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赴中国去的人员

作者: (法)阿里·玛扎海里著;耿昇译


  在从世界各国前往中国定居或前往那里经商的外国人中,我们于此仅涉及沿丝绸之路即陆路而入华的人员。他们从前部亚洲的穆斯林国家启程前往那里,但都被迫完全作为使节或使节的随行人员而进入中国。
  那些中国人无论是乡民还是市民,是普通兵勇还是皇帝,是仆人还是主人,他们都感到无一例外地属于同一文明集团。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唯一的文明集团。因为他们认为全世界都应向他们的皇帝朝拜。所以,他们唯有以入贡使的名义接受藩邦人进入中国,也就是让他们作为藩邦王子派遣的入贡使。
  自陆路入华的使节——商人为中国人带来的“贡品”是用于交换其他商品或“恩赐物”的,他们贡品主要和首先是波斯马(1),余者按照其分量多少依次为粗羊毛(2)、被称为“埃斯卡尔拉特”(escarlates)(3)的羊毛呢(以用于制造短大衣)(4)、玉石料块、金刚石、银币(5)、珊瑚(出自希腊和意大利),最后是狮子、猎豹和猞猁狲(经驯服后用作狩猎)(6)。
  这就是中国人经常作为“贡物”而接受的物品。
  中国人甚至还非常愉快地接受只能用来驮载物品的小驮马(劣种驽马)。他们只能作为坐骑而调拨给某些戍边的军官。
  至于良马宝驹,它们完全归皇帝专有,每匹马都由其马厩官牵养。中国皇帝为这一行业共聘雇了十二名徒步侍从,他们一程一程地奔驰。在陪同任何匹马的十二名侍从之中,有六名打着颜色鲜艳的灯笼,灯笼挂在竹竿上,奔命于马匹的前后和左右,而其他另外六名侍从则侍奉马匹,前边三名,后面三名。
  狮子比马匹有权拥有十倍的荣誉和豪华。猎豹和做狩猎用的猞猁狲各自有权获得用于狮子的一半荣誉和豪华排场。如此一支非常豪华的伴送队伍把它们从中国边陲一直护送到北京,沿着共分一百程的道路前进。
  至于中国人的“慷慨恩赐”或纳付的价格,一头狮子值三十箱商品,而每只箱子中都装一百种(7)不同商品:绸缎、缎纹布、拜—贝赖克帛(可能指丝绸)、马镫、铠甲、剪刀、小刀、钢针(8)等。每种商品单独成包,每只箱子中共包括一千包,也就是说共有一千种商品。为了交换一头狮子,他们花销这样的三十箱商品,而为了交换一只猎豹或一只猞猁狲则要十五箱。
  为了交换一匹马,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比交换一头狮子少十分之一。
  至于使节团的成员,他们每人获得八套绸缎衣服的衣料及衬里布,外加三件套穿的色布袍。其衣料如此之大,以至于每块可供两人而不是一人穿。他们此外还可以获得一块宽一个古拉吉(约为180厘米)的平纹布以及高腰皮靴等。这完全是他们奉送给这些人的赏赐物,因为贡品的物价还要单独付偿。这就是中国皇帝对任何一名穆斯林商人的赏赐。
  这是中国皇帝过去赏赐他们的情况。由于他现今已皈依了伊斯兰教,所以他对他们的恩赐肯定要更多!
  真主赐给了他信仰。尽管他那些统治了中国数千年的前任们除了偶像崇拜之外再未曾有过其他信仰,因为中国人都是该隐的后裔(9)。真主为了惩罚他们的先祖该隐的罪行而把他们驱逐到了世界的边缘,即罪孽之地哈达(Hata,意为“罪孽”)。它实际上是对khitáy(契丹,中国)的一种随心所欲的读法,可以追溯到12世纪(1O)。
  据说,正德皇帝(1506~1521年)刚刚信仰了伊斯兰教。他是我们已讲过的景泰汗(成化帝,1465~1487年。原文如此。我们认为应指明代宗朱祁钰,即1450~1457年。——译者)的儿子,他在梦中梦见了先知们的真主挖去了其心脏并为他举行洗礼,然后又把它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并向他低声讲授教法,从而使他成为一名穆罕默德的信徒。他一觉醒来便发现了用绿色文字写在房间墙壁上的伊斯兰教信经(11)。在出现这两种奇迹之后,他便向宫中的人讲授伊斯兰教信经,其中有许多职务高低不同的人物都以他为榜样而皈依了伊斯兰教。
  他可能颁降了一道致中国官民们的诏书,向他们宣布了他刚才看到的情景以及他刚才所做的事,向他们介绍了他因属于皈依了圣教的第一位中国皇帝而感到异常高兴的心情。因为于他之前执政的那些皇帝在数千年间都顽固地坚信偶像崇拜。很久以来,愚昧笼罩着远东的上方。他对其臣民们说,我们的天子王朝于历史上第一次使朕获得的启迪在朕本人身上圣化了。你们这些官吏对此有什么看法呢?如果你们有很好的学问,如果这些学问具有一种严肃的基础,那么你们同样也应该皈依伊斯兰教。
