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助力青年群体就业提质增速,增强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竞争力,按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岗位需求
1、课题服务岗与专题咨询岗(1人)
要求:图书馆、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立法决策咨询岗(1人)
要求:图书馆、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少儿部前台服务岗(4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4、少儿部借阅服务岗(6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5、读者服务岗(6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6、文献排架整理岗(12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7、数字资源借阅服务岗(2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8、馆外流动服务岗(4人)
要求:文秘、人力资源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9、阅读推广服务岗(2人)
要求: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0、讲座策划主持外联岗(1人)
要求:文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1、展厅管理岗 (1人)
要求:艺术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的失业青年;
4、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无其他见习基地见习经历;
5、面试合格后,在校学生提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在校证明;已毕业学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并登记为失业状态。
三、见习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
1、在校生(2024毕业当年可申请)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见习人员登记表;
③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
④在校证明(需盖院系公章);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学生(2023年-2024年期间毕业学生)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见习人员登记表;
④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
⑤就业创业证或者失业证(2024年登记失业且经过年审);
3、失业青年(中专及以下学历、1寸照片16-24周岁)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见习人员登记表;
③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
④就业创业证或者失业证(登记失业且经过年审);
4、16-24周岁内失业青年失业证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各区县政务大厅办理。
①2寸照片
②户口本原件(户主所在页以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
③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正反面一张纸上)
⑤失业证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各区县政务大厅办理。
四、在见习期间,你可以获得: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5元/月/人
2、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政府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
3、见习时间6个月
五、注意事项
1、签订见习协议书后下一自然月1日上岗,每个人仅一次就业见习机会,申请岗位面试后请谨慎签订协议(协议书面试后提交)。
2、24年毕业学生即可从24年1月1日上岗见习。
六、申请见习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可提交申请资料。
发送至邮箱8237761@qq.com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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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