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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延安精神与民主政治建设 1.延安时期的良好开端

宋觉,袁福堂,张铎


  前两章,我们就延安精神与四化建设和党风建设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我们的结论是:延安精神依然是推动中国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精神力量;延安精神是医治党风痼疾的对症药剂。本章作为应用研究的第三部,我们将对延安精神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问题进行集中论述。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那不堪回首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深刻反省,随着执政党对世界大局的统观以及对十年来经济体制改革所遭到的困扰的体察,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建立一个真正科学、公正、清廉、高效能的政府机构的企盼日益强烈,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渴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深度。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与发展呢?固然,我们应该立足于现实的大地去寻求新的方式和途径,然而,回顾并总结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实施民主政治的成功经验,仍不失其一定的启发意义。
  1.延安时期的良好开端
  延安革命的旗帜,是新民主主义的旗帜,“民主”大旗指引下的陕甘宁边区,是当时中国大地上民主气氛最浓的地区。抗日战争的特殊的历史使命,造就了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从而使边区政府成为有史以来最民主、最廉洁、效能最高、因而最受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实施的民主政治,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工农民主专政的革命传统,另一方面,又体现了时代特点,在民主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具体表现是多方面的。
  表现之一:扩大人民概念的外延,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贯彻“三三制”原则,全面开创民主新风。与抗日战争的历史主题相联系,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首先表现在重新划定了人民的界限,扩大了民主的范围。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我们党对人民的概念作了新的规定,这就是:除了汉奸、卖国贼以外,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阶级和阶层,均属于人民的范畴。与此相关,边区制定的选举条例明确规定:“凡居住边区内的人民,年满18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在本质上就使各抗日阶级的联合专政代替了内战时期的工农专政。这一转变,在政治上扩大了民主的范围,恢复了地主、富农、资本家、僧侣等的公民权;在经济上停止了没收地主土地,而代之以减租减息,保证了土地所有权和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缓和了地主与农民、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了空前的团结抗日的新局面。
  其次,边区政府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实行了直接的民主普选制度。所谓民主普选,就是由从人民中推举出来的优秀代表直接参与各级政权的管理。这样一种亘古未有的选举制度,密切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提高了人民监督政府与拥护政府的热忱,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也为全国的政治民主化树立了榜样。从1937年5月12日产生的第一个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条例起,到1946年为止,在全边区范围内总共进行了三次乡、县、边区三级的民主选举活动。边区的选举是相当普遍的,8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边区的选举是严肃认真的,每个选民都能够郑重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边区的选举是讲求实效的,人民群众真正起到了监督政府工作的作用。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边区的民主政治不是虚无飘渺的幻影,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不是僵化的教条,而具有创新的性质,它有力地批驳了战争时期不能实行民主,人民不需要民主,地域广大不易实行民主,人民无知不能实行民主等谬论。
  再者,边区的各级政权机关,都认真坚持了“三三制”原则。所谓“三三制”,即在各级政府的组成上,共产党员、进步人士、中间势力代表人物各占1/3。“三三制”原则的实行,是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权建设方面的一个创造,从而也是抗日民主政权具有真正的民主性的见证。“三三制”政策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加强与他们的民主合作,而决不能自以为是,盛气凌人,自吹自擂,称王称霸。“三三制”的实行,大量吸收了党外人士参加管理政府的工作,他们人人献计献策,为保卫边区、建设边区提了很多很好的提案,使边区政府能够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从而赢得了边区人民的广泛赞扬。
  表现之二:努力实行廉洁政治。实行廉洁政治,是延安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这不单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边区政府各级工作人员所身体力行的。
  为了尽量缩减财政支出,减轻人民负担,边区政府实行了津贴制度,每个革命同志均保持极低的生活标准。在国民党停发军饷并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边区政府实行财政统筹统支办法,由政府统一供给津贴费和一部分生活费,办公费,不足部分由机关和个人生产自给。边区政府不仅要求自己的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而且把厉行节约、禁绝浪费当作经常性的大事来抓。厉行节约的五项措施(参见第四章第二节)的付诸实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各机关干部从衣、食、住、行做起,克服并杜绝了一切浪费现象,形成了节俭的好作风。对于有些无视政纪和法规,侵吞人民资财的贪污盗窃分子,政府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制裁。例如张家畔税务局局长肖玉壁,因贪污公款被处死刑。绥德二乡马乡长、三乡范乡长,贪污公款,徇私舞弊,受贿放赌,克扣群众粮款,受到县政府惩办。难民工厂保管员王志明偷卖公物,被工会查出后,立即送司法机关处理。