  中国的臣民们面对这样一道诏书和这样一通言论可能表现出他们极为惊奇的心情。他们于是便通过奏章而回答说:“当然,你的任何一位前任和任何一位先祖都未选择过伊斯兰教,因为没有法律条文允许一名中国君主成为穆罕默德的信徒。”皇帝在阅读了他们的回答之后,可能又通过人告知他们说:“我刚刚发现你们没有充分了解我们帝国的法律。事实上,由朕先祖制订的仪礼仅仅涉及你们的世俗生活,总而言之,你们不能援引指导你们精神生活的任何仪礼。所以,望众卿允许朕遵守孤已采纳的宗教准则。因为伊斯兰教是一种精神之路。”官民们由于对这种说法无法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所以便缄默不语。他们害怕继续进行这样的讨论,因为在他们看来,不懂得其教法原则就是一大罪孽(这恰恰也是皇帝刚刚指责过他们的内容)。据说,继这一事件之后,某些官吏和一批平民也皈依了伊斯兰教。我们觉得这些消息很可能是真实的,因为我们在远东不信真主的人(无论是定居民还是牧民)中普遍发现了一种很强大的伊斯兰教倾向。
  一旦当皇帝受皈依之后,其无数的臣民肯定会步他的后尘。因为这些人习惯于像追随真主一样地追随皇帝,并且在一切方面都亦步亦趋。当这种宗教之圣光开始扩大时,远东不信真主的人(他们从未对我们表现出过宗教狂热)将转向伊斯兰教。因此,我们在这一翼就可以放心确保无事了。对于西方来说,世界上伊斯兰教最勇敢的勇士、世界上算端的荣誉、安拉在大地的投影、拜占庭的算端(苏莱曼汗)(12),这就是由主的意志以其战无不胜的军队而照亮世界和驱散不信真主的愚昧而选择的光炬。所以,世界最终将被从一端照亮到另一端,从大陆的东方照亮到西方,天下将不再会有一个异教徒王国。《古兰经》曾预言:“当胜利到来和吹起了征服号角的时候,将会取得最后胜利。”本来就如此!
  (下面是用赋和诗写成的虔诚祈祷文。)
  注释:
  (1) 参阅《导论》部分。
  (2) 原文中的suf(中国古籍作锁袱,梭服。——译者)一词无论如何也是指羊毛织物。它原来最早是指用粗羊毛织的苦修者的内衣,在希腊文中作kilikion,在阿拉伯—波斯文中作kharqa。该词有时系指粗毛织物,有时又指所谓西里西亚山羊绒毛纺织的薄披肩。西里西亚山羊稍后又被称为安西尔山羊,它事实上是出自中亚的一种山羊。早在安息人时代,佛教和尚与祆教麻葛们就已经穿粗羊毛苦修衣了(见安息文的诗:《山羊和棕榈树之争》),基督徒修士们也采纳了这种服装。据比鲁尼认为,正是由于穿粗羊毛衣的习惯才使伊斯兰教苦行僧获得了一个“苏菲派”(al-Sufiya)的阿拉伯文称号。
  Suf是一个阿拉伯文名词。在波斯文中叫做shar,我们法文中又将该词作chale(披肩,纱丽)。在畏吾儿文中称这种织物为tuput(吐蕃织物),由此而产生了阿拉伯文al-Tubut(图伯特),由此而产生了我们法文中的Thibet,(吐蕃、西藏)一词,当时认为那里是西里西亚山羊和安西尔山羊的原产地,而事实上却是指贝鲁尔和克什米尔。
  用从这种反刍动物所产的绒毛可以纺织成优质柔软的纱丽。正如在克尔曼、特别是在克什米尔以及在上部亚洲其他地方所制造的那种。甚至利用这种羊毛还可以制造“帕特”(patto),即一种类似苏格兰长巾那样的东西,甚至还可以制造无袖大衣和被子等。
  在13世纪时,suf一词就已经扩大到指用细羊毛制造的西方毛织品,这些细毛羊是由大西洋中的两个岛屿哺育的,即爱尔兰和苏格兰,它们都是英格兰国王的附属地。最漂亮的纱丽叫做“耶路撒冷纱丽”(可能是来自耶路撒冷王国)或“塞浦路斯纱丽”(可能是来自塞浦路斯)。这就是由波斯史学家贝奈凯提所提供的资料(巴黎国立图书馆所藏波斯文第1347号,第78页正面)。为了使之与马海呢(mohair,来自波斯—突厥文Mu或Mo,再加上一个指“毛”的英文词hair)相区别,绵羊毛织物在波斯被称为suf-i Frènkl(法兰克人的毛织物或法兰克呢),在突厥文中叫做Frenki suf(法兰克毛织物或法兰克呢),在突厥文中叫做Frenki suf(法兰克毛织物或法兰克呢),这是13世纪末的一个晚期拉丁文—波斯—突厥文术语,《库曼语辞典》将之译作stameya。
  生产这种细羊毛的绵羊似乎并非出自英格兰。我们的mérinos(美利奴羊)一词系自卡斯蒂利亚语演变而来,出自Merin一词,这是摩尔人的一个部族,是美利奴人的始祖,也就是曾统治了安达鲁西亚的美利奴人。据已故的莫里斯·伦巴尔德认为,摩洛哥的羊毛呢最早在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贝奈凯提把细毛羊生活的岛屿(英格兰和爱尔兰)置于了葡萄牙的对面,所以我们觉得英格兰的诺曼人似乎是从葡萄牙得到了他们于其海岛范围内引进驯养的第一批美利奴种羊。他们的第一批雇工可能是在葡萄牙抢来的摩尔人俘虏。在东方市场上,他们的第一批毛呢很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出售的(耶路撒冷呢),后来又在塞浦路斯销售(塞浦路斯呢)。
