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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4清代陕西的棉布商

第三章 清代陕西商帮的鼎盛发展(上) 第四节 清代陕西的棉布商
  在清代,虽然陕西的棉纺织业较明代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陕甘缺布的局面,并且随着疆域扩大,人口增加,西北地区“缺衣甚于缺食”的矛盾更为突出。于是从鄂豫等产棉区贩运土布到西北各省以满足民众穿衣需要的任务自然落在陕西商人肩上。在丰厚利润驱动下,陕西布商继续奔波于南北中国,每年把300多万匹的鄂豫土布千里迢迢地运回陕西,输向甘、宁、青、疆各州府县,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的接轨互补发挥了巨大的“历史粘合剂”作用。
  一、清代西北棉布市场的发展变化及陕西布商的经营概况
  清兴明灭,王朝更迭,带给中国社会的震动是强烈的,这在西北棉纺织品市场上也表现的十分明显。清代西北棉布市场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曾经在西部盛行了300年的江南标布急剧衰落,代之而起的则是湖北、河南土布在陕陇的畅销。
  在明代陕西布商主要贩运苏松标布到西北各地,白银动以数万计,年贩运量不下2700百万匹。入清后,江南标布市场却是“标客巨商罕止,近来多者挟资不过万金,少者二三千金,利亦微矣”(470),原先“市面极为繁盛,买花布深夜不散”的上海宝山各地,清代却是“各商至者所少,市况减色”(471)。那些曾经把个江南布市抬举得红红火火的秦晋大贾、关陕商人们哪里去了?换句话说是什么原因造成热气腾腾的江南土布市场进入清代后很快冷却下来呢?
  不是别的,正是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
  首先,明代苏松土布盛行北部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北方民众“昧于织”,无法解决纺织中因气燥干旱,纺线易断的技术问题,只好“北棉泛舟而鬻诸南,棉布则鬻诸北”,形成北棉南布大流通的局面。入清后不仅华北、华中植棉发展很快,而且在土布贸易丰盛利润刺激下,北方地区主要是华北大体上解决了纺织因气温差异而造成的技术障碍,使北方的棉纺织业发展迅速,很快达到与江南布业并驾齐驱地程度。明末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说:“近来北方多吉贝,而不便纺织者,以北土风气高燥,绵毳断续,不得成缕。纵能成布,亦虚疏不堪用耳。南人寓都下者,多朝夕就露下纺,日中阴雨亦纺,不则徒业矣。南方卑湿,故作缕紧细,布亦坚实。今肃宁人乃多穿地窖,深数尺,作屋其上,檐高于平地仅二尺许,作窗棂以通日光,人居其中,就湿气纺织,便得坚实,与南土不异。若阴雨时,窖中湿蒸太甚,又不妨移就平地也”(472)。光绪《深州风土记》卷二十一也记载:“方志称,肃宁人家穿地窖以织布,得松(江)之中品。今如保定、正定、翼(州)越(州)深)(州)定(州)诸郡邑,所出布多精好,何止中品,亦不皆作自窖中也”。说明布品质量已与江南相埒,而且“价值仅当十之六七”(473)。到清中叶“河北、山东、河南三省输入西北的棉布,每年不下300万匹”(474),而湖北土布亦不下“一百万匹”(475),这都对江南土布业提出了挑战。
  其次,湖豫联接陕甘路近费省,比较成本的优势也引导商人舍远求近,到湖豫贩布。在封建社会,异地行商,运费是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资本最少耗费原则要求商人必须选择最近距离的市场,以节省开支。对此,方行先生曾有过分析,他说:“乾隆间,河北、湖北地区棉布生产发展,陕甘商人转向这一地区买布,而减少向江南进货,为的是节省运输费用。正如时人所说‘尽管河北布价视他处亦昂,盖商家为什一之营,镏铢计及,远者必有费,辗转滋劳,节道里所费之资,用集近产,力省而功及倍也’。孟县布行销甘陕,主要在明末清初,孟县较甘陕比江南近,同样节省费用”(476)。
  其三,江南棉纺织业技术停滞,缺乏内在吸引力,以及徽商与牙行结合排斥山陕商人,亦是陕甘布商转移营销方向的重要原因。价格是市场导向的主要机制和资源配置的内在动力。清代中叶,当内地棉纺织业急起直追,生产技术达到与江南同等水平时,江南棉纺织业迎接挑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进技术,降低成本,保持物美价廉的优势,这样才能吸引商人的购销热情。但江南土布生产者囿于小生产“以织助耕”,“得斤许即可糊口”(477)的困挠,本身缺乏开拓市场的能力,入清后劳动生产率并没有多大变化,仍然维持“日成一匹”的水平,与内地没有多少区别。如河南信阳“日可成一匹”(478);湖北汉阳“日可得一匹”(479),而搞了几百年纺纱织布的江南还是“织者大率日成一端”(480);“织布率日成一匹”(481),失去吸引客商的最后机会。加之明代中叶后,徽商利用与当地牙行结合的保守方式加强向江南纺织业渗透,逐渐占据了江南棉布之收购、染色、运销的各个环节,形成“无徽不成市”的局面,使江南棉布业弥漫着格遵祖制,行媚权贵的陈腐气息,这使素以锐意进取豪爽强悍为特点的山陕商人感到压抑,他们只得放弃江南市场,到鄂豫寻求更舒展的发展方向。
  其四,官府的大力提倡和商人的有意培植是鄂豫土布市场迅速发育的重要条件。清代是各级官吏在北方推广植棉织布最为用力的时期,而且成绩菲然。如河南孟县昔在官府倡导下“经官为标发杆杖,如式织就,布面大书‘官机白布’,登市交易,并无欺惑,以故孟布驰名”,后来牙行奸商抑勒布价,机户无利可取。于是偷工减料,布稀面窄“布遂不行……市遂至颓坏,杂业亦罕挹注,民失生活之计,而公私始重困矣”。到乾隆三十年间“前令鲁鸿颇为访察,市集稍兴数载。旋又败坏不整。今(乾隆四十五年)仇令汝瑚加意整顿,酌定适中丈尺,出示晓谕尊行”(482)市场才终上正轨,说明孟县土布业的繁兴与官府的扶植引导有直接关系。不独官府教民纺织用力颇勤,陕晋商人转向鄂豫市场后也有意培植土布生产的市场基础,促使其正常发育。他们一方面带给土布生产者丰厚的利润,刺激生产热情,当时在湖北德安织一匹布的利润“可买芝麻烧饼一百多个,这对农家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收入,土布生产很快商品化了”(483)。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办法引导农家规范生产,“惟初在各该处提倡织布时,亦颇费苦心:须先将土布尺寸长短宽窄及每匹重量拟一标准,在各乡张贴广告,俾众周知,以便照样仿作,久之一般贫民能照样织布,并努力求精,因是出品良好,销路渐广乃能维持至今而不改”(484)。
