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雷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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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藏经洞发现之民间讲唱文艺作品的历史考察——二十一世纪的展望

作者:朱雷


  在敦煌藏经洞发现的变文、传文、话、赋之类文书,多有前贤从文书拼合、释文、标卷、断代、定名等方面,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多部各有千秋的集子,把这批珍贵瑰宝初步整理研究的结果,奉献于世人。这类集子的整理者所作的注释、校议等成果,也都是帮助读者领悟要义,或作进一步研究的入门津梁之作,前贤及同辈学人,从文字、语言、文学诸角度出发,进行了多学科的分工合作研究,亦取得了斐然成果。
  这类民间文艺创作成果,从文艺分类上讲,无论是变文、传文、话、赋之类,其共同点是有讲有唱,一般说来是以讲为主,辅以韵文唱颂。如果归纳而言之,称作讲唱文艺作品亦未尝不可。
  作为“讲唱者”,首先要掌握一文字记录之“底本”,平时不仅要熟读,以达到完整背诵之程度,而且要对底本所描写的事件的发生发展、人物喜怒哀乐情绪的变化等,有深刻体会,方能在讲唱之时,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方能使听众“乐闻其说”,并能达到最终目的,也即“以悦俗邀布施”。
  向达先生在《唐代俗讲考》中指出:
  宋代说话人以及傀儡戏弄影戏者,俱有话本,而齐梁以来僧人唱导,亦各有依据。①
  这里虽说的是齐梁之世的“僧人唱导”及宋代的“说话人”,但无论“唱导僧”,亦或“说话人”,在其“唱导”、“说话”时,“亦各有据”,也即有“底本”。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宋元话本》中曾指出:
  说话之事,虽各运匠心、随时生发,而仍有底本,以作凭依,是为话本。②
  应是最早提出“话本”为“底本”之说。施蛰存先生在驳日本汉学家增田舍《论“话本”的定义》的观点——“话本”的定义不能解释为“说话人的底本”时,首先就引述了鲁迅先生上述论断。
  施先生还进一步考定“底本”的涵义,应有三个阶段:
  首先是一个能创造故事(话)的艺人,他自己记录下他的讲话,一则防止遗忘,二则以备随时修改,这是“底本”的最初意义,可以说就是“底稿”。重点在“底”字。这种“底本”,每一个艺人都各有自己的一份,不向外传的。
  第二阶段是,多数艺人不会自己创造故事。他们没有自己的底稿,就利用师傅的讲稿,作为他们的底本。这时候,所谓“底本”,应当解释为他所依据的文本,重点在“本”字。③
  以上虽主要就宋代“话本”而言,但无疑对讲唱文艺中的讲唱“依据”——“底本”,理清了脉络,道出了原委,同样适用于在雕版印刷盛行前的唐代,即敦煌藏经洞所出变文、传文、话、赋之类,皆是民间讲唱艺人所持之“讲唱”的“底本”。
  据这些“底本”所见,作者固有一定文化素养,却也并非上乘,而且作为文艺创作之特性,并不等同于经史之作。故即令其本取材于佛典史传之题材,由于其自身素质之限制,大多生吞活剥,但若照本宣科,听者自感索然无味,“讲唱者”复何能得“布施”。故“讲唱者”为取悦世人,自然蔓生枝叶,添加杜撰,不顾史实真实,而作文艺夸张。至于取材民间传说之作,更是荒诞无稽。在这些作品中,也就往往出现或子虚乌有之处,或张冠李戴之处,因而往往易为世人忽视其真实性。如果揭去这层面纱,就会发现作者往往因时而作,总是直接间接反映了时代之特征,如世人所关心的现实问题,时代风尚变化发展与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制度变化等等。特别是作者总是在有意无意中,把当代风俗及现行之各种制度糅掺于自己作品之中,看似“无知”却又“有知”。因此,在进一步探讨这一批民间文艺瑰宝时,还应从历史角度去考察,方能进一步深入认识其价值,同时也更有利于对文字、标点、断句以及创作时代与动机的准确判断。
  一、以断句为例
  《伍子胥变文》(s.0328)原件抄录如下:
  1至晓即至江西 子胥告令军兵 大须捉搦 此是平王之境 未曾谙悉
  2山川 险隘先登 远致虞候 长巡子将 纹略横行 傔奏偷路而行
  3游奕经余一月 行逞(程)向尽(下略)
  大约由于此三段原件抄录行式如此,故诸本录文断句皆作如下:
  未曾谙悉山川,险隘先登,远致虞候,长巡子将,绞略横行。傔奏偷路而行,游奕经余一月,行程向尽。
  但若据此种断句标点方式,仔细玩味,几不可解。但若从历史研究角度出发,据《太白阴经》、《通典》等史籍,依照每种军职的执掌特点去进行考察,就可发现上种断句标点仅据原文书抄录形式而定,实欠妥当。
  笔者曾撰文指出,据史籍,按照唐代之行军制度,并及虞候、子将、傔人、别奏、游奕等武职之执掌、择用标准诸方面去考定,应作如下断句标点:
  未曾谙悉山川险隘,先登远致:虞候长巡,子将绞(较)略,横行傔奏,偷路而行游奕。经余一月,行程向尽。④
  总之,这类民间文艺的”底本”的抄录,并不如佛、道经典的抄录,还要从其本身以及所涉及到的各种制度去考察,方能找到一种比较符合原意的标点方式。
  有关此类事例尚多,此处不一一指出。
  二、以专有名词为例
  《汉将王陵变》中,述汉军拟夜袭楚营,行前王陵语灌婴曰:
  陵语大夫今夜出,楚家军号总须翻。
  同文中,述及楚将季布奉霸王令巡营云:
  中军家三十将士,各执阔刃蓦(陌刀),当时便喝:“既是巡营,有号也无?”
