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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已捷身未死 却教志士泪满襟

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党史研究组


  ——解放后湘赣边工委遭陷害冤深似海
  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湘赣边工委,在党中央和闽浙赣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延安精神指引下,从1947年4月起至1949年6月止,短短两年零两个月时间,由闽浙赣区党委派出3人入赣(其中黄扆禹于1947年11月奉调回闽),人生地疏,赤手空拳,斩荆披棘,斗地战天开始,到江西省大部分市县获得解放,共和国成立前夕止,共发展党员一千多人。建立起众多党组织,活动在三十多个市县,建立游击队人枪五千以上,控制和策动起义的敌武装部队一万有余,还在上海、南京、浙江、四川等地发展了组织,创建了武装,既支持了外地,又壮大了自己。从1949年5月初开始,湘赣边工委率领下属党组织及游击队,不仅在省内配合过江解放军解放了临川县、广丰县、吉安市、吉安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等,还在浙江配合解放了湖嘉专区及四川省仁寿县,策动了两淮税警兵变,在浙江江山活捉了国民党徐州“剿总”副司令刘向渠及其秘书等随从人员。
  湘赣边工委在解放战争期间的两年多战斗历程中,先后曾有12名成员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但是,他们没有退缩,没有放下武器,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掩埋好战友的尸体,踏着战友们洒下的鲜血,继续前进,加强了对敌人的进攻,誓将革命进行到底。在党中央和闽浙赣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红土地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终于迎来了伟大胜利的那一天。
  随着省会南昌及各市县的陆续解放,湘赣边工委成员在各地新成立的党委组织部分配下,意气风发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大家都决定为新诞生的共和国,奉献自己全部的青春、知识与热情,将祖国建成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一雪百余年来遭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压榨、丧权失地的奇耻大辱,让华夏儿女过上民主、自由、富强、文明的日子。
  然而,不幸得很。湘赣边工委在与国民党反动派战斗的两年多岁月里,虽然艰苦卓绝,却是越战越强,而解放了、会师后的不久,倒遭遇了败类的暗算,导致湘赣边工委几乎全军覆没。这几个败类为了逃避党和人民将要对他们的惩处,便把他们干的坏事,栽赃给湘赣边工委领导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刚成立三个月的省委组织部未经认真调查核实,就用绝密报告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后期称赣中游击队)上报给华中局。随后,经华中局及中组部批准,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先后有11名成员无辜被枪决,5人判刑,6人下落不明(实际受害者不止此数)。这之后,湘赣边工委名存实亡,90%以上的党员被中断、否定了党籍,在省委组织部上报的绝密报告中,对湘赣边工委成员的简介文字里,堆砌着“伪职员”、“伪保甲长”、“可能有少数特务分子”、“有相当一部分自首分子”、“并有少数叛徒”。于是,有的湘赣边工委的党员,突然被捕入狱,有人逼他承认“地下党是反革命组织”,他说“就是打死我也不会承认地下党是反革命组织”,结果此人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这不是发生在解放前国民党监狱里的故事,而是上世纪 50年代发生在赣东广丰县的实例。有的湘赣边工委的党员,解放后在军分区工作,忽然,军分区开了封介绍信,要他去公安局“报到”,那介绍信里说来者是一名“恶霸”,让公安局立即收审入狱,当他被地下党战友向地委申诉后释放出来,分在学校当教导主任不久,又忽然来了一伙人将他从学校抓走,送去农村开了一次批斗会后当场就被枪杀。数十年后为他平反,他的家早就家破人亡,不知所终。这也是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事。湘赣边工委在某山区建立的一个小组,五名党员均是学生出身,上世纪50年代,一人在运动中遭逼供、跳楼身亡,死后还被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另三人先后送安福、彭泽劳改农场劳教、劳改,劳教、劳改期满被遣送回原籍农村作为“四类”分子监督改造二十多年。全小组无一人保留党籍,唯一的幸运者,“文革”结束前多次在政治运动中挨整,两次下放农村及蹲牛棚共十九年。此类例子举不胜举。
  但是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都发生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被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以及湘赣边工委绝大多数成员被取消了党籍之后。
  还有一个共同点,在1984年党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的问题之前,湘赣边工委所有被中断、取消党籍和遭受过种种厄运者中,几乎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包括1985年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在内,一切几乎都在闭门造车、秘密运作之中。
  既然,今天党提出“以法治国”,提出政务“阳光化”,那么,我们把解放战争期间江西最大的一支地下党湘赣边工委解放后遭暗算陷害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并公之于众,看来就很有必要了。
  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冤深似海