  这样到乾隆年间湖北德安、应城、云梦、汉阳、汉川一带的府布、府庄布、景布以及河南孟县、唐县、南阳等地的孟布、陡布、颖布便取代江南标布而占据了西北棉布市场的主导地位,如湖北孝感“棉布有长32尺,宽1尺5寸,为大布,细绵如绸,30尺以下,皆日椿布,西贾所收也,至呼为孝感布”(485);汉阳“其布则曰扣布,南乡治此犹勤,妇女老幼自春作为,昼则鸣机,夜则篝灯纺绩,彻夕不休,比巷相闻,人日得一匹,远者秦晋滇黔贾人争市焉”(486)。河南孟县“孟布驰名,自陕甘以至边墙一带,远商云集,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车马幅辏”(487);正阳“家家设机,男女操作,其业较精,商贾至者每挟数千金,昧爽则市上张灯设烛,骈肩累迹,负载而来,所谓布市山。东达颖毫,西达山陕,衣被颇广”(488),这些反映了清代西北棉布市场结构的变化。
  清代西北棉布市场的变化说到底是清代西北棉布市场发展,民众对棉布需求增加对商人催动的结果。
  严中平先生曾根据植棉织布的自然条件,把全国的植棉区域析分为三类,他指出植棉“在东南则苦于高热、淫雨,在西北则苦于干旱、酷寒,理想的植棉地区为江、淮、河中下流域”(489)。而刘秀生先生又对全国的土布市场进行过分析,他指出“从植棉区看,我国地处北温带,且东低西高,大抵可分为不植棉区、疏植棉区和植棉区”。并进一步分析说“从辽东到陕西陇州一带……绝对接受外来棉布的输入,为重要的棉布市场”,“山西、陕西、贵州,棉布生产比较广,但总体说还需从外省输入相当数量的棉布,它们为棉布的中等市场”。由此,刘先生得出结论说,清代“布的生产区在东部和中部,而需求区域在北部,西部和西南沿海”(490)。刘先生的分析基本符合清代的实际。
  清代陕西植棉织布较之明代确有较大的发展。但就全省而论,主要集中在同州、西安、凤翔和汉中的少数几个县,延安、榆林和商州基本上不产布。就是在产布的关中地区发展也不平衡,缺布的州县为数也还不少。如:
  西安府的长安县“土地虽棉,纺织甚少”(491);兴平县“木棉麻宁,狭益既少,匪秦地所宜”(492),三原“棉,东南乡种之,不能广……故纺织者少”(493)。耀州的同官县“近又能种木棉,然为布无多”(494);彬州的三水县(今永寿县)“男不种棉,女不纺织,皆出市买,终岁力田所获,尚不能蔽体”(495),长武“不事纺织,民间所用之布,皆系商人贩买而来”(496)。商州的洛南县“洛无花,唯持麻易布”(497);孝义厅“妇女多勤耕,不事纺织”(498)。
  凤翔府的岐山县“土不宜棉,亦无布”(499);千阳“妇女终鲜纺织”(500);陇州“妇女饲蚕纺织亦多未娴”(501)。
  汉中府的凤县“无丝麻纺织之资,贫民女子多同男子操作”(502);南郑“地中粟谷……为买盐布完粮佣工之资”(503)说明布系买来;洋县民饲猪“为山家盐布庆吊终岁之用”(504)于上例同;西乡“小民以米谷易布而衣”(505);宁羌县“妇女不织紝”(506),镇巴“盐布零物,偕兴商贾”(507),而兴安州各县基本上山都不产棉织布。
  延安府更是缺布地区。肤施县“女懒纺织……每制一衣,必粜数石”(508);延长县“地不织布,所需白兰布自同州驮来”(509);安定县“地不产棉……每岁出数石粟,始成一衣”(510);榆林“不事纺织”(511),神木“境内不产棉,绝无纺织之事”(512),其他各县尤然。
  甘肃的平凉府是绝对缺布地区。如灵台县“旧资用输入外境者,棉、布匹,不论贫富多系以粟易之”(513);隆德“木棉丝枲弗出于地,织纫纺织不传其业”(514)。
  庆阳府“男不事贾贩,女不知纫织”(515)。合水县“糊口之不给,而遑言蔽体,丰年谷贱,而布亦极贵”(516)。
  巩昌府“富者或衣褐帛,次者衣细布,然皆来自商贩,非本地所织”(517)。
  而西宁、宁夏的少数民族则是终岁衣羊裘,褐毛。西宁“衣被毳毛”(518);玉树“番族……捻毛以为衣”(519)。
  这些都说明,清代的西北地区仍旧处于棉不广植,布不自给的境地,“是有食而无衣”,“储凡之费,莫不取决于一耕”(520),因布价昂贵,只好节衣“数年补用一衣,历年不更一巾”(521),即便是这样,由于人口增加,棉布还在相当程度上仰赖于外省供应。
  同时西北居地高寒,风刚天冷,人们生活简朴多不事绫罗,而喜爱温暖耐用的棉布,棉布有不断增长的市场潜力。如长安“衣履多布”(522);临潼“男女衣服皆用土布”(523);陇州“衣多用布,即缙绅罕被服都丽者,间有炫服行市上则群指目为不衷然”(524);泾阳“昔城市衣履稀有,纯绮乡村老人皆服大布”(525);渭南“尚扑实……交换细布焉,止矣富即家累千金,出入一布袍耳(526)。
  所有这些都使得陕甘对棉布的需求量进一步增加,而自身生产有限,棉布的市场缺口仍然很大。清代陕西学者刘光贲说:“陕西盛时广购布于鄂,岁约五百万金”(527);清末仇继恒《汉江贸易册》引用宋学史的话说陕西每年缺布在“六百两”(528)以上,按当时布价约500万匹。由于布匹供不应求,棉布在陕西“价格昂贵”。延安府“布帛之价,贵于西安数倍”(529),“每制一衣,必崇粮数石”(530)。兴安府“每布一匹,其值仅钱三百,增价二百,盖五百矣,若布二匹,应立千钱之券”(531);彬州“八口之家,每岁买布须数十千文”(532);商州“布匹所需,从西安贩入,价昂数倍”(533)。甘肃更是“布帛之价,贵于别省”,甚至“粜石余不能置一袄也”(534),致使“其人多鹑面”(535),“有孩童至有赤身露体者”(536)。布匹价格昂贵,贩运棉布大利所在,这种市场利益是驱动陕西商人赴鄂豫运布的直接动力。
  在布利丰厚刺激下,陕西商人纷纷挟重资到湖北、河南去贩布,这样的布商各县都有。如渭南“李棲风贸易河南”(537);李俊奇“贸易客死湖广”(538);朝邑杨安贵“家贫读书未卒业,改习商务,经营布庄生理”(539);八女井李家“商号在陕西几个大县都有,专业布庄”,他家开的“万德顺”、“万德贵”布庄在湖北德安一带很名;户县王应祯“家甚贫,贸布为生”(540);岳应孝“咸阳人,寄居中卫,性愚谨素,贸布积赀数万”(541);安尚起“合阳人……商于河南”(542);商县吴钦“少贫假资亲友贾于中州”(543)。这些陕西布商一般是在三原设总号,在湖豫设分庄以收布,运至三原改卷后达甘陇分庄销售。他们分兵两路,南走湖北,东趋河南,在鄂豫两省的大地上纵横阖捭,千里贩鬻,为两省的棉纺织业带去了一片繁荣。
  在湖北,陕西布商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德安、汉阳、黄州、荆州等产棉织布的州县。德安府的安陆、云梦、应城、应山、随州以及汉阳府的孝感、花园等地,城乡居民习于织布,其所产土布结实耐穿,布厚起绒,异常暖和,有暖布之称,深得北方群众的欢迎,当时“货以府名”,故赢得“府布”的美名。每年春冬两季,山陕帮客人自来本地投布行收买。孝感所产土布“细薄如绸,三十尺以下着为椿布,西贾所收也,至呼为孝感布”(544);云梦“西商于云立店号数十处,与本地贸易市店以布互通有无”(545);应城“大布粗而宽……四时舟车贩运不绝”(546);随州“人习为布,秋熟后,贾贩鳞集,随民多持此为生计”(547)。汉阳府的汉阳、汉口、江夏、黄陂、沔阳、汉川以生产扣布著名,多为陕西布贾收购。如汉阳“男女老幼机声轧轧……乡逐计一者盈千累万,至汉口加染造,以应秦晋滇黔远贾之贸”(548)。这里的“滇黔”远贾仍然是陕西人在雅安经营棉布的商人,由他们贩运鄂布到滇黔一带销售。汉川所产大布、小布“秦晋滇黔贾人争市焉”(549);汉口所产之葛仙布“多输向河南、山西、陕西、四川、汉中地方”(550)。黄州府的黄岗、黄安、衡水、蕲春、麻城、罗山、广济八县以产“景布”著称,分销均县、汉中、郧阳、广元、白河、天水、蜀河口、兰州、兴安、石泉“汉中等地的客贩,则系运桐油、木耳等山货来老河口,再贩景布折回”(551)。而荆州府的沙市、砖桥、后港、拾回桥等地所产“荆庄大布,清朝中叶,产销鼎盛,畅销全国鄂豫川陕14个省”(552),贩运荆庄大布的仍以山陕商人为多,因为“沙洋镇上行栈会馆林立,山陕会馆规模很大……该馆的筹建资金来自每匹布抽两个制钱的‘厘头钱’,足见当时大布成交额之高”(553)。这些贩自湖北的“府布”,每匹长33尺,宽1.5尺,32尺为一卷,先运止云梦,进行凉晒、捆载,因此,云梦是湖北府布的集散地,其县志曰“凡西客来楚贸布,必经云城捆载出疆”(554)。然后由云梦运汉口装船沿汉江而上入老河口至龙驹寨,再起旱陆路运至陕西三原。
