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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精神研究会要为贯彻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做出贡献*

马文瑞


  (1996年10月28日)
  一、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很丰富,纪念红军长征60周年、学习十四届六中全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交流各地研究会工作的情况和经验,重点是在“精神文明建设决议”的指导下交流工作经验,达到集思广益,互相学习,以能进一步开展工作,对贯彻执行“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做出贡献。可以说,由于大家的努力,达到了预期目的,对今后的工作一定会有很大的推动。
  二、当前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还是认为应该着重抓两个方面: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六中全会精神文明建设决议中强调,“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必须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江泽民同志一再指出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这也是延安精神的主要内容之一。所以应该着重对各级各方面干部加强这样的思想教育,纠正混乱的错误思想,端正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这是基本功、基本条件。不然的话,其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很难搞好,甚至可以说就搞不好。二是认真克服社会精神生活、社会风气中的丑恶现象。如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不这样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照样存在,假冒伪劣、黄色书刊音像、赌博、迷信、吸毒贩毒活动、拐卖妇女儿童照样如旧,那我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就等于失败了。
  时代需要延安精神,贯彻“精神文明建设决议”也需要延安精神。我们讲的延安精神是党中央、毛主席在陕北和延安13年中(14个年头,差不多占革命斗争时期28年的一半时间)培养形成的,现在并没有过时,而且很需要。贯彻实现六中全会“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很需要用这样优良的革命传统来教育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以正克邪。
  三、我们研究会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研究、宣传、发扬延安精神,做好革命传统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积极作用,同时促进物质文明建设。(方向不对头,思想道德不对头,没有文化、科学知识,就不可能建设好物质文明即经济建设。我认为思想、政治还应该是灵魂、统帅。)
  为了发挥我们研究会的作用,首先必须做好研究工作,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或生命,所以应当多花功夫,充分掌握情况,占有材料,把问题研究透彻。其次,宣传、发扬工作,可以根据情况和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写文章登报刊、办刊物、编读物、作宣讲、作报告、开座谈会、搞歌唱、搞电视剧、电影片等等。看来宣传工作,注重宣扬好榜样、好典型很必要,因为这样比较生动,可以给人们深刻的印象,产生积极效果。
  四、组织建设方面,我曾谈过应当实现老中青三结合。现在要特别注意在中青年中物选对象,进行培养和提拔。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活动不致中断而能兴旺发达。
  五、我们的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起积极的参谋、助手作用和监督作用,群众都可以监督,研究会作为团体当然也可以监督。日常的研究宣传工作,可以主动进行。属于比较重大的问题,如反对不正之风、反对腐败现象,应当经过调查研究,给党委作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让党委来抓来推动和解决。
  六、对于我们今后的工作活动,特别是如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特点,党委的工作部署,做出较长时间的规划,有步骤地去进行。
  七、同志们建议对这次会议写报告给中央,请求批示,我赞成。关于研究会的编制、经费问题应该适当解决,但是要中央有关部门下达通知有困难,因社团太多,不好办,各地可以报告当地党政请求解决。
  *这是马文瑞同志在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提纲。
  

马文瑞论延安精神(下)/马文瑞著;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编.—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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