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句末“故”是汉语佛经语言的重要语法特征,是仿译梵语原典语法现象的结果。本文将《阿毗达磨俱舍论》梵本与真谛、玄奘两种汉译本进行对勘,考察句末“故”的使用情况。句末“故”出现的原因有:(1)对译原典中的从格格尾;(2)对译原典中的具格格尾;(3)对译原典中表示原因的虚词hi;(4)对译原典中的名词artha或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基于梵汉对勘的复句研究是汉译佛经语言研究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汉译佛经 句末“故” 梵汉对勘 阿毗达磨俱舍论
一 汉译佛经中的句末“故”
汉译佛经语言是汉语历史文献语言的非自然变体,与中土文献语言同中存异,有着自己在词汇与语法方面的特点。①经常出现在文末或者句末的表示原因的连词“故”,便是汉译佛经语言重要的语法特征之一。
在标准文言文中,连词“故”用在因果关系复句中,表示结果或结论。从句法位置上看,“故”大多用于表示结果或结论的分句句首,即“……,故……”。例如:
(1)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左传·隐公十年》)
(2)适足以致天下之兵耳,故楚不如汉,其势易见也。(《史记·黥布列传》)
(3)谢镇西少时,闻殷浩能清言,故往造之。(《世说新语·文学》)
“故”也可以用在表因分句中,但是,一般要与介词“以”、“为”连用,即“……以……故,……”或“……为……故,……”。例如:
(4)冬,介葛卢来,以未见公故,复来朝。(《左传·僖公二十九年》)
(5)良至韩,韩王成以良从汉王故,项王不遣成之国,从与俱东。(《史记·留侯世家》)
(6)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左传·宣公十一年》)
(7)掾史,为断其意故,教其所以答塞之状,皆如所度。(《三国志·魏书·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
这种与介词“以”或者“为”连用的句末“故”并非连词,而是名词,所以也常常用在“……以……之故,……”或“……为……之故”等结构中,例如:
(8)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後,君之惠也。(《左传·哀公十四年》)
(9)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10)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三国志·魏书·锺繇华歆王朗传》)
在这种用法的名词“故”之后,可以出现语气词“也”,例如:
(11)郑伯如楚,谋晋故也。(《左传·昭公三年》)
(12)今身不至劳苦而辇以上者,有术以致人之故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13)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史记·太史公自序》)
在汉译佛经中,连词“故”经常自由地出现在小句或因果复句中表因分句的末尾。例如:
(14)孛哀人民故,随使者还。(三国·支谦译《佛说孛经钞》)
(15)彼银色女有所须故,从自家出,往至他舍。(北魏·佛陀扇多译《银色女经》)
(16)知一切法者,名之为佛。以彼慧眼及法身,能见作菩提、学、无学法故。(东晋·失译《佛说大乘稻杆经》)
(17)西方即是羼提波罗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为后,一切恶法弃于后故。(北凉·昙无谶译《优婆塞戒经》)
有时,在因果关系复句中,不但在表因分句的句末使用“故”,还可以同时在表果分句中使用“是以”,二者前后互相呼应,例如:
(18)我昨见王女,颜貌端正,思与交通,不能得故,是以病耳。(南朝萧齐·求那毗地译《百喻经》)
(19)羞其妇故,不肯弃之,是以不语。(南朝萧齐·求那毗地译《百喻经》)
这种用法的句末“故”既可以与“以”搭配使用,也可以不搭配使用。例如:
(20)今以我所事非真故,归命於佛,当哀愍我曹去浊秽之行,受佛清净决言,若审尔者大善。(南朝宋·沮渠京声译《佛说耶只经》)
句末“故”的这种用法已经成为汉译佛经语言的语法特征之一。许理和(1977)认为,“句尾词‘故’的用法经历不同时代一直作为佛经语言的特点而保留下来。甚至在宋朝最晚的佛经译文中还有很多这种用法。用于句尾的‘故’,……成了佛经宗教语言的一个区别性特征,这种文体至迟在唐代已经和文言文一样,成为一种固定的程式了。”
对于句末“故”在佛经中大量出现的原因,许理和(1977)认为,句末“故”对译的是梵文原典中表示原因的离格(causal ablative)②。高崎直道的论文《<大乘起信论>的语法:有关“依、以、故”等之用法》对流支翻译的《大乘起信论》的有关章节进行了梵汉对勘,在此基础上提出,(1)句末“故”在多数情况下是对梵文从格的仿译;(2)出现在引文之后的“故”字,如“如经说言:‘……’故”或是“偈言:‘……’故”等,是对梵语虚词“iti”的对译。“论典之援引经典,是为了权证自己的说法的正确性,因此在‘为什么呢?因为经典上说……’这一层意义上,使用了‘故’字,但并一定就是从格。”