  在河南,陕西布商奔波于豫南豫北的中原大地,在各产布州县到处设庄市廛,购运棉布。在豫南的盂县,由于所产孟市很驰名“陕甘以至边墙一带,远商云集,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车马幅凑,缠市填咽,诸业毕集,故人家多丁有微利而巷陌无丐者”(555),并与陕商形成荣辱与共的依存关系“倚以为命,惟在女红,往者秦晋一荒,孟民亡逃,盖白布不行之所致也”(556)。孟津植棉极广“无不织之家,秦陇巨商终岁坐贩,邑中贫民资以为生”(557),开封府延津的土布生产农家更对陕西布商翘首盼望“延地宜种棉花,地利颇厚,……因连年棉花不实,西客绝迹,今岁不知棉花颇丰,尚犹未至。或新年后必有客至,穷民稍可舒眉也”(558)。在豫北的正阳,所产细布是行销山陕的名产,该县居民“家尽设机,人精纺织,纱细布密,畅行颖毫及山陕二省,商贩极多,每早晨布市,张灯交易,备极繁盛”(559)。另一盛产棉布的南阳府“西安和西北几省以及四川地方的客商有的长期在南阳、镇平、唐河县扎庄大量收购土棉布”(560),因此唐河“秦晋之氓聚居贸易”(561),舞阳“坐地贸易如花、布、煤、粮各行户……全系西商”(562);嵩县“商贾多山陕河北之民”(563)。在豫中的许州,许昌“境内业棉者,肩挑襁负,相望于道,该镇遂为布业一大集散场,秦晋京津各地之富商大贾,辇金而来,捆载而去”(564);其所属临颖以产颖布得名“山陕两省行销尤广,……在昔最盛时期,全县无一村无机纺,一至农暇,则机声唧唧,不绝于耳,买卖布客络绎于道,县境内大布庄亦有二三十家。以陕帮为最多”(565)。这些购自豫省的土布,或是经洛阳、潼关,或是经商南、龙驹运至三原。
  清代陕西赴鄂豫贩布的布商一如明代,其生意仍然做得相当大。他们到湖北购布,所带银两“用独轮车装运,由‘镖头’押运送来的,各家客户每次要运来大几千上万两银子”。“每年约有十七、八万两银子流入安陆”(566),这同他们明代赴江南购布“白银动以数万计”(567),几乎看不出区别。就是在河南也是“商贾至者,每数千金”(568)。因此贸易量相当大。在孝感“陕西客人黄师(师者掌柜也,当时陕西布店多称掌柜为某师——引者)结伴来洽谈生意,一次就购了4个车皮(二千捆)正庄府布,随即招来甘肃兰州的巨商,一次就买了4个车匹的布,转销到三元(原)总站”(569)。在沙市,购布的陕西商人“下河装船每次不下千件(约2万匹)”(570)。在河南南阳“陕西省平(泾)阳县、甘肃天水的客商也到石桥收购土棉布,他们一买就是四、五千匹”(571)。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是陕西和山西商人一手促成了湖北与河南清代棉纺织业的繁荣。对此楚豫人民没有忘记。湖北安陆李肇植先生著文指出:总结府布的兴衰“不能抹掉外地客商的功劳……他们一头撞进安陆来大量收购土布,使安陆上市迅速成为商品生产的手工行业,并维持七十年的供不应求,繁荣昌盛局面,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他们是有功之臣”(572)。而河南各地县志中所记载的“贫民资以为生”,“故人家多丁有微利而巷陌无丐者”(573),“银钱全被他人赚去,地土全被他人买去”(574)则从另一个侧面肯定了这一史实。
  三原是清代秦陇土布集散中心。从湖北、河南西贩的棉布要在三原整染、改卷、转销,这不仅因为三原道处冲衢,商贸发达,也不仅因为三原是秦陇金融汇划中心,更因为从明代以来三原人亦多从事江南棉布贩运,从山西、山东来的棉布工匠多集聚三原,使该县有三百年经营布业的传统。因此,清代陕西的布业中心尽管几经迁徙,从三原而迁大荔,由大荔而迁晋南,但最终还得迁回三原,就说明历史规律不能抗拒。清代陕甘布商多在三原设总号,当时叫“驻房子”。因此三原的盐店街、山西街布商云集,布店连衡,陕西帮的著名布店有自立永、自立忠、自立和、颜发明、同心协、敬义太、万顺贵、万顺德、敬信义,福德愚、德合生、同顺合以及三原的福顺布店和聚盛东绸布店(575),“最盛时有四、五十家,称为大布帮”(576),当然还有山西人,兰州人在三原开的字号。由于棉布字号多设三原,故三原是“棉布运到,堆积一市”(577)。这些来自楚豫的土布首先要在三原整染改捆,销甘省各布在三原染色者几有半数,惯例染后每34疋为一卷,每布4卷为一担,以适应西北运输条件。由骡驮车装,分销陕西和甘陇各地以至新疆、东亚。
  运销甘陇的土布出三原沿西北官道先运至平凉,然后分岔,分两路转送到甘陇各地的销布庄号。一路北上固原、宁夏,因此,固原“民间所需布匹,来自三原”(578),中卫白布运自陕西三原,岁千余捆(579),“市肆多山陕人,春出市帛,售诸居人,夏收取偿,价必倍之”(580)。另一路西向河、洮、巩、临诸州。陕西商人在河州设布庄的不少,著名如德合生、同顺和,商号人员“多长安、蓝田等县人”,他们“在河州附近的宁和、太子寺、川口以及各集镇遍设分号,销售土布”,“利润积累以巨万计,所以这些商号就得以操纵河州经济”(581)。布出河陇而达兰州。兰州“南关商业最盛”陕西帮开的布号十数家“以经营土布为主,即湖北孝感地区的产品”(582)。出兰州而达于凉甘西宁,凉州的“陕商多贩卖土产及湖北白布、蓝布”(583);肃州“由东大道来者以陕西之大布……为大宗,商人以晋人为多,陕人次之”(584),而到西宁做生意的首推山陕布商,“山陕商人来湟源贸易最早,原经营内地的百货布匹等”(585)。出肃州就是西域新疆地界,哈密是陕西布商较集中的地区,因为哈密商界”“来自秦陇者百有余家……初哈人好服斜布,斜布利倾一市”(586),由哈密而布贩南北两疆,哈萨克市场首推布市“为内地如三原一带所产,有所谓乾镇驿布,毛青梭子布等……乾隆时运往互市的布多达8万余匹”(587)。清代的陕西布商便是这样千里跋涉把楚豫土布贩运到西北各地,为解决西北各族人民的衣着之需立下了汗马功劳。
  二、清代陕西布商的经营方式
  清代陕西布商在继续采取明代“驻中间,拴两头”经营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土布在甘陇的分销方式,由原来的过载批发愈来愈多地采用了驻庄销售的方式,并在资金运用和营销方式方面比明代更加成熟和多样化。“驻中间,拴两头”仍是清代陕西布商一般的经营形式,如朝色八女井李家开的“万顺德”、“万顺贵”布庄在大荔库道设总号,在泾阳有分号,在德安、兰州有分庄。总号多设在三原,等于总管理处,主要根据各路人员的报告,调度款项及人员瓜代,指挥全盘业务。由于经营异地贩运,所需投资数量仍很巨大,“经营该业者,均须三套资本,即在出产地购货,并在途中运货时压本及销售时买期货是也”(588)。因此,布店资本主要采取了“东西制”的经营体制,“他们财东居在家中,不参加经营管理,只把资本付人出外经营,名曰领本”(589)。由于棉布贸易量甚巨,动辄一、二万匹,事繁费重,因而布店“组织庞大,规模大的有一百五六十人,小的也有一百人左右,雇佣人员完全是山陕两省的家乡子弟,别处人员不许参加”(590),而且,内部分工更加细密,“在商号内有大柜、二柜、三柜的级别,均称为‘掌柜’,是分红利的;另有管理帐项、写信的称为‘先生’;有每日上街招徕顾客,负责卖货的,称为‘把事’,当学徒的,称为‘相公’。相公称掌柜为师,一般商人亦称掌柜为师,如张师、王师、李师。上街作“把事”的通称为‘大’,如张大、王大、李大,掌柜、先生、把事都叫相公为相,如张相、王相、李相。相公的任务是服侍掌柜,承担饮事,喂牲口,供茶水,送货物,值夜班等一切杂务”(591)。
