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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工作职责》

2014-12-16

 

一.组织文化厅直属文化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组织省属大专院校和驻省大专院校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组建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师资队伍专家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三.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每年年初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训计划,统一安排部署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培训工作。

四.如实向社会公示基地的培训范围、培训师资、培训地点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五.对培训活动进行全程管理,落实培训计划,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收集参训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教务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六.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综合考核(考勤、上课、笔试),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专人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录入上课相关信息,并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盖章。

七.年底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培训计划,书面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文化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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