  笔者复据李荃《太白阴经》第五十二夜号更刻篇及《通典》兵典引李卫公兵法,这“军号”及“号”即军中夜所行用之制,犹如近代以来军中之“口令”。
  故当季布被问“有号也无”时,答曰:
  “有号,外示得?”中军将士答:“里示!”合,惧(拒)马门霍地开来,放出大军。
  根据《通典》引李卫公兵法的规定,“不得高声唱号”。故季布所云“有号,外示得”以及中军家将士答云“里示”,即是季布反问“能大声吗”之意,回答“里示”,即表示“小声”之意。而“合”,表明双方“掷号”相符于大将军所定当夜之“号”。故开“拒马门”放季布出营巡探。⑤
  有关此类例证亦复有之,此处不一一列出。
  三、以判断写作年代为例
  以《舜子变》为例:
  按舜以孝事亲,传说由来已久,且有儒家著作为证。但唐尧虞舜世事,历代相传,难免多有增改。而作为民间文艺创作,自必难于判断该篇变文创作年代。但该篇记舜父瞽叟唤言舜子云:
  辽阳城兵马下,今年大好经记(纪)。阿耶暂到辽阳,沿路觅些宜利。
  该篇尾部题记用后晋石敬塘天福年号,但此绝非创作年代。据前云“辽阳城兵马下,今年大好经纪”,则据两《唐书》及《资治通鉴》,应指唐太宗或者是唐高宗征辽之时。唐无“辽阳”,但或因用旧典,或指辽水之北,亦未尝不可。
  以《唐太宗入冥记》为例:
  按此文记唐太宗入阴曾地府,遇冥判官崔子玉及还阳之事,末云:
  太宗赐崔子玉,蒲州刺史兼河北廿四州采访使……(崔子玉云)陛下若到长安,须修功德,发走马使.令放大赦,仍□□门街西边寺,录讲《大云经》。陛下自出己分钱,抄写大□□。
  笔者据史籍补订:
  仍*(外□里朱)*(外□里雀)门街西边寺
  抄写大*(外□里云)*(外□里经)
  并考“朱雀门街西边寺”,应指“大云寺”。
  从而表明该文应是作于武则天登基后,重视《大云经》,在全国各州县建大云寺时。而到唐玄宗时,于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后,此篇变文尚在民间流传,有人讲唱,故又将新出现的、亦为世人所尊重之衔名,加在崔子玉的头上。⑥这也足证前引施蛰存先生所论及“一个能创造故事(话)的艺人的‘讲稿’,以备随时修改”的论断是正确的。
  此类例证尚多,不一一列举。
  四、因“与时俱进”而改写之例
  在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两种写本之《燕子赋》,无论是文艺价值还是史学价值,都是引人注目的。两种写本之《燕子赋》,俱以“雀占燕巢”为创作题材,俱用“拟人化”的创作方法。且就故事情节的发展而言,其基本线索、情节发展及结局,也是大致相同的。由于创作者生活在唐代,虽然不悉制度,但直接统治其身的制度却又不可能不熟悉知晓,因为那些有关“编户齐民”严格控制、管理与惩治的法规,正是专制中央集权下的紧身咒。
  因此作者以“候鸟”燕子比为“浮逃户”,以“留鸟”雀儿比作具有“编户齐民”身份的在“籍”之民。“雀儿”见“浮逃户”身份的“燕子”辛苦造得一宅,故先以“括客”恐吓“燕子”,继而以武力夺得。
  “燕子”遂向百鸟之王凤凰投诉,经讯问判断,舍宅断还燕子。但在若干重要情节的变化与描写之中,却又看到大不相同之处,甚至某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极为重要的部分,在甲种本中作如是的描写,而在乙种本中,却又作了迥异的改写。
  笔者就两种写本,将若干部分,加以对比,看出其差异,结合《唐会要》、两《唐书》、《全唐文》等典籍,并结合敦煌吐鲁番文书,考定甲种本写在武周圣历元年(698),即李峤证圣元年(695)提出搜括“浮逃户”的方法之后。而乙种写本,则是作于唐玄宗开元九年(721)至十二年(724),采纳宇文融之搜括处置“浮逃户”的建议之后。
  “浮逃户“的出现与地域、规模之扩大,不仅造成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齐民”减少,以致影响国家赋税收入,并使兵源枯竭,而且一旦“浮逃户”成为“光火大贼”,还会影响社会稳定,最终都会危及封建国家的存在。