  据佩格洛提(其书第62和43章)认为,苏格兰的羊毛生产中心是尼奥博托利、米洛索索、巴尔慕纳什、朱佩洛、希洛索拉、东费尔迈利诺等地,那里都是一些宗教民族。在英国,所有的羊毛中心均属于西都修会。这就是霍尔姆·古尔特拉姆(古姆贝兰)、新明斯特(诺森伯兰)、费内斯(同上)、卡尔德·阿贝(古姆贝兰)……鲁姆弗尔德(诺丁汉希尔)、杰尔东(莱切斯特希尔)等地。
  这种法兰克人的粗羊毛织物以萨噶(shaqqa,波斯文,在晚期拉丁文中作panum,指块状)出售。萨噶或苏噶指半件苦修衣的一半宽度。因此,为了纺织一件完整的粗呢僧装则需要两个苏噶的羊毛。
  向中国出口的羊毛呢肯定就是这一种而不会是细薄的纱丽。更不会是纱丽(大披肩)。无论如何,由于中国人中原人没有任何大群绵羊,所以必须从伊斯兰地区获得他们的任何羊毛纺织品,我觉得“西域”的毛纺品在那里首先是由蒙古人穿用的。早在15世纪时,无论是在波斯还是在中国北方,富翁们就开始于冬季穿毛大衣。
  啊!你冬天穿毛衣和皮衣,
  你可以心安理得地嘲弄那些赤身裸体的可怜虫。
  即使你的冬装是面包师的作坊又有何益?
  你为了烤手,竟不屑于接近火盆。
  这就是盖里为我们留下的有关15世纪中叶波斯的形象。波斯旅行家穆罕默德·塔利什(卒于1472年5月3日)告诉我们说,15世纪上半叶甘州和肃州的中国富翁们或穿一件羊毛(而不是狼毛!该词完全可能是“法兰克人的毛衣”)大衣,或者是一件皮衣。
  Suf系波斯文tchoukha经阿拉伯文化之后的形式。指粗羊毛织物,纺织工们在不久之前尚用厄尔布尔士或高加索羊群相当粗的羊毛来纺织这种织物。他们用此来制造非常暖和的优质室内便衣。最好的毛呢布aqv则制造于可以俯视吉兰西部地区的哈尔哈尔山脉地区。本世纪初叶,在吉兰的首府赖斯特还有一个这类毛织物制造商的大型行会。这种工业在伊朗北部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后来由近代的呢绒厂取代,那里仅仅加工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比较纤细和纤维较长的美利奴羊毛。
  (3) 原文作As qrlat-esqarlat(最初为Saqlatun),这是在纳赫希宛制造的一种细羊毛织物,后来又在威尼斯仿造。这更可能是一种比较细的羊毛织物,不应把它与用来制造伊斯兰教徒小圆帽(chéchias)或菲斯帽的那种呢料相混淆。这类毡帽最早是由塔什干制造的(由此而产生了chéchia,shashiya和tchatchi的变化过程,即指“塔什干织物”),后来又在摩洛哥的菲斯制造(由此而产生了其Fès一名)。“埃斯卡尔拉特”最早是一种红颜色的名称,取白红色的甲壳虫,其中混合有明矾和乳白色的酒石酸氢钾,然后便直接涂在布上,这就叫做威尼斯的“埃斯卡尔拉特羊毛织品”。早在14世纪初叶,阿穆利和贝奈凯提就向我们提到了这种布。在那里制造穆斯林的小圆帽(菲斯帽),但也制造高腰皮靴。这就使我们认为它是一种硬毡,于一段时间内曾在威尼斯仿造这种工艺。它最终又转移到了奥地利的北部,在那里于19世纪还制造奥斯曼人的小帽。此外,这种小帽共存在有14种色泽:蓝色、黑色、红色和绿色。萨法威王易司玛仪一世的支持者们均被称为“红帽派”,因为他们戴有红色的小帽,这种呈圆锥状的高帽子用作他们那头巾的支撑物。他们那些不共戴天的敌人——土兰的乌兹别克人则被称为“绿帽派”,因为他们的小帽是绿色的,剪作绿色毡帽状,同样也用于支撑他们的头巾。
  1471年前后,波斯使节穆罕默德·泰利希大人在接受赖姆希奥“采访”时对他说,为了从肃州返回伊斯兰地区,他避开了渡过阿姆河而经过韦赖蒙(德黑兰)的这条正常道路,而是经过了萨赖、卡法和伊斯坦布尔。他这样恰恰是为了避开动乱的呼罗珊地区,“绿帽派”当时正在那里反击“红帽派”。无论如何,这些绿色的“埃斯卡尔拉特毛织品”在15世纪上半叶就已经存在了。我们在赫拉特(哈烈)学校的细密画中就已经看到它们。盖里(15世纪初叶)曾指出:
  我们武装一双比镰刀还锋利的剪刀,
  我们裁开了一匹埃斯卡尔拉特。
  我们裁开了一匹如同一块绿草坪般的埃斯卡拉特。
  (第96页)
  当时的风雅之士则必须头戴一顶小帽和脚蹬出自威尼斯的埃斯卡尔拉特高腰靴,同时还穿一件用法兰克人毛料制成的无袖大衣(也出自同一威尼斯地区)。我们这位15世纪的诗人曾写道(第88页):
  除了羊毛料和埃斯卡尔拉特之外,
  这一切都仅仅是劣等货。
  这是我曾千万次验证过的观点。