本文将《阿毗达磨俱舍论》(下文简称《俱舍论》)梵本与真谛、玄奘两种汉译本进行对勘,考察句末“故”的使用情况,探究句末“故”出现的原因。《俱舍论》是印度世亲用规范的古典梵文写成的,先后由陈真谛与唐玄奘两次译成汉文。③《俱舍论》属于经体论说文,长于论理,有破有立,逻辑严密。为了把《俱舍论》中谨严的逻辑关系准确地表达出来,真谛和玄奘的两种译本中运用了大量的复句。因此,《俱舍论》是研究经由佛经翻译所导致的语言接触对汉语复句影响的比较理想的语料。在《俱舍论》中,表示因果关系的句末“故”出现的原因有:(1)对译原典中的从格格尾;(2)对译原典中的具格格尾;(3)对译原典中表示原因的虚词hi;(4)时译原典中的名词artha或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
二 译自原典中从格格尾的句末“故”
梵语名词变格共有七组格尾:体格、业格、具格、为格、从格、属格、依格。④梵语屈折形态变化非常发达,句中的名词均由名词词基与格尾两部分构成;⑤而汉语几乎没有形态变化,主要依靠语序与虚词来表现句法关系,展现在线性语言序列中的只有名词词基,并没有表达句法关系的格尾。在汉译佛经中,译师们不但要选择恰当的汉语词语来翻译梵语中名词词基的词汇意义,还会另外用汉语字词来表达或者突显这个梵语词基所带的格尾的语法意义。对译梵语名词格尾的汉字的意义与这种语法意义有时相关,有时毫不相干。
梵语的从格格尾大多表示原因。原典中含有从格的句子一般都被译为汉语中的因果关系复句,带有从格格尾的名词被译为表示原因的分句,⑥而从格格尾被译为关联词语“故”。因为梵语的格尾永远紧随于名词词基之后,而佛经翻译又力争照搬原典语序,所以对译从格格尾的“故”大都也出现在分句的末尾。例如:
(21)论谓能传生无流智,是无流智资粮故,亦名阿毗达磨。(谛)⑦
论谓传生无漏慧教,此诸慧论是彼资粮故,亦得名阿毗达磨。(奘)
yad casāstram asyāh prāpty-artham anāsravāyh prajnāh tad api tad-sambhārabhāvātabhidharmah iti ucyate/1-30⑧
(那个为了得到无流智的是论,因为论是无流智的资粮,所以称之为阿毗达磨。)
真谛本中“无流智资粮”和玄奘本中“彼资粮”对译的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tad-sambhārabhāva(它的—物质基础),其后带有阳性单数从格格尾-at,意为“因为是它的物质基础”,说明了这部论被叫作“阿毗达磨”的原因。谛本和奘本中的“故”对译的便是复合词tad-sambhārabhāva的从格格尾-at,表示原因。又如:
(22)复有余师说,依止变坏故,无教亦变坏。是义不然。若尔眼识等由依止变坏,亦应成色。(谛)
有释,所依大种变碍故,无表业亦得色名。若尔所依有变碍故,眼识等五应亦名色。(奘)
āsraya-bhūta-rūpanāt iti apare evam tarhi cakur-vijnānādīnām api āsravarūpa-nāt rūpatva prasangah/13-26
(其他的论师说:“因为无教的依止可以形成障碍,所以无教也可以形成障碍。”这是不正确的看法。如果真是如此,眼识等因为它们的依止可以变坏,就也应当可以叫作色了。)
真谛本中“依止变坏”和玄奘本中“所依大种变碍”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āsraya-bhūta-rūpana(所依—物质—产生障碍)。āsraya-bhūta-rūpana后带有阳性单数从格格尾-at,表示原因,在汉译本中被译为“故”。奘本中“所依有变碍故”对译的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āsraya-rūpana(所依—产生障碍),āsraya-rūpana后带有阳性单数从格格尾-at,说明所依产生障碍是眼等五识被叫作色的原因,这种语法意义是由汉译本中的“故”来表现的。⑨
在梵语里,表示原因的从格常常位于全句的末尾,补充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条件。因此,在仿译原典从格而形成的因果关系复句中,常常是表果分句在前,表因分句在后。在《阿毗达磨俱舍论》中,带有句末“故”的表因分句常常位于整个复句的尾部,在数量上要多于表因分句在前的情况。例如:
(23)释曰,……云何四界名大?一切余色依止故,于彼成粗放,(故名为大);复次极遍满起地水火风聚中形量大故。(谛)
论曰,……如是四界亦名大种,一切余色所依性故,体宽广故;或于地等增盛聚中形相大故。(奘)
