地区,其实质体现了行使明代国家主权。亦失哈等人招抚奴儿干地区有其重要历史意义。简言之,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亦失哈等人的巡视活动,贯彻了明政权对边疆地区的羁縻政策,加强了东北边疆各部族群众间的团结和融合。这方面首先由永宁寺碑文记载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经亦失哈等人招抚,宣传明朝盛德,并赐以布物,愈加抚恤,各族群众远近者皆来顿首,表示臣服。从这里不难看出,亦失哈等人贯彻执行明朝对东北北部疆域,特别是奴儿干地区的少数民族所采取的羁縻“柔化斯民”的民族政策是较为成功的,促进了各民族融合。
  其次,促进和加强了奴儿干地区各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的经济往来。应该指出,明初以来,黑龙江下游地区各族人民的生产状况,同汉族地区人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比,尚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这一地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粮食、盐、布帛、铁器等有相当数量都来自中原汉族地区。亦失哈等人出使奴儿干地区,将内地汉族人民出产的大批布帛、谷米、器用等生活、生产物资输送给诸女真部落和库页岛上等部族。而这些东北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又将东北出产的方物土产,如貂皮、珍珠、马匹、猎鹰等物资供应给内地,这样既促进了各族间的经济交流,又促进了奴儿干地区各少数民族经济生活的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提高。
  第三,促进了奴儿干地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相互间的文化交流及共同提高。由于亦失哈、康政等人招抚奴儿干地区,随从中有很多精工巧匠,比如修建永宁寺的平民泥水匠王六十、画匠孙义、妆塑匠方善庆、铁匠雷遇春、烧砖匠熊闰等,他们把精湛的技艺传到了奴儿干地区,有利于各族间的技术文化交流和东北边疆的开发。
  第四,加强了明政权对奴儿干地区的统治,维护了明王朝的统一。亦失哈等人率领军队,携带大批赏赐给东北边疆各部族群众的物资,多次深入到奴儿干地区各卫所,进行“宣谕”和“招抚”活动,这些活动推动了明朝对东北地区统一的历史进程,加强了明政权对奴儿干地区的有效管辖,使奴儿干地区各少数民族倾心内附,尽臣民之责,忠于明朝政权,充分表现了地方和中央的隶属关系。〔4〕
  4.1.2 明代卫所制度
  自精奇里江(今称结雅河)与黑龙江交汇处,直至乌苏里江流域,明代设置的卫所众多,星罗棋布,有些卫所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有的就设置在通往奴儿干都司的“海西东水陆城站”的沿线,这些卫所担负着运送奴儿干地区官员的往来以及贡品、赏赐物品的使命。现以黑龙江流域的中下游地区、乌苏里江及库页岛等地的卫所为例加以说明。
  4.1.2.1 奴儿干都司属下黑龙江中游地区的卫所设立
  关于明代黑龙江中游地区卫所设立的时间及所在位置等情况详见表4-2。
  其中,明政府在弗河至毕瞻河与黑龙江交汇处的黑龙江南北地区共设置了9个卫所,即上表中的1—9,其中有7个卫(弗河卫、扎真卫、可令河卫、木鲁罕山卫、哈剌察卫、蜀河卫、巴忽鲁卫),2个千户所(真河千户所、兀的罕千户所)。除了巴忽鲁卫、真河千户所设置时间不详外,弗河卫、哈剌察卫、蜀河卫为正统后增设的,其余均为永乐年间设置的。
  松花江流域广大地区共设置了68个卫所,即上表中10—77,其中有弗提卫等63个卫,除了和屯吉卫、弗朗罕卫是正统朝以后设置,成讨温卫正统八年(1443)设置、塔山左卫正统十一年(1446)设置、益实左卫正统十二年(1447)设置、弗鲁纳河卫嘉靖年间设置,以及兀也吾右卫、哈流温千户所设置时间不详外,其余均为永乐年间设置;5个千户所,即兀者托温千户所、哈三千户所、哈流温千户所、吾者揆野木千户所、兀者稳勉赤千户所。上述卫所中有些卫所人员,如弗提卫指挥佥事秃称哈、母小彦、男纳蓝、弗家奴,指挥同知王速不哈等,玄城卫指挥失秃鲁苦、弟秃花、妻叭麻,指挥佥事木塔兀哈等,曾先后扈从内官(太监)亦失哈经略奴儿干地区,为明代东北边疆稳定及行政建置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松花江与黑龙江交汇处至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交汇处设立扎肥河卫等7个卫所,即上表的78—84;除了兀剌河卫、所力卫是正统后设置的,其余均为永乐年间设置的。
  综上可见,明政府在黑龙江中游地区共设置了84个卫所,其中77个卫、7个千户所;以上卫所中永乐年间设置的有69个,正统后增置的有10个,嘉靖年间设置1个,此外,还有2卫2所设置时间不详。〔5〕
  4.1.2.2 奴儿干都司属下黑龙江下游地区的卫所设立
  从黑龙江、乌苏里江交汇处起,到黑龙江入海口为黑龙江下游地区,包括乌第河、库页岛等地区在内。奴儿干都司管辖着黑龙江下游包括库页岛的诸民族。诸部族少数民族首领,不畏波涛之险、路途之远,多次前往京师觐见入贡。
  4.1.2.2.1 伯力附近地区卫所的设立
  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交汇处的伯力附近地区设立的卫所有:
  古鲁卫,又称古鲁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或永乐二十年(1422)十二月设于古鲁河流域。古鲁河,《康熙皇舆全览图》作“枯噜河”,《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作“库噜河”,《大清一统舆图》记作“库鲁河”。古鲁、枯噜、库噜、库鲁,均为同一地的满语译音,意为“高阜”。河在宁古塔东北189里,东南流入黑龙江,即黑龙江左岸支流古鲁河,亦今库尔河流域,古鲁卫当设在此河流域。今在俄罗斯境内。明王朝为了加强对古鲁卫地区的统治力量,仅永乐二十年(1422)一次就任命了35人为“千户等职”,任命女真人头目为指挥等职,以只古你为卫指挥。明朝对古鲁卫辖治的这种隶属关系,直到万历五年(1577)十二月在《满文老档》中还有记载。另外,明朝在古鲁卫地还设有古鲁千户所。
  喜申卫。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乞烈迷头目千塔奴等来朝,设喜申卫,以千塔奴为指挥佥事”。喜申卫置于希禅屯,即今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合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附近锡占河畔。“海西东水陆城站”的“奴合温站”也设在喜申卫址。喜申卫建置与“乞烈迷”有关。乞烈迷,唐代称为“郡利部”,金代称为“吉里迷”或“济喇敏”,元代称为“帖列迷”或“乞烈迷”,明代称为“吉列迷”。吉列迷人居住地域广阔,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与分布在黑龙江中游抚远等地的赫哲等部为邻杂居。因此,乞烈迷建卫伯力附近是完全有可能的。
  亦儿古里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野人头目乞剌尼、纽邻等来朝,置兀兰、亦儿古里、札木哈、脱木河、福山五卫。兀兰是兀剌的别译。兀剌,女真语“江”之意。兀剌一带居民居草舍,捕鱼为食,“暑用鱼皮,寒用狗皮”,他们的村落大都邻近江边。亦儿古里卫设于“宁古塔东北”,库鲁河东、黑龙江下游“江边”附近的伊尔库鲁地方,伊尔库鲁即今俄罗斯耶拉布加;那么,亦儿古里卫即设在今黑龙江下游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北耶拉布加地方。明朝对亦儿古里卫行使有效管辖直到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满文老档》还有记载。
  4.1.2.2.2 敦敦河流域卫所的设立
  马失卫。《明会典》、《吉林通志》记载的均是嘉靖年间的增置。《明实录》失载。马失是穆苏的别译。马失卫设在穆苏屯,《满洲源流考》、《吉林通志》均记载穆苏屯与“敦敦窝集相近”。窝集,满语音译,意为“丛林”。《盛京通志》记载在宁古塔“城东北一千九百五十七里”,“西北流入混同江”,即今俄罗斯境内的辛达斯克附近。今地详址仍待考证。
  哈儿分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立。哈儿分,又作哈里宾,此地金代属胡里改路管辖。哈儿分,在元代作合里宾,又称哈州城,是元代经营黑龙江下游地区的重要据点。元代在哈儿分设“兀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又是元代重要站赤之一,从“辽阳路庆云(今辽宁开原西北庆云堡)至哈里宾”,共设28个驿站,每驿给牛30头,车7辆,可见哈儿分是黑龙江下游要冲之地,是元代经略黑龙江下游的重要场所。明朝继承了元代辖治,在其基础上设卫,卫址在今黑龙江下游右岸阿纽依河口附近。哈儿分卫与“奴儿干等处”有关联,均在黑龙江下游。这里又是明代“海西东水陆城站”的“哈儿分站”。奴儿干与哈儿分之地的女真野人在同一通道上进贡,因此往往相偕赴京。明朝政府对哈儿分卫行使有效管辖,直到明穆宗隆庆三年(1569)《满文老档》中还有记载,这时哈儿分卫已设立了近160多年。
  镇真河卫。正统后增设。镇真河卫是敦敦河卫的别译。镇真、敦敦均为满语音译,意为“小蝶”。镇真河卫设在黑龙江下游右岸今阿纽依河流域。
  盖干卫。嘉靖年间设置。盖干卫是格根卫的别译。格根也作“盖青”,盖青是赫哲的音变,可知这里属于赫哲人居住区。卫址当在黑龙江下游今阿纽依河口对岸原格根屯。
  者帖列山卫。永乐六年(1408)设于女真野人地区。卫址在黑龙江下游右岸敦敦河口即今阿纽依河口附近的原绰拉题屯。明王朝为加强对者帖列山卫的辖治,各个时期都委派不少官员强化管理卫所事务,仅就《明实录》记载,宣德朝就委派近10名官员前往该卫就任,治理该卫事宜。直至万历九年(1581),据《满文老档》记载,明廷还委派官员对该卫进行统治。清初在这里设立“绰拉剔噶珊”,设官镇守,征收赋税,完全继承了明代在这一地域的统辖权。清咸丰五年(1855)夏天,沙俄侵略者马克曾率领“考察队”非法闯入黑龙江,到达过这一带,在其《黑龙江旅行记》中记载了中国军民对他进行了严格审查,这也证明中国军民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尊严。
  撒儿忽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设于女真野人地区。撒儿忽在《辽东志》所记载之“海西东水陆城站”的“撒鲁温站”的萨尔布湖附近。元代曾在萨尔布地方设立撒鲁温站赤。明朝在元代站赤的基础上设立驿站,即“海西东水陆城站”的“撒鲁温站”。撒儿忽卫应置于黑龙江下游南岸巴勒尔河西萨尔布湖畔的萨尔布屯,即今黑龙江下游右侧宏加里河口的萨尔布湖,湖口有屯名萨尔布屯,撒儿忽卫当设在其地。其地理位置已记载于明清时期的图籍中。清继明后,继续对该地进行有效管辖。
  卜鲁兀卫。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设立。卫址当设在黑龙江下游右岸的必尔古河,即今黑龙江下游右岸宏格力河流域。
  扎童卫、罕答河卫,也均设在撒儿忽卫、卜鲁兀卫附近,卫地相望,地域相邻。卜鲁兀卫地在清初已形成了“阿枪人”(赫哲人一支)的村落叫作乌扎拉村。17世纪50年代这里发生过一次中国军民反击沙俄武装侵略的“乌扎拉村之战”,在清代抗俄斗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4.1.2.2.3 格林河地区卫所的设立
  继续沿着黑龙江东北行,到格林河口。格林河史书又记载为吉林河或格楞河、割林河,是黑龙江左岸一大支流之一。明代在格林河流域设立的卫所有:
  葛林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于女真野人处。卫址在格林河(今俄罗斯格林河)流域。“海西东水陆城站”中的“忽林站”即设在格林河口之忽林屯。葛林卫设置后,明王朝为了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葛林卫辖地的管理,任命过许多官吏管理卫事,治绩优异者还可以获得提升,如景泰年间曾提升该卫都指挥同知答鲁哈为指挥使。正德元年(1506)又提升卫指挥同知塔哈住为指挥使。直到万历二十七年(1599),《满文老档》还有关于明朝政府对葛林卫委派官员的记载,这时距葛林卫建置已经有190年的历史了。
