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建设及其历史经验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十分重视社会建设,早在井冈山时期和瑞金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在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平均分配土地,努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提高苏区人民文化水平,积极保障苏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实行男女平等政策,保障妇女权益。这些开创性的社会建设工作,使社会关系发生了较大变革,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得到积极推进,从而解放了广大人民群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围绕争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胜利,实现民族解放、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战略目标,其社会建设实践的范围、广度、深度以及内容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积累了丰富历史经验,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移风易俗,推进社会进步和社会风气的转变
乡村社会存在的封建礼教、封建迷信等各种陈规陋俗,长期禁锢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的开化与进步。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展的移风易俗和社会改造运动,使这里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
提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历史上陕甘宁边区经济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极端落后,封建迷信到处盛行。“全区巫神多达2000余人,招摇撞骗,为害甚烈”①。当时的报纸惊呼,“整个边区,就有一批这样的巫神,天天在做这种杀人的勾当”②。面对巫神的泛滥和村民的盲从,延安《解放日报》曾撰文指出:“巫神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不能相容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里,不能容许巫神这种′职业′公开的或秘密地存在。”为保护人们身体健康,净化社会风气,边区政府一方面坚决取缔巫神的祸害活动,处罚伤害人命与造谣惑众的巫神,劝导他们改邪归正,使其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手段,开展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的宣传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边区政府认识到,“要消灭巫神的势力,首先要普及卫生运动和加强医药工作,否则就是主观的空想。”“必须动员一切部队机关中的西医除为部队机关服务外,兼为群众服务,尽量给老百姓看病或住院,并经常组织巡回医疗队下乡。必须动员和帮助一切中医和一切药铺认真为群众服务。”③在边区政府的极大努力下,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卫生事业普遍发展,相信医学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
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1939年3月,毛泽东在延安纪念“三八”妇女节大会上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我们打日本,没有女子参加,就打不成;生产运动,没有女子参加,也不行。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④。
为维护妇女权益,党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首先颁布了禁止妇女缠足的条例,从法律上对违反缠足命令的行为做出严厉规定,开展了群众性的不缠足运动,使“越来越多的妇女都自愿放足,逐渐形成了社会风气”⑤。其次,边区政府制定颁布了婚姻法规,利用法律确立和强制执行了男女平等原则、一夫一妻制、婚姻自主、妇女财产继承权和婚姻自由权,妇女成为在家庭中的平等一员。再次,从政治、经济、文化上注重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积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并在参议会和各机关中大量吸收妇女参加工作;“领导妇女积极参加识字运动和国难教育,组织妇女识字班、唱歌班,动员妇女及女儿童进学校”,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号召妇女积极参加边区经济建设,用经济上的独立来争取家庭中的平等。
这些举措,使妇女的身心获得了极大解放,“她们已经没有羞怯的姿态,现在她们每人穿一身军服,雄赳赳,都是新时代的女性”。在各级参议会里,她们和男子一样,大胆地参政议政;在抗日支前的行列里,妇女踊跃参加边区自卫军,担负起保卫边区的重任,并掀起动员男子当兵上前线和拥军优抗的热潮;在发展边区经济方面,妇女们积极投身家庭手工业、家庭副业和畜牧业生产,为建设边区发挥了半边天的重要作用。
严禁吸食鸦片,净化社会风气。自清末以来,陕北就大量种植鸦片。对于种植和吸食鸦片,陕甘宁边区政府自始至终都严厉禁止。1937年5月27日,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就颁布了《关于禁止鸦片的布告》。1942年又专门成立了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等法规,铲除鸦片的种植,使吸食鸦片现象及至抗战结束时在边区近乎绝迹。
改造“二流子”,维护社会稳定。抗战时期,各抗日根据地都有一批被俗称为“二流子”的群体存在,“他们不仅不事生产,而且还偷谷子,盗糜子,偷驴盗马,妨害别人生产。……他们仗着一张油嘴,流氓手段和有时间,在农村中游来游去,烟酒嫖赌,说是弄非,包打官司,甚至造谣生事,勾结坏人,暗藏奸细,破坏农村治安,违反政府法令”⑥。这些人在生活没有着落的情况下,有的还沦落为匪或被汉奸特务收买、利用,对根据地政权构成很大威胁。从1937年开始,陕甘宁边区就开始了对“二流子”的改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对“二流子”进行说服教育和监督,并在经济上对其进行救济安置,鼓励他们参加生产,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参照陕甘宁边区的经验,华北各根据地也开展了改造“二流子”的活动,不但增加了劳动力,而且消灭了坏人坏事,取得了人民的拥护,巩固了社会的安宁,还改善了的社会风气。好吃懒做被看做是耻辱,“从前乞丐到处可见,现在早已绝迹了”⑦。
根据地的社会改造和移风易俗运动,革除了长期存在的各种陈规陋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风气逐步形成,男女平等的新观念深入人心,普通劳动人民得到应有的尊重,劳动成为无尚光荣的事情。抗日民主根据地展现出全新的社会风貌,成为一个文明、民主、纯净的新社会。
二、发展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和身体素质