iti ete catvārah sva-laksana-upādāya-rūpa-dhāranāt dhātavas catvāri mahābhūtāny ucyante/mahattvam esām sarva-anya-rūpa-āsrayatvena udārikatvāt/atha vā tad-udbhūta-vrttisu prthivy-ap-tejo-vāyu-skandhesu esām mahā-samnive-satvāt/11-17、18、19
(……四界又被称为“大种”,这是由于它们是其他一切色的所依的缘故,由于它们体貌盛大的缘故;或者在地水火风聚中,以其增盛为形式,因为它们具备大形相故。)
真谛本中“成粗”和玄奘本中“体宽广”对译的是原典中的udārikatva形容词(粗);⑩udārikatva后所带的表示原因的中性单数从格格尾,在汉译本中被译为“故”。谛本中的“形量大”和“形相大”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持业释复合词mahā-samnivesatva(大—形体),其后表示原因的中性单数从格格尾被译为“故”。由于udārikatvāt和mahā-samnivesatvāt在原典中都位于句末,所以,汉译本中用句末“故”作为关联词语的表因分句也出现在复句的末尾。(11)又如:
(24)若尔邻虚色应不成色,不可变坏故。(谛)
若尔极微应不名色,无变碍故。(奘)
paramānu-rūpam tarhi rūpam na prāpnoti a-rūpanāt/13-16
(如果这样的话,色的最小组成部分应当不是色,由于不能变坏的缘故。)
真谛本中“不可变坏”和玄奘本中“无变碍”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a-rūpana(不—产生障碍),a-rūpana后所带的表示原因的中性单数从格格尾被译为“故”。a-rūpanāt是对“色的最小的组成部分为何不被称作色”的补充说明,位于全句末尾,汉译本中与之相对应的表因分句便也位于复句中表果分句之后。又如:
(25)偈曰:香有四。释曰,谓香臭平等不平等差别故。(谛)
香有四种。好香恶香等不等香有差别故。(奘)
catuvidho gandhah sugandha-durgandhayoh sama-visama-gandhatvāt/9-51
(香有四种,好香和恶香存在平等和不平等的差别的缘故。)
真谛本中“平等不平等差别”和玄奘本中“等不等香有差别”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sama-vissama-gandhatva(平等—不平等—香),其后带有阳性单数从格格尾,表示原因,在汉译本中被译为“故”,并且如同sama-visama-gandhatvāt一样位于句末。
有时,句末“故”可以与“以”或“由”等词语搭配使用,共同对译原典中的从格格尾。例如:
(26)独觉及声闻于一切法虽除无明,由有污染无明极不生故,不由一切种。(谛)
声闻独觉虽灭诸冥,以染无知毕竟未断故,非一切种。(奘)
pratyeka-buddha-srāvakā api kāmam sarvatra hata-andhakārāh/klista-sam moha-atyanta-vigamāt/na tu sarvathā/1-9、10、11
(独觉声闻虽然在一切领域都破除了冥,但是因为他们的染污无知仍然存在,所以他们还不能通过各种方法破除黑暗。)
真谛本中“有染污无明极不生”和玄奘本中“染无知竟未断”,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klista-sammoha-atyanta-vigama(染—无知—永远—断),klista-sammoha-atyanta-vigama后所带的表示原因的阳性单数从格格尾-at,在谛本中被译作“由……故”,在奘本中被译作“以……故”。
在真谛的译本中,“由……故”的用法更为多见。在玄奘的译本中,句末“故”大多单独使用,只有为了凑足四字格时,(12)才会将“以”或“由”与“故”共同使用。又如:
(27)释曰,诸见依中住,由随顺增长故,故是见处。(谛)
亦名见处,见住其中随增眠故。(奘)
drstir asmin tisthaty anusayanāt iti drsti-sthānam/8-5
([有流]也叫作见处,由于见在其中存在并能随增的缘故。)
谛本中的“随顺增长”和奘本中的“随增眠”,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anusay-ana(烦恼),anusayana后带有表示原因的中性单数从格格尾-at,在谛本中又被译作“由……故”,而在奘本中却只被译作句末“故”。
三 译自原典中具格格尾的句未“故”
梵语中的具格“主要表现‘工具、途径’(karanam),还表现方式、达到目的手段以及原因等”。(13)原典中表示原因的具格格尾,在真谛本中大多被译为“由……故”,而在玄奘本中却被译为介宾短语或原因状语从句,这可能是由于译者语言习惯的不同所导致的。在对译梵文中表示原因的具格时,真谛也喜欢使用“由……故”结构。
在真谛本中,“由……故”可以对译原典中的具格格尾,例如:
(28)释曰,此摄由同性类应故,不由异性故。(谛)
唯摄自性,不摄他性。(奘)
svabhāvena na parabhāvena/17-15