  (4) 原文中的tchukhas系指短大衣,只拖到膝盖以上,其袖子尚不及肘部。我们在细密画中可以看到这种服装,其大小与被称为“普士丁”的皮大衣差不多。
  (5) 原文中作as。它并不是曾单独提到的almas(金刚钻)的误写。我们把它校正成了aqtcha,即“皮阿斯特”(piastre,一种埃及古币),它是该名表中付阙如的唯一一种重要商品〔见第十一章注(1)〕。海扎尔芬当然把它遗漏了。
  (6) 有关这些动物,见上文第六章注(13)。我们已经看到,猎豹与猞猁狲完全如同西藏的狗和大隼一样用于狩猎。但狮子的情况却不同,这是在中国无法找到的一种动物,仅仅由于与西方的贸易才为人所知。由于佛教的媒介,狮子在中国获得了一种象征性意义,意味着道德和力气,但同时也代表着智慧。这一切无疑统统是由于物以稀为贵。中国始终把它画成滚绣球的坐状,就如同绕线球的一只大猫一般(威廉:《概略》,第217页)。在北京和其他地方,艺术家们曾大量地雕刻过它的形象,而且雕刻成了一种非常特殊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恶魔风格。穆斯林们向中国人奉献了不少狮子,既经陆路又经海路运输。中国的经济学家为反对这种过分的贸易曾徒劳无益地议论纷纷,遗憾地表示中国皇帝从来都对他饲养的狮子感到不满足。
  (7) 原文作Brkalh,即相当于pèrgalè,可以读作pur-galè,指“满口袋的”。我们法文中的sorte(种类)一词可以追溯到波斯湾的阿拉伯文shart(条件、定义、订货)。我们的这个单词来自蒙兀儿王朝的印度,东印度公司从那里获得各“种”纺织物或“订货”(参阅勒古·德·费莱克斯:《印度斯坦》,1807年版)。把Sorte(商品种类,shart)一词追溯到拉丁文sors(命运)是错误的。
  在timbre(印玺)一词(来自印度—蒙兀儿文timgha,指红色的方印章,在波斯文中作al-timgha)的问题上也犯有同样的错误。该词自17世纪传入,但大家却认为它来自希腊—拉丁文tympanum(印刷时的压字框)。人文学家们就这样错误地把一大批借鉴自亚洲的专用名词(或直接地由法文借鉴,或是经过希腊文、意大利文、晚期拉丁文、英文、德文和俄文)追溯到了希腊—拉丁文。“一千种”(hézar purgalè)中的“千”字意为“一整套”或“大量的种类”。我们本来更希望契达伊能更深入地论述并能描述其中的主要商品。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于此处和其他地方仅提到了“供应”伊斯兰地区的“千种”中国商品中的15种左右。这就必须由我们去翻阅波斯及附近地区的文献以便艰难地和不完整地复原作者忽视了向我们提供的商品名表。
  (8) 有关绸缎的情况,请参阅第六章注(8);有关呢绒,请参阅第六章注(7)和第十二章注(5);有关拜—贝赖克,请参阅第六章注(10);有关马镫,请参阅第十二章注(1);有关铠甲,请参阅第九章注(16)。
  Ahen-jamé或ahenjamè在今天已是一个陈旧的词。《波斯文辞汇集》用该字来翻译阿拉伯文tarf,但它实际上是指中国的钢铁铠甲以及“银链”(也就是腰带扣套)。数代人以来,一直是由起源畏吾儿文的奥斯曼文(土库曼语)在波斯占据优先地位。1242年,古奈韦曾写道,来自畏吾儿文的阿拉伯文tukmé(土库曼)意指“假银币的伪造者”。如果我们承认twkmé(纽扣)意指假货币,即13世纪的阿拉伯人所说的“伪银币”,那也可能并不算大谬。因为在库尔德斯坦(即古代的米迪亚)附近,库尔德族女子按照她们的古老习惯而于其帽子或皮里长袍上带一大堆小银器,这些银器上都带有一个小环或仅仅是钻一个小洞,近东地区也沿用了米迪亚人的这种装饰方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第一批纽扣都镀金或镀银,上面打了印记,印有一种图案或一个方块字。这些纽扣缀成一排排(盖里的考证),从而从阿拉伯人中获得了一个“伪币”的称号。
  “阿拉伯文al-'orwa即相当于畏吾儿文elikak或elkak,或者是土库曼语中的elik”,(同上)这就是“纽扣商”。
  现在请允许我们针对“土库曼”语一词而讲几句离题话。古奈韦把这种语言与“突厥语”(turki)截然区别开了。“突厥语”(turki)系指疏勒的突厥语,也就是萨图克·布格拉汗(944~1037年)宫廷的疏勒王家突厥语,也就是近代波斯作家们所说的汉文—突厥文,同样也是指由拉盖特写了一部语法并发表了其词汇的那种语言。在这种突厥语中,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塔吉克语(阿拉伯—波斯语)词汇,因为它是以畏吾儿文为模式的,其中充斥着汉文。
