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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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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国民主义思潮的兴起与商团的建立

20世纪初,随着民族危机的日趋加深,思想界逐渐兴起一股军国民主义思想,主要是宣传讲求体育,养成国民尚武精神,号召救亡图存。这一思想最初仅限于在知识分子尤其是留学生中传播,但随后很快扩散发展,成为在当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进步思潮之一。受此影响,商人尚武之风也日渐盛行,并成立了体育会和商团等新式社会团体。
  军国民主义思想的兴起,与拒俄运动有着密切联系。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沙俄趁机出兵侵占我国东北。在中国人民强烈反对之下,次年4月沙俄驻华公使雷萨尔与清朝政府外务部会办大臣王文韶在北京正式签订中俄《东三省交收条约》。条约规定:侵占东北的俄军分三期撤军,每期6个月,18个月内撤完。1903年4月,俄军撤出的第二阶段最后期限已到,但沙俄不仅未撤一兵,反而增派军队,提出七项无理要求,企图长期置我国东北于其殖民主义统治之下。消息传出,激起留日学生和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一场拒俄运动迅速掀起。
  4月底,留日学生即多次举行大会,要求清政府对俄宣战,同时组织拒俄义勇队(后改名为学生军),准备开赴东北抗御沙俄侵略军。在动员更多留学生踊跃奔赴杀敌的过程中,军国民主义很快成为一个有力的号召武器。被推举为学生军队长的蓝天蔚在集会上发表演说:“中国贱武尚文,从古如斯,近今数百年更甚。挟二万万方里之土地,集四万万同胞之种族,苟稍具尚武精神,亦何至有今日。今者同志诸君子,仗大义,发公愤,怵于亡国之祸,欲以至贵至重之躯,捐之沙场,以拒强虏,以争国权,诚中国有史以来未有之光彩。”①
  然而,清政府却以留学生“名为拒俄,实则革命”为由,对留学生的爱国行动进行镇压。驻日公使蔡钧勾结日本政府,强行勒令解散义勇队,禁止留学生练习兵操。面对清朝统治者的高压政策,爱国留学生并未屈服,继续坚持斗争。他们将学生军直接改名为“军国民教育会”,以“养成尚武精神,实行爱国主义”为宗旨②,会内设立射击部(打靶、击剑)、体操部(普通体操、兵式体操)、讲习部(战术、军制、地形、筑城、兵器等)。该会成立后,直接提出了军国民主义口号,大加宣传,而且选派“运动员”回国联络,从而使这一口号为更多的爱国者所知悉和接受。
  几乎与留日学生掀起拒俄斗争的同时,国内的拒俄运动也开始蓬勃高涨。
  在上海,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的知识分子与工商界人士多次举行集会,并设立国民总会,“以保全中国国土国权为目的”。受留日学生的鼓舞,上海爱国学生也组织了拒俄义勇队,后相应改为军国民教育会。一时间,军国民思想广为人知。“教育会之体育部及爱国学社、育才学堂经此刺激,军国民之精神大奋,人人皆注重于陆军教育,日日颇重视体操诸事,一洗文弱书生之腐败气象云。”③中国教育会还曾向东京军国民教育会致颂词:“欢呼!军国民魂来复乎?活矣!活矣!活矣!流涕欢呼!军国民有教育会矣。”“发起由拒俄,结局直与普世界外族异种战死而止”④。
  安徽爱国志士集议拒俄事宜,也“谓当今非提倡军人精神,断不足以立国。外患日亟,瓜分立至,吾辈恐有不足为牛马奴隶之一日。”⑤会上公议即刻成立爱国会,以“发爱国之思想,振尚武之精神,使人人能执干戈卫社稷,以为恢复国权基础”。爱国会的主要活动是:“习体操以强吾人之身体”、“设报馆以通各国之声气”,每日习体操二小时,“凡体操会期,必须人人到场”⑥。
