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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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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家庭是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既受其影响,又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家庭在不断“变迁”,也一直在“绵续”着。在漫长的岁月中,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有着相对的稳定性,这些稳定因素所承载的正是家庭史绵延不绝的内核,体现出的是家庭的“历时性”特点,捕捉这一特点往往需要中长时段的研究。同时,家庭史又是由不同的时段连缀而成,每个时段又都是“独特”的,正如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尽管有时有着惊人的相似但绝无完全的重复,都镌刻着自身的“阶段性”特点,家庭的阶段性特点往往需要在历史的变迁中去搜寻。
  宋代的商人家庭是中国古代商人家庭史中的一个时段。宋代上承秦汉下启元明清,出现了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高峰,这一承前启后的角色使“宋代商人家庭研究”这一选题很自然地就成为研究家庭“阶段性”特点的一个切面。本书立足家庭,分家庭经商活动、家庭日常生活和家庭的社会环境三个层面,用七个章节的篇幅,对“宋代商人家庭”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其大致轮廓也随之逐渐清晰。
  关于宋代的商人家庭的“阶段性”特点,即社会变迁大背景下所呈现出的时代特质,在具体章节的中已做了相关陈述与分析。特点缘于比较,通过与宋代乡村家庭、明清商人尤其是徽商家庭进行比较,更有利于加深对宋代商人家庭的研究与认识。宋以降乃至明清的商人家庭是一条以时间为轴的纵线,另一条是以“从业”不同进行比较的横线,宋代的商人家庭与乡村家庭由于“从业”不同,进而呈现程度不同的差异。将宋代商人家庭放置在纵横交错的坐标当中,不仅“宋代”商人家庭的特点进一步彰显出来,对商人家庭的“历时性”思考也随之深入。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一是“尚官进而入仕”的社会价值取向。
  在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官本位观念下,崇尚为官者不独宋代有之,上溯至唐乃至更久皆有,但商人家庭中“尚官”的理想真正地得以实现,商人子弟通过官府政策这条“正途”光明正大地进入官僚队伍,则宋代为其成功地落到“实处”的时期。
  对商人家庭而言,唐宋之际最大的变化是对商人身份限制的松动。唐代以“屠沽兴贩者为商”,而且“工商皆为家专其业以求利者”①。不仅民间工商业者立有专门的户籍,而且法律上子弟要世袭匠籍。这种严格的身份限制使得唐代商人家庭仅止于“尚官”的理想而已,官、商身份之隔宛若银河汉界。宋太宗时“国家开贡举之门,广搜罗之路”,“工商之子亦登仕进之途”,“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②。宋代允许商人家庭子弟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为商人家庭提供了一条向社会上层“官”的队伍攀缘的阶梯。在宋代商人家庭代际更替过程中,弃贾业儒、育子入仕的情况就是变“尚官”之理念而为现实的一种努力。
  宋代商人家庭“儒商分工”的特点并不鲜明,或者世代经商,或者弃贾业儒,鲜有经商与业儒“两业兼修”的,这又与明清商人家庭明显不同。从长远看,这种非此即彼的家庭设计使得宋代商人家庭缺少向外持续拓展的张力,并由此造成了商人阶层的不稳定和分流。富商大贾多数并不“纯粹”,商的身份多为“兼职”,主要是官僚或地主,家中培育出的“精英”人才大多走了入仕这样一条向上流动的单向路线而绝少回流;小商小贩即使“纯而又纯”,世代为商,也仅仅止于谋求衣食,多是顺势而为无力“创造”。如此一来,宋代商人阶层由于缺乏“精英”人才的积累,不能持续发展,难以形成如明清时期那样势力强大的家族性商业。虽然处于上升的态势,但依然孱弱,也就成为了宋代商人阶层的整体写照。
  宋以降乃至明清,尽管商人家庭“尚官”理想的实现程度有所不同,但“尚官”情结是一以贯之的,这种情结说到底就是对“权力”的崇拜与依附。中国古代社会是官僚体制之下的“权力经济”。“经济史的变迁,只能基本上被规范在比较稳固的体制之内。”③在强权之下,官本位思想自然地成为传统文化中的一种强势存在,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根深蒂固的一种趋同心态。“中国官僚社会可以比之于生在山巅的榕树。经过一番调整的作用之后,大家都在向日光的方面争取一席地。”④中国古代商人如果试图突破这种传统体制与文化观念的制约,显然是十分艰难的,商人家庭对权力的依附心理也就相伴而生。在宋代,商人阶层在刚刚经历了身份限制的松动之后,立足未稳,便又掉进了官僚体制的大网之中,因而宋代商人家庭在与官僚、士人的交往过程中也就少不得有俯首低眉之态。这又与西方的经济发展之路有着迥然的不同。