  上世纪的1990年,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干部局局长岗位上离休后的原中共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得知自己身患癌症,便邀原湘赣边工委办公室主任熊荒陵(也从贵州教育学院院长岗位上离休了)赴广州,住在蔡的女儿家,争分夺秒,整理资料,征集意见,并开始编写《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他俩应广大原湘赣边工委老战士的要求,必须留下一本湘赣边工委珍贵斗争史料。
  1991年元月,蔡、熊编写的《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以下简称湘赣边纪实)由贵州教育学院印刷厂印出问世(黔刊资字第02—C035号)。
  1991年10月23日蔡敏在北京与世长辞,终年71岁。
  感谢蔡敏、熊荒陵留下了这一重要史料。
  《湘赣边纪实》第五章《赣中游击队斗争活动》在最后的两段文字里这样介绍战斗近一年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后期主要称赣中游击队)解放前夕与解放初期的情况:
  “一九四九年四月,赣中游击队及时翻印《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到处邮寄张贴。一九四九年五月,得悉人民解放军正向临川进军,为了配合解放,刘大千一面发动地下工作人员,特别动员各民主党派,整夜在县城所有通街大道,张贴‘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共产党万岁’等标语。一面与司令员傅希前一起,把分散在临川、崇仁、丰城边境的队伍,全部调集到临川县城附近,阻击逃窜的国民党反动派。当时伪县自卫第一中队长王桐仔部,被游击队阻击溃散,伪县自卫第二中队长罗振中部被阻在北门城外听候处理。当游击队接应二野先遣部队解放临川县城时,人民解放军部队只在文昌桥头鸣放几枪,就胜利入城。在进城时,还得到刘大千等人组织各界进步人士与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列队欢迎。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赣中游击队与人民解放军胜利会师。游击队的宣传队由袁仁忠领队,迎接解放军,载歌载舞。
  赣中游击队会师以后,刘大千、傅希前、万希文三人及时向二野先遣大队政委荆克洲、政治部主任袁子才汇报湘赣边工委领导的赣中游击队情况。当时抚州市已经宣布成立,经过荆克洲、袁子才研究,决定将赣中游击队改为抚州市公安中队,正式任命傅希前为中队长,由抚州市公安局长刘迅领导。原赣中游击队政委刘大千,参加抚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工作。赣中游击队改编为抚州市公安中队后,经上级指示,主要执行下列任务:(一)向抚州市军管会提供敌情报告,原赣中游击队侦察班保存编制,负责提供有关残余敌人情报,并侦察和动员潜伏在城乡的伪军、政人员,向军管会自首交枪;(二)向临川县人民政府书面汇报解放前夕临川政治、经济、社会、文教等各方面情况,协助接管工作;(三)在军管会统一布置下,完成了在反动派逃窜前,流失在城乡的枪支弹药的收缴工作;(四)进行部队内部整顿,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在执行上述任务过程中,屡受二野第二先遣大队政治部主任袁子才代表抚州市军管会的表扬。
  一九四九年七月,四野在抚州接防,抚州市公安中队改为抚州军分区临川县大队,傅希前由抚州军分区任命为该大队副大队长兼第一连连长。并即接受剿匪的新任务(该书第75—76页)。
  正当先后被改编为抚州市公安中队、抚州军分区临川县大队的赣中游击队(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奋不顾身,风餐露宿为剿匪而艰苦战斗时,一个硕大的阴影一步一步迫近而来,很快就要将他们吞噬净尽。
  1949年9月3日,江西全境接近解放。这一天是阴历闰七月十一,一个尚很炎热的星期六,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还有27天。就在这静悄悄的黎明过去不久,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发出了一份绝密报告《关于江西地下党基本情况的估计及对处理地下党的意见向华中局报告》。其中一段写道:
  “……第四种类型:即所谓的临川县的地下党,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这个组织约七八十人,据我们初步了解绝大多数是伪政府人员和国民党三青团员、土匪头青帮头以及特工人员,例如该组织负责人傅希前过去在国民党五十八师任政治指导员,苏北战役被俘,送渤海区受训,装病又开小差,逃往北平剿总受训,至一九四八年九月间,由南京回南昌以中国共产党特派员的名义去南昌、抚州活动,自称中共赣中行动委员会书记,他是国民党员很可能是特务。傅适也为政治委员是大革命时代的脱党分子,可能是国民党员。马骏任组织部长是临川县伪参议员,国民党员,这个组织内所谓党员杨木华是伪农会会长,伪参议员,国民党青年党员。邓畏三是伪县参议员,国民党青年党员又是恶霸。胡文凯是青帮头国民党侦缉组长(特务)。刘剑非是老退伍军官,青帮头又是国民党员。张之楚是自卫大队长,青帮头又是国民党水警连长。傅明良是中心学校校长,伪临川县特种科员,即中统局特务。徐作霖是区乡丁指导员,是青帮头国民党员,总之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坏蛋,在全国革命快要胜利的形势下,他们假冒共产党的名义,企图收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使之一方面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另方面利用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以接收伪政府的各处物质(资),并乘机剥削和敲诈群众,企图发解放财,破坏我党政治影响,据临川群众报告,他们利用群众加入我党的要求,每人填一张入党登记表,收谷四五桶,听说他们印了五六刀纸的党员登记表发到下面去……”。“对赣中行动委员会,不仅应否定其组织,而且要在群众中揭露其假冒共产党的罪恶行为(此组织已经取消了)对其中某些敲诈群众故意破坏我党名誉的重要反动份子,必须追查严办以挽回我党的政治影响。”
  江西省委组织部这一报告,经华中局转呈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于1949年11月8日批示:“关于处理江西地下党的报告,我们同意文件中所采取的方针与步骤。唯在方法上我们觉得应与公开党的步骤结合进行,但必须防止过去审干整党所发生的偏向。”