  相反,在被古奈韦称为“土库曼语”的语言中,则含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文和波斯文言文(波斯雅语或德里叶赫语)词汇。我们通过对其词汇的研究便可以发现,这种语言与13世纪《库曼语海典》中的库曼语相同。我们由此便可得出结论认为,库曼语=土库曼语=突厥库蛮语。由于古典波斯诗中的格律证实了turkoman和turkomani(库曼语)这两种写法,而Turkmène则是俄文或日耳曼—俄罗斯文中对波斯文Turcoan的误写。kalmuck(卡尔梅克语)则是日耳曼—俄语中对Qalimaq或kalumak的另一种误写,这是因为日耳曼—俄罗斯文往往把一个三音节的波斯字压缩为双音节的结果。这种做法与印度、阿拉伯和突厥人的做法相反,他们往往是把一个单音节的波斯文变成双音节。在印度文中的例子是用katab-minar来代替Qutb-minar,用Bakipur来代替'Abd-al-Baqi-pur。在阿拉伯文中的例证是用al-rashidiyya来代替rishte(通心粉)。在突厥文中的例证是用Diyar-Békir来代替Diyar-i Bekr,用ceviz来代替goz(核桃)。
  因此,大家一直成效不大地寻找其踪迹的这些神秘的“库曼人”实际上是我们今天的土库曼人,又叫做塞尔柱人,其古名为乌古斯或古斯族人。
  早在11世纪和12世纪时,土库曼的语言中就存在大量的伊朗文,这就证明了他们与塞种人(萨珊王朝人之先祖)之间的千年关系。在萨曼人统治时代,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就定居在锡尔河的上游、特拉兹、巴拉沙衮、肯特和忽毡。
  这些人在萨曼人尚未对他们发动防御性的圣战之前就已皈依了伊斯兰教。他们成了何姆河以东原萨曼王朝的领土上的主人,形成了一个与加兹尼王朝相对立的王朝。
  这些“乌古斯人”很早以来就关心农业。他们过着定居生活,其领土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
  然而“乌古斯”部的一个分支(这是一个游牧分支)始终以放牧为生,生活在锡尔河左岸、阿尔泰山和里海之间。在萨曼王朝统治时代,他们的中心在七河流域、伊犁河畔和伊塞克湖两岸。大家称他们为基拉赫人(葛罗禄人,哈剌鲁人)。他们同样也被“斯基泰化”了,也可以说是被伊朗化了。这些突厥人(土库曼人,生活在贝哈基人中)在从各个方向威胁呼罗珊的民族“麦蒙人”王朝之后,又从位于咸海和里海之间的“亚洲巴尔干人”中开始威胁古尔干(朱尔疆)加兹尼王朝的总督们。这些突厥人在他们的早期塞尔柱王朝首领们的统率下入侵了波斯的中亚(呼罗珊)。继他们之后出现了饲养马匹、骆驼和绵羊的土库曼人的最后部族与干格利(瓦萨夫作肯格利)人。干格利人最早定居在花剌子模和朱尔疆—古尔干,由此而产生了他们在12世纪末阿拉伯作家们著作中的“花剌子模”一名。11世纪前半叶的波斯诗人认为,“土库曼语”系指所有这些西突厥人的方言,而这种方言中又充斥着伊朗语词语,如斯基泰语、塞语和粟特语,甚至还有波斯语。这些土库曼人与伊朗久的血统混杂了,而且都是大胡子。在伊朗人和土库曼人之间,还能互相听懂一些对方的语言。但在呼罗珊则相反,任何人都不懂远东的鞑靼语和突厥语,也就是位于伊犁河以远古代蓝突厥人(喀喇巴勒哈逊碑铭中的天突厥人),萨曼王朝和萨曼王朝之后的诗人们都称这一种族和语言为“鞑靼”。波斯进口的部分麝香就是出自这些鞑靼人地区。他们的语言很纯粹,没有掺混任阿伊朗语词语。正是由于这一原因,11世纪的波斯人可以听懂土库曼语,但对鞑靼语却一窍不通。所以,在11世纪波斯人笔下的鞑靼人就是“胡人”的代名词,是一个大家既不懂其语言,又不懂其风俗习惯的民族。
  在12世纪时,波斯人称成吉思汗的蒙古人为“鞑靼人”(Tetar)。圣·路易国王通过一种文字游戏而将Tetars改为Tartares,鞑靼人与身材优美、长着鹰钩鼻、伊朗塞种人式的茂密胡须,以及有时又具有很明亮眼睛的土库曼人相反,他们身材平庸、鼻子扁平、肤色发黄、眼睛带褶,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基本没有胡须。
  14世纪的波斯诗人——法官奥拜德·扎卡尼在他那部颇为有趣的《论胡须》的著作中对分散在丝绸之路沿途从西至东的民族做了一次滑稽可笑而又是正确的分类。他告诉我们:“在安拉分配毛发的那一天”,土库曼人虽然继伊朗人之后才到达,不过他们仍然从安拉那里获得了一小绺漂亮的胡须。但鞑靼人到达的太迟了,即在所有民族都得到了分配之后,仅仅先于高丽人而到达,所以他们只能满足于两三根须毛,上天的存货已完全枯竭了。高丽人到达时,因为在篮子中没有剩下一根毛发了,他们感到很痛苦。但真主对他们产生了怜悯心情,于是便在……拔下了一根须毛并贴在了他们的下巴处。