  忽石门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葛林河等处女真野人头目秃木里等110人来朝,明政府于其地设置忽石门卫等11卫。忽石门卫当设于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格林河口的忽林屯。“海西东水陆城站”的“忽林站”亦设在忽石门卫地。忽石门卫是明朝在黑龙江下游设置的重要卫所之一。据《明实录》记载,明王朝对这个卫的统治是极强的,卫所的活动也比较频繁。如明中央政权曾先后委派过约40名各级官吏到忽石门卫治理卫事,其中以兀笼哈治绩最为突出,因此几次得以晋升。天顺六年(1462)正月,升兀笼哈官职一级。成化三年(1467),又升兀笼哈一级。明政府对忽石门卫官吏管理以及其“升级”、“袭职”,直到万历二十年(1592)史书还有记载。
  友帖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头目普速等120人来朝,明政府置友帖等9卫。友帖卫所与“暖暖河”位置相关联。“暖暖河”,清代舆图中多记作“敦敦河”,是今黑龙江下游右侧一大支流阿纽依河。此河流域正是“女真野人”的分布地区,是女真赫哲部的中心。友帖卫地距离敦敦河即阿纽依河不会太远,当设在黑龙江下游右岸由忒河(今俄罗斯马奇托瓦亚河)口附近的由忒屯。友帖卫是黑龙江下游诸卫所中向明王朝进京朝贡次数较多的一个卫,每次的贡品都很丰富,朝贡人数也很庞大。如万历十六年(1588)十一月,一次到达北京朝贡的人数竟达183人之多。又如万历十九年(1591)三月,一次所贡马匹多达592匹。直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十月,友帖卫还向明朝补贡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十八年(1600)2年所欠贡马共计352匹。从建卫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友帖卫建置已有194年的历史,而朝贡活动几乎贯穿了有明一代,大大促进了卫所内各民族的交往。
  阿资卫,也称为阿者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其地在黑龙江下游右岸原阿济屯。阿资卫直到万历四年(1576)三月还进京贡马。
  福山卫。有的史书又记载为福三卫。永乐三年(1405)八月,古儿伐里女真野人头目买罕等来朝,明廷命买罕等为福山卫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袭衣及钞币。福山卫设立,买罕即福山卫的头目。福山卫设在古儿伐里地方,即福山卫地与“古儿伐里”地名有关联,当设在黑龙江下游北岸绰洛河以西的斐森屯。“斐森”满语“人口稠密”之意。正统朝以后,明王朝在福山卫附近又增置一个弗山卫。
  4.1.2.2.4 奇集湖附近的卫所设立
  黑龙江下游右侧奇集湖附近的卫所设立有:
  扎岭卫。《明史》、《明会典》等书均作“札岭山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立。扎岭卫设置于扎里屯,即今黑龙江下游右岸奇集湖、札依湖水域的札依地方即俄罗斯沙费斯克(索非斯克)之地。明朝政府对扎岭卫的辖治直到万历九年(1581)四月《满文老档》还有记载。清继明后,在这里设有噶珊,称为“扎里噶珊”,或写为“渣里噶珊”。
  甫里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卫址在黑龙江下游注入奇集湖的胡伊河流域。
  钦真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设立。卫址在奇集湖畔的奇集屯,今俄罗斯称为马林斯克。奇集湖水域面积很大,其地理位置很重要,东逾山岭20余里,是库页(鞑靼)海峡。据《盛京通志》卷27记载,奇集屯在吉林城东北3770里。“海西东水陆城站”的“哈剌马古站”设在钦真卫地对面的哈兰屯。奇集是满语,意为“海参”。钦真卫地“女直野人”在设卫前就向明朝贡献方物,建卫后缴纳贡赋更是络绎不绝。清初在钦真卫址设立“奇集噶珊”。后来,沙俄殖民者强占了这片领土,肆意改名为“马林斯克哨所”。
  克默而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与钦真卫等卫同时设立,设置在今黑龙江下游奇集湖东南的克默而河流域。明朝为了加强对克默而河卫的辖治,嘉靖十八年(1539),向该卫遣官赐“谕祭”,贯彻“柔化”政策,表明了明朝统治者的意图。直至万历三十七年(1609),《满文老档》中还有关于该卫向明廷请求“袭职”的记载,这时克默而河卫建置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了。
  4.1.2.2.5 亨滚河流域卫所的设立
  自奇集湖往东北行,进入亨滚河地区。亨滚河又名兴滚河或恨滚河,即今俄罗斯阿姆贡河,是黑龙江北岸一大支流。明王朝在这一地区设立的卫所有:
  弗朵秃河卫,又称作弗朵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直野人”来朝,置弗朵秃河卫,卫址当在今黑龙江下游付答哈河口附近。
  敷答河千户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设立。据《满洲源流考》、箭内亘《满洲历史地理》等书均认为,敷答河千户所和明“海西东水陆城站”的弗朵河站及弗朵秃河卫同设在一地,即黑龙江下游左侧付答哈河口附近之地。敷答河千户所镇抚弗里出,永宁寺碑题名为“付里住”,原居敷答河千户所,永乐七年六月迁居东宁卫。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弗里出原居地敷答河千户所距奴儿干地区较近,必然熟悉奴儿干地区风土人情,迁居东宁卫后,明朝又派遣其随同内官亦失哈等前往奴儿干,经营明代东北疆域,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哈儿蛮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等处女直野人”来朝贡方物,于是同时设立哈儿蛮等11个卫。这11个卫中,满泾、塔亭卫均在黑龙江江口附近。囊哈儿卫设在库页岛境内。而古鲁、兀剌等卫也设在黑龙江中游。哈儿蛮卫当设在今俄罗斯境内波波瓦河流域附近。为了加强治理卫所事务,明王朝先后派遣许多官员前往以治理卫事。天顺六年(1461)还提升哈儿蛮卫指挥佥事为本卫指挥同知。有些官员还主动向明朝中央政府申请提职,如成化年间哈儿蛮卫指挥阿力奏称:“奴婢祖父在时,每年进贡马匹、貂鼠皮,至今不曾有违。奴婢成化十四年(1478)得的职事。今可怜见讨升都指挥佥事,奏得圣皇帝知道。”〔6〕由于明政府对东北边疆少数民族实现“羁縻”政策,一般都会从其所请,以拉拢少数民族上层精英为其效忠。
  者屯卫。者屯是满语,意为“哨箭”。据《明会典》记载,正统后增设。者屯,位于阿克齐河之东、巴尔喀河之间,阿克齐河在黑龙江下游,巴尔喀河在吉林城东北3880里,者屯卫设在上述两河之间的占屯。清继明后,在这里设立噶珊称作“瞻噶珊”。
  满泾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设立。据《永宁寺记》碑文镌刻:“(永乐)十一年(1413)秋,卜奴儿干西,有站满泾,站之左,山高而秀丽。先是,已建观音堂于其上,今造寺塑佛,形势优雅,粲然可观,国之老幼,远近济济争趋。”该文清楚地指明“满泾站”在奴儿干之西。史籍记载“满泾”即“莽阿臣”之同名的省译。可知满泾卫设置在黑龙江下游亨滚河即今阿姆贡河北岸的原莽阿臣屯。满泾卫与“海西东水陆城站”的满泾站当设在一地,其站又是“海西东水陆城站”的终点站。莽阿臣屯,亦称莽阿禅屯。莽阿禅,满语意为“精致钥弓”。清初在这里设置满泾噶珊。明廷对满泾卫极为重视,不时加强对其官吏的管理,有政绩者还可以得到提升。正德二年(1507)满泾卫指挥使纳赤就被提升一级。里答哈、苦因哥父子都曾做过满泾卫指挥使。
  奴儿干卫。据明人严从简所撰《异域周咨录》记载,早在永乐元年(1403)明王朝就派遣官员前往奴儿干,“到吉列迷诸部招抚之”,羁縻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永乐二年(1404)二月,“忽剌温等处女直野人头目把剌答哈来朝,置奴儿干卫”,明廷任命把剌答哈、阿剌孙等4人为指挥同知,古胪寺为千户所镇抚,并颁给印信。这是明王朝在黑龙江下游建置卫所的开始。奴儿干卫设在黑龙江下游特林地方(今俄罗斯蒂尔)。清继明后,继续进行统治。
  依木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满洲源流考》记载,依木河卫是伊穆河的音讹。伊穆河在宁古塔城东北3148里,源出扬古岱山,东北流入兴滚河。伊穆河今名伊姆河,扬古岱山今名查亚特因山,兴滚河多作亨滚河,卫是以河流而得名。依木河卫设在黑龙江下游左侧亨滚河支流的伊穆河流域,即今阿姆贡河支流伊姆河流域。朵多等人都曾担任过依木河卫的重要官职。自从建卫直至万历二十一年(1593)仍保持与明政府的隶属关系(该卫本年还向明王朝请求袭职),此时依木河卫已经建置有186年了。
  亦文山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盛京通志》、《大清一统志》记载称亦文山为“九文山”,在宁古塔城东北3269里。亦文山卫设在黑龙江下游亨滚河北的九文山地。女真人斡栾哥、满秃等人都曾先后担任过该卫“指挥”职务,治理卫事,并卓有成效。由于他们积极出力报效朝廷,所以明朝政府于正统十三年(1448)对亦文山卫头人重加赏赐。
  朵儿必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正月,朵儿必河、恨骨河等处女真野人头目官夫答兰、张秃等81人来朝贡,明政府于其地置朵儿必河卫,并命官夫答兰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可知,朵儿必河卫与朵儿必河有关联。朵儿必河与恨骨河相关联。二河地区女真人共同来朝,可知此两条河必相距不远。恨骨河在清代舆图中作“兴滚河”或“亨滚河”,即今黑龙江下游左侧阿姆贡河,距其河不远为朵儿必河。朵儿必河为噶勒毕河的异译,“噶勒毕”是满语“耳聪”之意,噶勒毕河今称“噶尔毕河”,其河在宁古塔城东北3467里,源出鄂锡克塔山,东北流入额密勒河。卫是以河流得名。朵儿必河卫应当设在黑龙江下游左侧亨滚河支流额密勒河的支流噶勒毕河流域,即今阿姆贡河支流尼密连河支流噶尔毕河流域。朵儿必河卫是明朝政权在黑龙江下游设立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卫所。为加强对该卫的管理,明王朝先后任命约40名官员,治理卫事。其中女真人额升哈因治绩优异,正统十一年(1446)因父死“代职”,4年后就“袭职”。天顺五年(1461),又被提升为该卫指挥同知。自从建卫开始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仍保持着与明朝的隶属关系,此时朵儿必河卫已经建置有186年了。
  4.1.2.2.6 黑龙江江口地区卫所的设立
  沿着黑龙江再往下行,最后到达黑龙江江口。明政权在广阔的黑龙江江口地区设置的卫所有:
  兀的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明初,东北边疆地区各族踊跃归附,他们不远万里来京朝贡。兀的河流域的北山女真使鹿、使马部等纷纷来京朝贡并请求明廷授予印信,于是明朝令设置卫所。兀的河流域即明初北山女真地区。在与兀的河卫同时设立的12个卫中,有些是设在黑龙江下游和海边地区,如依木河卫、亦文山卫、甫里河卫等。兀的河在吉林城东北3990里;卫是以河流命名的。兀的河即今流入鄂霍次克海的乌第河,兀的河卫设在兀的河(今俄罗斯乌第河)流域。
  明王朝还在乌第河流域设立兀的河千户所。同一地区设1卫1所,说明明政权对这一地区的重视。明朝经常委派官员治理兀的河卫所一切事宜。明初对东北边疆兀的河等卫所实行的“柔化斯民”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宣德元年(1426),兀的河等卫头目卜郎乞等120人,来朝贡马匹等方物,并得到明王朝的赏赐。有的人在得到明朝允许下,迁到靠近内地地区居住,如景泰三年(1452),兀的河等卫指挥兀山等28人来归,“奏愿居自效命”,明朝政府“命仍原职”,仍隶辽东金州等卫居住,并给房屋、器皿等物。此举加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民族间交汇和融合。
  督罕河卫。督罕河卫是“督罕提吉儿”女真野人来朝贡才设立的卫所。《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九年(1411)二月,督罕提吉儿女真野人头目马吉你等来朝,置督罕河卫。明政府命马吉你为指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督罕河卫和“督罕提吉儿”相关联,“督罕提吉儿”即今“土吉儿河”的古名,土吉尔河在宁古塔东北3000余里,东北流入海。督罕河卫应设在今“北边海滨”的流入今鄂霍次克海的土吉尔河流域。
