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阅览室

  2008年12月3日,由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图书馆合作建立的视障阅览室正式对外开放。它依托省图书馆丰富的馆藏信息资源和浓郁的文化氛围,收藏各类盲文图书和视听资料约1500册(件),配置9台电脑、2台盲文点显器、1台盲文刻印机、1台盲人读书机、2台多功能视频助视器、1台传真机、2台CD录音机及触觉语音地图、多功能盲杖等高科技视听产品,通过明盲文转换软件及语音软件,实现图书文献电子化盲文阅读、语音阅读、网上信息交流、读写文件、刻印文件等多重功能。  

  该室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针对盲人身体条件和心理特点,设法提供各种耐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举办视障读者座谈会、盲人智能趣味游戏、电脑技能培训、播放无障碍电影、听力健康知识讲座、专题读书报告会、手语学习交流、开展送书上门等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热烈欢迎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今后,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残疾人读者意见,充分了解大家的愿望和需求,努力使这里成为视障读者学习知识的园地,互动交流的平台。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都能关注残疾人,奉献爱心,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阳光。

  开放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周日、二、三、四:9:00—17:00

  周一:13:00—17:00

  服务电话:左妍 程欢 李海沛 029-85360053  

谢林馆长在视障阅览室开放仪式上讲话

“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专题报告会现场

志愿者与聋哑孩子们进行手语互动交流

视障读者们学习盲文摸读知识(新华社记者 刘潇 摄)

视障室内,读者在"观看"电影

 

陕西省图书馆智能听书机外借管理规定

  一、借阅对象

  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障读者。

  二、借阅办法

  视障读者持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身份证至本馆办证处办理残疾读者证(押金一百元)。凭二代残疾证和读者证至视障阅览室办理智能听书机外借手续,每人限借1台。如需委托办理,请致电85360053咨询详情。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设备携出馆外,违者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三、借阅期限

  智能听书机首次借阅期限为6个月,在无其他读者预约外借情况下,读者可在到期前一周到馆或拨打电话办理续借,续借期限为6个月。

  四、归还

  读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本馆视障阅览室或通过委托方式归还智能听书机。逾期未还,每台设备每天须缴纳逾期费0.10元,并视逾期时间锁定读者证使用权限。对恶意不还者将计入个人信用记录,追回设备。

  五、损坏和遗失赔偿

  请爱护所借智能听书机,不得损坏和遗失。如智能听书机损坏,经厂家鉴定后非人为损坏的免赔偿修复费用,人为损坏的按设备零部件维修费照价赔偿。如不慎遗失,读者可以用相同品牌相同版本的新机赔偿,如无法以新机赔偿的,则按设备成本价赔偿。若在赔偿后1个月内找回并及时归还,可凭原设备及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六、注意事项

  借阅前请认真阅读本馆相关借阅规则,并自觉遵守。请勿在设备内安装侵权产品和书籍。严禁对设备系统设置(包括更改或升级操作系统、更改root权限等)和预装程序进行删除和修改,或故意制作、下载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严禁下载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和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图书馆所有。

  视障阅览室咨询电话:029-853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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