(由自性所摄,而不由他性所摄。)
真谛本中的“同自性类相应”对译的是原典中的svabhāva(自己的性质),其后表示原因的阳性单数具格格尾-ena被译作“由……故”。真谛本中的“异性”对译的是原典中的parabhāva(其他的性质),其后表示原因的阳性单数具格格尾-ena也被译作“由……故”。又如:
(29)余者谓前四根。此次第前说,由远急明事故。(谛)
余谓前四。如其所应,用远速明,是故先说。(奘)
sesam punaritarasmād yathā-yogam dūra-āsutara-vrttyā pūrvam uktam/22-32
(其余的因为速远的原因而先说或后说。)
真谛本中“远急明事”对译的是原典中的相违释复合词dūra-āsutara-vrtti(远—速—形状),dūra-āsutara-vrtti后所带的阴性单数具格格尾-yā,在真谛本中被译作“由……故”,说明四根被先说或者后说的原因。在玄奘本中,复合词dūra-āsutara-vrtti后的阴性单数具格格尾-yā被译作介词“用”,并且通过下一个小句句首的连词“是故”对这种因果关系进行强调。
真谛选择“由”与“故”搭配使用的原因在于:
(1)在文言文中,“由”本来就可以表示原因。王引之《经典释词》认为:“用、以、为,皆一声之转,故‘可以’谓之‘何用’,‘何为’亦谓之‘何用’。”例如:(14)
(30)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诗·邶风·雄雉》)
大道即隐,天下为家……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礼运》)
(2)梵语中的具格不但可以表示原因,也可以表示工具或方式等。在谛本中,常常用介词“由”来对译表示工具或方式的具格。例如:
(31)复次由器等义立次第,如器食肴厨人噉者,色等五阴亦尔。(谛)
bhājana-ādi-arthena vā/bhājana-bhojana-vyanjana-kartr-bhoktr-bhūtā hi rūpā-dayah skandhāh/22-10、11
(或者根据器皿等的意义来安排次序。色等五阴的排列顺序就如同器皿、食物、调料、厨师和食者的顺序一样。)
谛本中的“器等义”对译的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bhājana-ādi-artha(器—等—义),其后带有阳性单数具格格尾-ena,表示确立五阴次第的方式、方法,在谛本中被译作介词“由”。
在有些情况下,具格究竟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或是表示方式和方法,还是表示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性,难以截然分开。介词“由”既可以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也可以表示方式、方法,还可以表示原因,因此,把具格格尾译作介词“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例如:
(32)世间由惑转有海,为此传佛说对法。(谛)
由惑世间漂有海,因此传佛说对法。(奘)
klesais ca bhramati bhava-ārnave atra lokas tad-dhetor atah uditah kila esa sāstrā//3-2
(世人因为烦恼而在生死海中漂转,据说佛陀因此宣讲对法。)
谛本和奘本中的“惑”对译的是原典中的名词klesa(烦恼),klesa后所带的阳性复数具格格尾被译为介词“由”,既可以表示世人漂转于有海之上的原因,也可以理解为漂转的工具。
四 译自原典中不变词hi的句末“故”
在梵语语法中,把词分为形态可变与形态不可变的两类。在句子中,名词、代词、形容词和数词等需要变格,动词需要变位,所以它们是形态可变的词。而副词等没有格位变化,所以是不变词。
梵语中不变词hi表示原因,意思是“for,because,on account of”(15),一般用于特殊疑问句的回答中。原典中的不变词hi在汉译本中常常被译作句末“故”。例如:
(33)释曰,阿毗达磨是此论依止。何以故?从被法中引生此论故。(谛)或此依彼,从彼引生。(奘)
atha vā sah abhidharmah etasya āsraya-bhūtah sāstrasya/tatas hi etad nirākrstam/2-3、4
(或者对法是此论的依止,从对法中引生此论[俱舍论]。)
真谛本中,“从彼法中”对译的是原典中副词性不变词tatas(从那,从那里),“引生”对译的是过去被动分词nirākrstam(产生;导致),“此论”对译的中性单数体形式的指代词etad(此,这个),etad受到过去被动分词nirākrstam(汉译为“引生”)的支配。不变词hi表明“从对法中引生此论(俱舍论)”是阿毗达磨充当此论(俱舍论)的依止的原因。这种因果关系在真谛本中是通过句末的“故”体现的。又如:
(34)如此空等三无为及圣道说为无流法。何以故?于中诸流不能眠故。(谛)
此虚空等三种无为及道圣谛名无漏法。所以者何?诸漏于中不随增故。(奘)