  督罕河卫、兀的河卫、兀的河千户所,都是明王朝设在鄂霍次克海沿岸一带的卫所,当时那里是明代东北疆域的边陲。设立卫所后,明朝加强吏治,对其进行着有效的辖治。其中督罕河卫头目马吉你任卫指挥长达35年之久,正统十年(1445)马吉你病故,由其子你笼哈“袭职”。由于明朝实行“羁縻”政策有效,督罕河卫指挥、千户等曾于永乐十年(1412)十月上奏,愿居辽东开原,皇帝批准后,“循例给赏”。此举进一步促进了民族交流和融合。
  野木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4)二月,女真野人头目可成哥等来朝,明廷置哥吉河、野木河、纳剌吉河、亦里察河、答剌河等5卫,并命可成哥等92人为指挥、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野木河卫当设于今黑龙江江口北侧岳米河流域。女真人孛罗答、乃哈等人都曾先后担任过野木河卫指挥佥事等官职。
  塔亭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满泾卫同时设立。卫址在今黑龙江江口南岸原塔克题音屯。自建卫开始,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仍保持与明朝的隶属关系,此时塔亭卫已经建置有180多年的历史了。
  哥吉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4)二月与野木河卫等卫同时设立。哥吉河卫与哥吉河相关联,在黑龙江下游地区,即今黑龙江下游右岸科奇河流域。哥吉河卫也是明朝在黑龙江江口附近设置比较早且又比较重要的卫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明实录》中有关记载哥吉河卫的史实记载,多到30余条,这充分说明明政权对这一地域建置的重视。
  4.1.2.2.7 库页岛地区卫所的设立
  囊哈儿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乞列迷、伏里其、兀剌、囊加儿、古鲁、失都哈、兀失奚等处女真野人头目准土奴、塔失等178人来朝贡方物,明政府置只儿蛮、兀剌、顺民、囊哈儿、古鲁、满泾、哈儿蛮、塔亭、也孙伦、可木、弗思木11卫,并命准土奴等为指挥、千百户,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其中,古鲁、满泾、哈儿蛮、塔亭等卫均置于黑龙江下游。乞列迷有囊家儿、福里期、兀剌、纳衣4种,元代称吉烈灭或吉烈迷,明代称吉里迷,也称吉列迷,清代称为费雅喀;俄国十月革命前称为基里亚克,今俄罗斯称为尼夫赫,分布于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境内。作为“乞列迷四种”之一的囊家儿,分布在奴儿干之海东的库页岛境内。囊哈儿卫即应设在今黑龙江江口对岸,库页岛西北部郎格里地方,是明朝政权直辖的奴儿干都司所属在库页岛上的军政机关。囊哈儿卫之来历,可能因为那里盛产硕鼠而得名的,也可能是由头人“囊哈奴”而命名的。
  囊哈儿卫设置后,明王朝对其进行了有效管辖,委派官员,颁赐印信。“囊哈儿卫指挥使司印”现已出土,发现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可能是囊哈儿卫头人往返经过此地时遗失的。囊哈儿卫印是9字铜印,印体端方,这是以出土文物来证实明政权曾在库页岛上建立地方权力机构的历史见证。
  波罗河卫。正统后增置。近人考证置于库页岛中部的波罗河流域。这个卫虽然地处遥远的东北海疆,但是该卫总是以时向明朝缴纳贡赋,屡尽义务。宣德三年(1428),该卫指挥佥事阿同哥入朝贡献“方物”。正统元年(1436),波罗河卫又来朝贡献“方物”,并得到朝廷“赐宴”。直到万历十一年(1583)还有该卫向明王朝请求“袭职”的记载。
  兀列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朵儿必河等5卫同时设立。近人考证该卫置于库页岛东北部、东流入海的奴列河流域。
  综上可见,从黑龙江下游伯力附近开始,到黑龙江江口附近地区包括库页岛在内,明政府共设置了41个卫所:38个卫,3个千户所。其中在黑龙江设置了35个卫,3个千户所,在库页岛设置了3个卫。在这些卫所中,永乐年间建置的有36个卫所,正统年间建置的有镇真河卫、者屯卫、波罗河卫3个卫,马失卫、盖干卫2个卫是嘉靖年间设置的。从这些卫所建置时间来看,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等广大地区,在永乐年间就已经完全纳入了明朝的版图内。〔7〕
  4.1.2.3 乌苏里江流域及以东滨海地区与图们江流域卫所的设立
  乌苏里江流域及其以东滨海地区与图们江流域等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的领土。明王朝继承元代疆域,在这一地区建置卫所的年代是比较早的。早在奴儿干都司设立以前,就已设置了一批卫所。明政权在上述这些地区共设置了33个卫所,并对其进行了有效辖制,委派官吏镇守,以时征缴贡赋。
  4.1.2.3.1 乌苏里江流域及以东滨海地区卫所的设立
  明初,居住在乌苏里江流域的主要是女真人,到了明代中期,明朝管辖下的女真人逐渐形成海西、建州、野人女真三部,其中建州女真主要居住在牡丹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流域。明朝后期,居住在乌苏里江及以东滨海地区的主要是瓦尔喀部,后归服后金。
  忽鲁木卫。万历《明会典》记载为正统后增设。《吉林通志》、《盛京通志》均认为忽鲁木卫是“和尔迈卫”的音讹,“和尔迈”满语意为“衣襟”,在吉林城东北1900里。卫是以山得名。忽鲁木卫即设在邻近乌苏里江西岸比拉雅河流域的和尔迈山地带。《满文老档》记载,自建卫开始直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该卫始终保持与明政府的隶属关系,还有向明王朝请求“袭职”的记载。
  亦速里河卫,又称乌苏里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三月设立。《吉林通志》、《满洲源流考》等书均认为亦速里河即乌苏里河之讹,乌苏里河即乌苏里江。乌苏里,满语汉译为“天王”,所谓天王,是东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对中原王朝历代皇帝的称呼,乌苏里河即天王之河的意思。亦速里河卫即是乌苏里河卫,设在今乌苏里江流域。亦速里河卫设立后,明朝政府先后委派许多官吏治理卫事。其中一位叫忽失虎的官员,任职将近40年之久,直到正统十一年(1446)因老疾,明政权才任命其子阿的哈“袭职”。直到万历七年(1579),史籍中还有关于该卫官员向明政府要求“袭职”的记载,反映了亦速里河卫此时仍与明政权保持隶属关系,这时亦速里河卫建卫已有170多年的历史了。
  伏里其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七年(1409)四月设立。近人已考订伏里其卫设在流入乌苏里江的和罗河,即今霍尔河河口附近。伏里其卫指挥佥事纳亦答,因治卫有功,于天顺五年(1461)升为“指探同知”。由伏里其卫再往南行,便是阿古河卫。
  阿古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明太宗实录》记载,阿古河卫是与木兰河等卫同时设置的12卫之一。在与阿古河卫同时设立的共12卫和2个所中,有些在今吉林省东部与俄罗斯滨海地区,如喜乐温河卫、木阳河卫、合兰城卫等,有些则在黑龙江下游和海边,如依木河卫、阿资河卫、亦文山卫、兀的河卫等。阿古河卫应置于注入乌苏里江的阿古河流域。永乐时期,乌苏里江流域各族踊跃来京,贡献鲸睛诸物。明朝政府对阿古河卫治理很严格,不但要求当地少数民族以时交纳赋税,而且要求其必须遵守明廷法纪,成化十四年(1478),阿古河卫女真野人兀丁哥等6人违反明朝政令,被“命斩”。
  失儿兀赤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女真野人头目完答、只鲁兀等43人来朝,设失儿兀赤卫,命完答等为指挥佥事、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失儿兀赤卫在宁古塔东之实尔固辰地。卫是以同名屯名而得名的,此屯当即明代失儿兀赤卫所在。失儿兀赤卫即设在今乌苏里江右岸,伊曼河以北的原实尔固辰屯。
  失里绵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三年(1405)正月设立。卫址应在今绥芬河与乌苏里江流域一带。据《满文老档》记载,失里绵卫自从建卫直到嘉靖四十五年(1566),仍保持与明政权的隶属关系,还有向明王朝请求“袭职”的记载。
  麦兰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麦兰河等处女真野人头目砍木里、速同哥、我里哥、黄脱因等112人来朝贡马,明政府赐其钞币,并设立麦兰河卫。麦兰河卫应与麦兰河相关联。麦兰河,《满洲源流考》记载,是穆伦河音讹。穆伦河在宁古塔城东400里,出穆伦窝集,东流入乌苏里江。穆伦河,今叫穆棱河,麦兰河卫当设在此地。女真札童哈散哈等人均担任过麦兰河卫官吏。
  亦麻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立。卫是以同名河流而命名的。亦麻河即尼满河,亦麻、尼满是同一满语的不同译音,意为“山羊”,蒙古语也是意为“山羊”。尼满河河口有个尼满屯,明代亦麻河卫当设置于此地。亦麻河卫是一个大卫,也是一个重要的卫,在明代东北疆域的乌苏里江流域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各少数民族有义务戍守边疆,以时朝贡。清继明后,继续对该地进行有效管辖。这里盛产人参,当地居民必须定期向清政府“按额交上等好参”。
  恨克卫。据《柳边纪略》记载,恨克卫是嘉靖、万历年间设立的。《满洲源流考》称“兴凯卫”。恨克卫应设置于兴凯湖畔。兴凯湖,今为中俄界湖。《金史》记载兴凯湖为“北琴海”,后来从北琴海一名演变为琴海,又有人将琴海读作“青海”,进而将青海读作“凯湖”。如上所述,兴凯源于青海一名,清初流人著作里多写作青海湖,或简称青海。
  莫温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六年(1408)正月甲戌与秃都河卫等同时设立。《盛京通志》、《满洲源流考》、《吉林通志》记载,莫温河卫是们河卫的音讹,蒙古语意为“黑也”。莫温河卫就设在流入兴凯湖西南的们河(今俄罗斯仍称们河)流域。“莫温河卫指挥使司印”现已出土,印背镌刻“永乐二年六月〔8〕礼部造”。莫温河卫是建置时间比较长的一个卫,《满文老档》记载,该卫自从建卫开始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还向明王朝请求“袭职”,仍保持与明代的隶属关系,此时距该卫建置已有180多年的历史了。
  亦鲁河卫。正统后增置,当设在今兴凯湖南伊鲁河流域。
  兀也卫。正统后设立。《满洲源流考》、《吉林通志》等书均认为兀也河即瑚葉河之音讹,即是瑚葉河之别译。瑚葉,满语意为“射貂之窑”。卫是以同名河流命名。兀也卫设在瑚葉河,即今俄罗斯刀毕河流域。
  勿儿秃河卫。正统后设立。《满洲源流考》记载,勿儿秃河即法勒图河之音讹。卫以河流命名。勿儿秃河卫设在法勒图河,即今乌拉河流域。
  速平江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苏温河卫同时设立。据《满洲源流考》记载速平江是率宾江的别译,亦即金史中的苏滨水,明史中的恤品江,清代为绥芬河。“绥芬”满语意为“锥子”。卫是以同名河流而得名的。明代速平江卫设在今黑龙江省绥芬河流域。今天这条河上游在我国境内,下游在俄罗斯境内。
  剌山卫。正统后设立。卫以山得名。剌山卫设在兴凯湖南面的原拉拉山附近。
  勒伏卫。据万历《明会典》记载也是正统后设置的。清人称为勒富卫。《满洲源流考》、《吉林通志》等书均认为“勒伏河”是“勒富河”之音讹,即“勒伏”是“勒富”之同名异译,满语意为“熊”。卫以河命名。勒伏河卫即设在今兴凯湖南的勒富河流域。
  双城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野人头目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政府遂置双城、撒剌儿、亦马剌、脱伦、卜颜5卫,并以吉里吉纳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双城卫,是以绥芬河流域古城“东西二城而得名”,两城相距4里多路。著名的东北历史地理学者曹廷杰于光绪十一年(1885)对东北边疆进行考察时,曾绘制二城地图,即《双城子图》,东城为“傅尔丹城”,西城为“朱尔根城”;图旁还附有简要说明。现吉林省档案处珍藏的吉林省历史档案吉林将军衙门《东三省地舆全图》亦同样绘制东城为“傅尔丹城”,西城为“朱尔根城”。双城卫置于绥芬河流域的双城子,即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城。双城卫直到嘉靖三十三年(1554)还向北京朝贡。