  这些总庄设在三原的布号,先在楚豫等地设分庄、坐庄收布。其形式一如明代,或是间接“投行收买”,或是直接“扎庄收布”。
  投行收买是说陕西布商携资到土布产地后先借寓在本地布行内,由布行代他们收布后再转运陕西,他们与本地布行形成“籍以有无相通”的贸易伙伴关系。如陕西布商在德安贩布的早期情形就是这样。据李肇植先生回忆说,在一百年以前,到德安贩布的客户“每次要运来大几千上万两银子。带这么多现银驻进布行自然对布行的信誉和防盗提出了要求。一方面布行必须是达官巨富,大户豪族所开,要有充分的资信,否则‘客商是不放心把大批现银寄托给他们’”(592)。当时接待陕西布商的布行在安陆较早有李大有、李恒升、陈和记、陈长记、刘祥记、刘顺记、刘庆记等七家。另一方面,陕商携巨款住在布行等待收布,对防盗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可谓颇费苦心。“为了防盗,上面的楼板是双层,下面是木质地板。四面的墙壁外都装一层木板,高手小偷毫无声息地在砖墙上挖一个大洞,对一碰就响的木板却是束手无策”(593),而且“客人睡的床也很特别,它实际上是和床一样大的木柜,柜面上不挂帐子,而是象神合一样用木头做阁子。这就是他们的保险柜,内装全部现银。他们白天躺在上面抽大烟,晚上躺在上面睡大觉,昼夜厮守,显示了与床中银两共存亡的决心。由于防范周密,布行生意延续一百余年,还未听说有失盗事故”(594)。这大概就是陕西商人“掌柜”的由来,并形象反映了陕西布商老谋深算的“财迷”形象。在云梦的陕西布商大概也是如此。该县县志说“西商于云立店号数十处,本地贸易市店,籍以有无相通”,凡“宽闲屋宇,多赁山西布商作寓”(595)。
  这种假手当地布行收布转手的方式,容易受到布行的抑勒把持,切断了布商与生产者的直接联系。为了自主经营,一如明代,陕西布商则更多采取了独立扎庄收布的形式,直接从生产者手中收购土布,这种形式在湖豫产布各地随处可见。如安陆,山陕布商见“以布易毛有大利可图,就直接派人来安陆坐庄收布……长往安陆收布的客商,现在记得有永益福、忆中恒、万顺德、万顺贵、敬信义、福德昌等字号。这些字号都是陕西山原、山西大同等地的资本家开的”(596)。在湖北应山,札庄收布的布庄更多,为此专门制定了陕西商人《公议布帮条规》,其规定说:“一议各行买布庄首,务必斟酌认真办理,门面、客行、名声、重任匪浅”(597),可见收布的布庄设有门面和寄寓的客行,并形成信誉名声,由各庄“庄首”负责管理。河南南阳的陕西布客也多扎庄收布,“那时西安和西北几省……的客商,有的长期在南阳、镇平、唐河等县扎庄大量收购土棉布,当时南阳城内的花布行就有五十余家”(598)。河南的孟津也是“秦陇巨商终岁坐贩”(599);河南舞阳亦是“贸易如花、布……各行户全系西商”(600)。河南临颖“县境内大布庄亦有二十三家,以陕帮为最多”(601)。这些都说明扎庄收布比投行收布更符合明代以来陕西布商的经营风格。成为他们在产地收布的一般形式。
  在扎庄收布过程中陕西布商业是继承和发扬了他们明代在江南贩布的成功经验,实行不拘一格的多样化多角度经营,体现了封建社会后期商业资本向生产过程渗透的历史趋向。一是以花易布。明代陕西商人已有从山东、苏松贩运棉花到产布州县换取棉布的经验,到清代这种经验又被运用到鄂豫。如河南南阳的石桥、赊店等大镇,那里的花布行,经常住有扎庄收购土棉布的客商。“单就赊店原东西老街来说,每集街的两行摆的尽是布堆,每个布堆前,放着成包的棉花,专供兑换土棉布。从土棉布换棉花来看,一匹二丈八尺的布,换的棉花可织一匹半的布,这就是说,妇女们做出两匹布,就有一匹的赚头”(602)。石桥到该地收购土棉布的泾阳、天水客商“每集各家都要收买或用棉花换几十匹土棉布,有几家大行能换一百多匹布”(603),就连南阳的柏树坟、茶庵、大桥街这样的小集镇“每集都要有好多布贩挑着棉花来兑换或收买土棉布”(604)。这种以棉易布的方式,已使布商可以通过控制原料来支配生产,或多或少地已渗入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
  二是包机定织。即由布商“先在市场收购土纱,将纱发给农户中的机户加工织布,订期交货”(605)。这种包机定织的包买商形态我们从《孟县县志》中找到比较直接的资料。该县乾隆县志·物产志中记载:“县西高坂颇产棉花。实属不敷,尚赖直隶、山东、湖广以及本省各外郡县棉花货用。据常而论,每钱百文买到子花,必须二人昼夜疲瘃,乃可成线,除花价外,仅可得钱三四十文。及机户成布货市除花钱价外,每匹获利不足百文”(606)。可见乾隆时孟县已是纺织分离,纺线要买棉花。织布要买棉纱,“机户”已是织布的专业户。所织布“昔每布竟宽一尺二寸,长至三丈八尺以上,俱经官为标发杖杆,如式织就”(607),规格完全是按照商人要求的“如式”织造,因为一旦机户违式,“布遂不行,……西商不来”。而布商亦“不准滥扣机户钱文,私改折水渔私损人,尚有射利之行,克扣机户,准机户获据,投鸣同行”(608),说明机户与布商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应山陕商《布规帮条》规定“如有窄短布匹,徇情买进,借云以扣机户短尺钱文等语搪众,一经查实,以收布庄首,认赔受罚”(609),可见是布商向机户收购布匹,并向机户支付“钱文”,而且机户与布商结成相依为命的隶属关系,一旦布商不来“民失生活之计”,“秦晋一荒,孟民亡逃”(610),这已完全是商人通过向机户提供棉纱,令其“如式织就”,并通过收买布匹发放工资使机户隶属自己的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包买商。如果联系河南陈州“棉花和布,各有行户”(611),以及郑州“布店、线市林立”(612),临颍“全县之中,无一村无机坊”(613)的记载,这种“包机定积”的收布形式在当时的陕商中拟应不在少数。
  是扎庄收购土布,这是当时陕商在楚豫各地最一般的收布形式。其具体贸易方式,湖北应山县陕商《会议布帮条规》有极为详尽的规定,它为我们研究当时陕西布商的经营形式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故附录于下:
  “一议出庄收布,无论桌设何处,一帖连门庄,只准三人收买,不得任意多设。
  一议该处买布,设有公厂,均至块地出桌,不准移埠……又不准任意涨价。
  一议新改葛仙布宽九寸五分一尺一寸,长四丈四尺三丈二尺,匹每卷重七十、六十斤为定,如布下河时,邀集同行,取布数卷,至西公馆公所,用公置秤尺权度。
  一议春秋二季开市,……公择吉期,议定时价开庄。