iti etad ākāsādi trividham asamskrtam mārga-satyam ca anāsravā dharmāh/kim kāranam/na hi tesu āsravā anuserata iti/4-10、11、12
(这些虚空等三种无为和道圣谛叫作无漏法。目的何在呢?因为漏在其中不随增。)
真谛本和玄奘本中的句末“故”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不变词hi,用来说明虚空等三种无为和道圣谛叫作无漏法的原因。
五 译自原典中名词artha或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的句末“故”
梵语中的名词artha意为“目的”,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常常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这种语法意义在汉译本中是由“为……故”或“欲……故”结构来对译的。这种情况下的“故”是名词。
句末“故”可以对译原典中的名词artha,例如:
(35)由此正因,欲令弟子得简择法故,大师佛世尊先说阿毗达磨。(谛)
因此,传佛说彼对法,欲令世间得择法故。(奘)
atas tad-hetor tasya dharma-pravicayasya arthe sāstrā kila buddhena abhidhar-mah uktah/3-5
(据说,佛世尊因此宣讲对法,目的是使世上的生命得到简择法。)
谛本中的“令弟子得简择法”和奘本中的“令世间得择法”,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dharma-pravicaya(法—选择),dharma-pravicaya带有阳性单数属格格尾-sya,修饰限定句中的名词artha(目的)。artha在句中为带有阳性单数依格格尾,意思“在……目的之中”,即“为了……目的”,在汉译本中被译为“欲……故”。
句末“故”可以对译原典中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例如:
(36)释曰,若实如此,眼等一界云何生二?为庄严依止故。(谛)
论曰,为所依身相端严故,界体虽一而两处生。(奘)
eka-dhātutve api tu caksur-ādīnām dvayoh sambhava āsrayasya sobha-artham/19-2
(为了所依美丽的目的,眼等的界体虽然是一个,但却在两个地方存在。)
真谛本中“为庄严……故”和玄奘本中“为……端严故”,对译的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sobha-artha(美丽—目的),其后带有中性单数格尾,说明一个界可以有两个地方存在的原因。复合词sobha-artham中的前半部分sobha(美丽、好看),在真谛本中被译为“庄严”,在玄奘本中被译为“端严”;sobha-artham中的后半部分artha(目的)在真谛本和玄奘本中都被译为“为……故”。又如:
(37)至得相续亦尔,为简此异彼故,说依止于四大。(谛)
为简诸得相似相续,是故复言大种所造。(奘)
kusala-akusale prāpti-pravāho api asti idrsa iti tad-visesana-artham ucyate mahābhūtāny upādāya iti/11-8
([善与不善]相连续的情况也是如此,为了对其互相区别,所以要讲它们所依的大种。)
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tad-visesana-artha(它的—区别、差别、简别—目的)意为“为了区别……的目的”,说明讲解善与不善所依的大种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善与不善。复合词tad-visesana-artha的前半部分tad-visesana-在真谛本中译为“简此异彼”,在玄奘本中译为“简”;tad-vise sana-artha的后半部分-artha在真谛本中被译为“为……故”,而在玄奘本中被译为“为……,是故……”。(16)前者中的“为”是介词,而“为……,是故……”中的“为”是连词。
香坂顺一(1997)在讨论现代汉语中的连词“为的是”时,指出“为”在古文中既表示目的,也表示原因、理由;同时认为这种现象“与其说是兼跨双方,不如更直接地从根源上说,即中国人或许对目的还是原因并不区别得那样分明。”这种看法有待商榷。
首先,“为”的这种兼表原因与目的的用法,在许多语言中都有所反映,并非汉语所独有。例如,汉语中的“为”、日语中的“ために”、英语中的“for”和法语“pour”都可以表示目的:(17)
汉语“为”:生为革命生,死为革命死。
日语“ために”:革命のために生き,革命のために死ぬ。
英语“for”:Life for the revolution,and die for the revolution.
