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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园发现的斤权与秦代衡值

程学华

                                
  一九七五年和一九七八年春,在秦始皇陵园内城西门以北约300米,东靠西内城墙的一处地面建筑遗址内,先后出土两件斤权,为加芯浑铸,形制略同。权身上弇下侈,肩上桥梁形鼻纽,纽中为圆形透孔。权身环体铸成十七个棱面,其上镌刻秦始皇廿六年和二世元年时统一度量衡的两个诏文。一九七五年出土的斤权,通高7.3、纽中孔径0.35、壁厚0.4—0.5厘米。权上诏文排列如下:
  廿六年皇帝尽并
  兼天下诸侯黔首
  大安立号为皇帝
  乃诏丞相状绾法
  度量则不壹歉疑
  者皆明壹之
  元年制诏丞相
  斯去疾法度
  量尽始皇帝
  为之皆有刻辞
  焉今袭号而刻
  辞不称始皇
  帝其於久远
  殹如后嗣为
  之者不称成功
  盛德刻此诏故
  刻左使毋疑。
  权肩上刻“首”字,该权因经火焚,内腔壁锈蚀斑迹严重,未能彻底清除,初测重量为325克。
  一九七八年出土的斤权,通高6.85、纽中孔径0.6、壁厚0.4厘米。权上诏文排列如下:
  廿六年皇帝尽
  并兼天下诸侯
  黔首大安立
  号为皇帝乃
  诏丞相状绾
  法度量则不
  壹歉疑者皆
  明壹之
  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
  法度量尽始皇
  帝为之皆有刻辞
  焉今袭号而刻辞
  不称始皇帝其於
  久远殹如后嗣为
  之者不称成功盛
  德刻此诏故刻左
  使毋疑
  权肩上刻“左”字,此权未经火焚,内腔壁面有明显的镌刻修整痕迹。用JPT·I型架盘天平实测重量为254.6克(此型天平最小分度值和最大称量时感量均为0.1克)。
  《金索》录引考古图,河南李氏与河东王氏各藏一权。其形制、规格、所刻诏文与秦陵所出的这两铜权相同,但李氏权在二世诏书右附刻“平阳斤”三字,王氏权上只刻有两上诏文。
  以上四件权,按其规格形制和所刻诏文,均属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后所使用的斤权。至二世时仍然沿用无疑。权上附刻的“首”、“左”或“平阳斤”字,似与秦阿房宫遗址西北(西安市高窑村)出土“三年高奴铜石权”①的意义相同,应是使用地方所铸,或所使用地方标准衡器的标志。
  秦律规定:“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赀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盾。……半石不正,三朱(铢)以上;……赀各一盾。”②秦代衡制进位,二十四铢为两,八两为半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但其量值究竟多少?
  清吴大澂实测秦权数值是:
  斤权=湘平6.31两
  钧权=湘平13.5斤
  石权=湘平54斤
  高奴铜石权实测重量为30754克,折合61.58市斤。
  一九七五年出土斤权所测重量如上述,不可能是原来量值。
  一九七八年出土的“左”铜斤权,实测重量较准。
  从下列二表衡值差数,结合秦律对衡器的法定要求,均未超出不正的范围。加之30754克与254.6克实测时的公差,可能秦陵出土的“左”字斤权量值更近于实际,据此推计,秦始皇统一后的衡值约当254—255克,至于吴大澂所测秦权的湘平斤两,若换算为市斤,折合公制时其值亦然是偏大。
  另外,长沙战国中期的左家公山M15中所出的天平和九枚圜权,及传世长沙出土的一套天平与圜权,其量值1斤=251.53克、1两=15.53克,这两套圜权,均属楚国衡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统一度量衡时,量值较前普遍增大,也是完全符合度量衡的发展规律的。
  注解:
  ①《西安市西郊高窑村出土秦高奴铜石权》,《文物》1964年四期.P.G42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P.G114
  (原载《文博》1985年第4期)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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