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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明清时期关中市镇发展的现实性思考

明清关中市镇的繁荣,满足了小农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促进了当时陕西的经济发展,使地区之间通过商品流通实现经济布局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成为可能,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西部大开发下,如何解决陕西农村的闲置劳动力,如何发展乡村经济,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乡村的城市化具有历史借鉴作用。
  一、市镇与乡村的城市化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最大特点便是封闭性。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其森严的壁垒使经济处于最简单、最原始的自然状态,那种以开放和交往为特征的商业被当做异类而被压抑和紧紧地束缚住,即使有的话,也只是为满足自身基本需要偶尔为之。市镇经济的兴起,使商业从自然经济的围困中脱颖而出,成为一种异己力量,这种异己力量反过来使以赢利为主的商业行为取代了无规则的偶然交换及补充性的简单交换,从而把明显分立的市镇和乡村通过商业联为一体。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市镇的发展也就是乡村不断城市化的过程。大量市镇的兴起与发展,以它突出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的地位,成为不同于乡村的县以下层次的城市。
  关中的大批市镇,无论就其规模而言,抑或就其经济地位而言,都已达到城市的水平,许多市镇已经具备完整的城墙。陕西蒲城县“兴市、考同、晋城、高阳四镇,皆有堡垣”①;泾阳云阳镇“在县北三十里,后魏改置云阳县地,镇东有故城址”②;三原陂县镇“在县东南四十里,基址广*(上茅下衣字的下面),市廛稠密,为邑首镇”③。这些镇实际上已具备了县以下层次城市的规模和经济功能,它们使一部分人固定地在市镇经营商业或提供服务,导致了非农业人口的增加,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许多地方商人数量已超过了士和工的数量,如陕西省凤翔府岐山县,光绪《岐山县乡土志》云:“岐地民俗尚朴,儒风未畅;地非冲要,工商亦少……士约八百五十人,农约四万五千二百人,工约一千四百八十人。商,本境民在本境为商者约九百三十余人,在他邑为商者约二百七十人,他邑人在本境为商者约七百四十人,共约一千九百五十余人”。朝邑“业士者七百有奇,业农者四万一千九百有奇,业工者六百有奇,业商者二千五百有奇”④。所以,市镇已和数日一集的农村集市不同,它们不再是乡村的一部分,而在向最低层次的城市转化。
  市镇在乡村的城市化趋势中的显著作用,还体现在众多市镇以前曾是县的治所,因而使市镇与县城合二为一。如富平县道贤镇“即唐美原县址,当宜君、白水、蒲城、富平四县之交,洪武三年设巡检司”⑤等。这些市镇由县城转化而来,其实只是形式的变换,因为它们具备县城的规模与功能在先。
  市镇在乡村城市化趋势中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它的经济中心功能上。如礼泉“镇市向惟叱干、南坊两镇,以洛地粮炭,北屯镇以甘产皮毛,赵村、阡东两镇以泾东及本地产棉为大宗”,“南乡史德镇金火匠向最著名,明清两代,西北县邑各庙社之铁旗杆、大钟、香炉、醮铁皆其所造,式样精奇、花纹纤细,今存者尚多也”⑥,俨然一个铁器制造中心;周至“乡镇赛会,外商云集,其交易每视大集为盛”,而该县“其大集,县内二五八日,终南、哑柏二镇”⑦。诸如此类的市镇在明清关中比比皆是,它充分体现了市镇在经济发展及乡村城市化中的重要作用。
  综观以上各个侧面,可以断言,市镇在乡村城市化趋势中的历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这种历史的启示,对于当代城市与乡村的建设,以及城乡差别的缩小,无疑是有借鉴价值的。
  二、明清关中市镇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陕西城镇化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一)明清关中市镇的发展是以小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现代陕西小城镇的发展应注意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
  关中明清市场上的商品,主要是农村产品,或者说农民是市场商品的主要生产者。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主要指自耕农和佃农)的生产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因此他们不仅是农业商品的生产者,而且也是手工业商品的主要生产者。这一方面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具备成为小商品生产者的必要条件:他们拥有或租用小块土地,拥有必要的牲畜和农具,并以家庭为生产单位进行小规模的经营;他们的人身比较自由,有支配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拥有自己的财产,购买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及财物,出卖自己产品及迁徙、婚姻等自由;他们经营的生产又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当生产力提高,他们的产品超过自家所需,即扣除自家费用,再生产的准备、租赋以外,还有剩余,那么他们就有条件成为小商品的生产者。众所周知,商品经济越发达,市镇经济就越繁荣,作为小生产者,农民投放到市场的商品是有限的。据统计直到鸦片战争前夕,在中国国内市场上的商品中,手工业商品的商品值,所占当时国内市场上商品总值在10%以内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清代陕西市镇的进一步扩大与发展。陕西现今城镇经济的发展应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加强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大工业电子产品的投入。
  (二)明清关中市镇的商品交换是有限的,市场是狭小的,现代陕西小城镇的发展应注意扩大市场,加强交换
  恩格斯指出: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市场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因此,交换是有限的,市场是狭小的”。中国封建社会所形成的市场体系与近代社会相比,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市场是狭小的”。首先就表现在作为市镇三大支柱的商品市场,其商品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仍然是有限的,特别是明清时期的陕西市镇,其商品结构中,农产品仍然占据着市场商品的大部分,手工业产品数量极少;劳动力市场,明清时期虽已形成,但是封建特权还没有最后消除,市场的数量和分布范围也很有限;类似近代的金融市场,鸦片战争前才刚刚出现,还不十分完善,而且其数量和分布范围也十分有限。其次,清代陕西市场的狭小,还表现在陕西商品的国际市场比较狭小。清代,陕西虽已与世界市场发生了联系,某些商品如皮毛、茶叶等出口数量还比较大,而且增长速度很快。但是这种对外贸易毕竟是建立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加之清政府对中国商人到海外经商又有种种限制,因而清代陕西商品的国外市场还是十分狭小的。市场狭小必然会影响到市镇经济的发展,因此,现代陕西小城镇的发展应注意扩大市场,加强交换。
  (三)明清关中市镇中的市场机制不完善,有很大的局限性