抗日战争爆发前后,陕甘宁边区的文化教育事业“是一块文化教育的荒漠”⑧。为了改变边区文化教育落后的面貌,边区政府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了1/7的教育经费,积极发展中小学教育,鼓励和倡导人民群众自办小学,使边区中小学数量和入学人数迅速增加。与此同时,边区政府还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各县社会教育组织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模范学校、半日校暂行条例》,大力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边区社会教育的形式也灵活多样,既有相对正规的夜校、半日校、冬学、识字组、民众教育馆等,也有群众性的学习活动,如大众黑板报、民众娱乐、民众集会等。社会教育的广泛开展,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知识,也启发了民众的抗战意识。
20世纪30年代以前,边区医疗卫生事业极其落后,多种传染病流行广泛,在有些地方,婴儿的死亡率高达60%,成人死亡率也达到30%。对此,党和边区政府把“推行卫生行政,增进医药设备,欢迎医务人才,以达减轻人民疾苦之目的”作为施政的基本政策,并在边区政府民政厅里正式设立卫生处,以加强对卫生事业的领导。
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党和边区政府创办了中国医科大学、边区医学学校、白求恩护士学校、西北医药专科学校等专门学校,还举办各类医药训练班、助产士班、护士班等,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医护人员。边区政府建立了边区卫生处、边区医院、边区保健药社⑨、边区卫生合作社等医疗机构,形成较为完整的医疗卫生网络。当时在延安和边区的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边区政府都在各自系统的医疗机构里,免费为群众治病。
针对各类传染病流行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的威胁,边区政府颁布了《预防管理传染病条例》等法规,设立边区防疫委员会,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活动。每当疫情发生时,防疫委员会及时对疫病区进行封锁,控制疫情,并组织医疗队进入疫区进行救治。这些措施,对防止疫病扩散起到了积极作用,历史上流行的鼠疫、麻疹、吐黄水等疫病在陕甘宁地区再未发生⑩。
抗战胜利后,陕甘宁边区的医疗技术干部大部分随军到其他解放区,为了不使边区的医疗卫生工作受到影响,1945年8月,边区政府会议专门讨论了卫生工作,认为一定要设法大量培训医药卫生人员,决定由边区卫生署组织12个医疗队下乡,进行防治培训工作;在卫生署增设卫生科,各县一科内增设卫生员,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1946年林伯渠在边区第三届参议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广泛加强预防疾病瘟疫宣传教育、推广医药组织与加强治疗工作、积极培训医务工作者等五项任务,长期为边区群众服务。这些措施,保障了战争环境下对群众疾病的治疗问题。
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强,使得边区的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军民的健康状况有所改善,军队的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地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党在根据地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三、开展社会救助,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党和根据地政府在艰苦条件下,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囊括了现代意义上一般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开展社会救助,赈济灾民难民。面对抗日根据地大量的难民、灾民,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就提出,要“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11),改良人民生活。陕甘宁、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山东、淮北等抗日根据地政府在施政纲领里,都将救助工作视为根据地政府的重要任务,制定和采取了因类而异、积极救助与消极救助相结合的政策与措施,妥善安置灾民和难民。
对外来难民,政府首先给予各方面的直接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粮食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问题,以解燃眉之急。在采取直接救助这种消极救助办法的同时,各根据地政府更注重采用积极救助的手段,设法介绍与安置难民就业,优先为难民发放农业贷款,给难民以各方面照顾和优惠,通过政策扶持,达到生产自救的目的。
对根据地内部遭受敌灾、自然灾害的群众,党和根据地政府一是放赈救急,并形成了重点救济、专款专用、民主评议、快捷简便、检查总结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二是实施积极救助的措施,帮助灾民生产自救。边区政府明确指出:“放赈是消极的一个办法,积极的办法是以工代赈,是帮助生产,扩大生产,是动员广大人民互相调节救济”(12)。边区政府积极的救助措施主要有:以工代赈,兴修水利;帮助灾民发展手工业、副业生产;发放农贷给贫苦农民,用于购买耕牛、农具、种子等基本生产资料。三是积极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如普遍设立义仓,开展互助借贷等,以救济贫民。另外,各根据地还开展了节约与募捐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救助灾民。
发展社会抚恤事业,优待抗日军人抗属,保障工人基本生活。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始终将抚恤抗日牺牲官兵、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和安置残废军人、退伍军人及老弱病残抗日将士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指出:“加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工作,彻底实施优抗条例,务使八路军及一切友军在边区的家属得到物质上的保障与精神上的安慰”(13)。边区政府在实践中先后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等近20个优抚法规条例,详细规定了对抗日将士及其家属的优待事项,使优抚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陕甘宁边区的社会保险涉及工伤、失业、医疗、女工和生育等内容,享受对象主要是边区的工人。1940年边区政府对于工厂集体合同工人工伤医疗问题做出具体规定,1941年9月、1942年5月,边区政府又对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和调整,使这一政策更趋合理。
