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俑服色的启示
陈景元
袁仲一先生在《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说,一号坑出土1087件俑的上衣中,红色衣88件,紫色衣52件,绿色衣118件,天蓝色衣16件,白色衣2件。王学理先生的《秦侍卫甲俑的服饰与绘彩》也说,“秦俑服色缤纷多姿,而且秦宫室的壁画,同样绘得富丽堂皇,如秦都咸阳北坂第六号高台建筑,曾发现两种作几何图形的壁画,一种是彩绘,另一种是粉底墨绘。”张占民先生在《秦俑坑年代考辨》又说,“当时在秦国流行的服色有黄、绿、白等。如《中华古今注》说,袍以朝见也。秦始皇制,三品以上,绿袍深衣,庶人白袍。”说来说去就是回避有黑色的衣服。
刘占成的《秦俑战袍俑》一文说:“秦俑战袍的颜色,统计有朱红、枣红、粉绿、天蓝、粉紫等色,其中朱红、粉绿占比例最大。”王学理在《秦俑专题研究》一书中,也指出:“组成秦俑军事序列的诸坑俑群,以三号坑陶俑的颜色保留较多。其所涉色阶有朱红、玫瑰红、粉红、桔红、紫红、粉紫、深兰、珠宝兰、石绿、赭、深赭(褐)及粉白等十三种。在1977年第一次发掘时,刚刚出土的陶俑色粉绚丽,鲜艳如初。”根据这四位考古学家描述的材料来看,在当年的这个秦俑坑里面,完全是一个五颜六色的缤纷世界。可惜的是,大部分陶俑衣服上的颜色,已经被人为因素毁坏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由此可见,“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这是秦王朝的一项基本国策。
服色,指的是国家正式推行的服御之色。什么叫服御之色?服御之色,就是按照“五德”理念,“改制度,易服色”,规定天子的服饰和装束,又以“服制、服章”的方式,制定各级官员必须遵循的衣服器物使用制式,如《汉书·元后传》所说的,“变更正朔,服制亦尝自更”那样,一切要按照规章去办。《左氏春秋》里也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围绕着“水德”两字,秦始皇是做足了文章的:“更名民曰黔首”,黔是黑的尊称:“收天下兵”,以铁兵取代,铁是“黑色的金子”;秦陵选址“南依骊山、北临渭水”,骊是黑色的马,北方的水,它本身就象征着“水德”。
秦始皇陵以北阙为正,面向的是北方,而秦俑坑以东阙为正,面向的是东方,两种布局的方式,没有任何一点相同之处,如果秦王朝“尚黑”制度确实得到贯彻执行的话,那么以“红、紫”为主调的秦俑服色,不可避免地就要向前推移到崇尚“火德”的那个朝代中去了。一边有秦代“尚黑、水德”的制度,一边有秦俑的“尚赤、火德”的铁证,这“水、火”不兼容的两件事,当然是不可能同时并存的。应该说,在整个秦俑坑里面,是看不到任何“黑色”服装的,为什么在一个“衣尚黑”的秦代,反而见不到黑衣,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吗?
袁仲一先生发表文章,解释说:“尚什么色,是以某种色为贵,并不是规定天下子民,都穿同一种颜色的衣服。历代的舆服志中反映得很清楚。始皇陵铜车马上的铜俑,穿天蓝色外衣,镶着彩色的衣缘,能说这些不是始皇帝的陪葬品吗?”张占民先生也出来说明:“关于秦武士服装来源问题,云梦秦木牍两封家信曰:‘遣黑夫钱,毋操夏衣来,今书即到,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禅裙者’,可见秦士卒服装是自备的。秦俑塑造的士卒形象,来自全国各地,而各地服色各异。因此服色杂的特点,完全合乎情理。”几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把秦代“尚黑”制度给彻底否定了!
其实,楚国人向来有一种“尚赤”的风俗。在《墨子·公孟篇》上说:“昔者,楚庄王鲜冠组缨,绛衣博袍,以治其国。”绛衣,就是赤色的衣服。湖北江陵马山楚墓出土的大量衣衾,图案虽然繁缛,但仍以赤色为主色。俑坑的赤色和楚人的“尚赤”,在此竟然合二为一了!《韩非子》中说:“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刘子·从化》中也说:“鲁哀公好儒服,举国皆着儒服;赵武灵王好*(左夋右鸟)鸟,国人咸冠*(左夋右鸟)冠;楚灵王好细腰,臣妄为之约食,饥死者多。为何如此,随君所好也,君好之,民必从之,人之从君,如草之从风,水之从器。”
说秦始皇推行“水德、尚黑”制度,居然得不到任何人的响应,而且竟能容忍以“火德、尚赤”的秦俑,作为自己的陪葬品,这种莫明其妙的说法,论证上的矛盾之处,实在是太多了!有人以《广博物志》中“秦始皇三品以上,绿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绢为之”的记载,以《史记索隐》中“襄公始列为诸侯,自以居西峙,祠白帝,……献公时,祠白帝”的记载,以秦咸阳宫中的彩绘壁画为依据,因而就认为秦始皇并不真正崇尚“水德、尚黑”,以此为秦俑违背“水德、尚黑”制度,找到了一个正式的理由,为秦俑“定性”打通一个久攻不下的学术“突破口”。
但是,那些都是秦统一中国以前的材料。林剑鸣先生在《秦尚水德无可置疑》这篇论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应当指出,秦尚水德,以六为纪,乃是统一中国以后才定为制度的。在统一以前,尽管‘五行终始说’对某些方面已经出现了强烈的影响,但并没有起法典的作用,所以并非一切事物均非‘六’不可。……举秦俑坑中的一些例证,企图否认‘秦尚水德’,自然也难于成立。因为众所周知,关于秦俑坑的建造年代,至今仍未有一致的看法,而多数学者,则认为应建于秦统一中国前。用统一中国之前的资料,来否认统一中国之后的问题,自然是南辕北辙了。”
兵马俑真相/陈景元著.—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