  市场从它出现之日起,就发挥着它的作用,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其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完备。明清关中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明清关中市镇机制首先表现在通过市镇可以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需要,实现商品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商品交换。明清市镇主要是小商品生产者之间实现产品交换的场所。尽管它一般来讲解决着当地居民“以有易无”的问题,并且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剂着商品的余缺。但是由于当时商品生产水平和交通条件的限制,市镇这种调剂商品余缺的功能还是有很大局限的。其次,市镇自发地调整着商品的供求比例。市镇上形成的价格,影响着商品的生产和消费,明清市镇对价格这种调节功能还很不完善,还有很大的局限性。由于明清市镇是建立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上,而这种小商品生产又往往和自给性生产结合在一起,影响着市镇调节生产机制的发挥。
  三、陕西城镇化发展应吸取的经验
  陕西小城镇在历史上曾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农村的城市化起过积极作用,作为借鉴,笔者认为陕西小城镇的发展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先发展小城镇
  小城镇在城乡社会经济网络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它既是城乡商品流通的接合点,也是一定社区的文化中心、市场中心。其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小城镇是社会文化和技术信息的传递中心,是农副产品收购、贩运的集散中心,是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资料的供应服务中心,是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的生产中心。近几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我省小城镇的作用愈来愈大,辐射范围愈来愈广,有的已发展成为面向全省、全国的专业市场和信息中心,小城镇的发展规模和繁荣程度,已成为农村经济繁荣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优先发展小城镇已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优先发展小城镇,才能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才能合理地调整生产力布局,合理地安排使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剩余劳动力要占农村人口的20%~30%,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这一比例肯定还会提高。优先发展小城镇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实际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小城镇的发展是乡镇企业兴起的重要条件。乡镇企业一般都集中在小城镇,依托于小城镇,这是因为小城镇比农村经济密集程度高,科技力量强,交通运输、水电供应和通讯信息等方面服务条件好。在这里,企业比较容易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小城镇工业的发展,是加速农村实现工业化,加快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途径。由此说来,小城镇是发展农村乡镇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当然,小城镇的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但优先发展小城镇的战略是不可逆转的,它对于陕西城乡经济的协调、稳定、持续发展,必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二)小城镇建设重点应以关中为主,积极发展陕南、陕北
  关中作为小城镇最为密集地带,它的发展必然会带动陕南、陕北的城镇建设。因为抓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生产发展较快,农民生活水平也较高,商品经济意识强,辐射能力大,既有基础,又有潜力。如果我们把关中的大部分小城镇在较短时间内分期、分批建设好,就可以带动陕南、陕北城镇经济的发展。要处理好“重点发展关中”和“积极发展陕南陕北”的关系,最要紧的是加强二者在产业上的相互联系,发展特色经济和区域优势产业,使二者形成互补,带动经济共同发展。
  (三)城乡横向联合,协调发展,积极为小城镇建设服务
  小城镇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城乡格局,形成了一种新的经济、社会结构体。但如果认为,从此城乡交流便趋于畅达,城乡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自然消除,城乡关系将达到协调,那将是绝大的错误。
  从区域角度入手,现阶段的城镇乡三元结构,至多只是从各自的本位出发,“自顾自”的发展,而没有考虑到区域整体利益,甚至时有以牺牲对方利益为代价的情况发生,由此而造成三元之间的摩擦和冲突。确定了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后,重要的一项任务是要引导各个单元的“到位”。需要规范城镇乡的行为,形成相互有分工、有联结,能够相互促进的有机体。作为城市,应着力在区域发展中起主导性作用,在主动地给镇乡以更多的支持,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带动镇乡的发展上下工夫;作为小城镇,主要精力要放在集聚乡村要素,支持城市发展,扩散城市辐射能量并予以放大,从而推动乡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小城镇作为联系城乡的枢纽,为城乡经济的相互提携创造了条件,而城乡经济的横向联合、协调发展又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城乡经济的横向联合,为小城镇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近几年来,陕西省不少市、县抓住城乡开展经济联系和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这一机遇,充分利用小城镇的有利条件,放宽政策,敞开镇门,把城市的产品优势、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及时地引到小城镇上来,与镇区广大农村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劳动力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结构,既有利于小城镇的建设,又推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这一成功经验是值得总结和思考的。
  ① 光绪《蒲城县志》卷四。
  ② 乾隆《西安府志》卷十。
  ③ 乾隆《西安府志》卷十。
  ④ 民国《朝邑乡土志·实业》。
  ⑤ 乾隆《西安府志》卷十。
  ⑥ 民国《续修礼泉县志稿》卷十。
  ⑦ 民国《周至县志》卷二。
  ⑧ 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2页。
明清时期陕西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李刚 著.-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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