  36年后,据复查此案的临川县委组织部的文件里统计,自中组部批准的江西省委组织部处理地下党问题的报告下达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35人中,有11人被枪决,5人判刑,6人下落不明(实际受害人不止此数),这些人的父母妻儿都沦为“反革命家属”,度过数十年极其屈辱艰辛的岁月。
  湘赣边工委遭株连名存实亡
  江西境内最大一支地下党的湘赣边工委内,居然被发现了一个“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湘赣边工委的政治基础便轰然坍塌。在江西省委组织部1949年9月3日的绝密报告里,对湘赣边工委作了如下的介绍:
  “湘赣边工作委员会系统。有党员二千多人,绝大部分是解放前发展的,分布于:泰和、永新、安福、吉安、遂川、永丰、吉水、万安、上饶、玉山、横峰等县。其成份在城市中绝大部分是大中学生、教职员、伪政府职员、伪保甲长。其中相当一部分有党派关系。甚至可能有少数特务分子,但也有一部分进步青年。在农村者大部分是失掉关系党员及红军时代的退伍军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自首分子,并有少数叛徒。出身成份大多数是农民。这些党员在解放前曾进行过一些斗争,解放时对保护城市、供给情报支援解放军等工作曾起到一定的作用,在吉安,袁州地区现已有一部分成为开展当地工作的骨干。”
  面对着这篇堆砌着伪政府职员、伪保甲长、特务分子、自首分子、叛徒等可怕字眼的叙述语,我们想任何人对之都会毛骨耸然,倒吸一口凉气。这绝对不像一支随大军前来的高级党组织,对赤手空拳、白手起家的、在艰苦条件下战斗数年并大有战果的一支地下党的会师欢迎词或介绍词,而很像是审判者对一群嫌犯的起诉书,或者是很像是一篇对一支前来投诚的国民党下属组织的审查词。
  一支地下党组织,一旦被置于这样被怀疑、被审查的地位,尤其是其下属单位被定性为反革命组织,并已经出手镇压时,那么这支地下党组织的处境不会比一支战败而投诚的敌军部队好多少。
  1949年5月22日南昌解放,远在吉水县杨岭山根据地的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于6月率部来南昌向新省委组织部报到,组织部刘俊秀部长指示蔡敏将湘赣边工委机关党支部人员,及由蔡敏领导的工委直属南昌小组全体成员、上高支部、曹伟民支部全体成员,及南昌城工部人员组织起来举行整顿学习会,整学会于1949年6月27日开始至7月21日结束,随即由省委组织部将上述人员集中进入组训班(全体生活和学习在原南昌市葆灵女子中学内,组训班由省委组织部朱鸿翔主持),组训班于7月29日开始至9月18日结束。湘赣边工委被承认为我党组织,但除蔡敏、池冲外,仅陈国琛、赵明作重新入党处理,其余同志的党籍均未得到承认与保留。这是蔡敏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情,省会以下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例如:1985年江西广丰县委发过<关于处理我县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总结报告>(广发[1985]19号文件),内称:“通过大量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出全县地下党摸底数为八十人,其中,在外省、外地工作的二十七人,留在本县的五十三人,在本县五十三人中,查无下落一人,解放后至一九八四年九月有党籍的三人。”广丰县解放后按照江西省委组织部指示精神将本县地下党整理的结果是只保留了5.66%党员的党籍。但事情没有停止在这里,除有3人保留党籍外,另50人中,查无下落的1人,49人列入复查。县委文件写道:“现已对四十七人复查结案,另有两人曾经省高、地区中院判决的,待法院复查后再定,已经结案的四十七人中,恢复中共地下党党籍的二十五人……曾经错判徒刑的七人”。在失去党籍的50人中,50%的成员的党籍未得恢复,下落不明的1人,被县法院错判徒刑的7人,被地区中院、省高院判刑的2人,总共有9人遭判刑,1人被整死,占50人中的20%。所谓“下落不明”的那一位,据我们所知是徐日海。徐日海的母亲曾告诉孙女(即徐日海的女儿徐姗姗),徐日海在一次政治运动中被逮捕入狱,在狱中有人要他承认地下党是反革命组织,徐日海说打死我也不承认地下党是反革命,后来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徐日海哪里知道,1949年9月3日,省委组织部给华中局的报告里,就写下了湘赣边工委的队伍里,不但有伪政府职员、伪保甲长,少数特务分子,相当一部分自首分子、并有少数叛徒。岂止是徐日海不知道,就是到20世纪结束时,原湘赣边工委所有幸存者,恐怕仍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提着脑袋投奔的中共湘赣边工委的政治面貌竟然被描绘得这样狰狞、丑恶、惨不忍睹。
  再如:原湘赣边工委下属的吉福永工委下面的安福县有一百多名党员,解放后仅两人保留党籍。赣东玉山县的湘赣边工委玉山工委有 7名党员解放后也全部被中断了党籍。上饶县郑坊党小组有5名党员,1950年便失去了党籍,1952年三反五反中,党小组长方德寿熬不过“逼供信”跳楼身亡,1955—1956年徐远举、徐克义、徐日俊先后被送安福农场和彭泽芙蓉农场劳教和劳改,而后又被押送回乡监督劳动改造至80年代落实政策时止。横峰县霞坊党支部第一任党支部书记李如文(原福州协和大学中文系学生)于50年代前期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在牢内牢外劳动改造二十多年。当李如文的父亲(国民党资深国大代表,曾在台湾任桃园县长)多次去香港打听当年背叛父亲与家庭去参加革命的独子在大陆的近况时,大陆有关部门一查才发现李如文还在狱中服刑,当监狱提前释放李如文回家时,李如文已濒临瘫痪,拄着双拐一步一拐,拐出狱门的。
  横峰县霞坊党支部第二任书记方正,解放后被分配在军分区工作,后来竟被军分区作为恶霸送去公安局并关进班房,当他被时任地委政策研究室秘书的李如文营救出来,另行分配在金龙岗小学任教导主任时,又突遭一伙人抓回横峰县,草草斗争一番便被一枪结果了性命。待到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欲为他平反时,他家早已妻离子散,不知去向了。
  类似的例子据说还有,无需赘述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提出来问一问的:
  为什么在广丰县,有人竟敢以暴力、酷刑逼迫徐日海承认地下党(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是反革命,如果不承认,就让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为什么方德寿在“三反”、“五反”中竟会不惜一死,跳楼身亡,他究竟遭到什么样不堪忍受的折磨与凌辱?为什么方正可以随随便便被人抓走,并被一枪断送了性命?
