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 五、秦俑坑的建造和焚毁
徐卫民
(一)秦俑坑是如何建造的
秦俑一号坑是一个完整的地下土木结构建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秦时的建筑状况。建造如此大的俑坑在当时生产力状况下,并非易事,是工匠们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产物。
一号俑坑的构筑方法是先挖土圹,在土圹的东南西北四面边壁的内侧包镶夯土二层台,坑底层填厚0.5米-0.65米的土,逐层夯实,作为地基,然后在地基上夯筑东西向的土隔墙十道,隔墙宽1.83米-2.08米,现存高度0.75米-2.4米,其原高应与四边的二层台高度相同,即为3.2米,因后来俑坑中被水冲灌十多次而下陷。之所以要在坑中修建十个隔墙,是因为当时对60多米的建筑跨度问题还解决不了,于是隔墙与隔墙之间形成一条条东西向的11个过洞。南北两侧的两个过洞较窄,宽1.5米-1.75米,其余九条过洞各宽3.2米,每个过洞及东西两端开间部分的地面均用青砖墁铺。砖可分为大型条砖、长方形大砖、小型条砖、近似方形大砖四个类型。虽然砖的长短、大小不一,但厚度均为9.5厘米。铺砌方法都是平铺,不错缝,排列整齐,纵横成行,开间部分基本上都作东西向横排,各个过洞的砖均作南北向横排。
该坑是土木结构的建筑。在俑坑的四面边壁以及1号-10号隔墙的两侧都排列着木柱。木柱多数为圆柱,少数为方柱,柱径一般约为0.3米,原高为3.2米。柱与柱的间距一般为1.5米或1.75米。立柱的下端置于地栿上,上承托着枋木,从而构成井口枋形的木构框架,在此框架上密排棚木。开洞部分的棚木是东西向,各个过洞和隔墙上的棚木呈南北向。均为圆木,长者达16.75米,残存的棚木炭一层层呈书页状,木质细而硬,经初步鉴定为松柏木。棚木一根连一根紧密排列,彼此之间未见用栓木连接,仅发现在南边壁二层台上遗留的棚木槽一端,有的有凸起的方形或长方形的泥块,说明原来有的棚木的一端有相应的凹槽和凸起的泥块相合,防止棚木的移位。另外,在一些木结构上发现了一些卯榫结构,棚木上铺一层席子,席上覆盖一层厚约0.2米-0.3米的红土、白垩和砂的掺和土,然后再覆盖五花土,并经夯筑使土质密实坚硬,形成了土木结构的坑顶。
一号坑共有20个斜坡门道,门道口均用立木封堵,立木的外侧贴一层席子,然后填土夯筑,把门道封闭,在南北两侧的门道之间有一甬道横贯各个隔墙,宽约1米,斜坡门道的设置是为了运输建筑材料及陶俑等的方便。
二号坑位于一号坑的东端北侧,两坑相距20米,坑平面呈曲尺型,东边有四个门道,西边有五个门道,北边有两个门道。俑坑东西最长处为96米,加上两边门道长约124米,南北最宽处为84米,加上北门道宽约98米,深约5米,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是一个由步、车、骑三个兵种组成的集团军。其建筑结构比较复杂,根据平面布局可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即俑坑东边的突出部分,东西长26.6米,南北宽约38米,东西两端各有一条宽约3.2米的南北向长廊,中部有六条东西向过洞,过洞的两端与长廊相通,过洞与过洞间用土梁间隔,过洞宽约2.2米,隔梁宽约3.2米。
第二部分即俑坑的南半部,包括1至8过洞,东西长52米,南北宽49米,其东西两端各有一条宽约3.2米的南北向长廊,长廊底部未用青砖墁铺,全面夯土填实,长廊与过洞之间用立木封堵,过洞宽约3.2米,两过洞之间有一宽约2米的隔梁。
第三部分即俑坑的中部,包括9至11过洞,其东西约65.5米-68米,南北宽约16米,这部分的东端和第一部分的西端的南北向长廊之间用宽约1.6米的夯土墙相隔,墙上辟有小门与此单元的过洞相通,其西端则向西延伸突出形成一个小斗子,小斗子的西边有一长约25米,宽约3.2米的长廊,长廊底部未铺砖,而用夯土填实,长廊与过洞之间用立木封堵。