  使坊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八年(1410)二月,女真野人头目那溪等来朝,明政府设甫儿河、使坊河、亦麻河3卫,并命那溪等19人为指挥等官,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据《吉林通志》、《满洲源流考》记载,使坊河即绥芬河支流舒潘河,在宁古塔城东南流入绥芬河。使坊、舒潘,实为同一地名的译音,满语意为“绉文”。卫因河而得名,使坊河卫设在舒潘河流域,即今俄罗斯称舒范河流域。这个卫自从建卫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还向明王朝请求“袭职”,保持与明朝的隶属关系。
  木阳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乐温河等卫同时设立。喜乐温卫置于颜楚河流域的波谢特湾附近地区,木阳河卫距喜乐温卫地不甚远,在绥芬河支流穆霞河流域,今俄罗斯改名为格尔兹纳亚河。两卫地相望,域相邻。
  牙鲁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友帖卫等共9个卫同时设立,设在临近海边的雅兰河,即今塔乌黑河流域。
  失里卫,又称薛列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六年(1408)二月与童宽山等12个卫同时设立。卫以河得名,失里卫设在锡林河流域,即今苏祖河流域。与牙鲁卫相距不远。
  喜乐温河卫,又称希剌温卫或喜剌乌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头目土成哈等来朝贡,明政府置喜乐温河、木阳河、哈兰城、可令河、兀的河、阿古河、撒只剌河、依木河、亦文山、木兰河、阿资河、甫里河12个卫,得的河、奥石河2个千户所,同时命土成哈等225人为各卫所指挥、千百户等。喜乐温河卫设在今图们江江口以北,颜楚河流域的波谢特湾附近。波谢特湾即摩阔崴湾,在彦杵河海口内,东南距海口约20里,西北距珲春120里,其南数里有二石山,生于海口内,水中平列如门,来往船只都由此出入。
  4.1.2.3.2 斡兰河流域等地区卫所设立
  斡兰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设立。斡兰是额勒之别译,满语意为“肚带”。卫是以同名河流命名的。斡兰河卫设在锡霍特山以东,克默而河南面,东流入日本海的斡兰河(额勒河)流域。斡兰河又称雾迷大沟,因其“大雾弥漫的河谷而得名”,今俄罗斯地图称其为萨马尔基河。斡兰河卫虽处边远滨海地区,但明朝政府仍对其进行有效管辖。自建卫开始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该卫还向明王朝请求“袭职”,保持与明朝的隶属关系,此时距明政权对斡兰河卫建卫管理已经有189年历史了。
  鱼失千户所,又称奥失千户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立,卫址在今锡霍特山以东,东流入海,即今称纳塔河流域。鱼失千户所的设立,说明东北疆域直到东边滨海沿岸,皆在明王朝的版图之内。清承明后,继续对这里进行管辖。
  综上所述,明朝在乌苏里江流域及其以东滨海地区、斡兰河流域等地区设置了24个千户所,其中23个卫,1个千户所。以上卫所方位表明,北起斡兰河,南至摩阔崴湾,临近图们江江口,西到绥芬河流域,东抵日本海的广大地域都在明代版图之内。其中除了忽鲁木卫、亦鲁河卫、兀也卫、勿儿秃河卫、剌山卫、勒伏卫是正统年间增置和恨克卫是在嘉靖、万历年间建置的外,其余均在永乐年间设立。
  4.1.2.3.3 图们江流域的卫所设立
  童宽山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六年(1408)二月,与薛列河等卫同时设立。童宽山卫又称童宽卫。《满洲源流考》记载童宽山卫是通肯山卫之音讹。卫以山得名,童宽山卫即设在今吉林省珲春市东北约250里的通肯山。阿哈里等人曾担任该卫重要官职。《明实录》正统十二年(1447)十一月乙巳条记载,阿哈里继承父职任指挥佥事,因有“抚谕诸夷”之功,明王朝特颁奖赐,于成化四年(1468)二月戊戌“特升”一级,说明明王朝对明代东北疆域的通肯山卫行使有效的官吏任命权。
  古鲁浑山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随满河等5卫同时设置。《吉林通志》、《满洲源流考》等书均记载古鲁浑山即乌尔珲山。古鲁浑是乌尔珲的别译,乌尔珲山在珲春东南、图们江北,古鲁浑山卫当设在其地。
  卜忽秃河卫。《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女真野人头目亦能哥、斡罗失等来朝,明政府遂设卜忽秃河、阿儿温河、可河3卫,命亦能哥为指挥、千百户,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卜忽秃河即是布尔噶图河、布尔哈图河。卜忽秃河卫置于布尔哈图河流城,即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境内布尔哈通河流域。
  建州卫。明初经营东北地区建立较早、影响较大的一个重要卫所。《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女真野人头目阿哈出等来朝,设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阿哈出为指挥使,余为千百户、所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建州卫与兀者卫是奴儿干都司属下建置最早的2个卫,均设置于永乐元年,如果从月份算起,建州卫还设立在兀者卫之前(这里不包括建于洪武年间的大宁都司,后来并入奴儿干都司的兀良哈三卫),并与清入关前历史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建州卫历来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
  关于建州卫始置地点是研究明清史很注意的问题。几十年来中外学者发表了不少专论进行研究和探讨。有的认为建州卫最初设在今珲春以东之地,有的认为在今绥芬河下游的双城子,有的认为在今绥芬河流域的东宁古城,有的认为建州卫初置于今吉林、依兰、海龙山城镇等,还有的认为设在延吉城子山山城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实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据《李朝太祖实录》太祖四年(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十二月“癸卯条”记载:“如女直,即斡朵里豆漫猛哥帖木儿、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阿哈出即是建州卫指挥使阿哈出。《龙飞御天歌》卷7第52章记载得更详细:“如女真,则斡朵里豆漫夹温猛哥帖木儿、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托温豆漫高卜儿阏(斡朵里,地名,在海西江之东,火儿阿江之西;火儿阿,亦地名,在二江合流之东,盖因江名地也;托温,亦地名,在二江合流之下,两江皆自西北流,三城相次沿江。夹温,姓也,猛哥帖木儿,名也;古论,姓,阿哈出,名也;高,姓也,卜儿阏,名也)。”〔9〕
  可知,“古论”其姓即“金”。“豆漫”是官名,满语“万户”的意思。“火儿阿”即胡里改,江名,火儿阿江即胡里改江,今牡丹江。“火儿阿豆漫古论阿哈出”,这句话是说,胡里改江的万户官金阿哈出。火儿阿万户是元代水达达路五万户府,这说明建州卫女真人当然包括阿哈出本人,先是居住在火儿阿江(今牡丹江)下游的。
  明初洪武中,阿哈出率领部人南迁。南迁到什么地方而建置建州卫呢?据《李朝太宗实录》卷21,太宗十一年(明永乐九年,1411)四月“丙辰条”记载:“凤州即开元,金于虚出所居,于虚出即帝三后之父也。”阿哈出,在《李朝太宗实录》中作“于虚出”。《李朝世宗实录》卷24,世宗六年(永乐二十二年,1424)四月“辛未条”记载,建州卫人说:“吾等在前于建州卫奉州古城内居住二十余年。”中国文献记载建州卫置于开原的史料也颇多。马文升《抚安东夷记》记载:“建州女直先处开原者叛入毛怜自相攻杀。”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记载:“永乐末,建州夷人前居开原者叛入毛怜自相攻杀。”《辽东志》卷7“韩斌传”记载:“建州虏营,昔居房州去边月余程。”
  这些记载都明确指出建州卫的初治地址在开原、奉州、开元、凤州、房州等地,而房州、奉州,即凤州的异译。“凤州即开元”,故欲考建州卫的最初设治地点必先考开元。正如孟森先生在《建州卫地址变迁考》一文中指出:“明人纪述言建州始设卫之地,就予所见,只有马文升之《抚安东夷记》,《记》仅言建州女直先处开元……以故欲考建州,当先考开元。”〔10〕
  开元有开元和旧开元(东开原)之别,明初改开元为开原,一直沿用至今。在朝鲜历史文献中,开元城被称为“巨阳城”、“开阳城”或“东开原”。建州卫设在旧开原。即巨阳城、开阳城、东开原,均为同一地址。
  对“旧开原”,也就是对开元城所在地其说尚不一。金毓黻《东北通史》卷6认为:“元之开元路,初置于石墩塞(石墩塞在今吉林市东南100里的松花江沿岸),继续移于黄龙府故地即今农安”;日本学者池内宏在《元代地名开元之沿革》一文认为在“依兰”;徐中舒《明初建州女真居地迁徙考》一文认为在“双城子”;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一文认为在“珲春以东”;郭毅生《明代建州卫新探》一文认为在“东宁大城子”;此外还有阿城白城、宁古塔东北50里的刻印城(今牡丹江和海林河汇流处之南)、宁古塔东北后山城等说。
  根据中国和朝鲜历史古籍记载,首先应该肯定“旧开原”是在朝鲜东北部,不会在吉林市附近,更不会在长春北面的农安一带。
  《明太宗实录》卷83,永乐十年(1412)六月辛酉条记载:“李显忠塔温新附人民缺食,乞赈贷之。”李显忠为建州卫官员,“塔温新附”于建州卫,可知塔温与建州卫相关联。塔温即图们江南今韩国稳城的古名。因“塔温新附”于建州卫的人们缺粮食,所以作为建州卫官吏的李显忠为之奏请赈济,此事证明建州卫在朝鲜东北面的图们江江北一带。
  永乐八年(1410)春,建州卫与毛怜卫擅自出兵围击图们江江南庆源,后来朝鲜方面派军复攻毛怜卫地。据孟森考订“其时毛怜卫地在图们江北”。如果此时建州卫设在吉林市、农安等地,想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毛怜卫合兵进击庆源,这是不可能的事,是不易之举。次年,《明太宗实录》卷79,永乐九年(1411)九月辛酉条记载:“命建州卫指挥佥事猛哥不花等十八人为毛怜等卫指挥使、千百户等官,赐之钞币。盖从建州卫都指挥李显忠所举也。”李显忠即是建州卫指挥使阿哈出长子释家奴的赐名,猛哥不花为其弟弟。毛怜卫设在图们江江北,而建州卫首领又兼管毛怜卫,也证明建州卫也在图们江江北一带。
  据《明太宗实录》卷55,永乐六年(1408)三月辛酉条记载:“忽的河、法胡河、卓儿河、海剌河等处女直野人头目哈剌(杨哈剌)等来朝,遂并其地入建州卫。”忽的河、法胡河、卓儿河、海剌河皆为噶哈里河支流的活儿河、卜儿哈兔河、达儿花川、海兰河的同名异译,均在今延边地区。这一地区河流能“遂并其地入建州卫”,当与建州卫治不会太远。《明太宗实录》卷47,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乙丑条记载:“木楞古野人头目锁鲁阿等四十人来朝,命为建州卫指挥、千百户等官。”木楞古即穆棱河的音转。穆棱河流域的女真人去建州卫任职,可知二地必定相距不远。
  又据《明太宗实录》卷108,永乐十五年(1417)十二月戊申条记载:“建州卫指挥李显忠奏,颜春地区月儿速哥愿率家属归附居建州,从之。”颜春即今珲春以东滨海的颜楚河之地,其地距建州卫旧开原地方不远。若在长春北面农安等地,地隔数千里,往归谈何容易。《明实录》中大量史实,足以佐证建州卫初设在朝鲜东北部的图们江江北、珲春附近。
  关于建州卫初置治所于朝鲜东北部,《李朝实录》记载更是不乏其例。明永乐初年置建州卫前后,曾多次派使者奉敕谕,经朝鲜到东开原(旧开原)、毛怜等地招谕女真各部。朝鲜方面说,太宗六年(明永乐四年,1406)八月庚戌条记载:“(皇)帝于(朝鲜)东隅置建州卫是扼我(指朝鲜)咽喉,掣我右臂也。”又据《李朝世宗实录》卷27,世宗七年(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三月甲戌条记载:“本国(朝鲜)北图们江界闾延等处建州卫都司李满住、指挥童修甫答等,托以乞粮,各率管下百余人或二百人,连续出来,留连不还。”这些记载都说明,建州卫距图们江不远。建州卫地初设于旧开原(巨阳城、开元城),其地在图们江江北、珲春附近,这是无疑的。
  建州卫是个大卫。明王朝对建州卫极为重视。建州卫朝贡,一般是“一年一贡”,以宣德、正统两朝为例,宣德朝的10年间,进京朝贡19次,正统朝的14年间朝贡14次。建州卫还设有“经历司”和“僧纲司”,这些都是其他卫所少见的。