  边区政府的廉洁政治还表现在坚决抵制官僚主义作风方面。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要做民众的朋友,不做官僚主义的政客。正因为边区政府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它的各级领导人和它的干部,处处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忠实勤务员,看作“人民的公仆”,以人民的重托为己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这样,就有力地抵制了封建主义官僚政治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侵蚀,很好地克服了“在民之上”、脱离群众、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残余,打击和纠正了一切假公济私、仗势欺人、徇情枉法的行为。对于在各级政府中工作的共产党员,更是严格要求,决不能高人一等。假使有共产党员疏忽职守、违犯法令的,不仅可由各级参议会弹劾罢免,可由高级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惩办处分,而且可以向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告发,乃至西北局和党中央,由党组织给予党纪的制裁。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对干部的监督,边区政府专门向各级政府发出命令,要求认真处理人民控告干部的案件,决不能敷衍了事,推诿拖拉。法学家陈瑾昆教授当年在参观延安后曾写文章道:“解放区虽尚非天堂,非解放区则确为地狱”(1946年9月24日《解放日报》);有的外国记者更是把延安赞誉为“民主中心”、“民主圣地”。
  边区政府就是这样,伸张正气,打击歪风,大力表彰廉洁奉公的模范,严惩贪污腐化的“蠹虫”,从而形成了艰苦奋斗光荣,追求享乐可耻,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廉洁奉公光荣,贪污腐化可耻的优良风气。
  表现之三:全面开展精简整编。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李鼎铭先生等11人提出了“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的提议案,大会以165票多数通过审查意见,“交政府速办”。“精兵简政”的决议案,是完全符合当时实际的。因为长期抗战,使边区在物质财政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庞大的战争机构和日趋缩小的根据地之间产生了“鱼大水小”的矛盾,政府机构头重脚轻,组织庞大,分工过碎,周转过多,产生了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的现象。为了渡过难关,准备反攻,就必须坚决实行节约民力、物力和财力的精简政策。这一议案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重视,他认为“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此后,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必须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五项目的”的要求,从此,精兵简政便成为政府工作的中心之一。
  1941年12月4日,边区政府发出了《为实行精兵简政给各县的指示信》,1942年1月6日,又发出了《关于各级行政组织区划编制的规定》的通令,在同年4月9日的边区政府二次委员会上,决定成立了总编整委员会,开始了首次精简整编。1942年6月30日,边府第26次政务会又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系统第二次精兵简政方案》及其《实施方案纲要》,接着进行了第二次精简整编。1942年12月,边区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通过《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从11个方面详细部署了第三次简政工作。这三次精简整编,遵照“紧缩上级,加强下级,政(务)事(务)分开,合署办公”的方针,以精减机构和精减人员为原则,调整了机构,缩编了人员,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以边区政府为例,就机构简精而言,各厅、处、院的内部机构裁并了1/4,取消了各厅、院秘书室,各厅管理科,银行研究室;民政厅由四科合并为二科,边府直属机关从35个减至22个,税局税所从95个减至65个,9个银行办事处全部撤消,各系统缉私机关与保安处检查机关合并,专署及县府的内设机构从原来的八、九个减至四、五个。这样,既避免了头重脚轻的积弊,又达到了政简民便的目的。就人员精简来说,边区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由8200人减为5737人,缩减30%,区县以上的干部及杂务人员由4453人减至3221人,缩减27%以上,缩编人员主要用来充实下级机关。
  精简整编的全面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加强了上下级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使许多领导干部转变了工作作风,从而从公文会议中解放了出来;同时,加强了乡级政权,反对了官僚主义,提高了工作效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如上,我们从“民主”、“廉洁”、“简政”三个方面对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概要阐述。尽管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经验的不足,使得边区政府的民主政治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这无疑开创了我党历史上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正象朱德同志所讲的那样:“边区是第一个实行民主政治的地区,是真正实行革命三民主义亦即新民主主义的地区。”
  良好的开端本应带来以后的更健康的发展,然而,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的20年里,中国历史却开了一个可悲的“玩笑”,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历史主题的偏离。
  

延安精神导论/宋觉,袁福堂,张铎著.—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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