  是不是可以这样来解释:
  因为湘赣边工委内部有一个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是被江西省委组织部、华中局和中央组织部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并且明确指示“必须追查严办以挽回我党的政治影响”的;还因为湘赣边工委也是被江西省委组织部上报是一个拥有相当数量伪政府职员、伪保甲长、自首分子、叛徒、“还可能有少数特务分子”的组织。这样的组织的成员,整死几个或一批就如同踩死几个蚂蚁差不多,谁会因此承担责任。相反,兴许正因为他们能勇敢地整死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成员,还会被誉为“立场坚定”、“斗争性强”,因而受到赏识与提拔。
  看来,一切的一切,都是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惹的祸”。
  感谢中央组织部在1984年提出了解决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十分重要、十分严肃的措施,才让我们得以拨开历史迷雾,一睹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一案的真面目。
  拨开迷雾 重见天日
  负责复查此案的中共临川县委组织部,曾于1985年5月4日写了一个《关于对“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问题的复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就三个问题澄清事实。1949年,正是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存在这三个问题,而将其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的。
  “(一)关于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
  ……一九四九年二月李(即李维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创建人、赣中游击队司令员傅希前的上级,李维若当时是中共湘赣边工委驻京沪杭办事处的地下党员——引者注)便派地下党员刘大千(南京中央大学中文系毕业,他来后任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武装赣中游击队政委,傅希前被中共湘赣边工委任命为赣中游击队司令员——引者注)来到临川,考察和领导该组织的工作。傅希前在开展地下工作中,有人猜疑他是地下党员,但傅希前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谈论,从未说自己是中共地下党员,只是说做地下工作。
  据此,原结论傅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关于‘有党员约80人,其中大多数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特务、土匪头、青帮头、恶霸’等问题。
  经复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及其武装人员不到四十人,原结论该组织有‘党员’约80人,查无根据。
  该组织及其武装人员来源主要来自三部分:一是倾向进步的知识分子;二是策反过来的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和土匪等;三是当地受欺侮的人,他们人数不多,其组织的上层人员虽然都担任过伪职,但思想是进步的。在策反过来的人员中,虽然多数成员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土匪等,带有投机性,但经过策反后,没有发现对抗共产党、欺压老百姓的行为。临川解放后第二天这些人员由傅希前、刘大千率领点交,经解放军接受改编。该组织及其武装成立到临川解放不到半年时间,他们印发《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将革命进行到底》、《毛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等,张贴“打倒土豪劣绅,穷人要翻身,要当家作主人”的标语,进行反内战、反征兵、反征粮宣传,利用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土匪之间的矛盾进行策反工作,为迎接临川解放起了一些作用。
  据此,该组织虽然成份比较复杂,但他们在该组织的活动中没有做坏事。
  (三)关于利用合法地位,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的问题。
  经复查,该组织在临川解放前这一段比较混乱的时期,没有做坏事。所谓“利用合法地位,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如解放后,他们曾大量印发入党志愿书,诱骗无知者入党,每填一张表,即勒索谷子五桶的问题,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当地解放第二天,就向解放军点交了全部人员。据历史资料记载,晏致保(当时我地下党温圳特支书记)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写的《温圳特别支部书记工作报告》中交待:‘临川支部有党员80多人,解放后,不遵守温圳特别支部停止吸收党员的命令,甚至于在唱凯、罗湖等假借党的名义,敲榨财物。’据傅适也一九五八年交待,他察觉傅希前与中国共产党没有发生联系即退出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而参加温圳特支任临川支部副书记的期间,在唱凯一带发展过党员,有借党的名义,收缴党员钱粮的问题。其中唱凯小组游炳忠、罗溪小组(由傅适也联系)曾挂起‘中国共产党湘赣工作委员会城工部X X小组办事处’的牌子来公开吸收党员两担谷一张誓词。又如晏致福(温圳特支临川支部书记)用油印机印发了几十本募捐册,由各人去各乡募捐,捐款原则为一担半谷。
  据此,原结论的事实纯属温圳特支临川支部少数人的问题,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并没有打‘中共’的牌子,冒称中共地下党组织,但它是在地下党影响下成立接受其领导的群众组织。原定为‘敌人红旗性质组织’是不妥的。建议撤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中组部关于处理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的答复》中关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结论,对因该组织而受到错误审查处理的,应根据党的政策,分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作出妥善处理”。
  中共抚州地委收到临川县上述报告后,于1985年6月4日以“抚字「1985」10号”文给江西省委写了请示报告,内称:“经一九八五年六月四日委员会研究,同意临川县委意见:‘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应定为在地下党影响下成立并接受其领导的群众组织。建议撤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中央组织部关于处理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的答复》中关于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结论,对因该组织而受到错误审查处理的,应根据党的政策,区别不同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理。”
  中共江西省委收到抚州地委上述报告后,于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二日以“赣组[1985]76号”文给中共中央组织部写去请示报告,内称:
  “……根据中央组织部一九八四年九月在昆明召开的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省委组织部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开始,会同临川县委组织部、抚州地委组织部共同对此案进行了复查,临川县委、抚州地委逐级写出了复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二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了这个报告,同意他们的复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应定为在地下党影响下成立并接受其领导的群众组织。原结论处理‘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问题的主要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处理不当。为此,建议撤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中央组织部关于处理江西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的答复》中有关‘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问题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因该组织受到错误审查处理而形成的冤假错案,应根据党的政策,分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的妥善处理。”
  是谁制造了这起特大血案
  在读过1985年临川县委组织部的复查报告和临川县委、抚州地委、江西省委组织部三级报告,以及1986年5月中央组织部对此案的批复后,我们得到的突出感觉:这是一起卑劣、恶毒的栽赃、陷害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严重政治事件。们们下一步急切需要弄清楚的:是谁,用罪恶的黑手,制造出这样一起骇人听闻、鲜血淋漓的特大冤假错案。
  感谢临川县委组织部,是他们查清了当年栽赃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身上的那些坏事,原来俱是一个叫做温圳特支临川支部的书记晏致福、副书记傅适也等人所作所为。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报告认定:“原结论的事实纯属温圳特支临川支部少数人的问题,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
  那么,“温圳特支临川支部”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他们干的那些坏事为什么自己不敢承担,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办法,转移栽赃,嫁祸于人的呢?