  为了加强对该卫的管理,明朝政府还派遣李钦、武忠、赵胜等官员去往建州卫巡视,可见明王朝对建州卫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另外,据《明实录》记载作的不完全统计,先后委任该卫官吏多达400余人。其中治卫成绩显著的官员有阿哈出、李满住等。
  女真人阿哈出,做了建州卫第一任指挥使。他领奉明廷颁赐的“诰印”,穿着明朝皇帝赏给的“冠带、袭衣”,是明朝政府的地方官员,他又是明成祖朱棣一个妃子的父亲,所以是一个很有势力的人物,赐名李思诚,被委派到建州卫地行使统治权力。永乐八年(1410),其子释家奴,赐名为李显忠,继承其父职务,为建州卫指挥使。后来,阿哈出之孙李满住也做了建州卫指挥使等职。李满住于正统十二年(1447)由都督佥事升为建州卫都督同知。
  永乐二十一年(1423),建州卫西迁到婆猪江一带。婆猪江即鸭绿江支流佟家江,“朝鲜谐‘婆猪’之音为‘蒲州’,女真则谐‘佟家’之音为‘东果’,为‘栋鄂’,为‘东古’”〔11〕。李满住迁徙到婆猪江的具体地址,据《李朝世宗实录》卷25,世宗六年(永乐二十二年,1424)七月乙亥条记载:“到鸭绿(江)相距一日程瓮村等处。”瓮村,据《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55,“江界都护府山川条”记载:“瓮村里,属建州卫,距满浦二百七十里。”《李朝文宗实录》卷9,文宗元年(明景泰二年,1451)八月甲戌条又记载,李满住“还居兀剌山城瓮村”。兀剌山即五女山,在鸭绿江和婆猪江之北。女真人喜居山城,作为屯兵之地,一旦敌人来攻,则凭山城防敌。李满住在这里定居14年,在此期间屡与朝鲜发生战争,朝鲜军曾两度大举侵犯婆猪江。李满住多次向明朝中央请求内迁,于正统三年(1438)获准迁至今辽宁苏子河上游居住。据《明英宗实录》卷43,正统三年六月戊辰条记载:“旧住婆猪江,屡被朝鲜国军马抢杀,不得安稳,今移住灶突山东浑江上(浑江上游苏子河),仍旧与朝廷效力,不敢有违。”灶突山位于苏子河上游南岸,在兴京老城的西南。灶突山,清代舆图作“呼兰哈达”,意即三座山峰。清王朝的“龙兴之地”——兴京就在这里。这里也是建州卫迁徙的最后卫址。
  建州左卫。关于建州左卫设立的时间,据《明史》卷90记载,永乐十年(1412)设置。《明实录》记载建州左卫是从建州卫析置的,但未记载设置时间。《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一年(1413)十月甲戌条记载,猛哥帖木儿来朝时,其官职仍是建州卫指挥使,尚无左卫字样。直到永乐十四年(1416)二月壬午条,始有关于“建州左卫指挥猛哥帖木儿”一事的记载,以后,“建州左卫”不断见于记载。实际有关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记事年月早在此时之前。
  关于建州左卫的卫址问题,还是首先从建州女真斡朵里部的迁徙说起。建州左卫居民先世如同建州卫居民的先世一样,元代居住牡丹江下游。元初,蒙古军队占有松花江下游地区,设立斡朵怜、胡里改、桃温、脱斡怜、孛苦江等5个万户府,镇守北边。这5个万户府归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所属的合兰府水达达路。清先世祖猛哥帖木儿即居住在斡朵怜。清修《明史》以及其他清代有关著述,对建州女真均多作隐讳。直到《清皇室四谱列帝谱》才不再避讳,明确指出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先世猛哥帖木儿是“建州夷”,“初居三姓对岸的斡朵里”。三姓即今黑龙江省依兰。
  在元末明初的战乱中,居住在牡丹江下游依兰地区的女真部落开始向牡丹江上游迁徙。阿哈出率领的胡里改部受命于明王朝,于绥芬河流域设立建州卫。其中猛哥帖木儿的斡朵怜溯牡丹江而上继续南迁,“置建州左卫于朝鲜镜城阿木河”。阿木河即斡木河。又据《东国舆地胜览》卷50记载:“本高句丽旧地,胡言斡木河(原注:亦云吾音会),本朝太宗朝,斡朵里猛哥帖木儿乘虚入居。”《李朝实录》也有记载:朝鲜“东北面吾音会猛哥帖木儿”的史实。吾音会即阿木河,今会宁。可见,建州左卫始设之地为图们江南的朝鲜会宁。明王朝把建州左卫设置在图们江南的阿木河流域,说明当年这一地区为明王朝领属。
  后来建州左卫又迁入江北的原因,据《李朝实录》太宗十一年(永乐九年,1411)四月丙申条记载:“东北面吾音会猛哥帖木儿徙于开元路,……猛哥帖木儿尝侵庆源,畏其见伐,徙于凤州,凤州即开元。金于虚出所居。”于虚出即阿哈出。开元即建州卫阿哈出所在之地,前面已述建州卫初设于图们江北、珲春附近。此后一直到永乐二十一年(1423),猛哥帖木儿复率部人迁居阿木河。
  猛哥帖木儿受明王朝委派,做了建州左卫第一任指挥之职。猛哥帖木儿虽然一度同朝鲜国王李成桂联系密切,但他始终忠于职守,受命于明王朝。即使迁居会宁,仍和明王朝保持密切关系,根据《明实录》记载,建州左卫设置于会宁后进京朝贡情况如表4-4。
  由表4-4可以看出:一是,建州左卫初置于会宁,即今图们江南岸吾音会,也就是阿木河。二是,建州左卫治所在会宁时,猛哥帖木儿还亲自进京朝贡3次,又派遣卫人佟教化、达达忽等多次进京朝贡。这说明建州左卫头人猛哥帖木儿是始终忠于大明王朝的。
  当猛哥帖木儿居住在斡木河时,杨木塔兀率领家小军丁“男妇共五百余名”,也迁到斡木河与猛哥帖木儿部人共居一处。后来,杨木塔兀伙同兀狄哈人叛乱。明廷派遣辽东都指挥使裴俊领兵前去收编,凡察和猛哥帖木儿之子阿古(阿谷或权豆)也随同前往,猛哥帖木儿迎裴俊于斡木河住地。其后,杨木塔兀又纠集兀狄哈部800余人袭击了裴俊和猛哥帖木儿住地;猛哥帖木儿父子因保护裴俊而战死,凡察遁脱,裴俊突围到宁北镜(今富宁)。裴俊又在建州卫指挥李满住的配合下夺回被兀狄哈抢掠去的朝鲜人男女老小64口,护送回朝鲜。
  猛哥帖木儿战死后,其弟凡察执掌建州左卫事。凡察为摆脱困境,于正统五年(1440)六月,分别由董山(猛哥帖木儿次子,亦名童仑)和凡察本人带领部下300余户离开会宁,来到苏子河畔同建州卫指挥李满住所部1000余户汇合。建州左卫和建州卫的女真人共处一地,标志着满洲主体的建州女真部初步形成。
  关于建州左卫部人与建州卫部人同住一事。明廷作了如下安排:“敕辽东总兵官曹义等安插尔等于三土河及婆猪江迤西冬古河两界间,同李满住居处。尔等若果粮食艰难,即将带回男妇口数,从实报与总兵镇守官,给粮按济。”引文中的三土河,即今吉林省辉南和柳河县境内的三统河;冬古河即佟家江的支流董鄂河。
  后来,董山和他的叔父凡察争建州左卫印。为解决其矛盾,明廷于正统七年(1442)二月,又从建州左卫分出建州右卫,置卫于三土河一带。另赐建州右卫印于凡察,因董山是猛哥帖木儿的嫡长子,故仍掌建州左卫印。从此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最后形成,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建州三卫”。〔12〕
  毛怜卫。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设立。《明太宗实录》卷39,永乐三年十二月甲戌条记载:“毛怜等处野人头目把儿逊等六十四人来朝,命设毛怜卫,以把儿逊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并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
  关于毛怜卫的地址,日本人箭内亘等指出,即今黑龙江省穆棱河流域。毛怜,满语意为“马”。毛怜卫名称的起源,中央民族学院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东北地区说明书第四编和日本人和田清《明初的满洲经略》均认为毛怜因居住于穆棱河流域而得名。但明洪武、永乐年间已经南迁,设卫之时其部人已迁居图们江一带。考《明实录》记载的毛怜卫头人把儿逊,其人也屡见于《李朝实录》的初年记载中.《李朝太宗实录》卷7,太宗四年(明永乐二年,1404)四月癸酉条记载,称把儿逊为“波乙所”。日本人和田清《明初的满洲经略》一文中也作“波乙所”。池内宏在《鲜初之东北境和女真的关系》一文中又称把儿逊为八乙速或八儿速。八儿速在《龙飞御天歌》卷7第53章是这样记载的,“兀良哈土门括儿牙八儿速”。“土门,地名,在豆漫江之北,南距庆源六十里”,土门即今图们江,括儿牙为姓氏的一种,可知八儿速是居住“土门”地方。宣德六年(1431),遣内官昌盛、尹凤、张童儿、张定安等经朝鲜东北到毛怜等处采捕海东青。《李朝世宗实录》卷53,世宗十三年(宣德六年,1431)八月己亥条记载:“上谓安崇善曰:毛怜卫在何处?对曰:臣未知之。上曰:其问于投化人以启即召崔于夫加崔毛多好等问之。答曰:毛怜卫在古庆源、斡木河之间,前此波乙所(把儿逊)为其卫主,波乙所子阿里,阿里子都乙好袭职为指挥。其地离新庆源三日程也。上曰:然则毛怜卫与我国不远矣。”新庆源即今图们江南朝鲜庆源城,其北三日程,约当珲春、图们市以北之地。
  毛怜卫另一个头人阿古车,《李朝太宗实录》卷19,太宗十年(永乐八年,1410)三月乙亥条也记载“居处豆门”,豆门即土门、图们。可知毛怜卫置于图们江一带。再从《李朝太宗实录》另一条记载也可得到证实,“吉州道察理使赵涓至豆门,诱杀毛怜卫指挥把儿逊、阿古车、着和,千户下乙主等四人”,也可足证毛怜卫置于“豆门”地方。《李朝实录》中关于此类史料不乏其例。
  另外,从明代驿站建置也可佐证毛怜卫治所。《辽东志》卷9,明代“纳丹府东北陆路”的路线是由潭州(今敦化)东北行到古州(今宁安县城),古州的下一站为开元(旧开原)。旧开原的下一站即“纳丹府东北陆路”的终点站毛怜站,并注明毛怜在“旧开原南”。旧开原为今绥芬河流域,其南当为今图们江北珲春县境。综合上述材料,可充分看出毛怜卫初置时,是在朝鲜东北面,今图们江下游江北地域一带。毛怜卫虽建置在图们江下游江北,但其邻近江南地域也都是毛怜卫管辖范围内。
  毛怜卫印,1933年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出土。印为铜铸方形,边长3寸,厚8分,印文为篆文:“毛怜卫指挥使司之印。”印背镌刻“礼部造永乐三年十二月□日”。礼部造印年月即“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与《明实录》记载建卫时间完全相符。文物与文献结合,相得益彰。毛怜卫印的出土,正是明政府在东北边疆建立军政地方权力机构的历史见证。
  毛怜卫首领女真人把儿逊于永乐三年(1405)做了毛怜卫第一任指挥官职,永乐八年(1410)为朝鲜所杀害。永乐九年(1411),明廷任命建州卫指挥释家奴(赐名李显忠)之弟猛哥不花为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以屡从征蒙古有功,升为“右军都督府佥事”。永乐后期,毛怜卫迁至“鸭绿江西,佟家江地面”,以后渐成建州卫的一部。
  温下卫、岐山卫,此2卫设在毛怜卫“麾下”,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明代东北疆域的图们江流域共设置了9个卫。除了建州右卫是在正统年间设立的外,其余均是永乐年间建置的。〔13〕
  4.1.3 明清时期噶珊制度
  噶珊是满语gasan,“乡村”、“屯落”、“村寨”之意。噶珊一词,各族发音也不一致,如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人叫做gasin,库页岛的奥罗奇人则叫作gasa。噶珊在汉文历史文献中,多记作噶山、噶尚、噶栅、嘎山、嘎栅、嘎善、嘎三、哈沙等等多种音译形式,汉字译音虽不统一,但所指意思完全一样。
  4.1.3.1 明代噶珊制度
  满族先世女真人从明代开始由“无市井城廓,逐水草为居”的渔猎生活方式逐步向定居过渡,在他们的居住地逐渐形成了同一氏族或不同氏族成员组成的地域组织,女真语称之谓“噶珊”(噶栅或嘎栅),汉语译为“寨”,即村、屯之意。明代女真人的噶珊大体分为三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是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了血缘关系形态的噶珊。这种形态的噶珊主要是体现在黑龙江流域的“野人女真”之中,由于他们长期在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从事渔猎生活,仍然保持着比较完整的氏族组织,这种形态的噶珊一般是由单一血缘的男性成员及其家庭组成,是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高度统一的噶珊。第二种形态是以某一氏族为中心,而又附入若干外来成分所组成的地缘噶珊。这种形态的噶珊主要体现在“海西女真”之中,由于这种形态的噶珊中氏族势力强盛的一支很容易取得支配地位,很容易形成异姓氏族依附于同姓氏族的关系。第三种形态是不同的血缘氏族所组成的地缘噶珊。这种形态的噶珊主要体现在建州女真之中,由于建州女真多次南迁,形成了多重血缘成分的噶珊,不同的血缘氏族各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在抵御外来势力的侵扰时利益是一致的。
  噶珊的酋长是噶珊达。噶珊达的对内职能包括社会日常生活的管理,组织狩猎或捕鱼,负责产品分配,调节内部纠纷以及主持宗教、祭祀活动等等。