  一议公议庄码价目,开庄之后,就于逐月塑望两日,齐集公所斟酌起跌,不准私行开价。
  一议城乡各行,收布各守各埠,成卷之时,不准串通同行,移埠凑办。
  一议如果后有清领部帖者,新开布贸,必以同行查实互保,方准照章入帮开设”(614)。
  该《条规》说明当时布商设庄收布必先请领部帖并由同行担保加入当地布帮,然后按布帮公议规定的收布区域、价格、开市时间、布匹规格、设桌地点、交易人数运作贸易,不得违例,体现了封建行会限制竞争,公平自保的交易精神。
  布商在产地收购成卷后,将布匹交由专门承担运输任务的过载行办理运输、保管、纳税事宜。过载行或是船装或是骡驮,将布匹分段运送三原总店交割,取得运输费用和运输利润。布匹在三原总店整染改捆后,又交过载行运往平凉、兰州及甘陇各地的分庄销售。因此布商与过载行之间形成一种以“委托契约”为特色的分工协作的血肉联系,兴衰与共。“运送契约俗称‘红票’,乃普通雇运手续,如货物送凤翔,先与马店(即过载行)结一简单之运货契约,以为运送装卸之凭据,亦可运止宝鸡之连号……此种马店以营业日久,在顾客之间在有信用能互相交涉,故彼此放心委托。两载装卸,直行无猜,运费则半月付给一次或即时付于半数,均各趁便,中途货物之耗损均由包运货物之店主负责,罕有店主之随行者”(615)。这种过载行在西北地区很发达,并多与运送布匹有关,如兰州“在光绪年间就有福兴布店、四德店、继美店等为陕西、三原、礼泉,湖北孝感土布商来兰推销服务”(616),这些行栈都是旅居兰州的山西陕西人开的。“山陕帮号规很严,很讲礼貌,对客大爷和掌柜出入都要起立迎送,吃饭学徒待立一旁……山陕帮在人员使用上要求很严,如大柜、二柜的提拔,必须从学徒开始培养,经过长期的考验,逐步提升”(617),并以严守信誉,办事迅速,稳重可靠,手续简便,服务周到为经营特色。
  在封建社会,异地远贾,不仅道路险阻,翻山越岭,而且沿途多有盗匪,陕甘平凉一带更是盗匪如炽,布商们持赀鬻重,往来通商往往要请“镖师”护送。在明代陕西布商在江南贩布已雇有专门护送布商的“标客”,到清代中期后更形成“镖局”的经营组织,专门负责保送通商贸易。陕西在光绪年间已有专门跑“西大路”即通向河南开封、许昌、唐县、南阳直到湖北、湖南(这条路正是布商所经之途)的镖局,如永庆镖局、宏泰镖局和宏发镖局,它们都设立在西安。镖局设有“镖头”也就是“舵把子”对保镖车负完全责任,其次为“镖师”和“镖客”。镖局与镖客之间是雇佣关系。清代陕西西安的镖客很多,光绪二十八年陕西镖客和少数回民发生冲突,很快就纠集了功夫高强的镖客四百多人。商人请镖局保镖由双方订立合同,每送银千两,得利四两五钱,利之多寡,按总数核算,但在路途如有损失,应照原数赔偿。陕西镖局为了送镖可靠,自己备有专车,专程往来,不作别用。镖车上路时,都插有镖局的三角旗帜,并写有镖局字样,每辆镖车,都由镖尖和镖师押车起运,车与车紧紧相连,互相呼应,以防不测。镖客们坐在车上,都有一定的格式和样子,叫‘打镖腿’并且常常喊号子,前后呼应,煞是好听”(618)。这种“镖局”护商局面直到民国初年才宣告结束。这样布商、过栈行和镖局之间就形成互相依存的挹注关系,成为清代布匹运送的一般形态。
  湖豫土布达到甘陇分庄后,由分庄负责销售。这样的销布布庄、布店各地都有。它们或是设门市零售,有“把式”主其事;或是招揽回藏客商批发,以毛易布;或是派人上门推销,“两当僻万山中,外商持布缕绪物叩门与乡人市,乡人以粟易之”(619)。其销售方式又有现款交易和赊销二种方法。现款是将土布整卷售给当地零售商或购布民众,赊欠则是双方议定期限,以二个月或三个月为期,加价出售,到期收款(620)。
  由于土布贸易是异地贩鬻,路远费时,又贸易量极巨,加之大小买卖都有赊欠,土布贸易适应这种市场情况形成特殊的资金流转方式即“标期”。标期具体内容是平时赊销,到“标期”付款,每月21日的镖期,行店和商号均在标期前收齐外欠货款,集中到外省兰州、陕西、三原等处设有庄口的几家大商号,23日为走镖日期,就是送货款,这几家商号秦源涌等把走镖的银两,封装成木匣,由经常驮送镖银的互助县的脚夫,驮送兰州的庄口”(621)。而三原的本庄则在兰州设有“驻庄银号”,系由“本庄派员一二人来兰,寄居当地商店内或于当地商店内,分租房屋数间,即在住房上挂一字号招牌,办理本庄及各联庄汇款之收解事宜”(622)。俟货款收齐后“兰州庄口于每月29日分送各处庄口”(623),主要是三原,因为总号多没三原,故买布款项“自三原调兑为最多”(624),由三原总号再划汇各购布分庄,形成“边收边运边售,循环作业终年不息”(625)的资本流通模式。
  三、清代陕西布商的经营经验及其布业利润
  在清代,由于边境外展,陕西成为内陆省分,明代以来占棉布贩运主体部分的官布基本消失,棉布完全成为民间自由贩运的商品,使棉布业的商品化经营急剧发展。陕西商人在贩运楚豫棉布过程中,从市场实际出发,形成富于自身特色的运作经验。这些经验成为他们数百年独领西北棉业风骚的重要保证。这些经验主要有:
  (一)注重信用,树立商誉
  开店信为本,经营誉为高。商品经济作为互惠经济以相互的信誉做为保证。在商业经营中只有讲信修睦,才能树立良好的经营形象,招客引资,不断开拓良性循环的营业氛围。清代的陕西布商从陕人厚重质直,敦注名节的性格特点出发,做生意很讲信用,以信取誉,遵守承诺,在土布购运销的各个环节都讲求一个“信”字,借以形成寄迹客地良好的人际关系。湖北应山县陕商《公议布帮条规》就特别强调“名声,重任匪浅”(626)各庄首须认真办理,信义为重,忠厚为本。因此,他们在与本地布行“协议每季收购府布的数量、规格、价格,虽然不用文字记载,但双方都是信守不渝”(627),业务进展的很顺利。在荆州,他们与当地专门向客商介绍纺织机户的行户建立了良好的贸易信用,使各行户形成稳定的业务方向“有的介绍收购一个品种的土布,有的专门介绍宜作服装的土布,有的专门介绍收购优质土布,总之有一定的对象和范围,约成定规”(628)。在与过栈行的关系上也以信誉为重,“彼此放心委托,两端装卸,直行无猜”,放心让马店承运,“罕有店主随行者”(629)。就是对待卖布的机户织妇,他们也很讲求以信义为先。在湖北,他们“量布的重量从来不用称,只用左手一提即可”(630);在河南“他们收买兑换土布时,一般是不用尺子量的,他们只用把成匹的布在胳膊上比一下长短,掀一掀布,看一看布质是否匀称,就能估出这匹布长度并划上等级”(631)因为他们知道“对农村妇女来说,她们每织成一匹布,也是经过反复排量,一般是不缺尺的”(632)。这种信任卖方的气度,使卖布农户觉得陕商诚实不欺,都愿意将布卖给他们,成为他们业务发达的重要原因。
  有的布店和过载店还以信用作为营业的准则,以树立良好的商誉,体现了“誉从信中出”的经营精神。如兰州恒丰行店就是以格守信义而闻名陇上。该店的“三宝”远近闻名。“所谓‘三宝’就是大门上的匾,收发货的秤,多年遗留下来的酒缸。大门上‘通运楼’三个字,据说是一个南方人在兰州做官时写的,书法有力,远近客商无不称善。恒丰店的秤有人专营,进出货物由一人司秤,只要经他过的秤,买卖双方都无异言,可称进出公道,成为兰州市南关行栈的标准秤。酒缸更加可贵,不仅喝不干,其味颇佳,胜过一般名酒”(633)。凭着这“三宝”使恒丰店远近驰名,人们相传说“先有恒丰店,后有皋兰县”。
  (二)随行就市,刻苦经营