法语“pour”:La vie pour la revolution,1a mort pour la revolution.与此同时,这些词又可以表示原因:
汉语“为”:美术馆为内部整修暂停开放。
日语“ために”:美术馆は改装のために闭锁中です。
英语“for”:The suseum is closed for reparation.
法语“pour”:La muse est ferme pour reparation.
其次,根据古川裕(2000),表示目的的词语是<终点>指向(goal orien-ted),隐含“所达到的地点、境地、结果。动作的对象,即受事”。表示原因的词语是<起点>指向,隐含“引起某种结果的条件。动作的起因,即施事”。“为”既可以表示终点,又可以表示起点,这是由于人们的认知反应的不同而引起的现象,终点和起点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也就是说,根据说话人的观察角度的不同,某个条件既可以理解为目的,也可以理解为原因。例如:
(38)由此正因,欲令弟子得简择法故,大师佛世尊先说阿毗达磨。(谛)
因此,传佛说彼对法,欲令世间得择法故。(奘)
atas tad-hetor tasya dharma-pravicayasya arthe sāstrā kila buddhena abhidhar-mah uktah/3-5
(据说,佛世尊因此宣讲对法,目的是使世上的生命得到简择法。)
无论是在梵语中,还是在汉语中,这句话都有两种理解方式:
(39)为了使弟子得到简择法,佛陀宣讲对法。(目的)
因为想使弟子得到简择法,佛陀宣讲对法。(原因)
真谛、玄奘两位译师首先注意到了梵语名词artha可以兼表目的和原因的事实,所以在翻译过程中,用汉语中同样可以兼表目的和原因的“为”来对译。但是,因为在两人的译本中,“为”大多用来引导表示目的的分句,为了不使读者忽略artha的因果关系用法,所以又都用句末“故”加以强化。翻译的过程是对源语言和目的语仔细推敲的过程,所以将原典语言和译本对勘有利于我们考察当时的语言状况。从真谛和玄奘对兼表目的的梵语名词artha的巧妙的翻译,可以确定,至少在唐代,人们对“为”兼表目的和原因的用法已经比较清楚了。
六 余 论
以上是我们以《阿毗达磨俱舍论》为例,对汉译佛经中句末“故”用法及其出现原因的考察。句末“故”分别对译原典中的从格格尾、具格格尾、表示原因的虚词hi,以及名词artha或以artha结尾的不变状复合词。由此可见,句末“故”的大量出现是仿译梵语语法现象的结果,是受到原典语言的影响所导致的。
由于汉译佛经语言是佛经翻译的产物,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汉语与原典语言的混合。因此,只有将汉译佛经同原典进行对勘(主要是梵汉对勘),(18)在源头语言与目的语言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清楚地认识汉译佛经中有异于中土文献的语言现象,并且明了它们出现的原因。
许理和(1977)认为,复句是汉译佛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极少有人对汉译佛经中的复句进行系统考察,这主要是由于梵汉对勘工作进展不利所导致的。在今后基于梵汉对勘的汉译佛经复句研究中,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是:(1)原典中的哪些语言现象需要并且可以用汉语中的复句来表达;(2)汉语当时已有的复句句法手段与语义关系是否足以准确再现原典缜密的论证,译师是否会在无奈中有所创造,也就是说,汉译本中的复句与同时中土文献相比,呈现出哪些同与异;(3)在这种由于佛经汉译所引起的语言接触中,原典语言是否对汉语复句系统产生了影响。
参考文献
荻原云来 1988 《汉译对照梵和大辞典》(新装版),(东京)讲谈社。
段晴 2001 《波你尼语法入门》,北京大学出版社。
段晴 2002 《梵语以及梵语的启示》,《东方语言文字与文化》(于维雅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崎直道 1999 《<大乘起信论>的语法:有关“依、以、故”等之用法》,《谛观》第72期。
古川裕 2000 《有关“为”类词的认知解释》,《语法研究和探索》(十),商务印书馆。
斯坦茨勒 1996 《梵文基础读本》,季羡林译,段晴、钱文忠补,北京大学出版社。
王继红 2004 《基于梵汉对勘的佛教汉语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王继红 2006 《玄奘译经四言文体构成之考察》,《中国文化研究》2。
香坂顺一 1997 《白话语汇研究》,江蓝生、白维国译,中华书局。
许理和 1977 《最早的佛经译文中的东汉口语成分》(Late Han Vernacular Elements in the Earliest Buddhist Translations,JCLTA,12,no.3),蒋绍愚译,《语言学论丛》第十四辑,商务印书馆,1987年。
朱庆之 2001 《佛教混合汉语初论》,《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四辑,商务印书馆。
Monier,Williams et al.1988 A Samskrit-English Dictiona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Pradhan,P.1967 Abhidharmakosabhāsya of Vasubandhu,Tibetan Sanskrit Works Series,vol.VIII,K.P.Jayaswal Research lnstitute.