  江西大学堂学生闻讯留日学生共联义勇队以拒强俄,也表示即应组织一部,附入上海学生军,同为响应。在学生要求下,大学堂改普通体操为兵式体操,专辟操场一区供学生演习操练⑦。
  浙江乌青镇小学堂全体学生“深表同情于军国民教育会”,愿全体加入,“任运动一切事宜”。湖南“师范馆、明德、经正及各学堂均已发给枪枝,加习武备,而旧有之武备学堂,功课更为严厉”。师范馆附属小学堂之学生,“散课及上下饭所,皆整队严步,俨然童子军”⑧。
  南京“高等学生亦集议,请增武备功课”。各学堂学生还“以大祸日迫切,请于总办,欲得枪炮,效死疆场,以御外侮”。教会学校汇文书院的学生,“开会演说中国之地位,国民之危险,倡议练习兵操,养成军国民之体格”⑨。
  综上可知,拒俄运动期间,军国民思想已在留日学生和国内学界中广泛传播开来,产生了比较深刻的影响。拒俄运动之后,爱国留学生创办的各种刊物仍继续宣传军国民主义,国内其他许多报刊杂志也纷纷载文鼓吹军国民思想。这一时期,对军国民主义内容的介绍更加系统全面,对其作用的阐明也更为深刻。尽管具体论述中常有谬误之处,但它以救亡自强为出发点,作为一种进步的爱国思潮,在当时仍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有的指出,国家之强弱,与民质是否尚武密切相关。乙巳四月初三日《时敏报》登载的题为《论尚武主义》一文,即阐明“旷观古今之历史,横览中外之大势,见夫国家忽兴忽亡,忽强忽弱,而究其所以致此之由……在乎民质尚武与否而已。盖民质者,国家之要素,社会之基础,兴亡之根源,而国家所赖以成立也。民质能尚武,则其国强,强则存;民质不尚武,则其国弱,弱则亡。英、法、德、美何以强?强于民质之尚武也;印度、波兰何以亡?亡于民质之不尚武也。”⑩
  还有的进一步阐明,中国屡战屡败,受列强欺压,任人宰割,其原因之一,即在于中国军人之精神不备,尚武之精神欠缺,国民体质羸弱,无战斗力。正因为如此,外人才“敢于欺我逼我,压制我,墟夷我宗社,奴隶我人民,蹂躏我疆原,而我之所以甘于受彼凌辱,任彼分割,冒彼洋旗,称彼顺民者”(11)。有的具体指出:“文弱之民,不可与劲兵相遇也……以素不习战,不知行阵为何事,不知枪炮为何物之人,遽与气焰方张之大敌相遇,又岂有幸免之望?是故吾人苟惕于亡国之奇惨大僇之将至,必今日人尽知兵,而后异日者,乃可收人自为战之效,此万不容缓视者也。”(12)
  很显然,提倡军国民教育,增强国民体质,是救亡图存的一项重要措施。有的论者特别强调:“今日之中国生民之志气已沮丧,非军国主义无以发其进取之精神也;今日之中国社会之风纪已腐败,非军国主义无以约整齐严整之风也;今日之中国公共之道德已腐败,非军国主义无以发公共之观念也。”(13)还有的说明:“军国民主义者,当今之世,在我国为迫不及待之最急务,在我国民为义不容辞之大债主。夫基础既坚,体质既固,虽使千锋万刃,何间而可得闯入乎?”(14)
  反映资产阶级愿望的《时报》、《东方杂志》等报刊,也相继载文鼓吹军国民思想,标志着军国民主义思想已越出知识界,发展到工商实业界,逐渐成为一股有影响的社会思潮。《时敏报》刊载的《论尚武主义》一文,《东方杂志》曾特地在显著位置予以转载,该文强调:“中国不求自强则已,欲求自强,不可以不尚武;欲求尚武,不可以不振起国民尚武之精神。”(15)丁未四月二十六日的《时报》还曾发表一篇题为《论国家之竞争力》的文章,具体指出:
  “体力者,国民身体上之能力也。有雄健尚武之风,临敌而不惧,是之谓有战斗力;具坚强不屈之志,百折而不固,是之谓有强忍力;明于卫生,强实而不夭折,是国民之有健康力;敢于任事,勇迈而不疑,是国民之有担荷力。具此数者,而后国家有完整之国民,否则举国之民,志气沮丧,能力薄弱,疲敝软*(上艹下尔),奄奄病夫,驱之而与强国之民相见于疆场,是何异以群羊当猛虎也。……国民之体力,固为国家竞争力之一端。”
