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变//东方杂志第三十四卷第二号
十二月十二日陕西西安发生重大事变。张学良与杨虎城借口兵谏,将居于华清池之蒋委员长扣留,同时并将驻于西京招待所之军政长官陈诚、陈调元、蒋作宾、蒋百里、朱绍良、卫立煌、陈继承、万耀煌、张冲等人监视。当事变起时,蒋委员长之卫队,因奋勇抵抗,死伤颇多,钱大钧、亦被流弹击伤。居于招待所之邵元冲在事变中殉难,其他军政要人,除宪兵团长蒋孝先外,均未受伤害。此西安事变之大概情形也。
至此次事变之原因,据云为对外问题而起,兹将上海《大美晚报》摘录张杨通电内容如下,以资参考。
(1)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
(2)停止一切内战。
(3)立即释放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
(4)释放一切政治犯。
(5)开放民众爱国运动。
(6)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一切政治自由。
(7)确实实行总理遗嘱。
(8)立即召开救国会议。
中央政府于事变发生当晚,即召集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与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
(一)决议:一、行政院由孔付院长负责。二、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改为五人至七人,并加推何应钦、程潜、李烈钧、朱培德、唐生智、陈绍宽为常务委员。三、军事委员会会议由冯付委员长及常务委员负责。四、关于指挥调动军队归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军政部长何应钦负责。
(二)决议:张学良应先褫夺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所部军队归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
据报张学良十二日通电叛国殊堪痛恨。查该员奉职无状,原在中央曲予矜全冀图后效之中,当此外侮紧急,剿匪将竣之际,竟劫持统帅,妄作主张,该员以身负剿匪重责之人,行同匪寇,以身为军人,竟冒犯长官,实属违法荡纪,张学良应先褫夺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所部军队归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凛遵无违切切此令。
十四日蒋委员长之顾问端纳,自洛飞陕,蔼见蒋氏知甚平安,即于十六日飞回洛阳报告,十六日又奉命飞陕。时国府因蒋委员尚未出险,即明令讨罚。并任何应钦为讨逆总司令,其令云:
张学良叛党国,劫持统帅,业经褫夺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仍犹不自悔悟,束身待罪;反将所部军队集中西安负隅抗命,希图遂其逆谋,扰害大局。全国人民,同深愤慨,政府为正饬纪纲起见,不得不明令讨伐,着由讨逆军总司令何应钦,迅速指挥国军,扫荡叛逆,以靖凶氛而维国本。
同时中央政府又派于右任前往陕西宣慰西北军民。何应钦于十七日通电就职,即令刘峙为讨逆军东路集团军总司令;顾祝同为讨逆军西路集团军总司令。于右任于十七日下午乘车西上,并于前一日致电张杨谓:
