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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同时亦适用于各地) 
  (甲)在工作中学习 
  (一)在职干部的学习应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本身工作(职务)以内的学习,一部分是本身工作(职务)以外的学习,第一种学习对在职干部是主要的,第二种学习是补助的,但是必须的。 
  (二)有的在职干部常常把自己的工作看作同学习无关,以为只有阅读同本身工作无关的一些理论书籍,或其他书籍,或只有进学校、训练班才叫做学习,因此产生了两方面的恶果:一方面以为工作中无可学习或不必学习,另一方面以为要学习必须抛开工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完全正确的,其结果,是工作与学习脱节,工作本身固受损害,学习也变成了教条式的记忆与背诵。在职干部因此在工作中亦无法进步,理论与实际也就统一不起来。 
  (三)在职干部的学习,首先是在自己所负担的实际工作中。根据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无论那一领导部门工作,都必须要能够做到了解情况与掌握政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极大的调查、研究工作,这种同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调查、研究工作,过去不是没有,便是很少;而这正是本部门工作的基本的与经常的部分,这种调查、研究工作,即是在工作中学习的基本方面。 
  (四)关于本部门工作的调查研究,不但是指具体材料的搜集、研究与总结,不但是指中央每一重要文件或有关材料的仔细研究,而且也包含同本部门工作直接有关的马列主义理论及其他各种理论的研究与批判。如果在职干部能够经常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部门进行有系统的经常的这种调查、研究,做到真正了解情况与掌握政策,那他不但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与技术,正确完成自己的任务,而且他也更能对自己的工作发生兴趣,更能使自己进步,而本部门的工作,也就因此更能活跃,更能深入了。 
  (五)因此,在在职干部的学习中,首先应该强调学习的这个主要方面。各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应该在这个方面大大努力,适当的分配每个工作同志以一定的调查研究任务,适当的在工作会议上进行生动活泼的讨论与研究,得出一定的正确的结论。各部门工作的负责同志,如果不在这个方面努力,他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是不可能的。 
  * 本文按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油印件刊印。 
  (乙)工作以外的学习 
  (六)但是每个在职干部除在他专门部门工作中学习,使自己成为本部门称职的工作人员外,还应该在工作以外学习。这种学习应该包含文化的(国文,史地,社会知识,自然知识等),时事与策略的,理论的(包含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政治经济学,军事学等)。这种学习对在职干部带辅助的性质,其目的,在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政治与理论的水平,使他们对革命,对工作更有信心与能力。 
  (七)不同种类的在职干部,他们的要求,希望与需要,是不同的;他们的文化、政治、理论、经验的水平,也是不同的;因此,他们在学习上,也不应该是千篇一律的,而应该是有分别的。一般说来,延安在职干部,在学习方面,主要的可分为下列四类: 
  ①有工作经验又有较高文化水准的高级及中级老干部(简称第一类)。 
  ②有相当工作经验但文化水平很低的(甚至半文盲的)中级及下级工农干部(简称第二类)。 
  ③工作经验不够,但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中级及下级知识分子新干部(简称第三类)。 
  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较高造就的专门人材(哲学家,经济学家,军事家、文艺家,科学家,教育家,技术家)(简称第四类)。 
  (八)为求得理论与实际的一致,解决这四类在职干部学习问题的基本原则应如下: 
  ①凡实际经验多而理论缺少者,以学习理论为主。 
  ②凡缺少实际经验者,以学习实际知识为主。 
  ③凡文化水平很低者以提高文化为主。 
  ④所有干部,均应了解时局动向与当前党的政策。 
  ⑤一切学习,均应使之同自己本身工作有直接间接的联系。 
  (九)根据上述原则,对四类在职干部学习的具体方向,大体应规定如下: 
  ①第一类,所以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同自己有联系的某一方面学起)为主,同时应增加中国历史,首先是中共党史与现实的知识。 
  ②第二类,应以学习文化,首先以学习国文、数学、自然常识为主,同时应增加政治常识与社会常识。 