  讲求体育,练习体操、器械,强体健身,是当时推行军国民教育的一项主要具体措施。“体育者,竞争之利器,文明进步,随之以判迟速者也。”(16)“我们中国人,向来没有体育的学问……诚看那社会上来来往往的,大半鸠形鹄面,弯腰驼背,好象病人将死,奄奄无生气的一般”(17)。爱之深而痛之切。当年宣传军国民主义的爱国者,决不是无所作为的悲观主义者。他们不仅仅停留于指出中华民族的衰弱处境,而是更进一步激励中华民族臻于强盛,期望通过强体健身,“将见四万万同胞,皆体魄完全之人,精神充溢之人,皆勇敢有度,坚忍任事之人,举凡政治也、军事也、农工商矿也,无一不如釜上气,如日初出,蒸蒸然,磅礴郁,以膨胀其势力于宇宙。此人格,此社会,不徒可以救亡,可以图存,且足以洗我数十年割地偿金耻,以光我神胄,壮我河山矣。”(18)
  提倡尚武,提倡军国民教育的积极影响,一方面表现在促使许多知识分子挣脱中国封建社会中历来认为“好男不当兵”这种重文轻武思想的束缚,日趋重视学习军事知识,爱国热情也随之进一步高涨。对于那些从爱国走上革命道路的知识分子,还为其在日后进行反清武装斗争,从事秘密革命活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商人讲求体育,御侮自卫思想,推动了体育会和商团等商办社会团体的成立。
  例如在上海,工商界人士在“军国民教育”的感召下,意识到“国民躯体羸弱,致蒙‘东亚病夫’之诟,欲图强国,必先强种”。遂于1905年“发起组织体育会,锻炼体魄,研习武课,冀成干城之选”(19)。是年,相继成立者有沪学会体育部、商业体操会、商余学会、商业补习会、沪西士商体操会,这在当时被称为“五体育会”,此即中国近代最早的新式商人体育组织。其成员以工商店东、职员为主,还包括一部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除经常进行徒手操、柔软体操、田径运动等体育锻炼外,并加入兵式操练内容,另还组织学习外文知识,“敦请社会名流演说各种致富图强之要旨”,鼓吹“非振作尚武精神,无以资自卫而谋富强”(20)。
  “五体育会”成立之初,其准军事社团性质尚不很明显。1907年,革命党人在两广、安徽连续发动起义,长江中下游局势也动荡不安。上海地方官员奉命“禁绝烟馆”,但“深恐烟民暴动”,便经由上海商人地方自治团体——城厢内外总工程局领袖总董李平书、办事总董曾铸等商界巨擘,商请“五体育会”出防维持地方秩序,“五团体乃组织临时商团,设司令部,分段出防,历三昼夜,得庆无事”。不久,为求事权集中,指挥裕如,“五体育会”正式成立南市商团公会,李平书任第一届会长。此后,又因沪南区时有“暴徒越货于途,名曰‘采花灯’,行者咸有戒心”,官府复请商团公会派员武装巡防,并“揭示通衢,如有悍匪敢抗商团者,准予格杀弗论”。由于“商团一再不辞劳瘁,为地方服务,因以益获官厅信任”。沪道准拨枪枝、弹药,商团公会遂发展成为上海资产阶级所掌握的一支准武装,“上海商团之基础于焉奠定”(21)。
  由此可见,上海商团肇始的根基,即是源于在军国民主义感召之下最初成立的体育会组织。南市商团公会创立后,上海各行业纷纷效法,组织商团。“至辛亥春,已达一千余人,皆各业领袖遴选有志之士,训练成团”(22)。1911年,各行业商团成立“全国商团联合会”,实际上是上海各业联合商团,由上海商人地方自治机构领导和控制。
  从分散的各业体育会、商团,发展到建立“全国商团联合会”,也是因为民族危机加深的刺激。1910年英国占领云南片马,日本侵略朝鲜,都进一步激起上海商人的爱国热情。全国商团联合会会长李平书、副会长沈缦云、叶惠钧公告全国商界同胞云:“我国至今日,警报飞传,边烽四起,半壁河山,风云如墨,若不广结团体,民自为兵,将使繁锦庄严之大陆,瓜分豆剖于从容樽*(左众右且)之间。我商业为流通金融机关,设有不幸,必先首当其冲。不早为备,一发之动,牵及全身,诚吾不忍言者。国人等痛抱覆巢之惧,组织全国商团联合会于上海……宫廷大厦,非一木所能支持,挽救大局,亦非少数人所能济事,仍希诸公导之于先,各伙友赞助于后,人人入会,以演操为正当之事业,卫国为应尽之义务”。(23)
  上海商团的成立,首开近代中国商人创办准军事团体之先河。紧接着,其他一些地区的商人也踵相仿效,纷纷创立类似体育会、商团的组织。
  毗邻上海的苏州,“为货殖繁衍之区,距沪仅五十余英里,轮轨既通,瞬息可达,风气灌输,如响斯应。”(24)1906年夏秋间,苏州绅商倪开鼎、洪毓麟、杭祖良等十数人,联名转请商务总会呈文商部和江苏抚院,禀请设立苏商体育会。其禀文称:
  “窃维国家有保商之政,而商业滋兴;商人有自卫之资,而国势弥盛。泰西各国商人,皆有军人资格,如上海租界西商,设有商团,无事则按期操演,有事则守望相助,是以租界之中,偶有变端,其所损失多华商财产,西人晏然如故,彼优我绌,相形益见。近者上海北市,有华商体操会,南市有商业体操会,皆急起直追,力图补救。苏州水陆交通,市廛阗溢,凡商界身家财产,奚啻亿兆,咸寄于此。亟宜振刷精神,固结团体,去畏葸之积习,弥隐患于无形。现经职等公同集议,拟于省垣适中之地,设苏商体育会,以健身、卫生为始事,以保护公益、秩序、治安为宗旨。办有成效,为将来商团之先声。”(25)
  苏州商务总会认为“语皆中理,事属可行”,当即呈文商部和苏抚,请“准予存案,饬令妥为办理,以卫商界,而收实效”(26)。1906年10月初,商部批示:“系为保卫商业起见,事属可行。详核所拟章程,大致也尚妥洽,自应准予存案”(27)。江苏巡抚前此也表示:“该商等拟于省垣设立苏商体育会,藉以保护公益。察核送到章程,亦属妥善,应请准予立案。”(28)于是,苏商体育会在1906年秋正式宣告成立。
  从上述苏州的情况看,商人之所以组织体育会,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商号铺户的身家财产。这对资产者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不足为奇。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队伍的扩大,他们愈来愈明显地感受到,仅仅依赖官府的所谓保护并不能有所作为,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四民职业虽殊,同处一方,安危与共,自卫莫如团练,合群赖有同人。”(29)
  但是,还应进一步看到,苏州商人成立体育会,同样是为了“振起国民尚武之精神”(30),而且也与救亡和自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认为:“自外人进中国,遂有以强制弱之势,是以吾人亟须讲求体育,以为自强之基。……商之同业,犹士之同学也,皆我之弟兄也。诸君须要一心一意,如兄之与弟,同心御外侮,则苏商之体育会,即各省之先河,他日杭、宁各处皆能组合而讲求,乃是中国大胜利之日也。”(31)苏商体育会成立之初还曾表示:“今日商界如散泥始团,痿痹始起”,虽“必有多方困难起伏奔赴于后”,但决心“坚持定力,振刷精神”,达其目的。由此可以说,成立体育会也是当时的苏州商人在时代使命感驱使之下所采取的一项自强救亡措施。
  有些地区商团的前身不叫体育会,而是称作保安会或保安社。例如在汉口,辛亥革命前的三、四年间,商人即按街区行政地段组织了许多保安会。到1911年,正式成立的有堤口下段商防保安会、黄陂街上段商防保安会、四宫殿中段商防保安会、四段保安会、仁义下段保安会,义成社商防保安会、平安社商防保安会等20余个团体。各地段的保安会最初互不统属,至1911年4月,联合组成了汉口各团联合会,“为研究消防、联络感情之总机关”(32)。
  不少商团的正式建立,是在1911年底,这一方面是辛亥革命爆发推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此前后时局动荡,商人更感到亟需建立武装,保护其身家财产。
  武汉三镇的商团,即是武昌起义胜利之后,在革命党人的帮助下以各团联合会为基础正式创立的。1911年10月12日,汉口军分府都督詹大悲与汉口商务总会总理蔡辅卿等人经过商议,决定扩充保安会建立商团,“担任巡缉匪徒,保卫全市治安”。商会通知各商店每户出男丁一名,无丁者出钱募役,并将汉口市区划为十区,每区为一组,负本区巡查治安之责。汉阳方面,咨议局议员万昭度和商绅张仁芬等人,也于此时受革命形势的推动,“组织商团,维持秩序,借以辅助官力所不及(33)。