  噶珊达不仅负有管理职能,还兼有惩罚的权力。如果遇到噶珊内的人有“窃人之财”、“与人私情”、“欺孤灭寡”等不正当的行为,待到春秋祭祀时当众询问,如果事已证实,则向祖坟(或祖宗板子)罚跪,由噶珊达用柳条对犯有不正当行为的人进行抽打。
  噶珊达的对外职能,主要是联合周围的噶珊,共同抵御外部的掳掠和侵害。由于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和私有财产的出现,噶珊之间、部落之间频繁出现掳掠人口、牲畜和其他财产的现象,“自相侵掠,抢夺人畜,其被耗者,亦必报复”〔14〕。为了防止掳掠或取得掳掠的成功,噶珊达需协调联合周围的大小噶珊,互相救援、互相配合,以使本噶珊的利益不受损害。
  噶珊达虽然负有对内管理职能和对外协调等职能,但还没有攫取到对社会中的生产资料与产品的特殊占有权,噶珊内的成员“鸿猎资生”,仍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所得。噶珊达积聚财力尚少,经济上不具备强制的手段,为维持生计噶珊达也要从事渔猎生产。噶珊的出现,使女真族由依血缘关系为基础而结合的氏族组织逐渐过渡到依地域关系而结合的地缘团体,这是满族先世由渔猎经济向农牧业经济过渡的开始,也是女真社会的一大进步。
  随着女真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丁数量逐步增加,地缘团体首领——噶珊达的作用开始削弱。而血缘关系为主的族寨首领——族长(穆昆达)的权力逐渐增强。这种族寨是八旗制度建立之前的大家庭聚居的群体,它既是血缘组织,又是生产和狩猎的组织。他们“凡出兵校猎,不计人之多寡,各随族党屯寨而行”〔15〕。穆昆达是每个聚居的家庭拥护的族长。穆昆达不是世袭,也不由官方任命,而是由各家庭共同推举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穆昆达在家庭中享有很大的权力,凡是遇到家祭、族祭、抄家谱、婚丧嫁娶、家庭纠纷等大事,都要请穆昆达来裁决或处理。每年的七月十五日(阴历或农历),在祠堂或祖坟前主持全族的祭祖活动,是穆昆达的主要责任。通过一年一度的祭祖活动,加深族人的血缘整体观念,增强家族的凝聚力。对外,穆昆达有保护本族寨利益的权力。此俗一直沿袭到建国初期,建国之初,黑龙江省宁安市黄旗村、大牡丹村、卜家村、额府村都还有穆昆达存在,只是不公开活动而已。〔16〕
  4.1.3.2 清代噶珊制度
  对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以东未编旗设佐的各族部民(也称为边民),清朝统治者采用的既非八旗制度,也不同于内地的州县制度,而是利用噶珊(满语gasan,村屯之意)组织进行管理的噶珊制度。各族群众按期向清政府缴纳貂皮贡赋,这是清政府对这一广大地区实施有效管辖的生动体现。
  噶珊成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是将没有编入八旗旗佐的东北各族边民编入户籍,以村屯或氏族为单位,“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辖,盖与编户无异云”〔17〕,这即为噶珊组织。它与旗佐制一样,是清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置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噶珊组织具有双重性质,既是村屯、氏族组织,又是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
  噶珊制度利用当地原有的哈拉与噶珊两级组织,作为地方基层政权,负责管理当地各族边民。哈拉即“姓”,满语与赫哲语称hala,使鹿鄂伦春称Kalā,毕拉尔、玛涅格尔称Kala,涅吉达尔、奥伦奇叫Khala,费雅喀人则称Kal。〔18〕一般说来,同一哈拉的人属于同一血缘组织集团。随着姓内族众的繁衍,不断分离出一些新的支派,从支派中又分离出一些更小的、经常进行相对独立活动的近亲集团——穆昆(mukūn,族)。姓与族的首领则分别称为哈喇达(哈拉达)、穆昆达。
  每个噶珊的居民,可能属于同姓,也可能不同姓,而主要是以地域关系组合在一起。小的噶珊只有几户、十几户人家,一般为一二十家,大的噶珊也有多达三四十乃至七八十户居民的。较大的噶珊又常常由若干个法拉哈(Falga)即街道、里弄组成。同一法拉哈之人多属于同一穆昆,所以法拉哈常被视作“在一条街上的家的集团”,穆昆与法拉哈经常连用为mukūn falga,即“宗族”。噶珊与法拉哈的首领分别称为噶珊达与法拉哈达。哈拉与噶珊是黑龙江及乌苏里江流域广大地区各族固有的社会单位与聚落形态。哈拉之人原本具有血缘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氏族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分散到邻近各村,同其他各氏族杂居,因而土著居民按氏族的划分自然而然就转化为按乡区来划分”。〔19〕这样地域关系逐渐占有了主导地位,许多哈拉组织也不再是纯血缘集团,而成了地域集团——噶珊的上一级组织。
  当赫哲等族部分内迁被编为满洲八旗时,清政府即充分考虑了其原有的地域与血缘组织,“率族众来投者,遂编其穆昆达为世袭佐领,阿喇哈穆昆达(副族长)为世袭骁骑校。率所属来投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袭佐领,法拉哈达为世袭骁骑校”〔20〕。对于仍留居原地的各族,则就其原有哈拉、噶珊组织“设姓长、乡长,子弟以统之”〔21〕,其上“辖以三姓副都统,统以吉林将军”。清政府利用各族固有的哈拉、噶珊组织,“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辖,盖与编户无异”〔22〕。施连克也认为:清代的“中国政府未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一纯属家族的原则变为地区性的乡区的原则,从而用于达到其行政目的的手段”。〔23〕清政府利用当地设置的噶珊制度,一方面是隶籍其民,岁征贡貂;另一方面,“有警则声气相通,安常则渔猎得所,殆寓边防之深意焉”。〔24〕
  姓长(哈喇达)、乡长(噶珊达)是噶珊组织的行政长官,由当地各族上层人物充任。一般由选举产生,经清政府承认,由宁古塔章京或出征将帅直接任命。姓长、乡长负有治理地方、督促居民按时纳贡、处理刑事纠纷等职责。同时,他们也享有一定特权,如可进京娶亲、多得赏赐等。乡长、姓长既是当地各族上层人物,又是清廷拥有实权的地方官吏。入关前,清政府正是通过噶珊组织对未编旗设佐的东北边疆各族边民进行管理,依靠其收取貂皮贡赋。这种氏族与村寨相结合的基层行政组织的建立,是清政权在东北边民中进行编户,以确立统治的结果。
  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流域噶珊可以说是星罗棋布,据《康熙皇舆全览图》记载,今黑龙江下游地区就有71个噶珊,《吉林通志》著录的更多。现参考《清代东北噶珊考》一文简单将黑龙江下游部分噶珊列成表4-6。
  表4-6仅列出黑龙江下游清代噶珊的一部分,但可以看出一个重要问题,清代噶珊地址,有许多是明代卫所的旧址,说明清代噶珊和明代卫所有联系。清代的噶珊制度,是明代卫所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二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也有不同的地方。其一,卫所制度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权力机构,而噶珊制度完全是地方行政权力机构。其二,奴儿干都司不隶属于明五军都督府,而是隶属于明王朝的职方清吏司管理,是直属明朝中央政府的,实际上具体事务是由辽东都司兼管。而清代噶珊是直接先由宁古塔将军统管,后统属于吉林将军。
  表4-6仅列出黑龙江下游清代噶珊的一部分,但可以看出一个重要问题,清代噶珊地址,有许多是明代卫所的旧址,说明清代噶珊和明代卫所有联系。清代的噶珊制度,是明代卫所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二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也有不同的地方。其一,卫所制度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权力机构,而噶珊制度完全是地方行政权力机构。其二,奴儿干都司不隶属于明五军都督府,而是隶属于明王朝的职方清吏司管理,是直属明朝中央政府的,实际上具体事务是由辽东都司兼管。而清代噶珊是直接先由宁古塔将军统管,后统属于吉林将军。
  噶珊与噶珊制度一经建立之后,所有姓长和乡长,都由清政府任“官给顶戴文凭”〔25〕,还发给“满文凭证”,予以职务权力的政治保证。姓长、乡长除了组织渔猎生产、处理区域内各种纠纷和维护清政府地方秩序外,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征收贡品”,按时向清政府缴纳,不可懈怠。所以说,由于噶珊与噶珊制度的建立,才有当地少数民族向清政府缴税贡貂之举,有了贡貂才能有回赏,即形成了赏乌林制度。有了赏乌林制度,才有内地丝绸诸物源源不断地携带、运往黑龙江下游等地区。而东北亚丝绸之路的功能又促进了赏乌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4.1.4 清代东北三将军体制
  入关后,清政府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各部族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整套行政机构。在中央特设理藩院,领有黑龙江流域内的哲里木盟的科尔沁、札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等4部科尔沁十旗,兼辖的还有游牧内属各部,如黑龙江布特哈等;此外,还负责管理少数民族首领朝觐、贡物、宴赉、禀饩、封爵和俸禄等事务。理藩院作为盟旗的上级机关,代表中央行使统辖权,管理有关蒙古事务,使蒙古各部通过理藩院听命于皇帝。科尔沁蒙古各部被置于清朝中央政府的统一管理之下,必须秉承中央政府政令及皇帝旨意,中央政府在当地行使管理职权。
  清政府管理东北边疆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军政机构主要为八旗驻防衙门,在地方则设有驻防将军、副都统等,分管各地少数民族军政事务。
  4.1.4.1 将军
  顺治元年(1644),清朝定都北京后,以盛京为留都,总辖东北,后相继设立盛京将军、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以军府建置统治东北地区,分地管辖。“清制各省皆设八旗官兵驻防,以将军、副都统领之。虽所司繁简略异,而职任无殊。唯盛京、吉林、黑龙江俱以肇邦重地,俾之作镇,统治军民,绥徕边境。其政务较繁,而委任特为隆重。核其职掌,盖即前代留守之比,与各省将军但膺阃寄者不同。”〔26〕
  盛京将军。顺治元年(1644),清政府以正黄旗内大臣何洛会出任盛京总管(正二品),统兵镇守盛京等处,所辖疆域“东至兴京边二百八十余里吉林界,西至山海关八百余里直隶临榆县界,南至宁海南境七百三十余里海界,北至开原边境二百六十余里,东南至镇江城五百四十余里朝鲜界,西南至海八百余里,东北至威远堡二百三十余里吉林界,西北至九官台边门四百五十余里蒙古界”。〔27〕顺治三年(1646),改称奉天昂邦章京(正一品,“总管”之意)。康熙元年(1662)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四年(1665)改称镇守奉天等处将军。〔28〕乾隆十二年(1747),又改为镇守盛京等处将军〔29〕,但习惯上仍称为奉天将军,职掌“镇抚留都,安辑旗民,董率文武。凡军师卒戍,田庄粮糈之籍,疆域之广轮,关梁之要隘,咸周知其数,以时简稽而修饬之”〔30〕,下设奉天、锦州、熊岳3个副都统辖区,各设协领、佐领、城守尉等,以管理各处驻防八旗及少数民族事务。
  此外,盛京作为清朝陪都,清廷在这里设立盛京五部侍郎、奉天府,盛京将军节制奉天府尹,会商盛京五部,形成一套独特的地方管理体制。从对中央隶属关系上看,实行盛京将军与盛京五部侍郎双重管理体系;从地方管理实体来看,实行盛京将军与奉天府尹双轨领导体系,分别统辖旗人、民人。盛京五部衙门所司与盛京将军、奉天府尹之职权范围多有交叉,有时须会同盛京将军及奉天府尹共同协商处理一些政务。〔31〕盛京五部侍郎为户、礼、兵、刑、工,户部掌财赋,礼部掌朝祭礼仪,兵部掌盛京地区各边门稽查及驿站传递,刑部掌审旗人及边外蒙古事件以及旗、民交涉之案,工部掌营缮工程事务。各部俱设满缺侍郎1人,品秩视同京师,直接隶属中央,负责皇室在盛京地区的有关事宜,可直接向皇帝奏事。东北边疆诸部族移驻盛京各地前后、调往京师及新疆等地时,盛京户部、工部等承担了大量安置、赈济等工作。
