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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陕北行政公署关于鄜县禁除罂禾工作报告的批答

史志诚


    [代字第7号]
    (1949年6月25日)
    史、宋县长:
    你们六月十六日禁除罂禾的工作报告收到了。禁烟工作在事前的防范,确实是很重要的,只要禁烟能与组织生产密切结合,种烟的人自然就会减少。所以才有群众帮忙调查和自己拔了烟苗交给政府的好现象,今后任何工作都应该记取这个宝贵的经验。
    鄜县干部违法种烟苗的相当多,这是很严重的问题,今后应特别注意纠正干部思想。
    至于甘泉群众在鄜县偷种大烟一事,人物两证俱全,处理也很适当,说明了你们对禁烟工作的认真。本署已根据你们的建议,去信甘泉县政府纠正。
    此批
    主  任 曹
    副主任 李
           崔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