注意社会福利事业,使老弱群体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边区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包括儿童保育、兴办福利设施及发放少量津贴等,主要受益者是儿童、老人和公职人员中的知识分子。根据中央有关精神,陕甘宁边区建立了各级保育行政组织,曾在边区政府民政厅下设保育科,各县市政府设保育科员,区、乡设保育员,主要负责儿童的登记、统计、卫生、奖励和保护工作。儿童在边区受到更多的照顾,享有免费医疗、专职保育员照顾等优惠待遇。
陕甘宁边区还兴办了许多公共福利设施,除建立托儿所、幼儿院外,设立了职业介绍所、学生疗养院、边区养老院、工人俱乐部、图书馆等适合不同年龄、不同人士需要的公共福利设施,为工人、学生、老人、知识分子及妇女儿童等提供福利待遇。边区社会福利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向民众提供防疫和医疗服务,免费为所在地的民众防疫、治病。这些社会保障体系,尽管是低水准的,但覆盖面广,效率较高,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也促进了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关系的形成。
四、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阶级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使以往的贫雇农和地主人数进一步减少,中农、富农数量扩大。抗日根据地还出现了共产党党政干部、知识分子、公营企业工人和军人等新的阶层。针对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新特点,党和边区政府采取恰当的策略和方法处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一是更加密切与各阶级、阶层和党派、团体的合作,巩固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凝聚各方抗战力量。尤其是对于中间派,党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策略,团结了中间派这一重要力量。二是实施有利于调动各阶层抗战积极性的政治、经济政策,恰当调节和平衡各方利益。如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以“三三制”作为政权建设的基本原则,使各阶级阶层的政治、经济权利得到保障。
在社会建设中,党和边区政府对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高度重视,积极扶持,使其有效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陕甘宁边区群众性的社会团体就有救亡、文化、反战、宗教、学术和工、商、医、学等10大类,据1943年不完全统计,全边区有民众团体55个,80%的群众都加入到各种组织之中。仅边区民众抗敌后援会(1943年改名为陕甘宁边区各界抗敌救国联合会)就有会员80多万人(14),加入该会的民众团体有24个。这些群众团体是政府系统外的非政权性质的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和政府的决定通过它去落实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也更方便迅速。群众组织还能把群众分散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在支援抗战、救助难民灾民和生产运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如边区生产合作组织,1944年有10万农业劳动力在变工队和扎工队里,将近20万人在消费、运输、生产合作社里,1.37万多妇女在纺线组里,体现出组织起来的优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延安时期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一)党的领导和根据地政府高度重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关键。社会建设既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又是党和国家实现整体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为整体战略目标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所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人民支持的一个基本条件。重视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如此,延安时期也是如此。革命战争岁月,尽管环境和条件异常艰苦,党和根据地政府始终把社会建设作为关乎民生的大计来认识和对待,看成是巩固抗日民主政权,争取抗战胜利的战略目标。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而且在实际工作中更是坚持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如面对战争时期出现的各种灾荒,党和根据地政府要求各级党、政、军机关和全体共产党员,将重视灾荒上升到乃是“一个对人民负责的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的高度来认识,“以儿子对待母亲的态度”对待灾区人民,谁要是对灾荒没有充足的认识和估计,“那就是不关心群众的痛痒,就是没有群众观点,或者群众观点不足,就是没有远见,犯了政治上的错误……”(15)正是因为党和根据地政府对人民疾苦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施救,抗日根据地没有逃荒的民众和失业的工人,人民群众迸发出火山一样的激情和持续不断的抗战积极性,全力支持抗战,拥护党和政府。
新的历史时期,与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成为制约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面对中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要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16)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又进一步强调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发展,社会建设实践的不断推进,为我国实现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建设要把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民生问题始终是社会建设的重点。延安时期抗日民主根据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都与党和政府把民生问题放在社会建设的首要位置密不可分。如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把减少疾病死亡作为一项重大的迫切任务,建立各类医院,积极培训医务人才,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医疗队下乡,为群众送医送药,解决了人民群众长期无能为力的一件大事。
