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西安 长安戏曲》 第七章 长安戏曲舞台美术 第六节 长安戏曲舞台装置与效果
焦文彬
长安戏曲舞台装置是舞台美术的重要部分,它是为舞台创造适宜于各种不同人物活动的戏曲空间的,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却是要创造一种戏曲的规定情景或背景,把原先的舞台空间转变成为一种适合剧情、又适宜于人物活动的场所。观众对这一规定情景的承认或信以为真,也往往依赖这些装置去实现和完成。
一、长安戏曲舞台装置
长安戏曲舞台装置,由于群众性演出的特点,一般都相当简陋,十分凝炼,异常方便。背景对它来说,是完全有如中国绘画艺术一样可以省略掉,使之成为一个“空白”,给演出提供一张白纸,任其描摹最新最美的规定情境。也因为长安戏曲是完全藉助唱、念、做、打与虚拟共同实现自己的规定情境的,所以从来不用布置,20世纪初叶,随着话剧的引进,才有所改变。这样,有些大些的道具,如布城、布云、布车之类的东西,本身也不做布景去用,而只是起到一种写意的“意到为止”罢了。场面上的一桌一椅,成了长安戏曲舞台上最有代表性的装置材料和手段。有如它对时间、空间的态度一样,是可变的,有着极强烈的随意性,也超越了时间、空间和具体道具的作用。
长安戏曲的舞台装置主要有一桌二椅,灯光等。
一桌二椅是说舞台上常用的一张桌和两张椅子及由它们排列组合成的舞台设置。它们既是一组极为重要的道具,又是舞台设置中极其重要的一种组合原料。经过摆设变化,会创造出许多令人惊叹的艺术空间。它可以是金碧辉煌的金銮宝殿,也可以是公案,还可以成为书生的书房,少女的绣房,夫人的闺房,又可以成为三军司令的帅帐,既可以作为不同场合的桌椅,又可以作为山、楼、床、门、监狱等的代用品。总之不同的组合方式,就会表现不同的空间,摆设在舞台的不同地方,也会提供不同的场合,如舞台正中一桌,两边各一椅子,就可以当作店房、书斋、卧室、船舱等不同场合的空间。
长安戏曲的灯光使用,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着自己的历史进程。早先的白天广场演出,是不需要灯光照明的,后来,偶尔夜间演出,往往燃一堆火或借月光照明。如《隋书》载:京邑与各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①唐代有“灯轮”、“火炬”、“火树”的设置。到了明代,因为夜晚演戏成风,开始重视灯光,但也是在台口燃一盏油灯罢了。清代夜戏一度成为长安戏曲的一种时尚,遂又增加一灯,分挂舞台两边的台口的梁上。康熙、乾隆年间(1662-1795),汤斌、陈宏模抚陕,曾多次出告示禁止演夜戏。此类文献有(1)《陕西潼关道按察司副使汤斌特禁恶风以安良善事》②、(2)陈宏模《查禁市会聚赌檄》(乾隆十年九月陕西)、(3)陈宏模《劝善惩恶示》(乾隆十一年三月陕西)、(4)陈宏模《再禁戏檄》(乾隆十四年十月陕西)等十多件。乾隆十年的《陈宏模巡历乡村兴除事宜檄》就说:
一、禁止夜戏秋成报赛敬神
还愿演戏,原所不禁。但白昼甚长,尽可演唱,何必定于夜间。陕省向有夜戏恶习,于广阔之地,搭台演戏,日唱不足,继以彻夜,聚集人众,男女杂杳,奸良莫辨,一切奸盗匪赌,每由夜戏。③
二、长安戏曲舞台效果
长安戏曲十分注重舞台艺术效果的。早在元代杂剧时期,就有了风、雷、电、雨的声响和马叫、龙吼、虎啸、犬吠、鸟唱、蝉咏,以至妇女的掐线、咬线声音。这些舞台效果,大都通过乐器的拟声或锣、鼓的拟声等。利用烟火,见于文字记载的是明嘉靖元年前后的《钵中莲》演殷氏的鬼魂上场。后来,每有神仙妖怪出现,都用烟火制造一种相应的舞台效果。行家通称之为“火彩”或“火功”。18世纪时,这种舞台效果,日益增多。20世纪初叶,陕西易俗社开辟了长安戏曲舞台效果(即声、光、电的舞台效果)新纪元。
① 《隋书·柳彧传》。
② (汤子遗书)卷7。
③ 《陈宏模巡历乡村兴除事宜檄》(乾隆十年陕西),《培远堂偶存稿文缴》卷19;又《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等1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2月版。
出处:古都西安 长安戏曲/焦文彬著.—西安: 西安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