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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明清陕西商人的风险防范机制

商场如战场,生意险中做。对商海的风险,清末民初著名晋商代表李宏龄在《同舟忠告》中有深刻认识:“区区商号如一叶扁舟,浮沉于惊涛骇浪之中,稍有不慎,倾覆随之。”而在明清中国商界,陕西商人历来以稳健持重的经营作风著称于世。其所以如此,就是他们有一套设计完善、运作自如的风险防范机制,从而在制度层面预防和化解了经营风险,保证了经营500年的成功。
  第一节 明清陕西商人投资风险及其防范
  商业经营的第一步就是确定投资方向和确保投资保值与增值。而陕西商人在“东西制”经营体制下,掌柜领取财东的资本独立经营,财东不干预店内业务,责任无限而权利有限,相反掌柜是责任有限而权利无限,更加大了投资风险。如果投资方向决策失误或者掌柜择人失当,就会导致投资无效或奸伙欺东、瞒利私分、卷资潜逃而血本无归的悲惨结局。为此形成多元化投资方向和联号资本运作机制以及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就成为陕西商人抵御投资风险的制度保证。对此,陕西商人深谋远虑,进行了有效的制度安排,这包括:
  一、多角度投资方略
  陕西商人深知在市场发育不完善和交通运输条件不发达条件下,各地各行业供求涨落不定,市场瞬息万变,如果投资集中于一行一业,常常会面对巨大的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搞得不好就会一着不慎,全军覆没。为此,他们多采取多角度多元化投资方略,将资本分别投资于几个生利的行业,并使其互相挹住,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使投资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从而有效分解了市场风险,保证了投资安全,收取长线远鹤的总体经营效果。这种多角度投资方略,他们叫做“不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明清时期的陕西富商大贾大都采取了这种经营方略。如渭南孝义镇赵家是“盐、布、木、当”四业兼营;程曹曹家是“当、粮、烟、木”四业并举;南焦村焦家是“烟、茶、票、当”多角经营;泾阳的王、姚、刘、于四个家族亦是“盐、茶、布、皮”四业联营。这种多角度投资方略成为明清陕西商人抵御投资风险的一般形态和机智选择。
  二、联号制资本运营模式
  为了弥补多角度投资所带来的投资分散,规模狭小的不足,防范涉远性经营中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陕西商人在具体资本运作上采取了“联号制”营运模式。这种“联号制”既有各分号经营上的自主性,又有总号在资金上的统一调度,使整个企业在资金上互相挹住,以防范个别分号因经营不善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联号制”的典型形态是“拴两头,驻中间”。拴两头是说陕商在商品的产地和销地分别设有分号,产地有“购货庄”,销地有“销货庄”,从而使分号遍布全国各地,而各分号的业务又由设在三原、泾阳的“总号”进行统一调度和控制,总号由“总管”总揽全局并向财东负责。这种联号制下,分号有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决策经营的自主权,在利益分配上实行自负盈亏,又有总号在宏观上的调度、控制,有力防范了因个别分号经营不善发生“倒账”、“折股”所带来的企业连锁反应。“联号制”的典型形态是陕西人在康定办的“德泰合”茶庄。
  德泰合在康定设总号,总揽货物发售和收购一切事宜。在雅安设分号采购茶布;在巴塘、果塘的草原设有分号销茶叶,收购药材、皮货;在成都设分号办理汇兑;在重庆设分号办理川货出口装运;在上海设分号发售出洋货物,又在西安设坐号(总庄)专司汇兑红利,周转资本等事。各分号受总号指挥,分号大掌柜由总号掌柜指派。这套制度由于组织严密,“各方能顾到,人人各乐于努力,故号业有兴无败者”①。
  这种“联号制”在防范企业风险上更有陕西掌柜深层次的深思熟虑。一方面在各地设分号,保证了财东、总管每年“巡查”的食宿以及号内人员流动的接待,“沿途不住别家店”,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在镖期押解银两时,沿途在自家店中歇息,防止外人和土匪的劫夺,有力保证了资金安全,这恐怕才是陕商在各地设分号的真正意图。
  三、陕商的人力资本管理