  棉布作为衣料其市场不仅受物质生产的制约,而且受社会文化消费情趣的限制。各地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不同,人们对棉布的品种、规格、色泽的喜好有别。秦人尚黑,故关中农村对黑色土布便多喜好;汉中属汉,故其人多头顶白布;甘陇天苍土黄,春短冬长,色彩单凋,其人多喜深蓝朱红以点染人生斑烂。故善为商者,多能关注各地所需,了解人情喜好,取得经营主动。陕西布商对此可谓老谋深算,他们从陕甘各地对棉布的消费习惯出发,以销定销,投其所好,形成各色土布稳定的销售市场。“德安府的府布销于甘肃全省,云梦的苏庄布销于平凉、固原一带,枣阳布消于平凉、崇信、华亭等县。溪河、应山、岳口等地的布销于甘凉一带;禹州、岳口、花园的布销于河州、青海一带。最突出的有义成厚、德立厚的枣阳布在平凉、崇信、华亭一带,万顺德的府布在兰州、定西一带,颜发明的毛兰布在兰州以至青海地区,几乎成了独占市场,谁家也无力与之竞争”(634),反映了陕西商人对西北棉布市场规律性的认识。
  而在楚豫棉布产地,他们则从当地生产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拘一格,灵活经营。在清代,农村棉纺织业仍属家庭副业,“一至农暇,则机声唧唧,不绝于耳”(635),特别是每年端午之前,中秋之后,夜长无蚊,空气湿润,纺织纱匀布紧,乡人则相从夜绩,形成土布生产旺季。陕商抓住这一生产特点,按季收布。在汉阳“自春作后……秦晋贾人争购焉”(636),是为“春庄”,其布线细质高,价亦最大;在随州“秋熟后,贾贩鳞集”(637),是为“秋庄”,其布质较春庄为次。而在收布时间上,他们也是不拘一格,随乡就俗,迎合生产需要。在孟县是“日中为市”,“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车马幅凑,缠市填咽”(638);在正阳则是夜市收布“昧爽,则市上张灯设烛,骈肩累连,负载而来,所谓布市也”(639);在徒沟,更是坚持早市“每早晨布市,张灯交易,备极繁盛”(640)。而且,为了适应湖广人民勤劳早起,多赴早市以不误农时的需要,他们一如明代,赶赴镇郭,出庄迎客。如在湖北安陆布行“赶到城外大道口拦截强买近郭农民运进城的布匹。每天黎明前,各布行的庄首、管事都要赶到现在化肥厂南边和上码头附近,直接从南乡、西乡进城的农民手中抢买。每日黎明,这两处街道都形成熙熙攘攘的土布交易市场。布行叫这种行动为‘接机户’”(641)。
  在企业内部的经营上他们能从陕人生活简约,民尚勤朴的生性出发,讲求刻苦经营,有的近似苦行僧。如兰州,山陕人的行栈就吃的差一些,叫做“初一十五不问饭,早上包子晚上面”,与四川人开的店动辄四碟八碗形成强烈反差。在湖北的收布坐庄“为了维护他们字号的面子,对派在各地的各级雇员的生活交际费用,却慷慨的准许按各地上层社会标准报销。只是衣着行头必须在返回老店时上交,回家穿自己的棉布衣,载自己的瓜皮帽”(642)。《德安府布史话》中还记载着这样一则故事:一天,一位穿粗布短衫的北方老汉,推着一辆独轮车来刘庆纪布行门口,指名要见住在该行的陕北客商。这两位客商正躺在烟榻上吞云吐雾,放下烟枪跑出门一看,原来正是反对抽大烟的财东老板。这两位穿绸着缎的雇员先生,吓得面色如土,慌忙下跪请安。这两位可怜的人,曾是轻狂之至,但以后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了(643)。这位穿粗布短衫的北方老汉就是当时腰缠万贯陕西布商的形象。
  (三)注重信息,敢于冒险
  在连号经营,异地行商的棉布贩运业中,因产销分割南北,相隔千里,信息往往成为比布匹更重要的财富,只有掌握了市场行情,才能因势利导,进行正确决策,争取经营的主动。自古以来,陕西商人就有善于捕捉信息的优良传统,清代的陕西商人更对此存于一心,运用自如。湖北安陆的陕西布商已懂得收集市场情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制定全年的收购规模。祖辈业布的李肇植先生说他就亲眼见过安陆的陕西布商向上级(总号派驻湖北的老板)写的“生意信”,其内容是“对安陆持续天雨,棉花肯定减产的情况做出了估计。上级复信,作了增加官纱换布数量,灵活掌握收布数量的指示”(644)。
  通过号信的信息传递使陕西布商对棉布市场行情变化心中有数,他们做起生意来就能够放开手脚,艺高胆大,敢于冒险,很是表现了陕西人强毅果敢的犷悍民风。可举千阳“恒丰泰”布号为例。清代咸丰年间,千阳“恒丰泰”布号领东李永岐从山西购得白榨子布五十驮,欲从龙门过黄河入陕,恰值淫雨连绵,黄河汛期将至,河水上涨,因客商云集,船少难渡。船家无奈,急中生智,提出“谁往黄河里能撂五十两银子,就让谁先渡”。众商愕然,李永岐当即从驮子里取出一块银子让船主和争渡的众商观看,并说:“五十两不止吧”,顺手撂进黄河,众客商惊呆了。千阳的布驮子因此率先过河,待他们渡过河后,水势大涨,其他客商只得望洋兴叹,结果李永岐因抢先渡河,把这批货早发各地,一次就赚了十万两白银(645)。
  这些成功的布业营销经验,使陕西布商在清代西北棉布贸易的商海里如鱼得水,取得了经营的主动。加之当时布匹在陕甘是稀缺产品,价格昂贵,又关平民用,面广量大,使陕西布商在其中不知赚了多少银子。当时湖豫土布“由产地到销地一切费用加起来,每卷的成本大约需银二十余两.每卷可获得纯利四两到六七两之多”(646),按《陕西湖布调查报告书》所言,“湖北府布岁入陕甘68万匹”(647);潘益民氏估计是“各商以前每年销数恒在三、四十万卷”(648),若以30万卷计,则每年盈利当为150万两左右。因此经营布业均获巨利,“利润积累以巨万计”(649),各家布商都是富埒王候。三原福顺布店的徐能“曾发了十几万的家私”(650);泾阳的苏梅村“家资36万两”;大荔的杨安贵“经营布店生理……家亦渐裕”(651),眭茂“改习商业,勤慎从事……资产充裕”(652),龙驹寨德盛新过载行从同治十三年至光绪二十五年仅运布获利十三万两(653)。朝邑八女井的李家更是因业布而富盖全省。其家老二“明远堂”所开的“万顺德”布庄,经理人侯笃,二年分一次帐就分红利五千多两,人称“侯半万”。其东家更是家藏银数千万两,甘陕回民起义期间仅多隆阿一次从他家地窖里挖走的饷银就一千万两。后来回民义军围攻八女井,镇内的砖头抛完了,李家便搬出整箱整箱的银锭,做为砖头向城外抛,真正是“一掷千金”。当然,这些得自土布贸易的财富,在自然经济还占主导地位的陕西,绝大部分还最终是在购地、纳妾和商人的奢侈性消费中被耗散净尽。
  (470)叶梦珠:《阅世编》卷七,第6页。
  (471)《宝山县续志》卷一。
  (472)徐光启:《农改全书》卷三十五。
  (473)徐光启:《农改全书》卷三十五。
  (474)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页。
  (475)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页。
  (476)方行:《论清代前期棉纺织业的社会分工》,《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477)《上海县志·物产志》。
  (478)《信阳县志·物产》。
  (479)《汉阳县志·风俗志》。
  (480)《上海县志·风俗志》。
  (481)《南汇县志·风俗志》。
  (482)乾隆《孟县志·物产志》。
  (483)李肇植:《德安府布史话》,见《安陆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89页。