  我们研究组发现了一本2004年5月南昌城工部史料编辑组主编的《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大32K本,共800页,印数800册),内称:温圳特支是南昌城工部负责人李健领导的,临川支部是温圳特支书记晏致保根据李健指示建立的,临川支部书记晏致福是李健指示发展入党的,指定由晏致福组建临川支部。我们后来还搞清楚了,晏致福在被任命为南昌城工部临川支部书记时的身份是国民党临川县党部调查室主任,即国民党中统特务系统在临川县的最高负责人,也是南昌城工部温圳特支书记晏致保的堂兄。
  不仅如此,我们还在《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里发现,省委组织部绝密报告中所点的坏人名单中,至少有4个是温圳特支临川支部书记晏致福发展的中共南昌城工部党员或赣中民主联军成员。他们是:“大革命时代的脱党分子、可能是国民党员”的傅适也;“伪农会会长、伪参议员、国民党青年党员”杨木华;“青帮头国民党侦缉组长(特务)胡文凯;自卫大队长、青帮头又是国民党水警连长”张之楚(城工部史料汇编中写的是“临川县自卫大队副大队长张三赞”三赞和之楚可能是草书误读)。
  坏人名单中还有四个人:“伪县参议员、国民党青年党员又是恶霸”邓畏三:“老退伍军官、青帮头又是国民党员”刘剑非;“中心学校校长、伪临川县特种科员、即中统局特务”傅明良;“区乡丁指导员、青帮头国民党员”徐作霖,都不是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成员。全是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的人,全是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的事,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栽赃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头上。最后,仍然是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毫不知情下,她受到残酷的镇压,11人倒在血泊里,走进永远黑暗的世界,5人全部锒铛入狱,开始了漫长得几乎没有尽头的屈辱生活,6人不知去向,这些家庭的成百名父母妻子儿女顿时成为数十年抬不起头的反革命家属,被驱向社会的对立面。
  另外,我们还发现了两个“巧合”。
  第一个“巧合”:江西省委组织部绝密报告中对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人数是这样写的:“第四种类型:即所谓的临川县地下党,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这个组织约七八十人。”
  1985年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报告则说:“经复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及其武装人员不到四十人,原结论该组织有‘党员’约80人,查无根据。”
  1991年1月,原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工委办公室主任熊荒陵合编的《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第五章《赣中游击队斗争活动》(贛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建立武装后,主要称赣中游击队——引者)中写道:“一九四九年五月,队伍发展到近三百人枪”(该书第73页)。
  但是,1985年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报告中引用了南昌城工部温圳特支书记晏致保的一个数据:“据历史资料记载,晏致保(当时我地下党温圳特支书记)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写的,《温圳特别支部书记工作报告》中交待:‘临川支部有党员80多人’。”
  这四组数字,以1985年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报告提出的“不到四十人”为最少,这主要是因为时隔36年,死亡(正常与不正常死亡)、迁徙等原因,统计非常困难所致,但可以肯定,这个数字是偏少的。以《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提供的人数300最多,这个数字据说是赣中游击队原司令员傅希前、赣中游击队宣传队负责人袁仁忠以及上级湘赣边工委驻京沪杭办事处李维若提供的,有可能偏多。但它指的是赣中游击队全体队员的人数。而省组绝密报告中的“七、八十人”却与晏致保的“临川支部有党员80多人”最接近,与另两组数字差距很大,这一“巧合”,如果理解为省组绝密报告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七、八十人,正是温圳特支临川支部的“八十多人”。也就是说,南昌城工部温圳特支的临川支部,被人以“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方法转移到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身上去了。
  第二个“巧合”是:蔡敏、熊荒陵合编的《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第10页里写道:“湘赣边工委分布在各地的党员共有一千多人”。
  但是,在江西省委组织部1950年的《江西地下党组织整理情况报告》中却说:“湘赣边工作委员会系统(即蔡敏系统)”“原有党员总数共527人,除去贵州工作的38人外,实有489人,另有未予承认的紊杂组织1300余人,共约2000余”。
  由于湘赣边工委创建和领导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赣中游击队)早在1949年9月3日的省委组织部绝密报告中被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和“应予依法严办”;由于湘赣边工委也被上报成拥有“伪政府职员”、“伪保甲长”、“少数特务分子”、“相当一部分自首分子”、“少数叛徒”的组织,因此,不足一年时间,湘赣边工委原有的一千多名党员只剩下一半了,而且随着岁月和政治运动的推进,只剩下一半的党员数还会继续减少。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是从哪里冒出了“未予承认的紊乱组织1300余人”。
  因为受到上面的第一个“巧合”的启发,我们在《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中发现这样一段话:“在临川支部,由晏致福、傅适也策动了临川县唱凯、罗湖、罗针的民间武装,组建了赣中民主联军第一支队,策动临川县自卫大队副大队长张三赞和县警察局长陈浩然、侦缉组长胡文恺、司法科长唐瞿云率部参加赣中民主联军,改编为赣中民主联军第二支队和第三支队,在临川参加赣中民主联军的人数达1300多人”(该书第612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80人的临川支部都栽给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了,索性把它“发展”的1300余名“赣中民主联军”(其实是国民党军警和地主武装的混合体)也“送”给湘赣边工委吧。
  欺瞒上级 消灭罪证
  这其实不是什么“巧合”,而是栽脏,是政治陷害。
  如果仔细认真地阅读与研究《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将能为这起栽赃陷害事件,找到不少线索。
  首先,这栽赃陷害事件发生在1949年6月—8月,地下党参加整学会和组训班期间。