  在陕商采取的“东西制”体制下,掌柜权力无限而责任有限,如何促使掌柜与财东的利益趋同,使掌柜对企业产生归属感、认同感,效死为企业卖命,就成为企业经营成败,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为此,陕西商人建构了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本管理制度,保证了企业经营的安全。这包括:
  经理人计名开股制度。由财东会(旧时叫神仙会)对掌柜授予一定的股份,也就是掌柜以自己的经营技能或人力入股,在企业股份中占有一定的份额,这样的股份架构就形成了掌柜将人力转为资本的机制,使掌柜与财东形成利益统一体,并按照股份比例分取红利。当时陕商的一般习惯是“银六人四”,即财东物力资本投入占企业利润的六成,掌柜以人力资本投入占四成,按股份均分,各得其所。为了防止掌柜折股倒账,陕商还规定掌柜所分利润必须在柜上留存两年方可提取,叫做“打厚成”。这既培植了企业资本实力,又防止了掌柜携资而去,另立门户。
  企业巡查监督制度。为了保证财东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不至于被不良信息所困扰,财东对掌柜实行请回来、走出去的汇报巡查监督机制。请回来是说掌柜定期回陕向财东报告经营状况,一般在腊月春节前夕。如陕西渭北富商板桥常家由于聘请了经营能手岐山人马朝贵为掌柜,使常家生意蒸蒸日上,每年腊月马朝贵回陕汇报业务,常家老当家常生珍带着鼓乐手到十里外的渭河滩迎接,并亲自为马朝贵牵马坠镫,夸耀乡里,使马朝贵有知遇之恩。渭南西塬九龙贺家,在西北地区办了300多家典当和72家钱庄,为了方便掌柜回陕汇报业务,专门在财东所在的贺家洼村修筑了“贺家会馆”,每个掌柜占一间房子,成为全国仅有的“私人会馆”之一。走出去是指财东不定期到各地巡查店务,以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上述九龙贺家的当家人贺士英,每年都要去各地出巡访察,使企业经营了然在胸。泾阳安吴堡吴家的当家人吴蔚文就是因为外出巡查店务过黄河而遇难身亡。这些都浸透了陕西商人的经营心血,用他们的话说,“商号掌柜领的一付资本,或赔或赚,关系东家命运。东家要时刻检点,千万不敢甩手不管”②。
  第二节 陕西商人信用风险及其防范
  在明清市场发育很不完善和没有《商法》保证的不对称信息传递条件下,商业经营大量存在着商业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赊欠交易下的信用失范,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如乾隆年间,陕西靖边县商人李东八因另一商人“白兴旺余白布一匹要卖,小的讲定了六百钱,先付他三百一十文,欠下他二百九十文”③,由于李东八不能按时支付而闹起了官司。这种货款拖欠不还的现象,在明清时期山陕商人的经商活动中很常见。如,“弟客岁在某行贾货,尚该给银若干,弟自有事急回,未经向兑,岂披乘旋归,竟不兑银,情属可恨”。又如,“前某人向弟借银时,原期即有,岂今日久尝不归偿,迭次信催,恨无一复”④。更有根本赖账者,“尊府积年杂支各账……年内分厘不偿,屡次取讨,伊竟置若罔闻”⑤。
  面对花样繁多的商业信用风险,陕西商人不得不厘定各种防范措施,以保证营运安全。这包括:
  一、买卖契约和字据担保
  在明清的陕西商人贸易活动中,签订买卖契约成为他们防范商业信用风险的主要形式,表现了以民俗法社会控制力为基础的担保制度。如自贡《西秦会馆地契基约》:
  立约卖座房龙峰山文约人李光华,眼同子李辉山、李辉平,情因负债巨金,日食难度,父子合议,今甘愿请中卖于西秦大会建修庙宇,永远管业……恐口无凭,立出卖约壹纸,买主永远存据。
  会首 西万盛 全兴盛 世德合 东万胜 东永顺 尚义合 永兴隆 西永顺
  族中 李子华
  中证 刘明德 王僐海
  代笔 李亚平
  立出卖约人 李光华 眼同子 李辉生 李辉平
  雍正十年岁在壬子九月初九日同众公⑥
  二、中保人担保制度
  除了一般交易普遍采取签订买卖契约和字据进行担保外,陕西商人还采取中保人担保的防范商业风险制度。其中,中人见证双方交易过程,起法律见证作用,保人则主要保证契约履行或代为履行契约义务,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如道光年间洛南县一宗赊卖案中,保人周德章供:“道光元年十二月初十日,袁林福央小的作保,赊卖魏有力包谷一石,该价钱一千三百文,约月底还清,过期屡讨没给”⑦。又如道光十二年(1832)三月富平县纸铺商人赵伯盛称:“刘元兴托他堂兄刘元椿担保赊买小的象棋一副,该钱一百五十文,屡讨没给,后来刘元兴外出佣工,到二十年正月二十三日,小的听得刘元兴回家,又催刘元椿问讨”⑧。