  在江西南昌,商会联合绅学各界于10月29日共同发起成立保安会,“要求赣抚冯汝骙便宜从事,力保治安”(34)。赣州商会总理萧文循等人在武昌起义胜利后,与赣学社领导人“暗通消息,积极筹划响应,并以体育会为基础,借保卫地方治安为名,向警察局借步枪八十枝,筹办民警商团,日夜训练,充实武力”(35)。
  在四川重庆,独立前夕革命党人朱之洪等与商会联络,提议举办商团,以协助党人举义和维持地方秩序。经讨论研究,决定由“商会谋办商团自卫,士绅亦致力团练,以保治安”(36)。
  武昌起义爆发前夕,一些地区的商人也曾主动组建商团,以保护商户的经济利益。例如安徽芜湖商会于1911年10月初呈文皖抚云:“查芜埠为通商口岸,市廛之盛,居民之多,原与内地情形不同,且往来杂居,良莠最易*(左讠右圂)淆。本年裁撤绿营之后,虽驻有南路防营,深虑不敷分布,有鞭长莫及之虞,各商界熟思审处,拟仿照上海等埠举办商团,为绸缪于未雨。”经皖抚批示同意,芜湖商会即召开特别大会,商议具体兴办事宜,决定“开办经费由各业董摊认,额定一百二十名,由各帮派送,外帮入团者,须觅切实店保,年龄在四十岁以内”(37)。于此之前,江苏昭文县梅里镇商务分会也组织了“商团体操会”。据该商务分会称:“近日游民匪徒到处可虑,若专恃国家兵力保卫闾阎,势必不能遍给。兹特组织斯会,远师昔人守望相助之意,近循沪、锡商团之规”(38)。
  武昌起义的胜利,在全国范围形成有力的冲击波,推动革命高潮迅速到来。此时,清朝统治呈现出土崩瓦解之势,已无力维持地方秩序,商人更不得不组织商团以自卫。例如在直隶保定,“近来谣传日多,人心浮动,商界皆有自危之心,于是倡办商团,以谋自卫。”(39)京师虽属清朝都城所在地,但值此动荡之秋,京师商会也匆匆忙忙组织商团,认为“时间紧迫,不容稍缓,决议一星期内实行成立”(40)。天津“各铺商以鄂乱影响,人心惶惶,恐有土匪藉端抢掠,在商会集议分段编练铺勇,以资保护”(41)。
  上述事实表明,近代中国最早出现的一批体育会和商团,是商人在军国民主义社会思潮传播影响下,所采取的一项自强自卫措施,其抵御外侮、挽救民族危机的政治意义十分突出。但稍后有些地区的商人成立商团,则主要是因为国内时局动荡,秩序混乱,其目的重在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政治意义不是十分明显。出于保护商人身家财产的单纯目的,有的商团甚至在成立之后,帮助清统治者维持混乱不堪的反动秩序,防范革命运动,起了阻碍历史发展的消极作用。因此,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商团的诞生原因,还需要作具体的考察,不宜简单地统而论之。例如同是诞生在武昌起义之后,武汉、江西、重庆等地的商人组织商团,是为了配合革命党人进行起义斗争。此时建立的沪西商团,也是因为“沪西一方北连租界,西近矿野,设有事变……外人出而干预,主权攸关,岂非大危事哉,此沪西商团不得不亟亟成立者也”。在其章程中,仍然强调“养成壮健之体魄,以裕商战之人才”(42)。而天津等华北、东北地区的商人急急创立商团,却主要是严防因“鄂乱”引起的所谓“滋扰”,避免商家铺户遭受经济损失。
  另外,清末各地商团的正式成立,一般需要获得当地清朝统治者准允立案,才能享有合法的社会地位。个别地区的商人因当局阻挠,成立商团的愿望几经受挫。例如在广东,粤商自治会曾向咨议局提出《赞助商团民团议案》,要求广东官府允许在“省(广州)、陈(陈村)、龙(龙江)、江门、西南(三水)等商务繁盛之区内,由商民禀请一律成立商团公所。”之后,又曾阐明:“近者国家多事,外患日迫,土匪窃发,凡属安分良民,罔不慄慄危惧。亟思设法以维持之……省城商场林立,为各州县之枢纽,商业一旦不保,全局势必瓦解。我粤人生命财产,尽在于斯。因集同志,组织斯团,以期有备无患。”同时,还拟定了办团草章,拟合“城内外七十二行商,联为一大团,名曰广州省城总商团”(43),尽管草章说明:“商团之设,原为防御内匪,保全生命财产,维持公安起见,其他事项,概不干预”,但清朝广东官吏仍多有猜忌,借口说组织商团超出了地方自治范围,实则不满于官吏对商团只有奖励的责任而无控制的权力,声称:“漫无限制,揆诸杜渐防微之意,殊非所宜”,因而拒不批准。所以,广东商人的准军事团体,直到清朝覆亡之后由粤商自治会改组成粤商维持公安会才得以诞生。后来,粤商维持公安会又进一步扩充改组,发展成为著名的商团。