  南昌是1949年5月22日解放的,中共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率干部于6月从赣南山头来到南昌向新成立的省委组织部报到。刘俊秀部长对蔡敏说中共湘赣边工委南昌城工部已经和省委组织部接触过了,他指示蔡敏把他们一起组织起来,办个整顿学习会。于是蔡敏带着从赣南山头上来的一批党员、湘赣边工委直属南昌小组吴怀书等人及曹伟民支部的全部成员,加上李健的南昌城工部的成员共约140余人举办起整顿学习会,主要负责人为蔡敏,整学会期间还进行整党,从6月27日开始,到7月12日结束。省委组织部决定在此基础上再举办一个由组织部亲自领导的组训班,从7月29日开始,到9月18日结束。前后相加,约80天的封闭式、全日制的学习、整顿(整学会转到组训班时约休息了一周,实际学习整顿了70多天),既有形势、政策、党章、党纪的学习提高,又有思想、作风及世界观、人生观的交锋。关于南昌城工部在解放前夕,大量突击发展党员,甚至各地解放后,还在大量突击发展“党员”和“党的武装”,且参加者的政治面目、政治历史、政治成份太滥太乱,以致有许多地方的国民党、政、警、特大小头目,一夜之间都变成了“共产党员”、“民主联军”等情况,不胫自走,议论纷纷。
  《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里刊登了一篇舒文烈写的《组训班日记》,保存了这段历史过程的一个粗略的轮廊,这里引述其中“9月14日日记”一则,供参考、分析:
  “省委陈正人政委已于10日左右亲自来组训班宣布了江西地下党组织整党结论。
  今天省委组织部长刘俊秀来组训班作报告。他说,上次陈政委宣布江西地下党组织一部分承认(蔡敏同志领导系统),但党员须严格审查:另一部分不承认(李健同志领导系统)但对个别党员仍予以审查考虑,仍可核准(承认)。自从陈政委宣布这件事以后,大家情绪上起很大波动。有的感到共产党太无情、太苛刻,不顾他们过去的功绩;有的觉得审查掉了就算了,反正仍可回家耕田或回校读书;有的惧怕向党坦白,怕受处罚等等。这都是错误的思想。有的却感到过去地下党员吸收太滥,工作中发生了许多缺点,所以现在公开后,必须严格审查,以保持党的纯洁,同时感到做共产党员是光荣的,也是不容易的,共产党是能真正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是最严密的,这是好的反响……他说:‘江西地下党城工部系统,很多党员根本不明了党的纲领,有些人只是亲戚关系加入了党,甚至土匪特务劣绅恶霸也加入党。地下党与地下组织不同,地下组织只是革命群众性组织,不是无产阶级的最高阶级组织。组训班中210人有140人加入了地下党,大多数未办正式入党手续。’最后,他说:‘审查原则是(1)组织是否经上级批准;(2)干部是否经上级批准或委派;(3)是否按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纲政策工作。李健同志领导下的个别党员如条件够可重办入党手续”(《中共南昌城工部史料汇编》第753—754页)。
  正是在面临这样重大的政治压力下,南昌城工部极少数的领导人物,不是实事求是、知错必改去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自己的所作所为。相反地采取了隐瞒转移、消灭证据的办法来进行对抗。请看下面:
  在城工部史料汇编第461页里写着:(临川解放后的第7天)“1949年5月16日温圳特支批准了郑廷干入党,取消了晏致福党籍。”请不要重视日期,重视事实。就是说,干这件事未必是5月16日,也许更晚。这里透露的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南昌城工部温圳特支是在解放后对组织采取了措施,动起了手术。这措施与手术,当然不是对已逃之夭夭的国民党反动派,而是对新成立的江西省委组织部。
  晏致福原本是南昌城工部李健和温圳特支晏致保手中一张很重要的牌,对他寄予很大希望。1949年3月中旬,晏致保去南昌请示工作,“欧阳占乾向李健请示后,作出了以下决定:……(2)由支部讨论吸收临川晏致福入党,由晏致福组建中共临川支部。临川支部由晏致福负责,并在临川组建赣中民主联军一、二、三支队……”基层支部还没有讨论的晏致福,甚至是晏致福本人尚未提出申请,城工部负责人就越过基层支部要他当临川支部书记、筹建临川支部和民主联军,连建立三个支队都计划好了,这一方面可见晏致福在李健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这一切其实都是李健盘算好了主动提出的。“1949年4月初,晏致保回到温圳后,召开特支支委会,研究如何贯彻上述计划和决定……批准了晏致福、郑廷干的入党申请,但尚须报经中共南昌城工部审批”(以上两段文字均引自城工部史料编第460—461页)但是,晏致福不等城工部审批他的入党,短短一个月,就发展了80名党员和组建起1300多人的三支民主联军,超时超额地完成了李健的计划。为什么解放后突然取消了他的党籍呢?城工部史料汇编有解释:“晏致保原想利用晏致福的行政职务便于了解敌情,但没料到晏致福乱发展党员和民主联军,还要特支书记让他去见周仁同志……1949年5月9日临川解放后,温圳特支去临川整党时就未承认晏致福的党籍,把他清除出地下党组织,在上报南昌城工部的温圳特支党员名单中,没有晏致福的名字”(城工部史料汇编462页)。按城工部史料汇编的说法,清除晏致福是因他有两项罪名,一曰乱发展党员和民主联军,二曰他要去见周仁。晏致福发展的80名城工部临川支部的党员,没有一名比晏致福的反动职务更高,性质更严重的,指名要发展晏致福、指名要晏致福当共产党支部书记的李健都没有被清除出党,凭什么清除他?一个支部书记要去见领导周仁(即李健),更不是清除出党的理由。清除晏致福的真正原因是省里开地下党的整顿学习会、组训班,南昌城工部把特务头子都发展成共产党员了,这不但在整学会上和组训班中成了议论和批评的焦点,而且省委组织部部长都在报告里点出来了。所以赶快采取“灭火”“毁证”手段,晏致福的名字不见了,所谓没有报南昌城工部,其实是为了不报给省委组织部。
  是不是只瞒报一个晏致福?不是的。在城工部史料汇编第613页里写着:“4月21日解放军渡江作战以后,革命形势发展很快,解放军直趋浙赣线,温圳特支工作地区四县一镇即将处于战争前线地带,因此,温圳特支停止了审批发展党员,直到解放后第一次在各县整顿地下党组织时才初步审查了近百人的入党申请书,只批准了其中25人入党。同时对在解放前已批准入党的候补党员清除了4人,因此上报南昌城工部‘整学会’的温圳特支党员人数共有69人。第二次在‘整学会’整党时,晏致保对审批发展党员不够严格的错误作了自我批评,要求继续清除8人,后来组织上未作结论。因此参加省委组训班第三次整党学习时,再一次作了自我批评,再次提出上述建议,并将1949年7月19日写的中共温圳特支《工作报告》上交江西省委组织部,详细汇报了温圳特支及其所属支部情况”。
  加上特支本身至少有6支党组织,经过操作后上报南昌城工部整学会的才69人。就是说每个支部或特支只有11名党员多一点,而实际上仅临川支部就有80多名党员,可见打埋伏的数字很大。隐瞒不报固然是错误的,但更可怕的是转移,是栽赃。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正是因为被栽赃了临川支部的人和事,才被定性为“反革命组织”,惨遭毁灭性打击。湘赣边工委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虽然已复查清楚不是“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但他们有11人被错杀、5人被错判、6人下落不明,这么大的一件血案,至少应查清谁是制造这件血案的罪魁祸首。我们觉得应请省委组织部查阅1949年6月—8月期间的档案,查出是谁向省委组织部举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省委组织部1949年9月3日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的那份绝密报告是依据哪里的材料写出来的?这件事做起来应该是很简单的。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这个案件时就查阅了晏致保在1949年7月15日写的中共温圳特支《工作报告》。该报告晏致保送了一份给省委组织部。如果该报告里温圳特支临川支部的名单里没有晏致福、傅适也、杨木华、胡文凯、张之楚等人的名字,那就是他们瞒报并栽赃给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了,酿成特大冤假错案。如果晏致保写的温圳特支《工作报告》有这些人的名字,那就可能是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粗心大意、草菅人命或者可能是组织部里隐藏有“内奸”有意破坏,将那些坏人弄到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身上使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遭到残酷的镇压。今天我们要“以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就必须查出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投诉,公开、公平、公正地依法审判结案,还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以清白、无辜,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冤案平犹未平,了犹未了
