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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宋殿贤、奕和亭关于禁种大烟的报告

史志诚



    (1949年6月30日)
    曹、李、崔主任:
    将我县禁种大烟及查获情况说于下:
    我们对此工作作过详细的研究与布置,协同保安科出个[过]命令四次,并派警卫队出去搜查,查获我县六个区即有五个区发现个别种大烟,如五区的一、四、六乡个别偏僻农村及四区四乡的拓家坬及二三六区的个别地区均有此事发生,二区四乡现发现有二十一户偷种,最多者四百多块,其他乡是一二百块,还有三十余块的。所种烟户即是些二流子及一贯是吃大烟之人。所发现的现场已拔掉,补种秋田了。
    种烟犯的处理问题:依烟犯的事实轻重,召开群众大会发动群众斗争及批评,要他们在大众面前认错,必要时罚共股。事实严重主谋,交与政府法办。
    此次布置严禁情况:从上而下的打通干部思想,配合夏耘夏收,深入农村,普遍的利用时间召开群众会,宣传教育群众,启发群众自报或密报及密查,发现干部包庇隐瞒,分清情节转重给予处罚,并要细密的调查,利用矛盾关系发现问题,除此而外,并密派警团战士,在有目标地区去搜查。整个造成一个反烟运动,即就一是有个别查不着的也会影响翻掉。
    因为此工作各区未把处理具体情况写来,不日内还可给你们写来全面材料。
    此致
    敬礼!
    宋殿贤
    奕和亭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