  宁古塔(吉林)将军。顺治十年(1653),宁古塔梅勒章京升为宁古塔昂邦章京,与奉天昂邦章京同为镇守东北地区的最高军政官员。康熙元年(1662),宁古塔昂邦章京改称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所辖疆域“西南至盛京八百二十余里,又西南至京师二千三百余里,东至海三千余里,西至威远堡门五百九十五里开原县界,南至长白山一千三百余里,南为朝鲜界,北至拉哈福阿里库六百余里蒙古界”。〔32〕其职掌是“镇守吉林乌拉等处地方,缮固镇戍,绥和军民,秩祀山川,辑宁边境”。〔33〕将军衙门初驻宁古塔旧城(后金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建,今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康熙五年(1666),移驻新建成的宁古塔新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市)。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吉林副都统移驻宁古塔”。〔34〕康熙二十二年(1683),统辖地区缩小为松花江以东及乌苏里江、绥芬河、牡丹江、图们江等流域,黑龙江下游及包括库页岛等诸岛在内的地区,其余划归黑龙江将军辖区。乾隆二十二年(1757),宁古塔将军改称“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
  黑龙江将军。黑龙江将军也称瑗珲将军,设置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全称为“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简称黑龙江将军),辖区“西南至盛京一千八百余里,又西南至京师三千三百余里,东至额尔伯克依河二千二百余里宁古塔界,西至喀尔喀九百余里车臣汗界,南至松花江五百里宁古塔界,北至外兴安岭三千三百余里俄罗斯界”。〔35〕将军衙门驻地几经迁移。康熙二十二年(1683),初驻于黑龙江左岸的黑龙江城(旧瑗珲城);二十三年(1684),南迁到黑龙江右岸的新瑗珲城(今黑河市瑷珲镇);二十九年(1690),又迁至墨尔根城(今嫩江县城);三十八年(1699)最后移驻齐齐哈尔城。
  4.1.4.2 副都统
  副都统,正二品官。驻守地区设有将军者,由将军兼辖;无将军兼辖者,则独当一面。作为将军之下的重要武职旗官,多专城驻防。在副都统以下,“置协领、参领、佐领、防御等官,各视兵数多寡定额有差,以掌巡防讥查之事”〔36〕,其防务既可奏报中央兵部,也可直接向皇帝奏事。副都统署因各驻防区域大小不同,统领旗兵额数不同,机构建置也各有差异。在将军辖区内,划分有副都统辖区,设置副都统衙门,管理各处驻防事务、八旗事务及少数民族事务。
  盛京将军辖区内副都统。盛京将军辖区下设奉天、锦州、熊岳城3个副都统。奉天副都统,康熙元年(1662)设;锦州及熊岳城副都统,均为雍正五年(1727)设。
  吉林将军辖区内副都统。吉林将军以下,分设吉林、宁古塔、三姓、伯都讷、阿勒楚喀5个副都统辖区。
  吉林副都统:设于康熙十年(1671),从宁古塔调来副都统一员,驻于吉林乌喇,仍沿称为宁古塔副都统。十五年(1676),“以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增设吉林副都统一人”。〔37〕三十一年(1692),吉林副都统调为伯都讷副都统,从康熙三十一年至雍正三年(1692—1725)期间曾一度撤销,雍正三年(1725)复设吉林副都统。
  宁古塔副都统:顺治九年(1652),始设梅勒章京,隶于奉天昂邦章京,是为宁古塔副都统的前身;十年(1653),升格为宁古塔昂邦章京后,仍设梅勒章京作为昂邦章京的助手。康熙元年(1662),在宁古塔昂邦章京改为宁古塔将军的同时,梅勒章京也改称副都统;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迁驻吉林乌喇后,“留副都统一人驻宁古塔”〔38〕,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正式设置,管辖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以东广大地区。
  三姓副都统:康熙五十三年(1714),在三姓地方(今依兰县)设置协领一员,置协领衙门,归宁古塔副都统管辖。雍正九年(1731),“添设三姓地方副都统一员、佐领六员、防御四员、笔帖式二员、披甲八百名”。〔39〕关于三姓副都统衙门设立时间,学界观点不统一,或认为雍正七年(1729)〔40〕,或认为雍正九年(1731)〔41〕,或认为雍正十年(1732)〔42〕。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即雍正十年(1732)正式设立三姓副都统,并建立三姓副都统衙门,管辖黑龙江下游、松花江与乌苏里江流域以及滨海和库页岛等地区赫哲、鄂伦春、费雅喀及库页等族。
  三姓副都统衙门下设副都统1人,协领2人,辖下各旗额设官员以乾隆八年(1743)为例〔43〕,详表4-7。
  伯都讷副都统:设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44〕,管理伯都讷、长春、永吉等地八旗事务,兼理锡伯、卦尔察、喀尔喀、巴尔虎等佐领及境内蒙旗事务。〔45〕
  阿勒楚喀副都统:雍正三年(1725),清政府始设阿勒楚喀协领。乾隆九年(1744)在拉林设置拉林副都统。十年(1745)将原阿勒楚喀协领也移驻于拉林,称“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46〕二十一年(1756),正式设置阿勒楚喀副都统,拉林和阿勒楚喀各设副都统衙门,实行分治。三十四年(1769),“将拉林副都统员缺裁汰,选一贤能协领,驻劄该处,令阿勒楚喀副都统兼管”。〔47〕
  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副都统、总管。黑龙江将军辖区先后设有齐齐哈尔、黑龙江城、墨尔根、布特哈等副都统(或副都统衔总管)及其衙门。黑龙江地方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充实,在雅克萨战争后有了进一步发展。“镇以重臣,屯以劲旅,以齐齐哈尔为省会,而墨尔根、黑龙江、呼伦贝尔、布特哈、呼兰五城隶之”。〔48〕其中,除齐齐哈尔副都统外,其他诸城副都统(总管)均为独立职掌本辖区军政事务的专城大员,分守各地,以佐将军之治。
  齐齐哈尔副都统:设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49〕。三十八年(1699),黑龙江将军衙门移治于齐齐哈尔城后,副都统衙门与将军衙门合署办公,其地位相当于将军的副职,除统率本城驻防官兵、主管本城军政事务外,还可以与将军联衔奏事,参与整个黑龙江将军辖区少数民族事务管理。
  黑龙江副都统:始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设置的黑龙江左、右两翼副都统,初驻于旧瑷珲城。二十四年(1685),“令温代、纳秦驻防黑龙江,副都统博定筑城”〔50〕,后又随黑龙江将军移驻新瑷珲城。三十二年(1693),一员副都统移驻墨尔根城;一员副都统留驻原地,遂成为专城大员,并于瑷珲城设置衙门,此即黑龙江城副都统衙门。〔51〕
  墨尔根副都统:康熙二十九年(1690),移黑龙江将军及副都统一员驻墨尔根,但因与黑龙江将军合署办公而无专设衙门。三十八年(1699),“复以墨尔根地瘠不可容众,奏移卜魁”。〔52〕该副都统与将军南迁齐齐哈尔后,墨尔根城置城守尉管理。四十九年(1710),复设墨尔根副都统,并正式设立衙门。〔53〕
  布特哈总管:布特哈总管衙门又称索伦总管衙门、黑龙江打牲处。布特哈总管在康雍年间一般均称作“索伦总管”,偶尔也称为“打牲总管”。〔54〕乾隆年间还多以“打牲处总管”、“达呼尔总管”、“黑龙江打牲处总管”等称之。康熙二十二年(1683),已设有索伦总管。康熙三十年(1691),设布特哈总管,总管衙门设在嫩江西岸宜卧奇屯。光绪八年(1882),布特哈总管不再辖鄂伦春事务。二十年(1894),升布特哈总管为副都统,移驻博尔多。〔55〕
  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雍正十年(1732),清廷为加强呼伦贝尔边防,设索伦、巴尔虎总管、副总管等官,隶属于理藩院。乾隆八年(1743),出现“呼伦贝尔副都统”〔56〕称谓,同时将呼伦贝尔副都统从理藩院划归黑龙江将军管辖。呼伦贝尔总管和布特哈总管,其地位与副都统相当,上统于黑龙江将军,下设索伦、巴尔虎总管2员,新巴尔虎总管2员,厄鲁特总管1员。
  兴安城副都统衔总管:简称兴安城总管,光绪八年(1882)设置,由黑龙江将军文绪奏请于太平湾建城立署,“太平湾地方宏广,又近驿路,堪以建署,名曰兴安城”,设“加副都统衔总管一员专司掌印,鄂伦春总管一员副之”。〔57〕光绪二十年(1894)裁撤。
  4.1.4.3 协领
  在盛京将军辖区内,奉天副都统下辖盛京协领,锦州副都统下辖广宁协领,熊岳城副都统下辖旅顺协领。吉林将军辖区有专城协领(从三品)5人〔58〕,设置协领衙署,这5个协领都专城办事,如城守尉、防守尉之制,但防务俱由兼辖衙门报部。〔59〕协领下均设有佐领、防御、骁骑校及笔帖式等。
  此外,在吉林将军辖区内,宁古塔副都统下辖珲春协领。康熙五十三年(1714),“设珲春协领”〔60〕,全称为“珲春库雅喇地方协领”,并设置协领衙门,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珲春协领管辖“西北至吉林一千一百里,东至海二百八十里,西至图们江二十里,外为朝鲜界,南至海一百一十里,北至佛斯亨山一百二十里图们江界,东南至海一百三十里,西南至海一百二十里,东北至喀尔岱窝集一百里海界,西北至噶哈哩河一百一十里”。〔61〕咸丰九年(1859),因边务事繁,将协领奏加副都统衔。〔62〕光绪七年(1881),升为副都统衙门,直属吉林将军统辖。十年(1884),珲春副都统奏加帮办边务衔。宣统元年(1909),衙门被裁撤。
  4.1.4.4 城守尉、防守尉
  将军、副都统及城守尉是八旗驻防的三级领导系统。在副都统下设城守尉、防守尉,以统兵驻防各城。盛京将军辖区内,奉天副都统下设兴京、东京、开原城守尉,盖平、牛庄设防守尉;锦州副都统下设锦州、义州城守尉;熊岳城副都统下设熊岳城、凤凰城、复州、岫岩城守尉,金州设防守尉。
  黑龙江将军辖区内,齐齐哈尔副都统下辖呼兰城守尉,乾隆元年(1736)设,驻于呼兰城(今黑龙江省呼兰)。雍正十二年(1734),黑龙江将军那苏图奏请“补放城守尉一员,副总管二员,令其统理,执掌关防”。〔63〕
  综上可见,入关后清政府为有效管理东北边疆少数民族,设置了一系列完备的并行之有效的各级管理机构。在中央设立理藩院、礼部、鸿胪寺等管理机构,负责宴请、招待各族首领、贡使及联姻边民,一方面体现了“清沿明制”的显著特点;另一方面,理藩院的设置则体现了清政府对少数民族事务的重视,尤其是制定并颁行了《理藩院则例》等少数民族管理法规,从制度上对布特哈等打牲游牧内属各部进行统辖。在地方上,将东北地区视为“龙兴之地”而设置特殊的行政区划及管理机构。首先,设立将军、副都统、协领、城守尉等军府体制并长期沿用,特别是宁古塔(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等东北三将军的相继设立,标志着军府体制的基本形成。在将军之下设副都统分辖各地区,其中宁古塔、三姓、珲春等副都统为专管少数民族事务而特设。副都统之下设城守尉、专城协领若干,在协领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从而把东北少数民族纳入编旗设佐的驻防八旗体系中,形成一个以军事管理为主的体制,既与内地督抚制和府州县制的格局不同,也与东北其他地区特别是辽沈地区不同。清政府把东北边疆少数民族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来对待,通过设置特殊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充分体现了军政管理的特征。清政府对东北各部族设置的管理机构较为积极有效,在一定时期内(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前),东北与其他地区相比,几乎没有发生过大的动乱和民族纷争,更没有出现民族间大规模的冲突与战争,成为清朝可靠而稳定的大后方,保证了东北的相对长期稳定。
  清政府把东北作为一个特殊地区来对待,通过设置系列的管理机构加以管理,以理藩院兼辖和将军直辖两级体制进行管理,从而加强了对各少数民族的统一管理与控驭能力,把东北少数民族管理纳入到清政府的统治轨道上来,维护了版图统一和民族团结。〔64〕
  〔1〕参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39-43页,第68-71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7-76页。