  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这件特大冤案,时至今日,也只是在查清案情这一层面上画了一个句号,而在落实政策、抚恤、安抚妥善处理无辜蒙冤被杀、被判、失踪的受害者,所做的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对制造这起栽赃血案的罪魁祸首都未去清查、法办,原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幸存者对此是很忿忿不平的。部分遭错杀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成员的遗属,只得到最高2000元的抚恤金,远不及一场交通事故或煤矿工伤事故的赔偿金,并且还不发给平反证明。有的受害者家中已经没有亲属和后人了。遭判刑的唯一幸存者、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创始人、赣中游击队司令员傅希前,其情况如何?先是南京军区杭州军事法庭撤销原判。再由抚州军分区给这位1949年时的副营级军事教员定为行政19级、作为离休干部转给傅希前原籍临川县民政局,既没有恢复他的党籍,也没有给他定个什么职务级别;既没有补发三十多年的工资,也享受不到福利分房待遇;更没有“原单位”发给他任何福利补贴。现年已86岁的他,终身未娶,连一寸安身立命的住房都没有,只能每月交钱住进临川区(即原临川县)社会福利院,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形影相吊、日夜独处的日子。傅希前蒙难前,他在抚州军分区临川县大队任副大队长时的同事、任正大队长的杨X X早就享受着副军级的待遇了。作为此案首要人物的平反,不过如此,遑论其他。
  最令湘赣边工委老战士失望的是中央组织部1986年5月3日的(86)干审字328号批复。该批复全文如下:“经我们研究决定:对‘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原定‘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不妥,处理不当,应予纠正。改定为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其成员不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撤销中组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关于处理江西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答复》中有关‘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问题的结论和处理。”
  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幸存者们对中组部上述批复感到很失望,归结起来就是三个字“冷冰冰”。不仅是文字上的冷冰冰,而且主要是内容上的精神上的冷冰冰。这个经当年中组部批准的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一案,是一起特大冤假错案。它使这个组织有11人被错杀、5人被错判、6人下落不明,中组部是有责任的,是应当感到愧疚的。既然是在落实地下党政策,就应在查明是冤假错案后,承认做错了,有愧疚感,对死难者应有同情心,表示安慰和抚恤。但中组部的批示,只是很冷漠也很僵硬地说原定性“不妥”,处理“不当”,现在改定为该组织为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其成员不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根本没有考虑到蒙冤受难者及其家属子孙能否接受。
  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是解放战争期间湘赣边工委驻京沪杭办事处派遣地下党员傅希前回家乡临川开展游击战争而建立起来的。后期建立了武装赣中游击队,湘赣边工委驻京沪杭办事处还应傅希前的要求,派了一名地下党员刘大千(南京中央大学中文系毕业生)前往担任政委,开展游击队政治思想和建党工作。这支武装在解放军解放江西过程中解放了临川县城,将国民党军队驱逐去城外、或溃散、或等待投诚,然后主动将解放军迎接进城接收旧政权,次日,这支武装的负责人傅希前、刘大千、万希文向人城解放军点交了名册,并随即被新成立的军管会改编为抚州市公安局领导的公安中队,负责全市的治安保卫工作。二野进军西南,接防的四野部队将傅希前中队长领导的公安中队改编为抚州军分区临川县大队,傅希前被任命为县大队副大队长兼第一连连长,并立即接受了风餐露宿、昼夜搜寻的剿匪新任务。就在他们艰辛剿匪时,江西省委组织部于1949年9月3日在上报的绝密报告中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在他们付出11人被枪决、5人被重判、6人下落不明的惨重代价的35年后,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此案,用事实证明“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的定性是完全错误的。而中组部该批示这次又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作了新的“不妥”“不当”的定性——“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其成员不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将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临川产生过王安石、汤显祖)解放了,将解放军迎接入城接收,而后又被军管会改编为抚州市公安中队担负起解放初期抚州市治安保卫任务,随着二野进军西南,四野接防,又被改编为抚州军分区临川县大队,去承担剿匪新任务。天下有这样的群众组织吗?为什么睁着眼睛不承认这是共产党地下党创建的革命武装呢?如果这样的地下党革命武装都被定性为群众组织,那中国革命就不需要地下党了,这是一种非常有害的极左思想。1949年 3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南方现时还是被国民党统治的区域。在这里,党和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在城市和乡村中消灭国民党的反动武装力量,建立党的组织,建立政权,发动群众,建立工会、农会和其他民众团体,建立人民武装力量,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
  湘赣边工委和其下属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赣中游击队)正是这样做的,他们执行的正是毛泽东主席赋予的这种“党和人民解放军的任务”。他们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历史,他们理应得到历史的承认与尊重。