  (484)潘益民:《兰州之工商业与金融业》第57页。
  (485)顺治《孝感县志·货属》。
  (486)同治《汉阳县志·风俗类》。
  (487)乾隆《孟县志》卷四。
  (488)嘉庆《正阳县志·物产》。
  (489)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6页。
  (490)刘秀生:《清代棉布市场的变迁与江南棉布生产的衰落》,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491)《敕修陕西通志》卷一百九十五,《风俗志》第5页。
  (492)乾隆《兴平县志·物产》。
  (493)《三原新志》第54—55页。
  (494)乾隆《耀州志》卷四。
  (495)卢坤:《秦疆治略》第38页。
  (496)卢坤:《秦疆治略》第40页。
  (497)《商州乡土志》第63页。
  (498)《陕西通志》卷一百九十三,第12页。
  (499)《岐山县志·物产》。
  (500)道光《千阳县志·风俗志》。
  (501)《续修陕西通志》卷一百九十三,第20页。
  (502)光绪《凤县志》第58页。
  (503)户坤《秦疆治略》第49页。
  (504)光绪《洋县志》卷四。
  (505)光绪《定边厅志》卷五。
  (506)《宁羌州志·风俗》。
  (507)《宁羌州志·风俗》。
  (508)卢坤:《秦疆治略》第32页。
  (509)民国《延长县志》第28页。
  (510)嘉庆《延安府志·风俗》。
  (511)《榆林镇志》第16页。
  (512)《神木乡土志》,卷二,第5页。
  (513)《重修灵台县志》卷二。
  (514)《德隆县志》卷一,《风俗》。
  (515)《甘肃通志》卷二,《风俗》。
  (516)《合水县志》卷二。
  (517)《甘肃通志》卷二,《风俗》。
  (518)《甘肃通志》卷二,《风俗》。
  (519)周希武:《王树调查记》。
  (520)杨屾:《豳风广义·序言》。
  (521)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五。
  (522)《长安乡土志》第5页。
  (523)《临潼乡土志》第22页。
  (524)《陇州续志》卷一,第39页。
  (525)《泾阳乡土志》第9页。
  (526)《渭南县志》卷二,《风俗》。
  (527)刘光贲:《烟霞草堂文集》卷一,第17页。
  (528)仇继恒:《汉江贸易册》第8页。
  (529)顾炎武:《日知录》卷十。
  (530)《秦疆治略》第32页。
  (531)乾隆《旬阳县志·物产》。
  (532)卢坤:《秦疆治略》第40页。
  (533)乾隆《镇安县志》卷二十三。
  (534)《合水县志》卷二。
  (535)《庄浪志略》第21页。
  (536)《天水县志·风俗》。
  (537)《新续渭南县志》卷九。
  (538)《新续渭南县志》卷九。
  (539)《大荔县志稿》卷十一,第11页。
  (540)《户县乡土志》第3页。
  (541)嘉庆《宁夏府志》卷十六。
  (542)《嘉庆一统志》卷二百四十五,第23页。
  (543)《商县县志》卷八。
  (544)《孝感县志·土物志》。
  (545)《云梦县志略》卷一。
  (546)《应城县志·物产》。
  (547)《随州志·土产志》。
  (548)《汉阳县志·物产志》。
  (549)《汉川县志·风俗志》。
  (550)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选辑》第1册,第512页。
  (551)《老河口支线经济调查》第45—46页。
  (552)赵振业:《荆庄大布》,《荆门文史资料》第6辑,第196—198页。
  (553)《汉川县志·风俗志》。
  (554)道光《云梦县志》。
  (555)乾隆《孟县县志》卷四,《物产》。
  (556)乾隆《孟县县志》卷四,《物产》。
  (557)嘉庆《孟沣县志》卷四。
  (558)康熙《延津县志》卷九。
  (559)《正阳县志·实业志》。
  (560)罗余三:《南阳民间土棉布》,《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3—114页。
  (561)乾隆《唐河县志》卷一。
  (562)道光《舞阳县志》卷六,《风土》。
  (563)光绪《嵩县县志》卷九。
  (564)《许昌县志》卷八。
  (565)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3册,第473页。
  (566)李肇植:《德安府布史话》,《德安文史资料》第90—89页。
  (567)叶梦珠:《阅世编》卷七。
  (568)嘉庆《正阳县志·物产志》。
  (569)鲁懂民:《府庄布在孝感》,《孝感文史》第5辑,第41页。
  (570)赵振业:《荆庄大布》,《荆门文史》第6辑,第198页。
  (571)罗余三:《南阳民间土棉布》,《南阳文史》第5辑,第114页。
  (572)《德安府布史话》,《德安文史》第5辑,第92页。
  (573)《孟津县志》卷四。
  (574)《舞阳县志》卷四。
  (575)赵景享:《原兰州私营商业概况》,《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59页(赵景享先生本人就是旅甘的陕西木商现任兰州市政协副主席)。
  (576)潘益民:《兰州工商业与金融业》第56页。
  (577)萧梅性:《兰州商业调查》第55—58页。
  (578)《固原州志·商务志》。
  (579)乾隆《中卫县志》卷二,第76页。
  (580)乾隆《中卫县志》卷二,第76页。
  (581)刘圃田:《山陕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35—36页。
  (582)赵景享:《原兰州私营商业概况》,《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59页。
  (583)林竟:《西北丛编》第161页。
  (584)林竟:《西北丛编》第187页。
  (585)阎戎喜:《湟源的歇家、洋行、山陕商人和坐户刁郎子》,《湟源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第14页。
  (586)鲁芝田:《新疆建置志》卷二,第22页。
  (587)《清高宗实录》卷一百零四,第15页。
  (588)《湖北棉布调查报告书》第53页。
  (589)刘圃田:《山陕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35页。
  (590)刘圃田:《山陕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35页。
  (591)刘圃田:《山陕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35页。
  (592)《德安府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89页。