第四部分即俑坑的北半部,包括12至14过洞。东西长约50米,宽约20米,其东端与第一部分的西端有一南北向长廊,以宽约1.6米的夯土相隔,墙上辟有小门与此单元的过洞相通,其西端有一南北向宽约3.2米的长廊。
四部分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互相衔接有机地组成一整体。其营建办法与一号坑基本相似,也是地下土木结构建筑。过洞及部分长廊均用青砖墁铺,砖的规格为两种。一种长28厘米,宽14厘米,厚7厘米;另一种长37厘米,宽14厘米,厚6厘米。砖的一面有细绳纹,铺地方法系平列不错缝,过洞之间的土隔梁均塌陷。在俑坑中发现有双柱遗迹,发现有相互串通的小门,门宽约1米,深约1.6米,门两侧有木柱遗迹,门道内无铺地砖。俑坑的东南北三面边壁,有置棚木的二层台,宽约1.5米-2.75米不等。二层台与土隔梁均为夯筑,过洞与土隔梁上密排着长约6.5米、直径约35厘米-70厘米的棚木。过洞的隔梁上清理出的棚木表面,都发现二层厚约2厘米-10厘米的青灰泥,泥细腻坚硬,当为预防渗水和棚木腐朽。有的地方在青灰泥下发现席纹,青灰泥上为不规整的夯层或不加夯的填土。在二号坑发现了双层棚木现象,目前发现有两层棚木的位置,集中在俑坑的北半部。棚木的铺设情况,有两种形式:一是在第一层棚木的两根棚木之间空隙处的下部都有第二层棚木存在;二是在过洞的局部存在。俑坑中棚木的作用一是使棚木上部保持水平,二是防止上部填土的下落,三是在某些位置增加对上部填土的承受力。从其作用来分析,二号坑的两层棚木既是对地上建筑屋顶覆瓦的建筑技术在地下建筑之中的变通,又合理地解决了地下建筑这种特殊建筑形式减轻对其上部压力的一种尝试,这种地下建筑结构形式是秦人在实际的需要中,对地上建筑的形式加以利用,又根据实际需要而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还发现了用于固定棚木的铁质扒钉,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发现,此种加固技术在中国使用了两千多年而不衰。
三号坑的建筑形制呈“凹”字形,是一个军事指挥部,内有陶俑68个,战车1乘,陶马4匹。坑东西长17.6米,南北宽21.4米,深5.2米-5.4米,也是一地下土木结构建筑。其建筑方法是先挖成“凹”字形土圹,再沿周壁筑宽约1米-2米,高3米-3.5米的夯土层台,在南北两壁的中部各有一伸出坑外的长方形沟槽。两槽遥相对称。坑的周围立有木柱,柱上置枋木,枋木上排列棚木,棚木上覆盖一层人字形芦席,然后填土夯筑。根据现存夯土的高度及塌陷的遗迹分析,棚木上的封土高出地表2米-3米。俑坑的底部全用青砖墁铺,坑东边的中部有斜坡门道1个,门道与俑坑主体部分交接处于高木封墙。
在三号坑中发现两个门楣建筑遗迹,一个位于南厢房东边墙附近,在此发现一长3.5米,宽30厘米,厚15厘米的髹漆木枋,其上装有等距离的环管铜钉4个,钉环用以悬挂帷幕;另一处在北厢房,发现一长1.2米,宽厚各为20厘米的门楣,在其上也装有等距离的环管铜钉。这与三号坑作为“运筹帷屋”的指挥部有关。
兵马俑坑的构筑方法为:首先是根据俑坑的形制、大小挖成土圹。沿上圹周边的内侧包镶夯土用以加固。土圹的底部,用填土逐层夯筑,作为地基。再在土圹的内部筑成一条条的夯土隔墙。在隔墙的两侧及土圹的四周密排木质立柱。立柱的下端有横置的枋木作为地栿;立柱的顶端承托着梁枋,从而构成井口枋式的木构立体框架。在此框架及夯土隔墙上搭盖密集的棚木。棚木上覆盖一层芦席或竹席,席上覆盖一层胶泥土,厚10厘米-30厘米,再覆盖黄土逐层夯筑,以形成坑顶。坑顶高出当时的地表,其具体高度和形状不明。如果将俑坑内塌的填土加以复原,坑顶似高出当时的地表2米-3米。俑坑的底部用青砖墁铺。坑底至坑顶的内部空间高度为3.2米。把陶俑、陶马放进俑坑后,即把门用立木封堵,门道用夯土填实,于是就形成了一座封闭式的地下军事营垒。
秦俑坑均为土木结构建筑,夯土墙起承重作用,立柱起壁柱作用,辅助夯土墙起承重作用。俑坑的立体木质结构为梁柱式构架。柱排列得比较整齐,个别柱头与枋的交接处有榫卯结构,这无疑是建筑上的一大进步。在一号坑中已发现用砖砌墙,这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砖砌墙,高1.65米,宽0.85米,厚0.5米。砖为平铺叠筑,不错缝,用细泥粘合剂。其用途是由于在修筑俑坑时,原夯土边墙局部倒塌,临时用砖补修。