  李峤、宇文融的建议被武则天、唐玄宗采纳,并以法令形式颁布实行,对社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甲种写本《燕子赋》中的有关描写,反映了当时对“浮逃户”的处置方式。但到了玄宗开元时期“浮逃户”问题又在新形势下成为社会重大经济政治问题,宇文融根据当时形势,也考虑了武周圣历括户的情况,提出了新举措。如果讲唱者还照甲种写本讲唱,自然不为世人所喜。故在保留甲种本的描写手法、主要情节的前提下,作了适应新形势的改写。
  由于从历史角度去考察,不仅解决了写作年代的问题,阐明了改定的历史背景,同时对一些可说是“关键”之字的理解,亦可避免单从文字角度去考察。如燕子云“我得永年福”之“福”,据宇文融之建议及《唐会要》所记开元十六年十月敕所记,“福”字应正作“复”,“永年福”即“永年优复”。
  在所有讲唱文艺之中,仅此两件保存了改写的实物。它们不仅有重大文学价值,而且从历史角度去考察,不仅解决了许多本身存在的谜团,而且对历史研究也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五、于怪诞之作中见真情之例
  《庐山远公话》一篇,最为怪诞。刘铭恕先生在《敦煌遗书总目》中,引元人之说,指出“远公七狂”出于伪作《莲宗宝鉴》,周绍良先生更有详考。但如果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庐山远公话》中所云,大都有据。
  如“话”中之“庐山远公”,实是孤明先发,首倡“一阐提人皆可成佛”而又上过庐山的竺道生,主净土,结莲社的身居庐山的惠(或作慧)远,以及立“涅槃宗”的小远(隋高僧慧远)。“话”中反映了“涅槃”、“天台”二宗之创立年代。尽管今天我们所见的文书后有开宝五年(972)题记,足证此时尚有人抄录,以供讲唱,但其中似并无禅宗明显之证。而远公之被掳掠下庐山,后又卖到东都,是因“寿州贼白庄”上庐山掳掠之故。考史东晋末卢循曾上庐山见远公,但并无丝毫掳掠之事。这个“寿州贼”,笔者考为唐末本为寿州屠户的王潮,后为光州刺史。因与秦宗权交恶,遂挟兵南下过江入闽,有途经江州之事。故此我们从历史(包括佛教史)的角度来考察,就可以从根据伪作生吞活剥、张冠李戴之作中,看到它的真实价值。
  此虽列一例,但不少讲唱作品中,皆有此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多学科的、多视角的综合考察,研究敦煌藏经洞发现的这批民间文艺瑰宝的重要性。而从历史角度的考察,“以史证文”、“文史互证”,自能更加有力地、全面地发现和利用这批瑰宝,从而各学科皆可得到“互补”、“互利”的结果。
  (原载项楚、郑阿财主编《新世纪敦煌学论集》,巴蜀书社2003年版)
  注释:
  ①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504页。
  ②《鲁迅全集》十二册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0—117页。
  ③施蛰存《说“话本”》,载《文史知识》1988年第10期,中华书局版。
  ④朱雷《<伍子胥变文>、<汉将王陵变>辨疑——读敦煌变文札记(一)》,收入武汉大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7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4页。
  ⑤朱雷《<伍子胥变文>、<汉将王陵变>辨疑——读敦煌变文札记(一)》,收入武汉大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7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4页。
  ⑥朱雷《<伍子胥变文>、<汉将王陵变>辨疑——读敦煌变文札记(一)》,收入武汉大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7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4页。

藏文书法精粹/朱雷著;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