自蒋委员长失自由后,不但群情震愤,世界各国论调,莫不以中国复兴事业遭受顿挫为憾,苏俄报纸尤为激昂,认为毁损中国抗敌力量,愈使侵略者有所借口,今日之事,不但公等处危城中,使全国亦处危城中矣!望三思之。中央令我入陕,因思东北军及西北军之将领与子弟情均骨肉,使我动无穷之感念,而西北甫有生机之人民,此时之情,当更可悯。我必尽所有之力,以求免于战祸,然此事只在公等侧然转念之间,天下极危难之关头,亦有极平易之途径。望三思之。蒋委员长及各将领同人之安全自由,即东北西北将领子弟与人民之安全自由,亦即我国家民族之安全自由也。此即系公等之大智大勇矣。关河远隔通此精诚,惟希省纳。
十七日被张学良扣留之蒋鼎文,由西安飞返洛阳,翌日飞至南京,带有蒋委员长致何部长及蒋夫人亲笔函各一件,其致何部长函云:
敬之吾兄:闻空军昨日在渭南轰炸,望即令停止。以近情观察,中于本星期六日前可以回京,故星期六日以前,万不可冲突,并即停止轰炸为要。中正手启。十二月十七日。
当时空气大为缓和,惟至十九日(星期六)蒋氏尚未脱险,因此何应钦即下令飞机轰炸,同日宋子文以私人资格飞往陕西,当日因雪暂留洛阳。二十日飞往西安,张学良亲至机场迎接,当偕往谒见蒋委员长,二十一日宋氏自陕返京,迎接蒋夫人宋美龄往陕,宋等于二十二日离京飞陕,同行者尚有日前脱险之蒋鼎文。当时飞抵西安往见蒋委员长接谈一切。
在宋子文往返接洽期间,中央军队虽迅速向前推进,惟仅发生小冲突,似入暂时停战状态。同时山西太原方面,营救蒋委员长之工作亦积极进行,各方派代表前往。惟至二十五日张学良等已向蒋委员长悔过,于当日下午三时在陕西乘飞机飞洛,同行者除蒋夫人外,有宋子文及张学良本人。当晚各地人民,闻蒋委员长脱险消息,均大放爆竹表示庆贺。二十六日蒋委员长、宋子文及张学良一行,先后飞回南京,欢迎之盛为空前所无。蒋氏对中央社记者发表谈话:
余今日乘机震荡,略感疲乏。余对西安事变之见解,已于今日发表之在西安对张杨二人之训词中,现一切均应听中央之决定,余身为统帅,率导无方,至生此事变,深感负疚,对事变中被难同志及死难官兵,更觉悲怆,难以为怀。幸中枢主持得宜,全国军政当局,竭尽职责,使国家安定如常,实深感幸,而在事变中海内外同胞同志之热烈关注,与各友邦朝野及世界舆论之一致关切,尤使余感谢不置之。
至蒋委员长将离西安以前,对张杨二人所作之详尽训词,系蒋夫人笔录,原词如下:(蒋介石在洛阳发表之《对于张杨训话》原文,见本书《附录》,此略——编者)
张学良于二十六日午后抵京后,即作一函呈蒋委员长,表示来京待罪之意,其原函云:
介公委座钧鉴:学良生性鲁莽粗野,而造成此次违犯纪律不敬事件之大罪。兹腼颜随节来京,是以至诚愿领受钧座之责罚处以应得之罪,振纪纲警将来,凡有利于吾国者学良万死不辞。乞钧座不必念及私情有所顾虑也。学良不文,不能尽意,区区愚忱俯乞鉴察,专肃敬叩钧安。张学良谨肃。二十六日。
二十七日,其他留陕长官陈诚、钱大钧等亦乘机飞京。二十九日晨中央政治委员会召集会议,讨论陕变善后,蒋委员长当即提出辞职。
中政会当即裁决,挽留蒋委员长,将张学良交军事委员会依法处理,国民政府二十九晚发表明令慰留蒋氏,惟蒋氏仍坚决请辞,政府仍予慰留。惟允给假一月,俾资修养。
关于处理张学良事,国府发表明令云:“此次西安之变,毁坏纲纪全国震惊,事后追维实堪痛惜,所幸当日倡首之人,阅时未久,即已剖陈心迹,次第改悔。复据张学良亲向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具呈,请予制裁,来京待罪。政府念其尚知咎戾,兼为安靖地方,免致贻累人民起见,即日停止军事行动,并将讨逆总司令部及讨逆军东西两路集团军总司令部一并撤销。应行结束各事着由军政部负责妥办。至张学良应如何惩处,仍交军事委员会依法办理,对于曾予变乱各军队,并着该会恳切训诫、严加约束,嗣后务各恪守纪律,尽忠党国以图报称,而盖前愆,是为至要”。
从此震惊全世界历时二周之西安事变,即圆满解决矣。(东序)
(原载《东方杂志》第三十四卷第二号)
西安事变资料选辑/西北大学历史系中国现代史教研室,西安地质学院中共党史组,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合编.—内部出版,1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