  ③第三类,应以学习中国历史首先是中共党史与现实的知识为主(同自己工作有联系的一方面学起),同时增加马列主义理论的知识。 
  ④所有一二三四类干部均应研究时局动向与党的政策。而第四类,即以了解时局动向与当前党的政策为主,同时应增加中国历史,首先是中共党史与现实的知识。 
  (十)在组织上,第一类干部,除参加高级学习组者外,可在各部门内组织研究组,研究科目可依自己的需要决定。第二类干部,应组织文化补习班,依照不同文化水平及工作上的便利,组织不同的文化补习小组。第三类,可在各部门内组织学习组,研究有关的中国历史与现实。第四类,可参加本部门第三类的学习组,关于研究组、学习组、补习班的具体组织与工作(包含学习具体科目,分组,每次开会时间,指导员,文化教员的聘请,课本,参考材料的选择等),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依照本决定一般原则,及总政宣传部,西北局宣传部,中央直属党委宣传科的一般规定,及其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独立决定之。在一切部门内规定千篇一律的具体办法不但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 
  (十一)估计到我党内一般干部文化水平的低下,在在职干部的学习中应特别强调普遍提高干部文化水平的必要。这里,我们对各级干部提出如下的要求。凡党内下级干部应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到相当于初小毕业至高小毕业的程度;中级干部到相当于初中毕业至高中毕业的程度;高级干部到相当于高中毕业到大学毕业的程度。这是全党干部的战斗任务,这个任务不解决,党内理论水平及政治水平的一般提高是不可能的。中央宣传部应指导西北局宣传部、总政宣传部、中央直属党委宣传科在延安各适当地点设立各种业余文化补习学校(晨校或夜校),聘请文化教员,担任各班功课。 
  (十二)《解放日报》(包含在日报上发表的党与政府的公开文件)应成为每个干部学习时事与策略的必需材料,各研究组,学习组,补习班均应在一定时期内举行时事座谈会。第二类干部中不能阅读解放日报者,应阅读比较通俗的报纸如《边区群众报》等。文化教员有给补习班学生在一定时间内通俗的、简单的讲解时事与策略的责任。 
  (十三)对第四类在职干部学习政治的提倡,决不能了解为要这类干部放弃专门职业实行“改行”,或在实际上妨碍他们在专门学术方面与专门技术方面的进一步发展。相反的,党应该鼓励每一个专门人才在专门学术上与专门技术上有所造就,集中他们的最大注意力在自己的专门事业上。他们的政治学习,只是为了使他们不从中国一般现实生活与政治斗争孤立起来,而使他们成为民族、民主革命的积极参加者,使他们成为专门家的革命家。因此,或者对于他们的政治学习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或者对于他们的政治学习提出过高的要求,都是错误的。为发展他们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应吸收他们到延安各种学术团体中去。中宣部与中央文委应负责活跃这些团体的工作。 
  (十四)应该特别指出:每个在职干部学习的能否进步,主要决定于各个干部自己的努力。除第二类干部学习应比较着重于采取上课的方式外,其他各类干部的学习,均以个人阅读与自我研究为主,各种小组会与大讲演等,只能起些辅助作用。学习要依靠自己持久的努力与艰苦的奋斗,任何轻便的终南捷径是没有的。多读,多看,多研究,多注重其实际应用,而反对空洞的形式的所学非所用的学习方法,是马列主义者取得学问的必要条件。这种正确学习习惯的养成,开始是困难的,但坚持下去,就习惯成自然了。这种习惯是一个干部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 
  (丙)在职干部学习的领导 
  (十五)在职干部学习能否成功的主要关健,决定于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应该确定他们是在职干部学习的主要负责者,他们应该把这一工作当作自己业务的一部分,经常给以关心与指导。一个机关一个团体一个部队的主要负责人及各个次要负责人,就是该机关团体部队一切在职干部的学习的校长与教员。 
  (十六)各部门党的支部的宣传教育干事,应推动党员在职干部学习中起模范作用。经常注意吸收非党干部参加在职干部的学习。 
  (十七)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直接组织,检查,督促与领导之责,属总政宣传部,西北局宣传部及中央直属党委宣传科。中央宣传部应经过它们实现统一的领导。 
  (十八)中宣部应在明年出版计划中保证必要的在职干部读物及文化课本的出版,并从中央津贴延安各干部学校基金中,拨出一部分为发展在职干部教育经费之用。 
  (十九)本决定适用于延安。但本决定的一切基本原则,同样亦适用于其他地方。 
  (二十)中央关于延安直属干部学校的决定中关于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及教学方法部分亦适用于在职干部。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央档案馆.—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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