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四节 军民联防 保卫边区——2
二 抗日总后方的巩固
随着人民抗日力量的发展壮大,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扩大巩固,日本侵略军对边区的威胁逐步减轻,但国民党顽固派却在边境不断制造摩擦事件,派遣土匪、特务到边区进行捣乱。1942年以后,曾一度缓和的匪情又严重起来。据1942年9月10日到1943年1月17日四个多月的统计,土匪朱永山、朱老二、闫锡年、南万人、聂振中、李全信、惠富元、白玉山、陈方丑、李文斗、路应堂等股,在各地抢劫40次,打死群众与干部10人,打伤13人,损失财产647万元。
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抗日的总后方,1942年12月13日和1943年2月28日,联防军司令部针对匪情,两次下达剿匪训令,明确规定剿匪方针,制定清剿计划及规定对土匪的处理方法。并且在边区高干会期间,召集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和军事干部会议讨论剿匪工作。各分区司令部与党政机关组成清剿委员会,具体拟定军事行动;组织清乡工作,清查户口,各村订立剿匪防奸公约;调查土匪的各种关系,对嫌疑者进行暗中监视,有明显破坏者即行逮捕法办;审查整理自卫军,组织地方武装侦察匪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鼓动群众,瓦解土匪;将各分区的保安科、侦察科、除奸科组成匪情搜研组,搜集情报,研究对策。根据匪情活动规律,武装可靠党员和群众,严密侦察,监视集市庙会,把住一切交通要道,剿匪部队组成以连为单位的轻装精干的便衣队,并吸收地方干部参加,发现土匪即穷追猛打,堵截袭击。对土匪的处理,采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别首恶与胁从,区分罪行轻重,分别处以极刑、徒刑或教育释放等。坚决禁止乱杀与随意株连家属的过左行为。为统一边区人民的思想,加强边区的剿匪除奸工作,1944年1月17日,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人民防奸公约》:“男女老少,人人防奸。肃清特务,反奸敌探。消灭土匪,反共点线。严密户口,加强哨站。发现嫌疑,查究根源。经常报告,保卫机关。保护好人,防止诬陷。被敌欺骗,争取向善。顽固不化,依法严办。保护生产,巩固政权。”由于边区军民执行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加之各方面通力合作,经过多次打击,边区内部的匪患基本得到了平息。
陕甘宁边区在保卫河防、剿匪除奸、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留守兵团、保安部队、自卫军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体制。1942年6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成立后,为了巩固抗日战争的总后方,提高保卫边区部队的战斗力,加强了边区部队的正规化建设。1943年冬,在制止了国民党顽固派掀起第三次反共高潮后,毛泽东要求边区部队很好地进行冬季训练,方法是首长负责,自己动手,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1944年冬,全国面临向日军大反攻的前夜,边区部队又规定了“巩固提高技术,着重战术,加强业务教育,进行全面训练”的方针,用60%的时间进行了战术教育。两年的冬季训练,边区部队在战术上提高了勇猛、机动、顽强、速决的近战、夜战的特性。射击、刺杀、投弹、近迫作业四大军事技术也更为熟练。在八年抗战中,边区留守兵团成为一支保卫中共中央和保卫边区的红色劲旅,为抗日前线输送了2000多名经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干部战士,并打下了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基础,进而为解放战争准备了一支坚强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