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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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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衣食住行

食 清至民国,当地农村夏秋大忙时日食三餐,割麦、碾场、插秧等,由于邻人帮忙或请短工,伙食小有改善,特别是中午饭,主食臊子面或大米饭加酒肉。平时,男人喜欢端大碗,夏秋蹲在头门外,边吃边闲聊,冬春一家人围坐热炕吃饭。早吃玉米糁或糊汤加馍,中午以面条为主,也有常食大米饭和搅团的,正如眉县民谣云:“一顿蒸饭一顿面,隔二间三吃搅团。”早午如有剩饭,须在晚间前吃完,也有冬季一天只吃两餐的。农村红白喜事有六人一桌,也有七人一桌,男女分坐,年长者坐上席,由一人立席把盏招呼客人。宴席上一般桌子四角摆只看不吃的水菜碟子,正中放荤素菜,有“十二起”(十二大碗),也有“十三花”(十三碗),每人面前放酒杯。视家庭经济情况和过事的性质决定应酬的规模,但一般都吃两顿。
  住 本地平原、山地参半,居住于平原地区的少数富裕人家,住宅多为砖木结构的四合院,前后大房,左右厢房。贫穷户多住草房或土窑洞,如遇连阴雨天,房漏窑塌时有发生。山区和靠崖的地方,居草棚和窑洞者更多。富绅和官宦人家,多在城镇和农村皆有住宅,除“前庭房,后楼房,两边厦子携厨房”外,有的一宅左右两院,前后两进、三进甚至四进深。四周筑有很高的院墙,甚至在院内建小炮楼,雇专人看家护院。
  1950—1951年,全县经过土改,地主的深宅大院全分给无房居住的贫雇农,一般农户居住条件稍有改善。“文革”十年间,修建住宅者不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改革的深入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自1980年起,农村兴起盖房热,各村庄盖二层砖木结构楼房的农户越来越多,还有盖三层楼房的。在眉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知》后,建房热稍有降温。
  路本地山区道路崎岖,行人多须足蹬草鞋,胫缠裹腿(冬加毛练),手持木棍(助步探水)而行,如用木担挑、背夹背运物资时,行路更加艰难。中、北部平原地区,自古交通较为便利。乡绅富豪出门多乘轿或骑骡马。中等人家以驴代步,穷苦百姓多步行,即使长途跋涉也习以为常。民国二十年(1931)后,自行车渐在眉县兴起,加之后来陇海铁路通车,长益公路(今西宝南线)修通,出行日渐方便。但当地农民仍多徒步跋涉。
关西重镇——眉县齐镇/卢文远,王新秦主编.-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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