  剪刀似乎是中国人的一种发明。指“双刀”的古波斯文是du-kard,它在波斯文言文的古老词语中被用一个蒙古文qaytchi(剪子,见鲍波:《宰麦赫赛里的〈文学绪论〉中的阿拉伯—波斯—突厥—蒙古文》。原著约为公元1245年)来解释。就在同一时代,古奈韦用蒙古文qaytchi翻译阿拉伯文almiqass,胡斯玛版本中将qaytchi写作qbti,即qubti意为“科普特人”或“埃及人”,其实它仅仅是qaytchi(剪子)的一种误写。但在突厥文中,它叫bjqj(bcqc);在土库曼语中作sndw,意为“印度的”。我们已经看到,约在此12年前后,吉美博物馆展出了来自“印度”的几种用于剪烛花的剪刀。它们都酷似被波斯人称为gul-gher(滑轮)或gor-ghir(捕捉野驴的工具)者,但没有一把是真正的裁缝剪刀。
  由森格莱希(18世纪中叶)编制并由穆罕默德·霍伊(19世纪初叶)补充的米尔—阿里—赛·那瓦依的诗歌词汇表中用miqraz-i pèshm-tchen(也就是“力气”)来译qyralygh,这就使我们更接近裁缝们的剪刀了。我们看到中国在考古发掘中已得到了这种工具(参阅巴黎国立图书馆第10292号汉文藏本。郑振铎:《中国历史参考图谱》,3卷本,上海1951版,第2卷,第11节,图版23中的图90和94;第13节的图版12、图60)。
  《库曼语辞典》(第13章,裁缝工具类)用波斯文macrat(miqraz)和库曼语buchi(该词令人联想到了古奈韦的bjqj/bucqc一词)来翻译晚期拉丁语(热那亚语)forfices(forci-ces?,指小剪刀)和incisorium(切刀)。总而言之,maqass、miqraz和maqrad等这些阿拉伯文以及guz和du-kard这些波斯文都相当于蒙古文名词qaytchi(剪子。见拉德洛夫:《突厥方言辞典》第2卷,第792页),所有这一切仅仅从18世纪才开始。然而很清楚,阿拉伯文miqass或maquss都要追溯到波斯文gaz,其简单形式是由动词ghèziden(剪裁)向我们提供的,它又使人想到了阿拉伯文qassa、yaqussu、yuqassu和ghadda yaghddu等。在波斯,大家都用剪子来指把第拉姆剪成小块。最后,波斯文gaz(剪子)又使人联想到了喀什噶里的汉文—突厥文qatchi(拉盖特的考证),也就是蒙古文中的qaytchi(剪子)。因此,阿拉伯文maqass通过波斯文言文—粟特文gaz/ghèziden和汉文—突厥文qatchi而于13世纪就已追溯到了“蒙古文”,也就是畏吾儿文qayci。但是,qaytchi-qatchi-gaz-maqass都是指我们所说的“钳子”。Maqraz、qarada yaqridu(用牙咬)也具有一种相近的意义。
  在所有这些术语中,唯有波斯文du-kard(双刀)可以给我们一种“力气”的形象,即裁缝的剪子。
  对所有这一整批资料的研究都可以使我们坚信,裁缝的剪刀,简单地说也就是“裁剪术”在传入西方伊斯兰世界之前曾是一种中国技术。这种技术在12世纪时就可能已经通过塞尔柱人西传,但在13世纪时肯定是通过蒙古人而向西传播。在此之前,在伊朗—伊斯兰—西方仅有一些古代“缝衣工”(在粟特—突厥—波斯文中为dèrzi,在阿拉伯文中作al-khayyat,在葡萄牙文中作alfaiate),但这仅仅是一些缝衣匠,从不会剪裁。他们的衣服呈口袋状、长衫、长袍、外衣和斗篷等。
  西方(伊朗—伊斯兰地区,伦巴第)的第一批真正的裁缝是为波斯伊利汗工作的汉族裁缝。波斯人用一个畏吾儿—蒙古文名字称这些优秀的服装制造者们为qaytchi-tchi或qentchi-tchi(使剪子的人),而不再使用陈腐的名称“缝衣工”或“裁缝”了。
  在15世纪中叶,《服装诗文集》(有关服装的诗文集)的作者一次也没有使用陈腐的“缝衣工”一词,它使人联想到了古中世纪的口袋状服装。该书的作者始终使用蒙古文术语(因而也是“裁缝工”近代之前的形式)“剪工”或“使剪子的人”。我们必须引用这一例证:
  1.“愿你的制服的裁缝能像月亮的轨道一样。”
  2.“通过笼罩和揭示月亮的人的受封敕令”。其中的“笼罩”者系指真主。
  他“打扮”了月亮,用笼罩太阳的方式使夜幕降临。当他广施恩泽时,wahib或wahhab是相同的(均指月亮),真主也就露面了。但在最早,sattar和wahhab均指月亮。月亮甚至在阿拉伯文中也是阳性的,胡伯勒(Hubal)或赫布勒(Habul)系指阿波罗。
  3.“啊!裁缝!我的衣包和包头巾哪里去了?”
