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志》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建。系本县生员刘芳永捐地。道光十七年(1837),同治十二年(1873)皆有重修。楼基东西长15丈,南北宽7.5丈。嘉庆三十三年(1818)知县范仲赵立碑,光绪七年(1981)举人黄鹤鸣撰序刊于碑阴。民国18年(1929),由镇安县政府建设局长吴跃门及本县绅士党幼阶、姚午亭、柯秀山等人主持在原址改木建为砖楼三级,重门重室,高10丈,围8丈,楼基占地5分。楼顶塑有魁星点斗,各级楼外四角装有碗大铜钤,遇风吹动,钤声响彻全城。文柱雕栏华丽,为从东门入城的第一景观。惜在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四旧”拆除,遗址尚存。
出处: 《镇安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