  ① 中华民间史资料从稿:《拒俄运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94页。
  ② 同上书,第116页。
  ③⑤ 《苏报》1903年5月6日,5月25日。
  ④ 《留学记录》,《湖北学生界》,第5期。
  ⑥ 《苏报》1903年6月7日。
  ⑦ 《大公报》1903年6月8日。
  ⑧ 《俄事警闻》1904年1月6日。
  ⑨ 《俄事警闻》1903年12月19日、22日、1904年1月20日。
  ⑩ 转引自《东方杂志》,第2年,第5期。
  (11) 《军国民思想普及论》,《湖北学生界》,第3期。
  (12) 《论中国救亡之策》,《东方杂志》,第4年,第7期。
  (13) 飞生:《真军人》,《浙江潮》,第3期。
  (14) 《军国民思想普及论》,《湖北学生界》,第3期。
  (15) 《东方杂志》,第2年,第5期。
  (16) 《体育》,《云南》,第1号。
  (17) 《家庭教育》,《安徽俗话报》,第7期。
  (18) 《论体育之必要》,《云南》,第4号。
  (19) 《上海商团小史》,《辛亥革命》(七),第86页。
  (20) 参见沈渭滨、杨立强:《上海商团与辛亥革命》,《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第67—68页。
  (21) 《上海商团小史》,《辛亥革命》(七),第86页。
  (22) 李平书:《且顽老人七十岁自叙》卷三,第286页。
  (23) 《时报》1911年5月1日。
  (24) 刘栋华辑:《苏商体育会过去历史》序。稿本,苏州市档案馆藏。刘栋华,字佩芷,吴县人,苏商体育会首批会员,后曾任商团第一支部副司令、基本队队长、商团第二、三、四届驻所干事员。
  (25)(26)(28) 《苏商体育会史料辑》,苏州市档案馆藏。
  (27) “商部批示”(1906年10月5日),苏州市档案馆藏。
  (29) 《吴县志》,卷54,兵防考二。
  (30) 《苏商体育会章程》,苏州市档案馆藏。
  (31) 《苏商体育会史料辑》,苏州市档案馆藏。
  (32) 《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
  (33) 《汉阳商团大概记》,《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上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3页。
  (34)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六),第381页。
  (35) 《辛亥革命回忆录》第4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4页。
  (36)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六),第6—7页。
  (37) 《神州日报》1911年10月6日。
  (38) 《神州日报》1911年10月2日。
  (39) 《大公报》1911年11月6日。
  (40) 《大公报》1911年11月4日。
  (41) 《大公报》1911年11月3日。
  (42) 《神州日报》1911年11月1日。
  (43) 《民立报》1911年5月6日。
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朱英 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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