  4.“我的圆锥形帽、腰带和俄罗斯人的高腰靴哪里去了?”
  在这第三句诗中,我觉得“剪工”裁缝是与其同行衣服保管人之误。这又是汉人—蒙古人的另一种职业,其任务在于保管衣服、保护它们不使虫蛀、浆衣服、染衣服、用熨斗熨衣服、把衣服放在蒸气下烫以使之显出线条(汉文中叫烫,utu一词来自汉文熨斗)、为腰带和靴子打油等。在使用boqtchè-tchi或boqtchè-kesh(衣服保管人)这一名词时,有时指衣服保管人的本意,有时又用于“受骗的丈夫”或“风流少年”的引申意义。我们不知道哪种意义最恰当。盖里有时从中得到了一些如同莫里哀小说的滑稽内容。这无疑是由于为伊利汗保管衣服的侍人,也就是他那些负责衣装的侍从可以自由进入王子们的后宫中。
  啊!丰富的衣橱,装满了漂亮的衣裙。
  在冒失的衣服保管人进入之前藏好吧。
  或者是下面这些诗句中:
  愿安放这一衣橱的凹室,
  成为漂亮的衣服保管人的主祭坛。
  还有下面的诗句:
  他们将其服装收藏在衣橱中,
  然后降下了遮帘。
  sèndèli-yi rèkht(衣橱)解释了蒙古文名词qatali,波斯人文学家米儿咱·哈比卜把该词译作波斯文dulab-i rèkht(衣橱),也就是一种五斗橱。这种五斗橱(带抽屉的衣橱)在中国于11世纪的南宋时代就已经广泛使用,从14世纪起就在波斯取代了“中世纪”的衣箱。但在法国,则必须等到17世纪才看到完成了这一变化过程,在凡尔赛引进了佛罗伦萨的衣橱时式,而这种时兴本身又是自中国—波斯的流行式样派生而来的。我们尚记忆犹新,薄伽丘(1313~1375年)在《十日谈》中就已讲到把女主角的情人藏在衣橱或五斗橱中的事了。在17世纪的巴黎,可能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也同样讲到了“衣橱中的丈夫”(commode一词既有“五斗橱”之义,又作“不严肃的人”解释,——译者),这里绝不是用于“不严肃人”的普通意义,而是指“衣服保管人”的具体意义,也就是由盖里揭示的蒙古文lahaf-kesh的同义词。盖里于其中同样还提到:
  正如床屉始终都承负卧具一样,
  我们称他为衣橱中的王子(第94页)。
  如果你想迁升职位,
  那就做衣服保管人,
  这是决定成功的工作。(谚语,第108页)
  其中的“承负卧具”和“做衣服保管人”意指成为一名“衣橱中的丈夫”。
  面对从北京向西行的丝绸之路上的第十二站(该站名叫真定镇?),毛拉奈赛尔—马哈迈德写道:“在这里可以得到最好的小刀、最佳剪刀和最高级的火镰。”其游记写于1777年,也就是波斯的卡查尔人执政之前的两年。因此,波斯人早在18世纪末就从中国获得他们的火镰、小刀和剪子。仅仅是在1834~1848年之间,在英国制造的小刀(甚至也可能还有剪刀)可能首次传到了波斯市场。至于火镰,则必须等到1888年左右瑞典火柴以及继此之后不久的日本火柴才取代之。
  英国制造的针同样也仅在1834~1848年间才传到波斯市场。直到这一时间之前,穆斯林最好的钢针均出自中国,正如契达伊向我们证实的那样。伊本·乌呼韦(见其书在57章:《对钢针和钢锥制造商的警察监督》)指出,早在13世纪时,最好的钢针就是中国人的针(应作ibra al-khata,iyyin,而不是khayyatin,后者是一种抄写错误)。他指出,这都是一些细钢针,一百支才重一镑(一埃及镑);另外一个品种的一百支重200第拉姆,合600克(见《同族的不幸》,鲁本·列维版,载《吉布丛刊》第12卷)。在伊朗和伊斯兰世界的其他部分以及西方制成的钢针有时使用韧钢,可以你我们的别针一样弯曲;有时又用西方的劣铁制成,当希望缝某种略为坚实一点的布时立即就会折断。
  他在契丹圣者的心中,
  试图折断一根针。
  试图使一颗不幸的心破裂,
  这已经就是一名罪人。
  见盖里书,第126页。其中提到他绝对需要有一些真正的中国针(也就是中国的钢针)以缝绸缎、缎纹织物和塔夫塔绸的衣服。
  这些钢针的价格可能比较贵,因为卡尔梅克人出一只绵羊才买一枚这样的钢针(见下文第二十章)。契达伊认为这一价格过分夸张了,这些卡尔梅克牧人完全不懂冶金业。但在伊朗及西方的其余地区,大家都马马虎虎地模拟中国的工业,所以那里的钢针不太贵。不过,我们也只能说是不太贵。“察克玛克”(tchakhmakh/tchaqmaq)是一种带在腰间的具有装饰品的小皮包,其中可以放钱币和珍贵物,如火镰、梳子等。为了解释这一名词,艾赛迪(《波斯文辞典》,现知最古老的一本波斯文辞典)引用了巴尔赫的萨珊朝诗人艾布·赛古尔(10世纪)的这些诗,这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诗句,现在我们就翻译如下:
  有人偷去了我的腰间钱袋,
  仅留下了我的耳环。
  因为我的钱袋中装有四十五根针和一枚戒指。
  以及我用来削芦苇笔的小刀,
  这已是一名凶恶的扒手的丰富赃物。
  我们理解用以削芦苇笔和剪指甲的小刀的用途,同时也知道戒指上的宝石用以为文献盖印。但我们不理解,诗人如果不是一名缝衣工,其小钱包中装四十五枚珍贵的钢针会有什么用处。他也可能利用这些东西引诱女子。
  在贸易中,钢针是以十枚一包或配好一百枚为单位出售的。这就是我们根据各种文献而得出的结论。
  (9) 在阿拉伯文中,哈密读作和写作Qamyl或Qanuil。它很容易与Qabil(即《圣经》中的该隐)相混淆。正是这种随心所欲的读法再加上对Qita(khitay,契丹)的发音以及将khita(契丹)读作khata(罪行)等原因,才产生了用契达伊所介绍的这种荒谬的说法。
  (10) “中国”一名以Qita的写法而出现在比鲁尼的著作中(《年表》《印度志》和《天文表》)。他于其中向我们提供了中国的十二生肖和十二个月的名称。但所有的手稿都把“中国。一名误作qba,即qta。此外,Khita这种形式也出现在与比鲁尼同时代的诗人麦努希赫里的著作中(大约为公元1034年)。
  如果我们国王的敕令传到了
  罗马人恺撒手中,
  如果他们敕令传到了中国天子的手中,
  那么这名可怜的罗马奴隶会像耳环一样把它放在自己的耳朵中,
  向天子躬身叩头。
  中国北方于907年被契丹人占据。北京于936年成为他们的南都,他们从946年起控制了整个中国。因此,中国的新名称“契丹”仅仅10世纪下半叶起才传到了萨曼王朝地区,与其故名“秦”同时使用。在11世纪时,中国的古名仅指中国南方,而“契丹”则用于指中国北方。
  在伊斯兰教初期,还流传着有关中国人的另一种传说:“中国是雅弗的后裔。”他们创造了大部分专门艺术(艾敏—艾哈迈德·拉齐:《七大洲世界》,约为公元1617~1618年)。根据这种在17世纪时还可以解释一种事实真相的传说认为,中国在工艺和技术方面都较西方民族发达,是中国发明了大部分艺术。在当代的欧洲,大家还认为是希腊创造了所有的艺术,“希腊奇迹”是官方教育中所热衷的内容。在波斯,大家则持另一种观点。他们在承认希腊人于科学理论领域中无可争议的功德的同时,却发现他们在技术领域完全无能。
  由扎希兹转载的一种萨珊王朝时代的说法是:“希腊人除了理论之外从未创造过任何东西。他们未传授过任何艺术。中国人则相反,他们确实传授了所有的工艺,但他们确实没有任何科学理论。”
  其他人同样也介绍了下面另外一种说法,它无疑是起源于摩尼教:“除了以他们的两眼观察一切的中国人和仅以一只眼睛观察的希腊人之外,其他的所有民族都是瞎子”(扎希兹:《书简,论黑人较白人的优越性》)。这些作者们认为,这种观察证明了中国人(如同“阿拉伯人”一样也属于有色人种)较希腊人、波斯人和“突厥人”(费尔干纳人,即锡尔河上游的塔吉克人)等民族(他们都是“白人”)的优越性。波斯国王哈桑(1453~1478年)也向威尼斯的使节约萨约·巴尔巴罗提到了这句谚语,但把“希腊人”译成了“法兰克人”。由于该使节非常欣赏波斯君主向他出示的中国产品,承认在威尼斯和在意大利都不能生产如此漂亮的东西。所以国王回答他说:“先生,当然如此。您当然知道一句波斯彦语:中国人有两只眼,同时法兰克人则只有一只”(《若萨法·巴尔巴罗游记》,哈克鲁特出版社1872年版,第58页)。然而,意大利当时已经过了两个世纪的“文艺复兴”。西方人在技术上的优势仅仅在18世纪初才成为事实。
  (11) 这里是指下面的一段文字:“我证明除了安拉之外再无其他神,穆罕默德为其使者。”绿色是呼罗珊的国色,同时也是巴克特拉—巴尔赫的纳夫比哈尔寺庙上大幡幢的颜色,于公元816年左右又成了伊斯兰教的颜色。蓝色长期以来仅由苏菲派独占,自13世纪中叶以来最后仍作为出自蒙古人的贵族之颜色。
  (12) 原手稿或至少是其校订本之一的时间为1516年,当时苏莱曼二世(1520~1560年)尚未开始执政,特别是更未取得他征服多瑙河流域的辉煌成就。然而,此处暗示这些征服的地方是相当清楚的,赛利姆一世(1512~1520年)令他对波斯发动了一场征战,使米底亚(东安纳托利亚)脱离了波斯,他还发动了对埃及的另一次征战。因此,该论著由作者本人做了修订,而且至少是在征服贝尔格莱德或人侵匈牙利之后。

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法)阿里·玛扎海里著;耿昇译;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