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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第一个征收百姓地税的人吗

惠焕章,杨婧


  以藏粮备荒为宗旨的仓储制度,古已有之,隋文帝开皇年间尤其盛行。“为君之道,必须先存于百姓”的唐太宗,对此又作了新的改进。贞观二年春尚书左丞戴胄援引《礼经》上的古训,联系隋末唐初的现状说:“今丧乱之后,户口凋残,每岁租米,不实仓廪。随即出给,才供当年,若遇凶灾,将何赈恤?”于是,他根据隋文帝办社仓的经验,提出建议:每年秋熟时,计算田亩,抽取一定数量的粮食,“各纳所在,为立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年州县,随便取给。”唐太宗认为此举是务实、利民之事,同年四月便“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唐太宗的诏文说:“亩税二升,粟、麦、粳稻,随土地所宜。宽乡敛以所种,狭乡据青苗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于五斗为差。下下户及夷獠不取焉。岁不登,则以赈民;或货为种子,则至秋而偿。”
  所谓“亩税二升”,实际上是土地税。义仓由官府承办,带有强制性质,但不能随便用作其他方面的费用。为此,唐太宗特别声明说:“既为百姓,先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征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由地方官员“举掌”的义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的在于救灾度荒。
  由于贞观时期水旱频繁,自然灾害严重,储粮救灾也就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据《册府元龟》卷一零五《惠民》部等记载,唐太宗非常重视救灾工作,经常派遣重臣前往各地“慰抚”,开仓赈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轻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良好作用。正如唐代史学家杜佑评论“义仓”时所言:“自是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然而,到了唐太宗子孙时期,义仓征收却演变为地税,成为官吏“横征赋敛”的途径,无形中加重了农民负担,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显然,所谓的“地税”和太宗设置义仓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如果唐太宗地下有知的话,一定会被他的子孙气得龙颜大怒:“横征赋敛”并非是他想要的结果,但却是由他的“义仓”制度演变而来的。如若说唐太宗是第一个征收百姓地税的人,那也太冤枉他了。 

唐太宗李世民百谜/惠焕章,杨婧编著.—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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