  1949年9月3日,江西省委组织部上报的那份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的绝密报告,至少在这一点上是用“闭门造车”方式操作出来的,假如当时省委组织部只要派一二名干部花一两天时间去临川,找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负责人傅希前和其他干部谈一谈,或者找抚州军分区调查一番就能八九不离十地弄清情况了。其实,即便不出门外调也可以,当时(1949年9月3日前),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上级——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和他手下的一批干部正在省委组织部主持的“组训班”里学习。只要一沟通,或联合外调一次,就可以查明这是一起栽赃陷害的严重政治事件,从而避免了一起特大冤假错案的出现,使11名无辜者免于错杀,5人免于错判,6人免于下落不明,许多父母妻子免于成为“反革命家属”,遭受数十年屈辱艰辛不堪的厄运。
  1986年5月3日中组部批示前,一系列有关部门也同样没有找原湘赣边工委有关领导、幸存者了解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一切,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当时,原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还健在,就是在南昌至少可以找到20名上下的湘赣边工委旧部,他们有的在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担任行长、有的在省委党史研究室任副主任、有的在江西师大纪委任副书记、有的在省建设厅任副厅长、有的在江西农业大学任教授、有的在江西大学新闻系任副教授、有的在江西人民出版社任副社长、有的是江西省考古研究所负责人、有的在南昌市社联任党组书记……可以说大有人在,但是没有人去找他们提供情况,提供意见。1984年,为了参加中组部在云南召开解决历史遗留的地下党问题的会,江西省委组织部召开了江西地下党同志座谈会,应邀出席者中,近20人是南昌城工部的成员,只有一名新近恢复党籍的湘赣边工委成员,好像落实地下党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南昌城工部,其实湘赣边工委才是重灾区。
  由于办案神秘化,没有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化的群众与领导相结合的路线,所以1986年结案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一案,在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幸存者们的心中,仍是“了犹未了”的大遗憾。从办案的程序上看,似乎是结案了。但,从当事人和有关人的角度看,是一次不成功的平反。平犹未平,了犹未了!
  革命与反革命,究竟谁说了算
  57年前的1949年,经江西省委组织部上报,中组部和华中局批准,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在付出11条生命、5人判刑、6人下落不明的血的代价后,历史老人说他们不是反革命。
  但是,我们尊重历史老人的话么?似乎没有。
  1986年5月3日,中组部为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又作了一个新的定性:“改定为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其成员不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如果没有后一句话,我们是读不懂“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的涵义的。幸亏有了后一句,我们才知道那是说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是不算革命的。
  对于1949年对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那次导致该组织11人被杀、5人判刑、6人下落不明,中组部1986年5月3日批示里没有说定性错了,只说是“原定”“不妥”,“处理不当”。那么这一次新的定性呢?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和湘赣边工委为数不多幸存者们是不同意的,因为它违背事实,违背历史真相。
  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幸存者,现在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身体与健康状况不容许他们有多少作为,但是他们的思想感情还存在,喜怒哀乐还存在,是非荣辱观念还存在。在他们心头之痛的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这一冤案上,到现在还得不到认真的平反,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最想问一问中组部,当年你们批准把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打成“反革命”的依据是什么?要求调查核实了么?今天你们又一次把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定为“不革命”所依据的又是什么?总不能因为手中有权,想怎么定就怎么定吧!
  湘赣边工委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闽浙赣省委直属的一级党组织。在福建省1992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组织史资料(1926年2月一1987年12月)“的第333页里,是白纸黑字“记录在案”的。这已经是历史了。对于这样一级党组织,我们想她是应该在承认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尊重的。这个组织的原领导人、湘赣边工委书记蔡敏(和工委办公室主任熊荒陵)编写的《中共湘赣边工委革命活动纪实》中,专门写有一章《赣中游击队斗争活动》,比较详细地记叙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自成立到后来建立了武装赣中游击队的来龙去脉。在福建省委有关部门编写、出版的福建组织史的第361—362页上,即在《五、中共闽浙赣省委(区党委)领导的地方革命武装》的章节里,也写道:“12、赣江纵队(1949,1— 1949,5)1949年1月,由湘赣边工委领导建立。 领导人蔡敏 纵队下辖 1949年2月,联合抚州农工民主党人士开展武装活动,建立赣中游击队;3月,在赣东广丰成立信江支队,在阳岭山建立赣江纵队阳岭山支队;4月,……”。赣中游击队可不像有的人家写一个名单报上去就成了“革命武装”,她是一杆枪一杆枪地真刀真枪跟国民党反动政权打出来的,最后解放了整座临川县,再迎接解放军进城接收,并被军管会改编为抚州市公安局公安中队,负责一座县级市的治安保卫工作,后来又被接防的四野建立的抚州军分区改编为军分区临川县大队,随即便投入剿匪新任务。这样一支武装怎么被中组部定为“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的群众组织,其成员不作参加革命的时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公报里写道:“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我们非常同情这些已届耄耋之年的湘赣边工委和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幸存者,希望中组部帮助他们彻底推翻压在这个组织头上的如海深冤,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平反政策,恢复其历史本来面目,并且查清制造这起栽赃陷害案件的元凶,使他们得到法律庄严的惩处,俾使冤案的所有死难者得以瞑目,死难者的家属们能沐浴到党纪国法的光明与温暖。
  

延安精神哺育中共湘赣边工委从诞生到胜利/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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