从上所言,俑坑的建筑经过了挖坑、铺地、筑墙、架木、覆土等环节。
(二)俑坑的焚毁之谜
看过兵马俑坑遗址的人,都会发现有被火烧过的焦土,有被火烧过的黑木炭,若不认真分析其原因,准以为众多的陶俑本身就是在遗址坑中烧制的,从而才出现以上的情况,其实不然,秦兵马俑建成后不久,就遭到过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
对三个俑坑的破坏程度不一,但都存在自然和人为的破坏。一号坑的自然破坏是坑内多次进水,水的来源可能为山洪爆发所致,考古工作者在一号坑发现,其砖铺地面上堆积了厚约10厘米-44厘米的淤泥,许多成束的铜镞、弓等兵器及车马附件多出于淤泥中,由于水的浸泡,俑坑内的土隔梁下沉,陶俑、陶马由于受下沉影响而倾倒,大部分被压碎。大家现在看到的俑坑中被压碎和砸碎的陶俑,就是这种自然破坏造成的。人为的破坏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焚烧前人为的破坏,在发掘过程中,发现有文物移位和文物不全及陶俑被打碎的情况。如在一号坑T1方南边的二层台上出土车轮遗迹一处,T1方马的尾巴和耳朵却在四过洞前端的长廊内发现,有的地方没有战车,但却出现车的铜构件。俑坑中出土的铜剑只有鞘首而无剑身,长兵器中有柄无首、有镦无首的情况较多,说明坑内有些文物已被别人拿走了。另一种是火烧的破坏。俑坑系土木结构建筑,除了隔梁两侧的地栿及立柱的下段被隔梁坍塌土掩埋者外,其余露在外边的立柱、棚木、枋木、封门木等全被烧成炭迹或灰迹,棚木上的泥土被烧成坚硬的土块,陶俑和陶马身上的颜色经火烧部分全部脱落,有的陶俑被烧成流渣状,有的原来青灰色的陶质经火烧的部分已变成红色。俑坑经火烧后,全部塌陷,陶俑和陶马被砸,有的断成数段,有的成为碎片。另外,西汉以后人们也不知此地埋有兵马俑,当地人在坑上挖坟埋人,从已清理的后期墓穴来看,对秦俑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把陶俑残片堆在墓道内,有的移动上层,还有的陶片去向不明。
二号兵马俑坑经发掘情况得知,也已全部塌陷,其原因有两种,一种是火烧过后俑坑棚木塌陷,另一种是棚木自然腐朽塌陷。也存在西汉以后人们在坑上挖坟埋人的情况。俑坑被破坏的情况和一号坑差不多。
三号兵马俑坑在自然塌陷以前曾遭到人为的破坏,且破坏情况严重,出土的车迹十分零乱,好像车子是被人砸成碎片,车前的的四匹驾马已成一片瓦碴,车后的陶俑有一件首足倒置靠在墙角,坑内的俑大部分无头,兵器和车马器出土数量很少。加之后来棚木自然朽落,压碎陶俑,使三号坑雪上加霜,破坏程度较一、二号坑更为严重。
兵马俑坑的人为破坏是谁干的呢?这个问题,需从农民战争说起。秦朝末年的陈胜吴广起义给秦政权以沉重打击,周章所率领的一支起义军已打到秦始皇陵以东不远处的戏水,秦王朝不得不把当时的修建秦陵的人免除徭役,并配发兵器去抵抗农民起义军,由章邯率领。由于周章所率起义军孤军深入,被章邯打败。但章邯这支部队后来又被项羽打败并收编。项羽入关后,对秦在关中所修的建筑、陵墓进行了肆无忌惮的破坏。据史书记载,他火烧咸阳宫、阿房宫,火三月不灭。对始皇陵园地面建筑曾采用火烧等办法。
关于秦俑坑的焚毁,目前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项羽入关后焚毁的,这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大多数人都拥护的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是“沼气自燃说”;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是秦始皇下葬时一种自焚的葬仪形式,以民俗学和古代葬仪制度为依据。