当前,我国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加之与其他矛盾相互交织,局面错综复杂,极易使矛盾激化,产生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和谐。所以,民生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两个系统的功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为主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建设主体。社会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不是社会建设的唯一主体,没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仅仅依靠政府,社会建设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成效的。
回顾党在延安时期社会建设的历程,在战争环境和政府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建设能够取得巨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延安时期,我们党特别注重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特别注重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创造力,使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成为党和政府贯彻自己方针政策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方式,形成社会建设中政府与社会两个方面的良好互动。
社会组织是社会资源动员和有效运用,不同群体利益的有效表达和实现政治参与,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必要形式(17)。在工业化社会,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公益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的功能,它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在某些方面还可以起到政府和市场不能起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发育,还有助于保护公民的权利。
在现阶段加强社会建设之时,需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提供有效的渠道。要积极动员群众,切实依靠群众,以群众的广泛参与来不断推进社会建设,“使社会建设真正体现广大社会成员的要求和意愿,并有效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社会建设行动的响应和监督”(18)。
(四)社会建设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以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制度建设体系。尽管延安时期的制度建设还处于草创时期,但却贯穿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从《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到各抗日根据地政府制定的施政纲领,都从总体上规定了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也为各项具体法规、制度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各根据地都在实践中制定了大量政策法规,并得到不断修改完善,为延安时期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制度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现阶段我国社会建设必须注重构建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如社会结构的调整与构建、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社会安全体制建设、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等等。在社会建设的制度体系中,“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最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通过社会化的保障机制来化解居民的贫困、失业、疾病等各种生活风险”(19)。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教授)
①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566页。
②1944年4月29日延安《解放日报》。
③1945年1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
④《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7页。
⑤《中国妇女》第1卷第1期(1939年12月)。
⑥1943年2月14日延安《解放日报》。
⑦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编:《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624页。
⑧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编辑:《陕甘宁边区教育资料·教育方针政策部分》(上),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页。
⑨1940年7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在延安设保健药社总社,各地设分社。1941年有分社16个,1944年发展到26个,分布边区20个县市。胡新民、李忠全、阎树声:《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0页。
⑩卢希谦、李忠全:《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
(11)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318页。
(12)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9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2页。
(13)《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4页。
(14)胡新民、李忠全、阎树声:《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
(15)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9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78页。
(16)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6月27日《人民日报》。
(17)周建明、夏江旗、李宗可:《回顾历史经验破解社会建设难题》,《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年第7期。
(18)刘丽丽:《当下中国社会建设的思路与重点》,《理论视野》2010年第1期。
(19)刘丽丽:《当下中国社会建设的思路与重点》,《理论视野》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