  三、抵押担保制度
  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以降低商业信用风险,是陕西商人在商务经营中常用的防范手段。如嘉庆四年(1799)十月初三日,陕西安定县商人张鲁“向张川买了一斗小麦,价钱三百文,小的因没现钱,将白羊皮马褂一件给他抵挪”⑨。
  四、会馆商业信用风险防范制度
  在市场发育极不完善,个人信息不对称和社会法律惩治弱化的条件下,仅靠个人力量来防范市场风险是极其有限的,这便迫使商人不得不动员有组织的社会力量,以集体的力量来共同防范市场风险,这个有组织的社会力量就是会馆。
  会馆是以省籍乡缘关系为纽带的同籍商人行会组织。会馆作为同籍商人的共济团体和商人自治组织,从维护同籍商人的共同利益出发,制定行规业律,对市场风险进行有组织的防范。如湖北应山县陕西会馆,有公议《布帮条规》,对布帮交易各个方面以及惩罚办法都作了十条详细的规定,可以一览会馆对防范市场经营风险的细密制度安排。
  一议出庄收布。无论桌设何所,一帖连门庄,只准用三人收买,不得任意多设,亦不准在街外路边,抢夺劫买,令旁观者不雅,致同事人生怨。如有违者,轻则惩罚,重则公禀。
  二议该处买布,设有公厂,均至地出桌,不准移埠,取巧傲众,以便互相稽查。又不准任意涨价,以及滥收窄短布匹等弊。今既城乡同行,均愿竭力立定此章,即宜固守其章。如果故违,经公议不贷。
  三议新改/葛仙,布宽九寸五分/一尺一寸,长四丈四尺/三丈三尺,匹每卷斤重七十/六十为定。如布下河时,邀集同行,取布数卷,至西会馆公所,用公置称尺权度,倘系窄短布轻,按卷该罚款少。布匹数目,合载多卷,每匹罚数二十文核算,登账充公,以备公用。
  四议春秋二季开市,预着庙僧,咨会各行某聚会,公择吉期,议定时价开庄。如有存奸计者,私先刷条,开庄买坏市价,令商等裹足,以便垄断。此种刁徒,理主公罚神戏二部,以戒将来。
  五议公议庄码价目,开庄之后,优于逐月朔望两日,齐集公所斟酌起跌,不准私行开价。有碍商买资本,违者罚钱二竿充公,绝不宽贷。
  六议各行买布庄首,舞弊斟酌认真办理,门面、客行、名声,重任非浅。如有窄短布匹,徇情买进,借云以扣机短尺钱文登语搪众。一经查实,以收布庄首,认赔受罚,决不徇情,以杜弊端。
  七议城乡各行,收布各守各埠。成卷之时,不准串通同行,移埠凑办。倘有是事,一经查实,立移埠多布充公,决不碍面徇情,易坏定章。
  八议发庄钱色,仍照旧章,不准滥扣机户钱文,私改折水,渔私损人。倘有射利之行,克扣机户,以及短数等弊,准机户获据,投鸣同行,至会馆公论,重罚不贷。
  九议如果有请领部帖者,新开布贸,必以同行查实互保,方准照章入帮开设。近来刁风、弊端种种,动请一帖,招商借名开行,实系扎台倒骗客项,远遁无迹,大坏地方声名。故我等议,无同行互保者,纵伊有帖,不能开市。倘远帖例,而藐公议,即禀县堂发落,以重商务。
  十议西会馆,是西帮客号公所,我等备用,奈迭车圣诞之会,无款可需,故以同行妥商,于每卷内抽钱五文,以作圣会用款。议庄之费,均归此款。城乡同行,挥妥人经管。⑩
  如果说会馆的行规业律对防范市场风险是刚性原则,那么,会馆对违犯行规的惩罚办法就是带有中国商人的机智和软幽默。会馆对于违犯行规者,一般都是“罚饭两桌,罚戏一台”。这种规定似乎很轻松,但对商人的道德惩罚都是无限大,它将商人的违规行为公之于世,让商人在众乡亲面前颜面丢尽,无脸见人,使商人的违规道德成本最大化,体现了集体主义的惩治原则。但另一方面,又让商人在众同乡面前赔情道歉,悔过自新,留下了改正的余地,体现了陕西商人浓郁的人情味。
  ① 王振忠:《豆腐、老陕、狗,走尽天下有》,《读书》,2006年第4期。
  ② 《晋商史料全览·晋城卷》,陕西人民出版社,第60页。
  ③ 《刑部题本1348,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
  ④ 《江湖尺牍精要》,卷六。
  ⑤ 《饮香尺牍》,卷二。
  ⑥ 郭广岚:《西秦会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第201页。
  ⑦ 《刑科题本6120,道光三年九月十二日》。
  ⑧ 《刑科题本6113,道光三年四月二十日》。
  ⑨ 《刑科题本4501,嘉庆五年五月初九日》。
  ⑩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二辑,第274页。
明清陕西商人经营管理制度研究/李刚,赵沛著.-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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