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1935年11月8日
一、本会设立下列六部并委任各部首长如下:
参谋部——参谋长 叶剑英
副参谋长 张云逸
政治部——主 任 王稼祥
副主任 杨尚昆
动员武装部——部长 戴季英
兵站部——部长 杨立三
供给部——部长 叶季壮
卫生部——部长 黄克诚
二、本会设立后方办事处,以周恩来兼主任,聂洪钧兼副主任,钟赤兵为政治部主任。
三、本会参谋部暂设如下各局,并委任各局首长如下:
第一局长 张云逸兼
第二局长 曾希圣
第三局长 王 铮
第四局长 宋裕和
四、委任叶剑英兼第一方面军参谋长
此令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周恩来
彭德怀
原载《红军长征·文献》第752——753页,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