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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六节 陕甘宁边区的整风运动——3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三、边区整风过程中的审干与“抢救”运动
  在整风运动期间,中共中央各部委和陕甘宁边区的一些机关、学校于1942年12月开始了审查干部的工作。这是抗战时期中共为保持组织巩固和队伍纯洁而开展的一项主要工作。这在当时党的队伍迅速扩大,国民党加紧特务活动的条件下,是必要的。但在审查干部过程中对敌情作出过分的估计,把审干工作主要视为锄奸、反特斗争,并把一些干部思想上、工作上的缺点错误或历史上尚未弄清楚的问题,轻易地怀疑为政治问题以至反革命问题,并采取逼、供、信的错误方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以“抢救”运动为代表的反特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
  1942年11月,中央总学委副主任康生提出中共内有国民党特务活动。同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宣布:整风不仅要弄清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思想(半条心),而且要弄清革命与反革命(两条心),要注意反特斗争。从1942年12月开始,审干工作主要是反特斗争,这时的反特斗争还是秘密进行的,局限在少数机关和少数人中。1943年4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指出:“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立与我党大量发展党员以来,日寇与国民党大规模的施行其特务政策,我党各地党政军民学机关中,已被他们打入大批内奸分子,其方法非常巧妙,其数量至足惊人”,要求“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开展群众斗争”。《决定》发布后,中共中央直属单位和中央军委直属单位在延安召开有两万多人参加的工作人员大会,由已经“悔过自新”的“特务”在大会上坦白交代。这表明,延安的审查干部和反特斗争由秘密转到公开进行,由少数机关、少数人转变为群众性的运动。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肃清内奸问题。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反内奸委员会,以刘少奇、康生、彭真、高岗为委员,刘少奇为主任。边区审干工作的初期,是比较谨慎的,强调实事求是,调查研究,进行具体分析,明辨是非。5月中旬,康生以“张克勤案件”①为“坦白典型”,先后在杨家岭大礼堂、八路军大礼堂以及绥德抗大总校、绥德师范等地现身说法,作“坦白”动员报告。这时,边区的审干工作开始人为地紧张起来,并出现过失行为。7月15日,专门负责审干工作的康生在延安干部大会上作深入审干的动员报告,提出开展“抢救失足者运动”,宣布已有450人向党坦白悔过,“号召未坦白的人赶快坦白,不要放松一秒钟的时间”,形势咄咄逼人。此后,边区各机关纷纷召开“抢救”大会,出现了“抢救”高潮,在短短十多天时间,就召开了三次大会,以“坦白”号召“坦白”,劝说“回头是岸”,欢迎上台“坦白”,进行控告等形式,日夜进行“抢救”,搞得是非难分,人人自危,伤害了很多同志,造成了严重后果。
  1943年8月15日,中共中央鉴于“抢救”运动中所发生的偏向和恶果,正式作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公开阐明了毛泽东提出的九条审干方针,即首长负责制,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尖锐地批评了“逼、供、信”的错误方针,及时制止了“抢救”运动的错误做法。
  从1943年底开始,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甄别工作。1944年春,根据中央关于甄别工作的指示,边区政府成立甄别委员会,帅孟奇任主任,周扬、王子宜等参加。他们严格掌握政策,坚持调查研究,不采取任何逼迫性方式,不开任何斗争性的大会,赤诚对待同志,坚持一个人只作一个结论,不留“尾巴”,并同本人见面。从1943年12月开始,由延安到绥德、关中、陇东等地先后转入有组织、有领导的甄别工作。在甄别工作中,对一些明显的错案、假案或是纯系捕风捉影的案件,像“三民主义研究会”、“太阳社”、“月亮社”、“乌云社”、“十八兄弟”等,都一一作了平反。
  为了搞好甄别工作,毛泽东多次主动承担责任,并进行自我批评,他还利用各种场合向受害同志赔礼道歉,做思想工作。同时,边区的负责同志也召集干部大会,检讨了“抢救”运动的错误,向受伤害受委屈的同志赔礼道歉,并当场宣布取消戴在他们头上的错误帽子。
  审查干部是延安整风运动的继续和深入,抢救运动则是审干工作中分出的一股支流,其特点就是夸大敌情,制造人人自危的紧张局势,使边区出现了“特务如麻”、草木皆兵的不正常现象。审查干部,是由于当时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伪军训练的一些特务奸细,打入边区进行侦察和破坏活动;国民党顽固派加紧准备第三次反共高潮,也经常派遣特务深入边区进行颠覆活动。在这种环境下,审查干部纯洁干部队伍,就是巩固边区的一项重要政策。而“抢救”运动,则是康生利用他在党内的领导职权,凭主观臆断分析敌情。用“逼、供、信”的办法,使除奸反特扩大化,把很多革命同志打成“内奸”、“特务”,人为地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一度把审干工作引入歧途,造成严重扩大化错误,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破坏了党内和谐,其历史教训极为深刻。
  ① “张克勤案件”是1942年11月,康生用“逼、供、信”的办法,强迫原甘肃地下党员、西北公学的19岁学员张克勤承认是“特务”,进而制造了甘肃地下党是“红旗党”的假案。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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