  〔2〕参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52-68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6-99页。
  〔3〕《明宣宗实录》卷31,宣德二年九月乙巳。
  〔4〕参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72-83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108页。
  〔5〕详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110-152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1-162页。
  〔6〕罗福成辑:《女真译语二编》,载李兴盛,齐书深,赵桂荣主编:《陈浏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0页。
  〔7〕参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152-183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7-185页。
  〔8〕应为“永乐六年二月”之铸造误排。
  〔9〕《龙飞御天歌》卷752章。参见薛虹:《明代初期建州女真的迁徙》,载于《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第3期,第25-26页。
  〔10〕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载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
  〔11〕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载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2〕参见杨旸,袁闾琨,傅朗云编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184-219页;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6-204页。
  〔13〕参见杨旸主编:《明代东北疆域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206页。
  〔14〕《朝鲜世宗实录》卷88。参见杨锡春:《满族先人最早的村屯——噶栅》,载杨锡春:《满族风俗考》,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15〕《清实录》第1册《满洲实录》卷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6页。
  〔16〕杨锡春:《满族先人最早的村屯——噶栅》,载杨锡春:《满族风俗考》,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9页。
  〔17〕《清朝文献通考》(二)卷271《舆地三》,第7279页。
  〔18〕〔俄〕施连克:《黑龙江地区的异族人》,转引自《书香》第15卷16号,布村一夫:《满洲史研究》,东京1936年版,第30页。
  〔19〕〔俄〕施连克:《黑龙江地区的异族人》,第56页。
  〔20〕〔清〕萨英额:《吉林外纪》卷3,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36页。
  〔21〕〔清〕石荣暲:《库页岛志略》卷1,载任国绪主编:《宦海伏波大事记》(《黑水丛书》4),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04页。
  〔22〕《清朝文献通考》卷271《舆地三》,第7279页。
  〔23〕〔俄〕施连克:《黑龙江地区的异族人》,第30页。
  〔24〕〔清〕长顺修,李桂林纂:《吉林通志》卷17《舆地志五·疆域三》,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328页。
  〔25〕〔清〕曹廷杰《西伯利东偏纪要》,载李兴盛,齐书深,赵桂荣主编:《陈浏集》(《黑水丛书》8),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3页。
  〔26〕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黑龙江志稿》卷43,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776页。
  〔27〕〔清〕阿桂等纂修:《盛京通志》卷24《疆域形胜》,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392页。
  〔28〕《清圣祖实录》卷15,康熙四年六月己未。
  〔29〕王树楠,吴廷燮,金毓黻等纂:《奉天通志》卷124《职官三·清》,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1983年版,第2824页。
  〔30〕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典》(三)卷36《职官十四》,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215页。
  〔31〕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15-316页。
  〔32〕〔清〕阿桂等纂修:《盛京通志》卷24《疆域形胜》,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401页。
  〔33〕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典》(三)卷36《职官十四》,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215页。
  〔34〕〔清〕萨英额:《吉林外纪》卷3《建置沿革》,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38页。
  〔35〕〔清〕阿桂等纂修:《盛京通志》卷24《疆域形胜》,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402页。
  〔36〕〔清〕长顺修,李桂林纂:《吉林通志》卷60《职官志三·国朝》,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953页。
  〔37〕《清朝文献通考》卷182《兵考四》,第6431页。
  〔38〕《清朝文献通考》卷182《兵考四》,第6431页。
  〔39〕《清世宗实录》卷112,雍正九年十一月辛巳。
  〔40〕《依兰县文物志》编写组编纂:《依兰县文物志》,北方文物杂志社1988年版,第7页。
  〔41〕王锺翰主编《中国民族史》认为是1731年(雍正九年)将当地协领(三姓)衙门升格为副都统衙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72页。
  〔42〕刘敏:《试析清代至民国时期赫哲族人口锐减的原因》,载于《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第150页。该文认为是雍正十年(1732),由于扩大三姓建制,设三姓副都统衙门。《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译编》一书译编说明亦称雍正十年改设(三姓)副都统衙门。
  〔43〕现藏于辽宁省档案馆的《三姓副都统衙门档案》,只存乾隆朝至光绪朝档案,康熙五十三年至雍正十三年(1714—1735)的档案缺失。
  〔44〕定宜庄认为:“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招抚兵源是于此地设副都统的主要用意之一……除此之外,设驻防于此还有削弱蒙古的用意”,载定宜庄:《清代八旗驻防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45〕田志和,潘景隆:《吉林建置沿革概述》,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7页。
  〔46〕《清高宗实录》卷240,乾隆十年五月癸酉。
  〔47〕《清高宗实录》卷827,乾隆三十四年正月辛丑。
  〔48〕〔清〕西清:《黑龙江外记》卷1,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49〕〔清〕西清:《黑龙江外记》卷3,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
  〔50〕《清圣祖实录》卷122,康熙二十四年九月甲申。
  〔51〕另一说认为雍正八年(1730)设副都统,载《黑龙江志稿》卷1《地理志·沿革》,第32页。
  〔52〕〔清〕方式济:《龙沙纪略·方隅》,载杨宾等撰:《龙江三纪》,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3页。
  〔53〕关于墨尔根副都统设立时间有分歧:一说认为是始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一说认为“墨尔根康熙三十二年(1693)设”,见西清:《黑龙江外记》卷3,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一说认为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副都统,见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黑龙江志稿》卷1《地理志·沿革》,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2页。
  〔54〕《清圣祖实录》卷210,康熙四十一年十月乙酉。
  〔55〕〔清〕屠寄:《黑龙江舆图说·布特哈图说》,载李兴盛,马秀娟主编:《程德全守江奏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6页。
  〔56〕《清高宗实录》卷177,乾隆七年十月甲辰。
  〔5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编:《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光绪朝八年—十五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4-35页。
  〔58〕计吉林将军兼辖之打牲乌拉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五常堡(今黑龙江省五常市东北)各1人,三姓副都统兼辖之富克锦城(今黑龙江省富锦市)1人,阿勒楚喀副都统兼辖之拉林城、双城堡(今黑龙江省双城市)各1人。
  〔59〕张德泽:《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学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8-239页。
  〔60〕〔清〕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30《志一百五·兵一》记载:“(康熙)五十三年,设三姓、珲春协领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866页;魏声和《吉林地志》亦载珲春地方“康熙五十三年始设协领”,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5页。
  〔61〕〔清〕阿桂等纂修:《盛京通志》卷24《疆域形胜》,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402页。
  〔62〕李澍田,潘景隆主编:《珲春副都统衙门档案选编》中认为是同治元年(1862),奏加副都统衔,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前言。
  〔63〕《清世宗实录》卷150,雍正十二年十二月甲辰。
  〔64〕参见陈鹏:《清代黑龙江流域少数民族管理机构》,载于《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年第3期,第127-131页。
  

路途漫漫丝貂情: 明清东北亚丝绸之路研究/陈鹏著.-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