  中国的“权力经济”孕育出的是“人权”之下中国古代商人的依附心态,而西方的“宪政经济”滋养的却是“法权”之下商人的独立精神。商人“独立精神”的缺失,也许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始终未能突破旧体制的束缚进而走入近代的原因之一。
  二是“重家胜于经商”的家庭观念。
  看重家庭胜过商业,商业多不过是谋生之计而已,这在宋代商人家庭中时常有所体现。商人在外出期间,时常会流露出对家的惦念与担忧,或者托梦于家中妻子勉其守志,或者梦中见到妻子婚外有情。商人离家后,留守家中的妻子维系的不仅仅是双方的感情,更重要的是守住了一份家业。宋代商人看重家庭,但婚姻关系较为松散,相对于明清商人家庭,对婚外情有着较高的容忍度。宋代商人家庭由于缺少家庭外部的压力,对夫妻间尤其是妻子的婚外情往往是鞭长莫及,于是,鬼魅崇信往往成为修复夫妻关系、化解家庭矛盾的一种途径,这种修复方式应当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选择。
  宋代商人家庭的维系主要靠家庭内部的捏合力,家庭外来的压力对婚姻及家庭的稳固作用影响不明显。家庭外在的压力主要是指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宗族那样细密化的外部约束。宋代虽然出现了以“敬宗收族”为特点的家族制度,并且以家族法规来规范家庭关系,但商人家庭基本被排除在宗族制度之外。一方面,宋代家族制度覆盖的范围多为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基层社会中的强宗豪族、世家、宗室等,这些阶层的共同之处是权势大、经济实力雄厚,多数商人家庭难以望其项背;另一方面,家族需要聚族而居,宋代虽然坐贾势力明显增强,商人出现了由客贩到侨寓的变化,但商人家庭依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遍地开花”式的经营,还难以靠经商凝聚成聚居一地的家族。
  相比之下,明清时期的商人,尤其是徽商家庭,则存在严密的大家族小家庭的结构。明清时期的徽商为了保持家庭的稳定,“祭起宗族制度的法宝”⑤,运用“公论”的力量以阻挡家庭不稳固的趋向。森严的家族制度以及不断受到旌表的贞节观成为商人妇家庭生活与情感世界难以逾越的藩篱,对明清徽商家庭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宋儒程颐曾说:“治家者,治乎众人也。苟不闲之以法度,则人情流放,必至于有悔,失长幼之序,乱男女之别。”⑥宋代新理学所提倡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节观念还没有成为商人家庭一致遵循的道德观念,直至明清时期的徽商、晋商等家庭,才可谓真正“落地开花”,成为家庭伦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虽说宋与明清相比,商人家庭外部压力对维系与稳固家庭的作用大小不一,但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通过强化和纯净血缘的努力维系与稳固家庭,血缘纽带在商人家庭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愈扭愈紧的倾向。这似乎形成了我国古代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悖论:“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⑦按照理论逻辑,随着商业的发展,理应进入“契约”社会(回望西方的经济发展之路,莫不是如此)。而事实上,中国古代商业的发展不仅没有淡化血缘,反而是日益箍紧的“血缘”社会。商人家庭根深蒂固的“家”观念或许是解释这一悖论的较好注解。
  在宋代商人家庭中,上下代之间父辈经商子辈入仕为官,变化的是上下代之间的职业选择,不变的是依靠血缘纽带将家传递下去的愿望。家庭中出现了代际中断的情况,也要设法弥补。立养子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将一个与自家并无血缘关系的人纳入家庭当中,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家传下去。这些也是重家观念的种种体现。
  中国古代的民间商业永远是附着在家庭之上的,要将“家”传下去而不是单纯地将“业”传下去,这成为商人家庭中的根本。在浓厚的家庭观念下,经商活动往往以家庭或扩大的家庭模式进行,如作茧自缚,一层又一层“恋家”的情结如丝缕般,将古代商人细细密密地包裹起来。中国古代商人走不出“家门”,这也许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始终未能突破旧观念束缚的另一个原因。
