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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8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
  现将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九三四年根据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在上海建立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一九三五年《八一宣言》以后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建立的妇女界、职业界、文化界“救国会”和上海“国难教育社”,一九三六年成立的重庆“救国会”和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即秘密学联),抗战前夕及初期的上海、北平建立的“东北救亡总会”和武汉、长沙等地“青年救国团”,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直接领导的抗日救亡群众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编入组织系统、过组织生活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二、抗日战争爆发后,在白区以公开合法形式进行抗日工作的,例如“第八集团军战地服务队”,“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保卫中国同盟”(解放战争时期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进步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以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桂林“文化供应社”、湖南“观察日报”,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期间的“国际新闻社”、上海“时代出版社”、香港“华商报”,解放战争时期的上海“联合日报”、“联合晚报”,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新闻、出版机构。凡建国前参加这些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上述机构之日算起。
  四、湖北、云南、贵州“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简称“新联”),湖北、广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新青团”),云南“民主工人同盟”(简称“工盟”),广西“爱国民主青年会”,遵义“曙光社”,北京“联业青年联盟”,香港“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白区建立的由进步青年组成的秘密外围组织。凡当地解放前参加这些组织的正式成员,解放后即分配干部工作(或从其参加这些组织的学校毕业分配干部工作),并直接转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这些秘密外围组织之日算起。
  五、上述各类组织、团体的成员,在组织、团体活动期间或停止活动以后,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这些组织、团体之日算起。
  六、除上面列举的组织和团体外,还有哪些组织和团体的成员可以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调查研究后,按照组通字(83)34号《关于确定党的秘密外围组织进步团体及三联书店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通知》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原载: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145~147页)
  

延安精神哺育中共湘赣边工委从诞生到胜利/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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