  (593)《德安府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89页。
  (594)《德安府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页。
  (595)《云梦县志略》卷一,《风俗》。
  (596)李肇植文,见《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页。
  (597)彭择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2册,第242页。
  (598)罗余三:《南阳民间土梯布》,《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3页。
  (599)《孟津县志》卷四。
  (600)《舞阳县志》卷六。
  (601)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2册,第473页。
  (602)罗余三文,见《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4页。
  (603)罗余三文,见《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4页。
  (604)罗余三文,见《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4—115页。
  (605)胡伯益:《烟茶布三帮在西北产销概况》,《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67页。
  (606)《孟县志·物产志》。
  (607)《孟县志·物产志》。
  (608)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2册,第242页。
  (609)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3册,第473页。
  (610)《孟县县志·物产志》。
  (611)《扶沟县志·风俗志》。
  (612)《汜水县志·实业志》。
  (613)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3册,第473页。
  (614)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2册,第242—243页。
  (615)刘安国:《陕西交通挚要》第24—25页。
  (616)陈茂春:《兰州市的行栈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19页。
  (617)陈茂春:《兰州市的行栈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21页。
  (618)庞建堂:《镖局与镖客》,《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218—231页。
  (619)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五,第7页。
  (620)刘圃田:《山陕布商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临夏文史资料》第2辑,第35页。
  (621)《清末民初一九二九年建省前西宁市工商情况》,青海省图书馆油印本。
  (622)潘益民:《兰州工商业与金融业》第168页。
  (623)《清末民初一九二九年建省前西宁市工商情况》,青海省图书馆油印本。
  (624)《陕西湖布调查报告书》第53页。
  (625)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67页。
  (626)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选辑》第2册,第242页。
  (627)《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页。
  (628)胡柱云:《旧时荆沙的土布业》,《沙市文史资料》第5辑,第239页。
  (629)刘安国:《陕西交通挚要》第65页。
  (630)《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3页。
  (631)罗余三文,《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5页。
  (632)罗余三文,《南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5页。
  (633)陈茂春:《兰州市行栈业》,《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20页。
  (634)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169页。
  (635)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资料选辑》第3册,第473页。
  (636)《汉阳县志·风俗类》。
  (637)乾隆《随州志·土产志》。
  (638)乾隆《孟县县志》卷四。
  (639)嘉庆《正阳县志·物产志》。
  (640)《正阳县志·纺织志》。
  (641)《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3页。
  (642)《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页。
  (643)《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页。
  (644)《德安府布史话》,《安陆文史资料》第1辑,第91—92页。
  (645)《千阳文史资料》第5辑,第115—116页。
  (646)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170页。
  (647)《西北银行汇刊》第53页。
  (648)潘益民:《兰州工商业与金融业》第56页。
  (649)《陕西商人在河州经营土布始末》见《临夏文史资料》第2辑,第36页。
  (650)胡伯益文,《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第170页。
  (651)《大荔县志稿》卷十一,第14页。
  (652)《大荔县志稿》卷十一,第15页。
  (653)《秦中官报秦事汇编》第2页,第170页。
陕西商帮史/李刚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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