  三是“善变但更求稳”的生活理念。
  与小农家庭相比,宋代商人家庭是富于变化的。家庭生计中经商致富的活动最能体现善变的特点。逐利是商业经营最本质的特征,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⑧。古代商业的获利往往是“幸物之废兴而上下其价,权时轻重而操其奇赢”⑨的结果,善于因时而变才益于多获利。因此,宋代商人家庭的治生之道,以及围绕治生而产生的家庭角色分工结构,较之小农家庭变化要多。由于经商的需要,商人家庭成员常常需要走出家门,走出祖居之地,甚至更远。有时为了追求更有利的经商环境,会举家迁居异地,这又与小农家庭安土重迁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对照。
  宋代商人家庭中不仅与经商有关的方面富于变化,婚姻生活的变动也较多,从婚姻的缔结到婚姻的解体都有所体现。就婚姻阶层来说,与唐代相比,宋代商人家庭择婚士人不能不说是一种变化。这种变化是宋代商人在自身社会地位逐步提升的社会背景之下审时度势的一种选择。
  宋代商人家庭富于变化,而且善于在变化中捕捉机会,但变化是相对有限的,在心态上更乐于求稳,应当说这是一种半商半农的心态。宋代商人家庭中家产的析分和流向最能体现其“小农”的意识和心态。宋代商人家庭的家产多是有形资产,如金钱、店铺等,诸如店铺字号形式的无形资产尽管在宋代出现了,但在分家析产的过程中未见涉及,没有见到明清时期承分店铺字号的情况。宋代商人的家产如田地一样被分割成小块,按照诸子均分的原则进行分配,这种分家的方式与小农家庭并无二致。经商而致的财富中有相当一部分用来买房置田,这使得商业资本流向了田间。
  宋代商人有里外两重世界,外的一层是“商”,作为商业行为人,他们的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商业活动的客观需要;内核则是“农”,商人认同的是古代自然经济土壤中产生的农业社会的传统文化。这种“表里不一”使得宋代商人游走于传统的边缘,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以强大的“化而治之”的能力,促使宋代商人最终选择了向传统的回归,始终走不出“半商半农”的心态。
  “早在两千多年前,以儒家为核心的文化伦理观念已经形成。它成为规定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走向的固定模式,一直延续到近代社会而无所变化。”⑩古代商人家庭认同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不自觉地回归传统,成了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又一个难以摆脱的窠臼。宋代的商人家庭也是这样,也只能是这样。
  宋代商人家庭的经商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的诸多安排都与其观念直接相关,寻求内心深处的真实观念可以更深层地解读商人家庭。商人家庭的观念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国古代根深蒂固的官本位传统观念、浓厚的家观念,和不自觉回归的小农意识是解读其观念特色的几把钥匙。从中国传统文化及其深远影响这一视角出发,或许也可以为“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始终未能突破旧的体制框架”这一谜团提供一种解题思路。
  ①(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三,中华书局,1975,第1825页。
  ②(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卷一四,中华书局,1957。
  ③陈支平:《中国商人历史研究中的制度与文化:一个新的路径》,《学术月刊》2009年第4期,第123页。
  ④林语堂:《吾国吾民》,作家出版社,1995,第178页。
  ⑤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商务印书馆,2003,第150页。
  ⑥(宋)程颐:《伊川易传》卷三,载《文渊阁四库全书》。
  ⑦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74页。
  ⑧(明)刘绩:《管子补注》卷一七,载《文渊阁四库全书》。
  ⑨(宋)欧阳修:《文忠集》卷六三,载《文渊阁四库全书》。
  ⑩陈支平:《中国商人历史研究中的制度与文化:一个新的路径》,《学术月刊》2009年第4期,第123页。
宋代商人家庭/田欣 著.-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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