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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成立戒烟所办法

史志诚


    一、脱离生产的所长一人,专门负责管理教育,伙夫二名,伙食津贴与政府一般工作人员及事务人员仝[同],由政府附属报销。
    二、收拾窑洞两孔至三孔(借用)及办公器具。
    三、每月须[需]要经费5元(办公的),附于县府预算内。
    四、系统组织受曲子县第一科直接领导。
    五、收集当地烟民流氓,除依法惩办外,一面监禁一面教育,一面使他们生产,要带强迫性。
    六、制造大批戒烟药丸,限期戒绝(由县府负责)。
    七、烟民一切宿膳生活费,概归自备,如万一无法维持时,可由公家负责报销。
    1940年3月5日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