后两种观点都难于自圆其说,它们都没有考虑秦俑坑曾遭到人为的大规模破坏和掠夺这个问题,而只注意了焚烧,这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况且这两种观点根本站不住脚。“沼气自燃说”在定论时,根本未注意到秦俑坑内没有产生沼气的条件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考古工作者在发掘俑坑时,没有发现俑坑内堆积大量腐殖质的迹象,坑内虽有淤泥,但泥质比较纯净,里面含有大量细泥,因此俑坑内不具备产生沼气的条件。而“自焚葬仪”论则没有注意到秦俑坑的建筑特点及三个俑坑中和秦陵陪葬坑中有的被焚、有的未被焚这一实实在在的事实。因此对这两种观点笔者是不能苟同的。
那么,又凭什么说是项羽破坏并焚烧了兵马俑坑呢?首先从秦俑坑被焚毁的时间说来,秦俑坑的焚毁时间应在秦末汉初这一段时间,从考古发掘中得到信息可知,俑坑底部普遍覆盖十多层厚淤泥,说明俑坑在构筑后时间不久即被焚毁。而且在俑坑上目前已发现西汉中期和东汉时期的墓葬,这些墓葬在开挖时,掀走了棚木炭迹,打破了俑坑土层关系。这一点告诉我们,在西汉中期时,人们已不知道此地是被焚毁而塌陷的兵马俑所在地了,可见俑坑焚毁应在此前。在此之前的秦代和其后的汉代也不可能发生被焚毁之事。秦王朝时没有人敢干这种事,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曾派二十家人守护秦始皇陵,后来历代大多派人守陵,因而没有可能发生这样大的焚毁事。而秦末汉初这个时间正好和项羽入关后大肆烧杀掳掠相统一。
其次,从发掘情况来看,焚毁是大兵团作战,绝非少数人所为。而这次焚毁也非一般性质的掠夺财宝,而是带有目的有选择的拿取,且具有复仇的性质。这些人掠走大量的实用兵器和车马器。显然是由一支军队干的,而当时在关中地区的军队,有秦王朝的军队、刘邦的军队、项羽的军队、周章的军队。周章的起义军未到秦陵便被打败,秦王朝的军队不可能干,刘邦的军队虽到过咸阳,并在秦陵附近的鸿门呆过,但是大家都知道刘邦入关后,曾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他胸怀大志,当时想的只是取得政权。而项羽的楚军据史书记载,在关中干了大量的坏事,烧杀掳掠无所不为。据《史记·高祖本纪》云:“项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财物”。《汉书·楚元王传》亦云:“项羽焚其宫室营宇,往者咸见发掘”。又《水经·渭水注》云:“项羽入关发之。以三十万人三十日运物不能穷,关东盗贼消椁取铜”。从上记载可以看出,项羽确实到过秦始皇陵,并进行破坏焚烧,秦始皇陵园的寝殿、便殿、角楼等建筑就是他烧掉的。目前在始皇陵园的建筑遗址上常常可以发现被烧毁的迹象。秦俑坑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必然成为项羽猎取对象。
读者会问,秦陵兵马俑在古书上无一字记载,项羽怎么能知道兵马俑坑的所在地呢?这是因为,章邯所率部队后来全部投降项羽,而章邯部队是由几十万修陵人组成的,这些修建始皇陵的人中必然有参与修建兵马俑坑的。投降后被编入项羽的军队,章邯囚投降有功,后来被封为雍王。项羽身边就有了对秦始皇陵园了如指掌的章邯,军队中有参加过秦始皇陵园修建的士卒,因而项羽要找到兵马俑坑就不成问题了,既然项羽能知道兵马俑坑的所在地,为了实现其抢劫和报复的心愿,便命令掘开兵马俑坑,砸碎其兵马,掠夺其兵器,烧毁其建筑。
项羽的破坏活动,不仅是对古代人类文化的破坏,而且给现代人造成了不少的麻烦,支离破碎的陶俑给修复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大多遭到火焚,目前发现未被焚烧的只有秦兵马俑三号坑、铜车马坑、陵南新近发现的六号坑。说明项羽当放火烧掉秦始皇陵地面建筑时,对地下建筑也不放过,而没有被烧的地下建筑可能是当时未找到。
秦公帝王陵/徐卫民著.—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