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刘志丹、宋任穷电
1936年3月22日
宋宋①:
甲、据谍报:高家堡、太和寨为高双城部,沙峁镇及其附近为晋敌一营之两个连。
乙、我15军团主力现在文水以北行动并转向岢岚、岚县发展。
丙、敌分散的,部队相机袭占沙峁镇、高家塔,求得府佳间沿河发展,策应东岸红军行动。
丁、转令神府特区,以游击队在府、佳间傍河并过河发展,组织沿河群众,开辟工作,特别要进行造船,定期先造10只(望先查明造船条件时间电告),并将河东岸船只驶过西岸停泊。
戊、神府工作及武装部署电告。
彭毛周
22号13时
注释
①宋宋,此处档案馆存件有误,应为刘、宋,指刘志丹、宋任穷。
原载《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军事斗争》(1)第282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