Speijer,J.S.1988 Sanskrit Syntax Delhi:Motilal Banarsidass.
* 本文的工作得到香港特区政府研究资助局的全额资助,项目编号为CRF/HKIED844710。谨此致谢。
① 参看朱庆之(2001)。
② 梵语中的第五格格尾(apādāna-kāraka pancami),欧美学者称之为“ablative”,日本和我国台湾学者多译作“从格”,也作“离格”。
③ 本文使用的是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真谛译《阿毗达磨俱舍释论》见于大正藏卷29,161—310页;玄奘泽《阿毗达磨俱舍论》见于大正藏卷29,1—159页。
④ 现代梵语语法一般列出八格,而梵语传统语法只有七格之分,所谓呼格是体格的变体。
⑤ 段晴(2001):“既非动词词根,亦非词缀,有意义的(词)是名词词基。”“根据经文和注释者的描述,名词词基仅仅是名词等的原始字样,加上格尾的词不再属于名词词基的范畴。”“复合词也是名词词基。”
⑥ 梵文的词法方达,甚至可以把一个句子压缩成一个复合词。这是由于梵语句法以简约为原则,复合词便是使得语言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一个完整的句子也可以被压缩在一个复合词内。梵语复合词的长度在理论上可以是无限的。“各类复合词可以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很长的复合词,有时可以长到一个词就是一个故事,一个词可以占满整整一页纸。”所以梵语复合词的外延远远大于汉语复合词。当一个含有格位关系的复合词被译为汉语时,深谙波你尼语法的译师往往会将这个复合词拆开,还原为独立的句子。参看段晴(2001),王继红(2004)。
⑦ “(谛)”表示此句出自真谛的译本,“(奘)”表示此句出自玄奘的译本。
⑧ “1-30”表示此句梵文出自《阿毗达磨俱舍论》原典第1颂第30句,下文依此类推。
⑨ 在真谛本中,āsraya-rūpana的阳性从格格尾-at所表现的语法意义是通过“由”表现的。
⑩ 在梵语语法中,形容词与名词的格尾相同。“prātipadika‘名词词基’照现代汉语法对词汇的分类,名词词基的范围包括名词、形容词和代词。”参看段晴(2001)。
(11) 谛本中的“一切余色依止”和奘本中的“一切余色所依性”,对译的都是原典中的依主释复合词sarva-anya-rūpa-āsrayatva(一切—其他的—色—所依的性质),其后带有表示原因的中性单数具格格尾,在汉译本中被译为“故”。译自具格的“故”下文将详加分析。
(12) 玄奘的译文有着强烈的追求四定格的倾向,参看王继红(2005)。
(13) 参看段睛(2002)。
(14) 下面的例子转引自《汉语大字典》。
(15) 参看M.Williams(1998)。
(16) “为……故,……”中的“为”是介词,而“为……,是故……”中的“为”是连词。
(17) 以下汉语、日语、英语和法语的例子都转引自古川裕(2000)。
(18) “梵”指一切原典语言,并非仅仅指古典梵文,还应该包括其他种类的印度语文,或者还有其他的中亚古代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