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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应钦(1890~1987),字敬之。祖籍江西,生於贵州兴义。1909年加入同盟会。1924年春任广州孙中山元师府参谋。1926年任第一军军长兼黄埔军校教育长。同年7月率第一军参加北伐。1929年任国民党海陆空司令部参谋长。1930年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长,后任“剿共”军前线指挥。参与对中央苏区的一、二、四次军事“围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特别事务委员会委员。1933年任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与日本签订出卖国家主权的《溏沽协定》、《何梅协定》。
  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何应钦等主张打,孔祥熙、宋美龄等主张和,冯玉祥、李烈钧等国民党元老出于国家民族安危,支持主和派政治解决,在何等的挟持下,国民党通过了“讨伐”张、杨的决定,授何负责军事,代行蒋介石的总司令职务。何一方面与日本驻华使馆及桂系、四川联系,促汪精卫回国主持大计,对人事作出内定,一方面出任讨伐总司令,调动两个集团军向西安推进,令空军轰炸张、杨部队。“西安事变”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下,得以和平解决,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蒋、何虽有矛盾,但由于相互之间的依存关系,在蒋回南京后,何仍留任军政部长一职。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何应钦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1938年任军事委员会参谋长,负责战时的军制、计划和指挥。1941年和蒋介石一起策划了皖南事变。1944年任中国陆军总司令,指挥了长衡会战和湘西反攻战。1945年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本投降。1946年任重庆行营主任,后赴美任联合国军事参谋委员会中国政府代表。1948年回国,支持蒋介石发动反革命内战,任国防部长。1949年初,蒋介石“下野”时,一度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旋即辞职。后去台湾。历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主任委员”等职,1987年10月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