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政治协商会议志》概述

《陕西省志·政治协商会议志》编纂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它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
  1955年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成立,它的前身是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选举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接着,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的第四次会议决定全国各省成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并规定:“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50年6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人民政协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省、市地方委员会,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各省、市人民代表会议所产生的协商委员会代行其职权。”
  据此,1950年8月召开的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陕西省第一届协商委员会,马明方为协商委员会主席,张邦英、韩兆鹗、孙蔚如为副主席,委员58人。 首届协商委员会召开过5次会议,其中三、四次会议是与省人民政府委员会联合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推选出常务委员21人。
  1952年11月,召开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产生新的协商委员会,选举潘自力为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合邦、韩兆鹗、孙蔚如为副主席,委员61人。第二届协商委员会先后召开过4次会议,第一次会议推选常务委员23人。
  两届协商委员会共召开过10次常务委员会议。
  这一时期,由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代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的职权。它在全力支持中国人民抗美援朝的斗争,推动和团结全省人民广泛地开展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保卫祖国安全和维护世界和平,协助政府组织各阶层人民参加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的各种革命运动,组织推动各界人士进行学习和思想改造,协助和联系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市、县协商组织开展活动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发挥了作为民主统一战线地方组织的应有作用。这是陕西省人民政协历史发展的第一阶段。
  1954年8月,经过普选的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陕西省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委员名单,并作出决定。1955年2月25日至3月2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出张德生为省政协主席,孙蔚如、刘文蔚、杨子廉等7人为副主席。每届任期四年。从此,陕西省协商委员会的历史任务即行结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代之而立。这是陕西省人民政协历史发展的第二阶段。
  从1955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11年间,政协陕西省委员会经历第一、第二、第三届,共召开过8次全体会议。每届委员人数都有增加,团结面不断扩大。第一届和第二届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均选举张德生为省政协主席,在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张德生因健康关系,提出辞去省政协主席职务,改选方仲如为省政协主席。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赵守一为省政协主席。省政协常务委员,第一届为41人,第二届为60人,第三届为55人。三届委员会共举行常务委员会议98次。从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起,省政协历次全体委员会议大体上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召开,并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代表一起协商讨论全省革命和建设的各项工作。
  这一时期,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在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推动社会力量加速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继续组织、推动各界人士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不断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方面,都做出了一定贡献。从1959年起省政协开办了社会主义公学,开展了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出版工作。但是,到50年代后期,人民政协工作受到了“左”的错误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曲折和失误。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大动乱期间,全省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政协组织陷于解体,被迫停止了活动。造成了陕西省人民政协历史上一段无法弥补的空白。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工作才得以恢复。1977年12月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瑞山为主席,常黎夫等15人为副主席,常务委员71人。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协的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79年12月省政协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学习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精神,参政议政工作日益活跃。
  1979年6月,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和统一战线内部发生了根本变化,广大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资本家中的绝大多数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一论断完全符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也为全省统一战线及人民政协的工作指出了方向。此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制定了第三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的总纲部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按照新章程关于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省政协于1983年4月召开了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428名,到五届五次会议增到457人,其人数之多,代表性之广泛,都超过历届委员会。
  省政协从1977年12月重新恢复工作,四、五两届委员会先后召开过9次全体会议、45次常务委员会议。四届二次会议召开时,李瑞山调离陕西,会议补选吕剑人为省政协主席,五届三次会议上,吕剑人因年事已高,请求辞去省政协主席职务,会议补选谈维煦为省政协主席。省政协常务委员,第四届为145人,第五届为95人。从五届开始,省政协增设了省军区和驻陕部队的委员。
  省政协恢复工作十多年来,经过拨乱反正,不断清除政协工作中“左”的错误影响,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中共十二大和十三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对有关国家和全省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群众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兴利除弊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有关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推动“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实施;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人民政协在地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推动委员及他们所联系的有关人士为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献计出力,认真落实好委员和其他方面统战政策,解决好委员知情、出力问题,等等。这些对全省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已经起了和正在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陕西省人民政协历史发展的第三阶段。
  全省各市、县(区)政协组织,也有了很大发展。截止1989年12月的统计,全省设有政协委员会的市、县(区)已由“文化大革命”前的38个,发展到111个;委员人数由“文革”前一届的2438人,增加到13000多人;设立省政协地区联络组6个;市、县(区)政协乡镇学习组有1180多个,成员25000多人。各市、县(区)人民政协组织不断扩大,参政议政工作日益活跃,在全省各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职能的特殊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988年5月16日至25日,政协陕西省委员会举行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周雅光为主席,吴庆云等13人为副主席,王志敏为秘书长,常务委员72人。1989年4月21日至28日和1990年4月9日至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三次全体会议。本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不久,白进勋副主席病逝,第三次全体会议增选董继昌为副主席,常委人数增至86人,委员人数由第一次会议时的502名,增至第三次会议时的512人,常委及委员人数是历届最多的,委员年龄构成平均55岁,是历届最低的,委员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358名,是历届最高的。
  政协陕西省六届一次会议以后,省政协的工作机构有了加强和变化,原有的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研究、工作组四个委员会,改为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教育、文卫体、民族宗教、法制、工青妇、祖国统一外事共11个委员会,还增设了研究室。政协机关实有职工129人,比过去历届都多。政协工作机构及机关设置的变化和加强,标志着政协工作及其活动的日益充实及发展。
  各专门委员会吸收了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参加工作。根据全国政协的有关规定,省政协先后制定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同委员联系的暂行办法》、《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以加强政协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并成立了陕西省政协联谊会。组织和制度的加强,保证了更好的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作用,使政协的整体功能和委员的积极性得到更好的发挥,政协的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前进了一步。
  截止1990年3月,省六届政协共召开三次全委会议,12次常委会议,43次主席会议,对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治理整顿等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了使委员了解情况,更好的参政议政,多次组织较大规模的视察和调查研究,写出数十份视察、调查报告。委员提案的数量、质量及办案的程序和办法有了提高和改进,省政府于1989年发出《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之后,提案的办理和效能更加提高。特别是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后,上述各项工作更加活跃和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了光辉的历程。虽然历经曲折,但经受住了考验,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人民政协必将进一步发挥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为祖国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政治协商会议志》(第一篇)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